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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容积率的计算

关于容积率的计算

关于容积率的计算
容积率是指一个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其所处地块面积之比。

通常用来衡量一个地区或建筑物的开发密度和利用效率。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容积率 = 总建筑面积 / 地块面积
其中,总建筑面积是指地块上所有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之和,地块面积是指该地块的实际面积,通常以平方米或平方英尺为单位。

例如,某个地块上有两栋建筑物,建筑物A的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建筑物B的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地块的面积为5000平方米,则容积率为:
容积率 = (1000 + 2000) / 5000 = 3000 / 5000 = 0.6
容积率常用于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中,通过合理控制容积率可以达到优化土地利用和提高城市建设效益的目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容积率只是一个参考指标,实际的开发规划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建筑高度、景观要求、交通状况等。

容积率计算面积

容积率计算面积

容积率计算面积容积率(Floor Area Ratio,简称FAR)是城市规划中一个重要的指标,用于衡量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例关系。

它是一个关键的参数,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

容积率的计算需要涉及到面积的计算,下面将介绍与容积率计算密切相关的面积计算内容。

一、用地面积计算计算容积率首先需要计算用地面积。

用地面积是指规划用于建设的地块的实际面积。

一般来说,这个面积是平面面积,可以通过地块的边界来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非规则形状地块:对于非规则形状地块,可以通过细分为几个规则形状(如矩形、三角形等)来计算面积。

那么,用地面积等于各个规则形状面积之和。

2. 规则形状地块:对于规则形状地块,如矩形地块,可以直接通过公式计算面积。

以矩形为例,用地面积等于地块的长乘以宽。

3. 多边形地块:对于多边形地块,可以使用边界的坐标来计算面积。

例如,可采用数学方法来计算多边形的面积,如格林公式、三角形法等。

二、建筑物总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地上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楼层的平面面积之和。

对于规则形状的楼层,可以直接通过公式计算面积。

而对于非规则形状的楼层,可以通过将其划分为几个规则形状,分别计算每个形状的面积,然后求和。

2. 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是指地下楼层的平面面积之和。

计算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类似,也可以将地下楼层划分为规则形状和非规则形状,分别计算面积后求和。

三、容积率计算容积率计算公式为:容积率 = 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将前面计算得到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带入公式中,即可得到容积率。

容积率是一个无单位的数值,可以用来衡量建筑的紧密程度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一般来说,容积率越高,表示土地利用效率越高,建筑密度也越大。

容积率的计算面积是容积率计算的基础,通过计算用地面积和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可以得出容积率指标,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和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建筑工程主要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建筑工程主要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建筑工程主要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S=(A+4)×(B+4)=S底+2L外+16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 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开挖土方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

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

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建筑行业工程量计算公式

建筑行业工程量计算公式

建筑行业工程量计算公式4建筑行业工程量计算公式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 30cm 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 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S= (A+4) X(B+4)=S 底+2L 外+16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 ----------- 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 -------- 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 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1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1 )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X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 (A+2C+K X H) H X L。

式中:V 基槽土方量;A 槽底宽度;C 工作面宽度;H 基槽深度;L 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 X B+a X b+(A+a) X (B+b)+a X b]。

式中: V ------ 基坑体积;A —基坑上口长度;B ----------- 基坑上口宽度;a ------ 基坑底面长度;b --------- 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 (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X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X墙厚+L内X墙厚)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 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 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城市规划学公式速查手册人口密度与城市发展的计算公式

城市规划学公式速查手册人口密度与城市发展的计算公式

城市规划学公式速查手册人口密度与城市发展的计算公式城市规划学公式速查手册:人口密度与城市发展的计算公式一、前言城市规划学是研究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学科,其中人口密度是城市规划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准确计算人口密度对于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的发展格局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人口密度与城市发展的计算公式,并提供一份速查手册,以供城市规划学者和从业人员参考。

二、人口密度计算公式人口密度是指单位面积内的人口数量,通常用人口数除以对应的面积来计算。

在城市规划中,常见的人口密度计算公式有以下几种:1. 总人口密度总人口密度是指城市总人口数与城市总面积的比值,表示城市整体的人口分布情况。

其计算公式如下:总人口密度 = 城市总人口数 / 城市总面积2. 居住人口密度居住人口密度是指城市居住区的人口数与居住区面积的比值,衡量城市居住区的人口拥挤程度。

其计算公式如下:居住人口密度 = 居住区人口数 / 居住区面积3. 就业人口密度就业人口密度是指城市就业区的人口数与就业区面积的比值,反映了城市经济活动的集中程度。

其计算公式如下:就业人口密度 = 就业区人口数 / 就业区面积4. 商业人口密度商业人口密度是指城市商业区的人口数与商业区面积的比值,考察了城市商业活动的集聚情况。

其计算公式如下:商业人口密度 = 商业区人口数 / 商业区面积5. 教育人口密度教育人口密度是指城市教育区的人口数与教育区面积的比值,反映了城市教育资源分布情况。

其计算公式如下:教育人口密度 = 教育区人口数 / 教育区面积注意:以上公式中的人口数和面积都应采用相同的单位进行计算,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三、速查手册为方便城市规划学者和从业人员使用,以下是人口密度计算公式的速查手册:1. 总人口密度公式:总人口密度 = 城市总人口数 / 城市总面积2. 居住人口密度公式:居住人口密度 = 居住区人口数 / 居住区面积3. 就业人口密度公式:就业人口密度 = 就业区人口数 / 就业区面积4. 商业人口密度公式:商业人口密度 = 商业区人口数 / 商业区面积5. 教育人口密度公式:教育人口密度 = 教育区人口数 / 教育区面积使用时,请根据需要选择对应的计算公式,并填入相应的数据进行计算。

居住用地规模所有计算公式

居住用地规模所有计算公式

居住用地规模所有计算公式
居住用地规模的计算公式通常是根据当地的规划法规和土地使
用政策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居住用地规模的计算会考虑到建筑物
的占地面积、绿化率、容积率等因素。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公式:
1. 建筑物的占地面积计算公式:
建筑物的占地面积 = 建筑物基地面积 + 其他附属设施占地面积。

2. 绿化率计算公式:
绿化率 = 绿地面积 / 用地面积× 100%。

其中,绿地面积包括建筑物周围的绿化区域、公共花园等绿
地面积,用地面积为建筑物所占用的地面面积。

3. 容积率计算公式:
容积率 = 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其中,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用地面
积为建筑物所占用的地面面积。

除了以上的基本计算公式外,不同地区的规划法规可能还会对
居住用地规模的计算有更为具体的要求,例如针对不同类型的居住
建筑(如别墅、高层住宅、小区等)会有相应的规定和计算方法。

另外,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考虑到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停车场
等因素对居住用地规模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具体计算时需要综合考
虑多个因素。

总的来说,居住用地规模的计算公式是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的,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划要求和政策来进行合理的计算和设计。

围墙计算公式及例题

围墙的计算公式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计算,但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确定围墙的结构和材料:围墙的结构和材料不同,计算公式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如果围墙是由砖砌成,那么可以使用以下公式来计算其体积:
围墙体积 = 墙体长度×墙体高度×墙厚
2. 确定墙体的长度和高度:墙体的长度和高度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进行测量和计算。

例如,如果围墙的长度为10米,高度为2米,那么墙体的体积可以计算为:
围墙体积 = 10米× 2米× 0.24米 = 4.8立方米
3. 扣除门窗洞口等部分:如果围墙上有门窗洞口等部分,需要将其体积扣除。

例如,如果围墙上有一个面积为1平方米的门窗洞口,那么可以将该洞口的体积从总墙体积中扣除:
围墙体积 = 4.8立方米 - 1平方米 = 3.8立方米
以下是一个具体的围墙计算例题:
假设有一段围墙,其结构为砖砌实心墙,墙体长度为10米,高度为2米,墙厚为0.24米。

该围墙上有一个面积为1平方米的门窗洞口。

要求计算这段围墙的体积。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计算:
1. 确定围墙的结构和材料:该围墙为砖砌实心墙。

2. 确定墙体的长度和高度:墙体长度为10米,高度为2米。

3. 计算墙体的体积:围墙体积 = 10米× 2米× 0.24米 =
4.8立方米。

4. 扣除门窗洞口等部分:由于围墙上有一个面积为1平方米的门窗洞口,需要将该洞口的体积从总墙体积中扣除。

即:4.8立方米 - 1平方米 = 3.8立方米。

因此,该段围墙的体积为3.8立方米。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计算公式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建筑面积密度建筑面积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主要指标。

计算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时,通常不包括±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密度的表示公式为:建筑面积密度=(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m2/hm2)容积率容积率是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经济性的主要指标之一。

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总面积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

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人口净密度人口净密度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公式为:人口净密度= 居住总人口÷居住宅用地总面积(人/hm2)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主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宅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病房等建筑的正面间距,也适用这一原则。

日照标准日照标准中的日照量包括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两个标准。

日照时间是以住宅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受到的日照时数为计算标准。

日照质量是指每小时室内地面和墙面阳光照射积累计的大小以及阳光中紫外线的效用高低。

1993年7月,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对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已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日照标准日采用冬至日和大寒日两级标准。

常用建筑面积计算公式

常用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层面的总面积。

它是我们进行建筑规划、设计和施工的基础,并且在进行建筑评估、租赁和销售时,也是一个关键的指标。

在不同情况下,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建筑面积计算公式。

1. 建筑总面积(Gross Floor Area, GFA):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层面的总面积,包括地下室、一层、二层等。

它通常用于衡量建筑的总体规模和容积。

建筑总面积的计算公式为:GFA=S1+S2+S3+...+Sn其中,S1、S2、S3等表示各个层面的面积。

2. 主体建筑面积(Net Floor Area, NFA):主体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主体部分的总面积,不包括附属建筑物和设备。

主体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NFA=GFA-A1-A2-A3-...-An其中,A1、A2、A3等表示附属建筑物和设备的面积。

3. 建筑地面占地面积(Building Footprint Area):建筑地面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据的面积。

它通常用于评估建筑物对土地的利用效率。

建筑地面占地面积的计算公式为:Building Footprint Area = Len gth × Width其中,Length表示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最长距离,Width表示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最宽距离。

4. 地下室面积(Basement Area):地下室面积是指建筑物地下部分的总面积。

它通常用于规划和设计地下室的功能和使用。

地下室面积的计算公式与建筑总面积类似:Basement Area = S1 + S2 + S3 + ... + Sn其中,S1、S2、S3等表示地下室各个层面的面积。

5. 净高面积(Net Height Area):净高面积是指建筑物层高与净跨度相乘的总面积。

它用于计算建筑物的空间利用率和容积。

净高面积的计算公式为:Net Height Area = Height × Span其中,Height表示建筑物的层高,Span表示建筑物的净跨度。

计算容积率的公式

计算容积率的公式容积率是指某一地区或建筑物所占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

它是衡量城市或建筑规模密集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计算容积率的公式为:容积率 = 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 地块总面积。

以一个城市为例,我们可以通过计算容积率来了解城市发展的程度和城市空间利用的效率。

容积率越高,表示城市的建筑密度越大,空间利用率越高。

而容积率较低,则意味着城市的建筑密度较低,城市空间得到了更好的规划和利用。

在计算容积率时,首先需要确定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

这包括建筑物的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的总和。

地上建筑面积通常包括各个楼层的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用途。

地下建筑面积则包括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

通过将地上和地下的建筑面积相加,即可得到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

需要确定地块的总面积。

地块的总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用的地面的总面积,包括建筑物占地面积和周围的道路、绿地等公共空间。

通过测量地块的长度和宽度,可以计算出地块的总面积。

将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除以地块的总面积,即可得到容积率。

容积率越高,表示建筑物所占地面积越大,建筑密度越高。

通过计算容积率,我们可以对城市的规划和建设进行评估和指导。

高容积率的城市通常可以提供更多的建筑面积,满足人们的居住和工作需求。

然而,高容积率也可能导致城市拥挤和交通压力增加。

因此,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需要综合考虑人口密度、交通状况、绿地空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容积率,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宜居性。

容积率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重要的指标之一,它反映了城市建筑密度和空间利用效率。

通过计算容积率,可以评估和指导城市的发展和建设,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宜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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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0.5から5 までの範 囲内にお いて建設 大臣が定 める数値 (1)又は (2)のそれ ぞれの数 値と(2)~ (6)のそれ ぞれの数 値との和
×
1階見付面積㎡ 表3の数値
= =
×
1階見付面積㎡ 表3の数値
= =
×
…⑥
×
…⑨
(8)
(9)
設 計 壁 量 の 合 計 cm
必 要 壁 量 cm or
1.0
(3)
1.5
Y 方 向
記 入 例
単位壁長90cm
(4)
2.0
Y面
X面
(5)
3.0
(1) (1) (3)
(1)
通柱
表1の種類
X方向
(に入 れた軸組
(2)~(4) のそれぞ れの数値 の2倍
X面立面図
3階見付面積㎡ 表3の数値 必要壁量cm
Y面立面図
1階平面図
1階床面積㎡ 表2の数値 必要壁量cm
倍 率
設計壁量の小計(×単位壁長×ヶ所= ) X 方 向 Y 方 向 3 階 2 階 1 階 3 階 2 階 1 階
×

…①
×

…②
×

…③
(1)
0.5
(2)
厚さ1.5cmで幅9cmの木材 若しくは径9mmの鉄筋又 はこれらと同等以上の耐 力を有する筋かいを入れ た軸組 厚さ3cmで幅9cmの木材又 はこれと同等以上の耐力 を有する筋かいを入れた 軸組 厚さ4.5cmで幅9cmの木材 又はこれと同等以上の耐 力を有する筋かいを入れ た軸組 9cm角の木材又はこれと 同等以上の耐力を有する 筋かいを入れた軸組
3階見付面積㎡ 表3の数値 必要壁量cm
×
2階見付面積㎡ 表3の数値

必要壁量cm
…④ …⑤
必要壁量cm
×
2階見付面積㎡ 表3の数値

必要壁量cm
…⑦ …⑧
必要壁量cm
(7)
(5)に掲げる筋かいをた すき掛けに入れた軸組 その他建設大臣が(1)か ら(7)までに掲げる軸組 と同等以上の耐力を有す るものと認めて定める軸 組 (1)又は(2)に掲げる壁と (2)から(6)までに掲げる 筋かいとを併用した軸組
第 9号様式
必 要 壁 量 の 計 算 表
表1 軸 組 の 種 類
土塗壁又は木ずりその他 これに類するものを柱及 び間柱の片面に打ち付け た壁を設けた軸組 木ずりその他これに類す るものを柱及び間柱の両 面に打ち付けた壁を設け た軸組
3階平面図
3階床面積㎡ 表2の数値 必要壁量cm
2階平面図
2階床面積㎡ 表2の数値 必要壁量cm
; いずれか大きい数値
①or④
②or⑤
③or⑥
①or⑦
②or⑧
③or⑨
注: 梁に鉄骨を用いる場合は柱の取付詳細図を添付し、床面との水平剛性は どのように考慮してあるのか明記して下さい。
備考 用紙の大きさは、日本工業規格A3とする。
設計者資格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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