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政策(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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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缓缴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缓缴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缓缴如何办理
南京住房公积⾦缓缴办理条件: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向管理中⼼(分中⼼)申请缓缴住房公积⾦:1.发⽣严重亏损或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2.经依法批准缓缴养⽼和失业保险⾦的;3.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

办理地点:南京住房公积⾦管理中⼼(分中⼼...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住房公积⾦缓缴如何办理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南京住房公积⾦缓缴
办理条件:
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向管理中⼼(分中⼼)申请缓缴住房公积⾦:
1.发⽣严重亏损或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
2.经依法批准缓缴养⽼和失业保险⾦的;
3.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

办理地点:
南京住房公积⾦管理中⼼(分中⼼)。

办理材料:
1.职⼯代表⼤会(⼯会)同意该事项的决议或全体职⼯签字同意该事项的决议;
2.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件或董事会、股东会同意该事项的决议;
3.经税务部门审核的单位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全体职⼯签字的上⼀年度职⼯个⼈⽉平均⼯资明细表或其它困难情形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单位到管理中⼼(分中⼼)领取或登录南京住房公积⾦⽹站()下载《住房公积⾦单位状态变更申请单》,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要件资料到管理中⼼(分中⼼)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
⼿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5个⼯作⽇。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你介绍的关于住房公积⾦缓缴如何办理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店铺律师为你解答。

南京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南京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南京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1995年11月12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的精神,促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奋斗目标本世纪末,全市人均居住面积达到9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80%;住房租金原则上达到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15%;通过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试行住房包干使用,搞活住房存量,搞好住房增量,初步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初步建立规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初步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

二、基本内容(一)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1、实施原则。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

所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当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归个人所有,存入个人公积金帐户。

所有实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不论隶属关系,都应当服从统一管理,参加全市房改住房基金的统一运转。

亏损企业也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

特困企业、严重亏损企业的公积金必须按规定报市、区房改办审批后方能作缓缴处理。

凡违背上述原则的单位,不得享受房改的各项优惠政策。

2、缴存标准。

住房公积金由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上年度职工个人工资和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

1995年度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率分别为5%。

今后,建立住房公积金每年缴存基数的动态调整机制,并适时调整缴存率。

3、使用范围。

住房公积金是个人住房基金,首先确保职工个人用于购、建、大修住房的支取,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其次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贷款;第三用于单位购建职工住房的政策性贷款和保值增值。

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南京公积金咨询电话【南京公积金账号怎么查询】

南京公积金咨询电话【南京公积金账号怎么查询】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展情况以及风险分析(五篇范文)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展情况以及风险分析(五篇范文)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展情况以及风险分析(五篇范文)第一篇:住房公积金贷款发展情况以及风险分析自1992年以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设区城市陆续建立起来,不仅深受广大城镇职工的欢迎,而且逐渐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据郑州汇小贷记者调查,截至2008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11184.05万人,缴存总额20699.78亿元,累计为961.17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601.83亿元,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72.81%。

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

随着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的不断提高、个人贷款业务的不断发展,其风险也不断加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本金用于缴存职工的提取、个人住房贷款和购买国债。

因此,住房公积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个人贷款风险、利率原因造成的国债投资亏损风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进行资金操作时的违规形成的损失及具体操作人员工作失误产生的损失等运行风险。

因为住房公积金这样的贷款还贷款的时间较长,所以随着时间的逐渐推进,贷款人的实际收入、还款金额的出处和房产市场这些多方面的因素的变化,都是使住房公积金贷款面临的风险更加的多样和复杂化的因素。

所以做好这些方面问题的处理,找到更好的规避风险的处理策略才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系统需要做的,需要面对的问题。

第一,住房公积金有其自身的政策特性,这就制约了其发放贷款的人员不可能像商业性的银行那样可以随便的选择,它依靠的是那些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广大职工,更加重要的是很多职工收入不多,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用工制度的发展,职工的工作调动变化逐渐的加快,工资的收入自然也就不能稳定,在加上其贷款的时间很长,还款人员在此期间有着不能预想的变化,这样势必会影响贷款的安全和质量。

可见正是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样的特征,其贷款人员特殊的类型,以及还款方式的不同造成了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影响着住房贷款管理的成果和贷款质量的提高,那么这就需要相应的策略和计划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尽量减少这些不确定因素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管理的影响。

2022年江苏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有哪些

2022年江苏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有哪些

2022年江苏南京住房公积⾦⽹上提取流程有哪些【导语】南京住房公积⾦⽹上提取流程。

下⾯由店铺为您介绍。

⼀、⽹上登录?职⼯需登录南京住房公积⾦管理中⼼⽹上...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江苏南京住房公积⾦⽹上提取流程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上登录职⼯需登录南京住房公积⾦管理中⼼⽹上办事⼤厅办理⽹上提取业务,登录⽅式有⼈脸识别和密码两种。

1、⼈脸识别登录职⼯点击“⼈脸识别⽤户”,输⼊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即登录”,系统⾃动⽣成⼆维码,职⼯⽤⽀付宝扫描⼆维码并进⾏⼈脸识别操作,⼈脸识别通过即登录成功。

2、个⼈密码登录职⼯点击“个⼈密码⽤户”,输⼊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即可登录。

初始密码为个⼈住房公积⾦账号后四位数字加两个“0”(建议登录后修改初始密码)。

⼆、⾝份认证为保证⽹上提取业务安全,职⼯办理⽹上提取业务需进⾏⾝份认证。

⾝份认证⽅式有柜⾯和⽹络两种。

1、柜⾯⾝份认证职⼯携带本⼈⾝份证和住房公积⾦联名卡(住房公积⾦账户所在银⾏的银⾏卡)到缴存银⾏⽹点进⾏⾝份认证。

职⼯需签订《南京住房公积⾦⽹上办理业务协议书》,签订后缴存银⾏⽹点⼯作⼈员在中⼼业务系统(提取⼦系统-提取登记-⽹上提取⾝份认证)中输⼊职⼯联名(银⾏)卡卡号和⼿机号,获取并输⼊验证码后提交即完成⾝份认证。

2、⽹上⾝份认证职⼯登录⽹上办事⼤厅后,点击“⾝份认证-⽹厅业务个⼈⾝份认证”菜单,系统⾃动⽣成⼆维码,职⼯⽤⽀付宝扫描⼆维码并进⾏⼈脸识别操作,⼈脸识别通过后录⼊职⼯联名(银⾏)卡卡号和⼿机号,获取并输⼊验证码后提交即完成⾝份认证。

如⼈脸识别⽆法通过请到柜⾯进⾏⾝份认证。

三、⽹上申请职⼯⾝份认证后即可办理⽹上提取申请,⽬前⽹上可以办理离退休和⽀付房租提取申请。

1、离退休提取申请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单位已为其办理住房公积⾦账户封存⼿续的职⼯可以在⽹上申请。

职⼯登录⽹上办事⼤厅后点击“提取业务-⽹上退休销户提取登记”,获取并输⼊⼿机验证码提交后即申请成功。

浅谈住房公积金条例的修订

浅谈住房公积金条例的修订

2 . 2 公积 金 归集额 不 足 公积 金 归集 额不 足 ,就其 原 因主要 有 以 下几 个方 面 :第一 ,公积 金缴 存覆 盖率 低 。 《 条例 中规 定 的缴存 公 积金 的单 位应 包括 国家 机构 、 国有企 业 、城 镇集 体企 业 、外 商 投 资企 业 、城 镇私 营企 业 及其 他城 镇企 业 、 事业单 位 、 民办非 企业 单 位 、社会 团体 。但 是 , 目前 各地 区除 了国家机 关 、事 业单 位和 效 益较 好 的企 业外 ,很 大一 部 分 民营 企 业 尚 未 缴 公积 金 。第二 ,我 国住房 公积 金来 源仅 为城镇 在 职职 工 ,没有 建立 自愿 式 住房 储蓄 制 度 ,融 资渠 道狭 窄 。 2 . 3 资金 使用 范 围不 宽 . 公积 金资 金的 使用 主要 是职 工提 取 公积 金 和发 放 个人 贷款 以及 转 存定 期获 得资 金收 益, 《 条 例》 第二 十 四条规 定 ,职 工可 以提 取 公积 金账 户的 存 储 余额 的 情 况有 : ( 1 ) 购 买 、建 造 、翻 建 、大修 自住住 房 的 ; ( 2 )离 休 、 退 休 的 ; ( 3 ) 完 全 丧 失 劳 动 能 力 ,并 与单 位 终 止 劳动 关 系 的 ; ( 4 ) 出镜 定 居的 ; ( 5 )偿还 购房 贷款 本 息的 ; ( 6 ) 房 租超 出家庭 工资 收入 的规 定 比例 的 。 《 条 例 》第 二 十六 条规 定 ,缴存 住房 公 积金 的职 工 ,在 购 买 、建 造 翻 建 、大 修 自住 住 房 时 ,可 以 向住 房公 积金 管理 中心 申请住 房公 积 金 贷款 。 《 条例 》 明确规 定 了住房 公积 金 的 增值 收 益应 当存 入住 房 公积 金管理 中 心在 受 托银 行 开立 的住 房公 积金 增值 收益 专 户 。 由此可 见 资金 使用 范 围有些 狭 窄 ,这 就造 成 了住房 公 积金 大量 的 闲置且 面 临不 断贬值 的 问题 。

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的思考

187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的思考游媚娜(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福建 平潭 350400)

一、引言当前阶段,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房地产行业的支持,虽然已经拥有了国家政策的相应调控,但多数城市的房价仍然居高不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行,缓解了大多数居民的住房压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着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以及住房公积金内控等工作,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工作,对保障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转具有巨大帮助,但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实际内部控制工作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仍存在着一定问题。本文针对相应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强化措施,为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建设工作提供参考。二、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为缓解我国住房短缺问题作出了巨大贡献。现阶段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内容具有双重性,内部控制活动涉及程序的公正性与内容有效性[1]。程序公正性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进行内部控制工作时,需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有序进行,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过程中,收集手段有法可依,所得数据准确真实。而内容的有效性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人员的职责相关,旨在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体服务质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非以盈利为目的,其日常运营目的主要是保障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并确保每一笔住房公积金在提取和使用过程中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督促住房公积金使用人员履行住房公积金的归还职责[2]。在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过程中,需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做好风险规范化管理,将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国家政策相结合,以保障住房公积金正常运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应做好管理制度探索工作,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对相应管理风险进行合理规避,以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的实施特性在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内部控制时,其具备以下实施特性。第一,对环境的控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措施的关键核心,而对于环境的控制是具体措施实施的要点问题。虽然,现阶段我国正在全国推广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这对于我国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是利好的事情,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主体依旧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本身具备一定特殊性,而管理中心对于内部控制的环境要求更为严格。内部控制工作主要包括个人信用和价值体系、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岗位职权划分、综合管理水平提升等,其环境具有一定复杂性[3]。第二,

住房公积金制度及其改革方案分析

住房公积金制度及其改革方案分析摘要: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在我国实施了多年,因其资金的连续性与专用性对居民购房有很大的支持。

但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没有随着经济形式的发展进行变革,导致不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失调。

笔者通过对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了改革住房公积金的措施。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对策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城镇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但是,我国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与经济发展的形式脱节,地区缴存不均衡、不同单位缴存比例差额悬殊,因而急需改革完善。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公积金发展不平衡1.缴存比例差距较大,导致分配不公。

不同缴存单位的缴存比例、缴存额、计缴工资的基数差距较大:垄断行业的个人缴存比例要比地方机关、企事业单位高30%左右;垄断行业将津贴、补贴打入计缴工资基数,企事业单位一般仅以基本工资作为计缴基数,企业的更少,低收入者很难享受这一住房保障制度带来的好处,高收入者公积金比较高,通过换房使房价更是居高不下。

2.公积金覆盖范围比较小,受惠人较少。

按照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城镇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应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但在目前,只有具有单位正式在职职工身份的员工,才有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因此,城镇个体职业者等非单位从业人员、农民工等都被排除在外。

3.高收入群体使用住房公积金避税。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职工个人应按照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是免缴个人所得税的。

一些高收入群体利用这些政策缺陷变相提高福利,垄断性行业利用这一政策大量的逃税。

公积金基数调整情况说明

公积金基数调整情况说明第一篇:公积金基数调整情况说明情况说明_______本单位(名称:__________,公积金账号:_______)在贵行进行公积金缴存管理,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故申请本单位员工: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公积金个人账号:__________)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原缴存基数为____元,现调整为___元。

特此说明!________有限公司年月日第二篇:银行公积金基数调整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工商银行***支行:本单位(名称:***有限公司,公积金账号:******)在贵行进行公积金缴存管理,由于公积金系统无法打出公积金基数调整表,故申请本单位员工:***(身份证号:*****,公积金个人账号:*******)调整公积金基数。

原基数为****元,现调整为****元。

特此说明!********有限公司 2014-10-1第三篇: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情况说明单位情况说明我单位(XXXXXXXX分公司,公积金登记号:XXXXXX),因不熟悉公积金相关政策,于XX年X月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办事系统缴纳了XX月公积金。

我单位所有员工、缴存数额、缴存比例不变,以后保证按照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业务办理,特此说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四篇:公积金基数调整关于调整2017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通知2017-06-15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做好2017全市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范围对象2017年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

二、调整标准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

2017缴存基数为2016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6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25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7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

公积金基数调整情况说明

公积金基数调整情况说明尊敬的各位员工:大家好!为了保障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公积金基数进行了调整。

现将本次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情况向大家做一个详细的说明。

一、公积金基数调整的背景和依据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职工福利,其缴存基数的确定对于职工的住房保障和个人权益有着重要的影响。

根据国家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和调整。

同时,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

公司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员工的福利保障,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公积金缴存政策。

本次公积金基数调整也是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

二、公积金基数调整的具体情况1、调整时间本次公积金基数调整的生效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调整范围本次公积金基数调整涵盖了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计算方法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方法为:职工上一年度(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的月平均工资。

具体包括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所有应发工资项目。

4、缴存比例公司和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保持不变,分别为_____%和_____%。

5、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本次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_____元,下限为_____元。

如果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高于缴存基数上限,则按照上限标准缴存;如果低于缴存基数下限,则按照下限标准缴存。

三、公积金基数调整对员工的影响1、缴存金额的变化由于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员工个人和公司的缴存金额也会相应发生变化。

对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有所增长的员工,缴存金额将会增加;反之,缴存金额可能会减少。

以员工张三为例,其_____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_____元,_____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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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政策(2021)近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修订后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3个文件,新文件自2021年5月1日起实行。

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便民利民服务。

梳理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放管服”改革出台的一系列举措,尤其是在减少办事材料、信息共享以及线上业务发展方面的一些具体举措,许多线上业务通过信息共享,无需职工提供任何材料,突出体现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便民利民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是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更好的体现公积金制度的功能定位。

落实“房住不炒”和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总体要求,保障无房和刚需职工租房、购房的需求,更好的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和互助性。

三是与时俱进,规范发展。

立足新发展阶段,适应新发展形势,理清相关规范要求,不断加强业务规范管理,推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附:关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等3个文件的修订说明关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等3个文件的修订说明为落实“房住不炒”和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改进和加强业务管理,推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原《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等3个文件进行了修订。

现做修订说明如下:一、关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一)主要调整内容及政策解读1.关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细则》中将第四条新增“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时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同步完成,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补充信息后完成账户设立手续。

”即纳入企业开办登记的“多证合一”。

解读:2020年5月29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率先开展新办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纳入多证合一工作。

新办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通过信息共享自动为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短信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收到短信通知后,即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南京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略)或前往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柜面补充有关信息。

信息补充完整后,企业在缴存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柜面申领住房公积金数字证书,使用证书登录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即可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2.关于单位职工缴存登记《细则》第五条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与社保缴纳单位保持一致,人力资源公司代缴住房公积金应当与单位签订代缴协议。

”解读:按照有关要求,对缴存住房公积金行为进行规范,杜绝虚构劳动关系违规缴存,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

单位应当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力资源公司可以代缴住房公积金,应当与单位签订代缴协议,明确相关代缴内容。

不具备人力资源代理资质的单位不能代缴住房公积金。

3.关于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细则》第六条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证明材料取消户口簿和《就业失业证》。

解读: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本市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人员主要为本市户籍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只须提供个人灵活就业参保缴费证明即可。

4.关于缴存基数上限和缴存比例的问题《细则》第十一条新增“缴存基数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区间为5%—12%,由单位自主选择,同一单位只设一个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应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人力资源公司可以针对不同单位申请多比例缴存。

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等于本市规定的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加单位缴存比例。

”解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苏建金管﹝2018﹞282号)文件精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设立住房公积账户时,可在5%—12%区间内自主选择。

该项政策已经实施。

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的规定,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人力资源公司具备代缴住房公积金的资质,可根据代理单位的需求不同单位按不同比例缴存。

该项政策已经实施。

5.关于按月补缴的问题《细则》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补缴增加“因职工个人账户未及时办理转移或单位未及时办理个人账户转入确认手续造成断缴的,办理按月补缴。

”解读:职工个人账户未及时办理转移或单位未及时办理个人账户转入确认手续造成断缴,会影响职工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针对这种情况,如职工断缴期间的养老保险在新单位缴纳,则公积金可办理按月补缴,视同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项政策已经实施。

6.关于职工个人账户异地转移的问题《细则》第二十六条“职工由外地到本市单位工作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半年后,可以将外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单位。

单位或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提供身份证到各分中心申请办理。

职工也可通过“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申请办理。

”解读:《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要求,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该项政策已经实施。

7.关于网上业务的问题《细则》新增第六章网上业务,明确了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申请流程,业务办理范围。

解读:为方便缴存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公积金中心免费为缴存单位发放数字证书办理网上业务,单位网上业务涵盖了主要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自2015年上线以来,深受广大缴存单位的欢迎,目前有90%单位开通了网上业务。

(二)修订依据:1.《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规范》(国家标准,GB/T 51271-2017);2.住建部有关住房公积金归集文件规定;3.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审计要求;4.《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宁政规字〔2013〕17号);5.2013年至今中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的文件。

二、关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一)主要调整内容及政策解读1.关于购买现售商品房提取《细则》第五条将购买预售和现售商品提取住房公积金归为一类。

解读:目前南京市预售和现售商品房都是职工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区别在于预售商品房不具备交付条件,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现售商品房具备交付条件,可随时办理不动产权证。

职工签订购房合同并且在房管部门登记后,购房行为合法有效,可以凭相关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关于购买存量房提取《细则》第六条职工购买存量房应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编号。

解读:目前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都需进行网签,职工授权后,通过合同编号可查询房屋合同信息尤其是房屋交易价格,从而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

该合同编号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在线查询。

3.关于异地购房提取《细则》第十条增加“保障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外地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购房所在地应当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

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解读:《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要求,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

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该项政策已经实施。

4.关于还贷提取《细则》第三章还贷提取,明确了还贷提取的条件、情形、材料、提取额度、提取流程,增加了省市互联还贷业务。

解读:该章内容对原《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进行了重新梳理,同时增加了省市互联还贷业务内容,将还贷提取分成了委托还贷、柜面一次性提前还贷和柜面逐年提取还贷三大类,对所需材料进行了精简,偿还异地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取消相关购房材料,统一提供主借人征信报告。

细化了各类还贷提取的提取额度,提取流程。

5.关于加装电梯提取《细则》第十七条和二十一条增加了加装电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内容,备案材料取消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解读: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6)11号)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我中心出台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宁金管规)宁金管(2016)2号),明确了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额度和流程。

该项政策已经实施。

6.关于租房提取《细则》第二十五条精简了租房提取材料,第二十六条明确租房提取时间间隔应大于等于12个月。

解读: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精神,我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放宽租房提取条件,精简租房提取材料,同时我中心推出线上租房提取业务,极大的方便了职工。

该项政策已经实施。

但是,最近几年每年年初线上租房提取业务骤增,系统访问出现拥堵现象,职工线上提取的体验感差。

为了避免过于集中,将租房提取的时间间隔调整为应大于等于12个月。

7.关于外地户籍职工离职提取《细则》第三十条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解读:《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要求,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该项政策已经实施。

8.关于职工死亡提取《细则》第三十二条对职工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进行了明确,第三十三条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提取时的规定进行了明确。

解读:明确了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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