图书馆借阅证办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图书馆借阅证办理办法

一、借阅证的办理工作由有关业务副馆长统一组织,馆办公室和流通部合作办理。

二、计划内的全日制本专科新生和研究生新生免费办理借阅证。

三、新生报到前,馆办公室应向校招生办公室和研究生处索要新生名单,为办理新生借阅证做好准备工作。

四、新生报到后,馆办公室向校招生办公室和研究生处索要分专业的新生名单、学号和证件照片,信息核对准确后,开始证件制作。

五、教职工凭工作证和单位介绍信办理借阅证,每证收取工本费

5 元。

六、进修生、代培生、计划外学生、成教类学生和来校访问学者办借阅证时,须交押金 200元,工本费10元。

七、从本校预科升入本科或转院部的学生,交回原证才能换发新证。未交回原证冒领新证者,除收回原证外,停止借书一年。

八、读者丢失借阅证,应立即到图书馆流通部挂失,并还清所借图书。借阅证挂失期为30天,挂失期满后,可以补办新证。补办新证,每证收费10元。

九、补办的借阅证,要重新编号。

十、补发新证后,一旦发现原证,应立即交回图书馆办理注销手续。

十一、持证读者离校时,应将借阅证及其所借图书归还图书馆,

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十二、借阅证不得涂改,一旦发现涂改,立即作废。

十三、借阅证限本人使用,转借他人,严肃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