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

一、发现重度高危孕妇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市妇保院保健科。

二、对危重的孕产妇抢救必争分夺秒,及时到达,展开急救施治。

三、对危重的孕产妇抢救的医师和护士必持执业证书,具备单独处理危重症孕产妇的能力,对疑难情况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危重孕产妇的伤害,及时把危重孕产妇的情况上报科室、医院抢救小组以及市产科抢救小组。

四、对所有需要抢救的危重孕产妇,要无条件进行紧急救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及时上报医院

五、对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记录要及时完成,对因进行抢救未能及时书写的各种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2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及补记时间,书写应具体到分钟,一式两份,及时上报科室和医院。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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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急诊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产科急诊制度 篇一:产科急救管理制度 产科急救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 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巧家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各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朱庭炳院长 副组长:陈兴伦业务副院长 成员:孙贵涛医务科副科长 汪自敏护理部主任 王涵感控办主任 钟玉燕妇产科主任 全在芸妇产科护士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陈兴伦外科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钟玉燕妇产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任

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 成员:全在芸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护士长 许绍全内科副主任医师内儿科主任 周德才麻醉科医师麻醉科主任 王奉祥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 李龙祥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 孙雨华主治医师 B心室主任 徐仲举外科副主任医师 吕永梅妇产科主治医生 尹燕群妇产科医师 杨远清妇产科医师 汪庆敏妇产科医师 李琳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4. 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5. 抢救专家组及时对病情按《云南省危急孕产妇转诊标准》进

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需要转诊的按《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通知》做好逐级和预约转诊工作。对病情危重/特殊,本院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四、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 1. 我院是高危孕产妇急救指导中心,承担本县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和下级医疗机构转送到我院的危重孕产妇的接待、救治工作任务;承担本院的急危重孕产妇转送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任务;承担指导下级医院对急危重孕产妇开展救治工作任务。 2. 转诊病人至少由熟悉病情的医生和护士各一名护送,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转送记录等相关资料,途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送达后与接收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3. 妇产科对急危重症孕产妇(含下级医疗机构转送或其它途径进入)必须优先安排,及时救治,不得推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特别不得以床位紧张等客观原因拒收病人,否则一经查实,对相关人员从重从严处罚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4. 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危重孕产妇转诊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实施危重孕产妇的转诊工作。 四、急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1. 妇产科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接诊及出诊登记本,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登记本,转运与反馈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XX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

XX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XX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为加强危重孕产妇急救建设,畅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及时、迅速、有序的抢救危重孕产妇,提高产科应急救治能力,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的指挥组织工作、协调全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 二)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接受危重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领导,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接到抢救通知后,服从派遣,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抢救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小组负落实危重孕产妇抢救、保障急救抢救医疗资源的配备和正常运行,实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负责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 二、适用范围 在县域范围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的抢救。 三、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职责及要求。 1.负责领导协调和指挥急危重孕产妇急救通道运转管理和施救工作,监督院前、院内急救工作质量和落实情况,确保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2.建立健全母婴平安和谐机制,组建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组,指导和参与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 3.解决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市中心血站和“120”急救中心全力配合救治工作。 4.按期开展辖区内孕产妇救治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手艺培训工作;承当辖区内产科职员的进修研究工作;按期开展科室内

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制度

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制度 一、危急重症救治 (一)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坚持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二)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救治急危重症孕产妇,在医务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救治工作。 (三)危重孕产妇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四)危重孕产妇救治医院要及时对病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需要转诊的要根据病情和上级医院的诊疗条件确定转诊医院。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具备转运条件时应尽早转诊。 (五)各级医疗机构在危重孕产妇救治过程中,需要技术支撑的,应报同级“产科急救管理办公室”和“产科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组织协调专家会诊或救治;需要上级技术支撑的,应报市级“产科急救管理办公室”和“产科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组织协调专家会诊或救治。 二、危急重症转诊 (一)各级医疗机构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超出自身救治能力的,应立即与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联系及时转诊。对于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应当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上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应当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指导或派员赴现场会诊、指导。各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建立健全急救绿色通道,有专人负责接诊工作,确保有效衔接和绿色通道畅通。 (二)市、区县医疗机构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

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 第一篇: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 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救治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院内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组织管理工作,成立院内急救小组,负责院内急危重孕产妇的会诊、转诊及监护等医疗。组长:副组长: 成员: 二、危重预警、汇报制度。 1、产科危重、重症标准: (1)产科急重症: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子痫、羊水栓塞、脐带脱垂复、子宫破裂、肩难产、产后出血。(2)产科重症:重度子痫前期,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妊娠并发心脏病、重症肝炎、重症肺炎、重症胰腺炎、血栓性疾病(肺栓塞)或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3)一旦确诊为危重症患者应立即启动急预案,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病情,下发危重病通知书,以及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科主任必须亲自查看患者并相应处理,同时向医务科汇报病情,组织科内与院内危重病例讨论,必要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迅速安排相关专家参加院内大会诊。 二、抢救制度 1、各级医护人员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仔细观察病情,明确诊断,及时处理。 2、抢救工作必须有本院副高以上的医师主持抢救,重大抢救必须由科主任、专家小组或领导小组主持,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积极配合。 3、抢救过程中遇到困难需要相关科室帮助时,应及时向医务科汇

报,由医务科协调解决。 4、抢救记录由一线医护人员书写,要求及时、准确、清晰、简明、完整。如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记录时,在抢救后六小时内据实补充完整,主治以上医师必须严格审查抢救记录。 5、规范急救物品管理,保证抢救顺利进行。 6、抢救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操作常规,注意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医疗事故和交叉感染。 三、院内会制度。 1、因病情需要,应及时要求相关科室急会诊,情况紧急可先电话邀请后补会诊单。各科室主任接到协助抢救的会诊通知,应安排主治以上医师在10分钟内到现场,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如病情危重,由副高以上医师向医务科申请,启动院内危重症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3、会诊的科室有责任完善相应检查,收集所有检查结果,并整理备查。 四、相关科室全力协助救治的制度 1、各医技科室门诊部积极配合,全力协助,优先安排检查。 2、医技部门接到临床科室床边检查的紧急申请后,需在10分钟内到达抢救现场,情况紧急时可电话联系补单,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送检标本上粘贴红色标记,原则上各类检验、检查报告30分钟内出。 4、如遇到病危患者经济拮据、无家属在现场或无法缴纳医疗费用时,由主治以上医师报告科主任,并向医务科申请开通急诊通道。医务科结合实际情况处理。 5、产科紧密合作,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新生儿窒息等危重疾病,有效降低围产儿发病率和死亡率。 6、血库优先保障急危重孕妇的抢救用血。 7、手术室优先安排危重孕妇进行急诊手术。 医务科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第一章、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机构 一、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的组织、协调,对集体讨论的重大抢救方案和措施作出决策。 2、副组长执行组长的各项决策和措施,与患者及家属进行病情交待沟通,必要时做好向上级行政部门汇报及与外单位联络的工作。 3、医务部、保健部、护理部负责协助正、副组长做好各方面抢救工作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5、门诊部负责危重孕产妇到院后绿色通道的开放。 6、病案信息科负责病案信息相关工作。 7、输血科负责做好检验检查、血源等保障工作。 8、药剂科负责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9、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耗材应急保障工作。 10、总务科负责救护车辆运输保障工作。 11、绩效办负责激励机制及经费预算保障工作。 12、外联客服部负责协助辖区危重孕产妇转诊网络的建设和日常客服、随访工作。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辖区及院内危重孕产如抢救评估、报告及实施:依照应急级别作出相应的响应并组织抢救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 (三)工作要求及流程 1、院内抢救要求流程 (1)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落实好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时识别危急重症患者孕产妇。 (2)辖区及院内危急重症孕产妇按“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处置,院内的危急重症孕产妇同时遵循“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处置。 (3)危急重症孕产妇合并有他科病情的,按“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时电话邀请危重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第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2) 第二、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6) 第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 (9) 第四、接受转诊和信息反馈制度 (11) 第五、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 (15) 第六、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 (16) 第七、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制度 (18) 第八、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24) 第九、培训和急救演练制度 (25) 第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 (26) 第十一、抢救用血制度 (26) 第十二、各级医生负责制度 (27) 第十三、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30) 第十四、信息登记制度 (31) 第十五、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31) 第十六、产科医疗质量管理自我评估制度 (32) 第十七、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33) 第十八、医学伦理学评估和审核制度 (34) 第十九、医疗不良事件防范措施与报告制度 (36) 第二十、危重孕产妇医患沟通与媒体沟通制度 (37)

第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的分级管理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给世界各国作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幼保健管理水平,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高危妊娠管理级别,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是指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造成各种不良妊娠结局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为了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使具有不同危险因素的孕妇能按其危险程度,及时得到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改善妊娠结局,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 一、高危妊娠评分标准 《高危孕妇评分标准》根据基本情况、不良孕产史、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环境及社会因素及其他检查异常等情况,分 5 分、10分、20 分三个高危分值进行评定。有两种以上高危因素时,总高危评分由各单项评分累加。具体标准见附件。 二、高危妊娠管理程序 (一)筛查与评定 1.初筛:各位妇产科医师在开展早孕检查时,要详细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一、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抢救流程: 危重孕产妇抢救应该根据妇女的病情和诊断,制定相应的抢救流程。 一般来说,抢救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判断危重孕产妇的病情,稳定 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详细的病情评估,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监测和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根据患者的病情做出进一步的治疗决策。 2.抢救设备和药品: 医院应该配备一套完善的抢救设备和药品,以应对不同病情的危重孕 产妇。抢救设备包括多参数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等,药品包括急救药品、止血药品、抗生素等。 3.抢救团队: 抢救危重孕产妇需要多学科综合的抢救团队。抢救团队应由产科医生、麻醉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等专业人员组成,能够协作配合、快速有效 地进行抢救。 二、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 1.转诊需求评估: 原接诊医院应根据危重孕产妇的病情和治疗需求来判断是否需要转诊。转诊需求评估应该由多学科的专家团队进行,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来评 估其所需的治疗水平。 2.转诊流程:

3.转诊信息共享: 三、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1.健康档案管理: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危重孕产妇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历资料、抢救记录和治疗方案等。对危重孕产妇的病历资料应进行保密和妥善保存,以方便医院随时掌握患者情况。 2.医护人员培训: 医院应定期开展危重孕产妇的医护人员培训,提高他们对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技能和专业水平。培训内容包括基础急救知识、团队协作、急救设备的使用等。 3.质量管理: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对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和转诊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医院应根据质量管理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质量。 综上所述,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转诊和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完善,并且需要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只有建立科学的制度,才能保障危重孕产妇的医疗质量和安全。

高危孕产妇抢救制度

高危孕产妇抢救制度 引言: 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妊娠期间或分娩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或并发 症的孕产妇。由于其身体状况不稳定,抢救工作对于保护孕妇及胎 儿的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建立一套高效的高危孕产妇抢救制度是 非常必要的。 一、抢救流程: 1. 高危孕产妇抢救需要高效协调的团队合作。这包括产科医生、急诊医生、麻醉师、护士等。 2. 对于高危孕产妇抢救,应建立明确的流程与分工。在紧急情 况下,各团队成员应能快速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3. 抢救流程中需包括妇科检查、胎儿监护、血压及心率监测、 快速输液、急救药物应用等关键环节。 二、急诊治疗: 1. 高危孕产妇抢救的第一步是尽快处置并解决当前的紧急情况。例如,如果存在大出血,及时采取止血措施非常关键。

2. 急诊治疗的目标是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并保证孕妇及胎儿的生命安全。 3. 急诊治疗应根据高危孕产妇的具体情况进行,例如吸氧、升高双重抬脚位、加强心电监护等。 三、危重病情转运: 1. 在部分情况下,高危孕产妇可能需要转运到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更进一步的抢救治疗。 2. 危重病情转运的目标是确保安全并尽可能快地将患者转运到医疗资源更为充足的医院。 3. 危重病情转运应由专业的医疗团队进行,并提供相应的护理措施和监测。 四、术后护理: 1. 对于高危孕产妇,在抢救治疗后,仍然需要提供细致而全面的术后护理。 2. 术后护理目标是恢复孕妇的身体健康,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3. 术后护理应包括休息、恢复营养摄入、监测和处理伤口等。 结论:

建立一套高效的高危孕产妇抢救制度对孕妇及胎儿的安全至关重要。抢救流程、急诊治疗、危重病情转运和术后护理需要有严格的规范和操作指南,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高效地抢救高危孕产妇。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目录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3)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3) 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 (4) 孕产妇重症监护制度 (4) 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 (5) 急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5)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报告制度 (6)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7) 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制度 (8) 临床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8) 妇女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10) 业务培训制度 (11) 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1)

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11) 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制度 (12)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1、各科室医务人员应按各科室工作制度及各班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工作。 2、对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建立登记并进行随访。 3、及时了解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的住院治疗情况。 4、对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要尽早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制定进一步有效的治疗措施。 5、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患者,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科室进行会诊、抢救。 6、督促检查会诊治疗方案的落实情况。 7、对疑难病例治疗效果仍不满意,需外院会诊者,及时联系外院会诊或转院事宜。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接诊原则上按本制度第三条执行。 2、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3、转院前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4、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

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5、本县医疗单位间的会诊转诊按本制度执行。 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 1、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孕妇进行高危评分及初筛。 2、高危孕产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作好记录,加盖高危标志,实行专案管理。 3、未按约来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 4、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 5、对筛出的高危产妇按其严重程度转到相应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6、高危孕产妇需转诊,转院者应填写转诊单。 7、应设有抢救室、手术室、产房、备有实用抢救设备及药品。 孕产妇重症监护制度 1、每位妇产科专业扶本人员都有对高危妊娠因素进行筛查的责任。在早孕初查或产前检查时应注意筛查高危妊娠因素,根据高危妊娠管理程序,按照《河南省高危妊娠管理办法》进行高危妊娠评分,判断其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程序。凡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案管理。 2、高危妊娠的监护及管理

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为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危重孕产妇,提高应急抢救能力,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我院内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的抢救。 二、组织机构 (一)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院的孕产妇抢救工作。人员组成:组长:,副组长:,成员:。抢救领导小组下设急救专家组及科室抢救小组人员。 (二)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组。负责制定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负责院内孕产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人员由分管院长、产科、ICU、内科、外科、麻醉科、相关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组成。 三、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待产孕妇患有重度高危因素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400ml,经半小时积极处理后病情无明显好转或出血量继续增多的,应立即报告科室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进入预警状态。 Ⅱ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住院期间患有各种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或处于危重状态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上报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联系朝阳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及时转诊患者或请相关专家进行抢救。 四、启动及抢救、转诊步伐 (一)应急响应启动:符合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首诊院内科室和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启动院内抢救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小组成员接到启动响应电话,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了解病情,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

高危孕产妇信息报送制度

高危孕产妇信息报送制度 (一)市卫计委负责牵头建立本市的高危孕产妇信息报送制度,市妇幼计生中心负责本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及反馈。 (二)各级医疗机构应对高危孕产妇和危重孕产妇建立信息统计台账,由专人负责定期向市妇幼计生中心上报相关报表,尤其是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在3日内将《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报送,孕产妇妊娠风险分类为“红色”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送。 (三)医疗机构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形式向市人民医院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报告并请求技术援助,病情复杂或极为严重可以电话形式向南通市级或省级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请求技术援助,及时填写《危重孕产妇报告单》和《危重孕产妇抢救情况报告表》,并以书面或电子形式上报各镇(区、街道)卫生所及市妇幼计生中心。如有情况变化,需填报《危重孕产妇追踪情况报告表》续报有关情况,各镇(区、街道)卫生所、市妇幼计生中心密切关注救治情况并跟踪随访愈后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报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群体保健科。 (四)市“救治中心”(市人民医院)应当每月填写《南通市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工作情况月报表》、《南通市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工作情况月报表》报送市妇幼计生中心,市妇幼计生中心核实无误后报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五)各级医疗机构对上报的高危孕产妇信息及报表等备份保存,做好相关资料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

(六)定期开展辖区高危孕产妇相关信息报送质量控制。市妇幼计生中心每半年组织1次质控,各级医疗机构按季度开展高危孕产妇信息上报自查工作。 (七)市妇幼计生中心每半年组织召开辖区医疗机构高危孕产妇信息报送工作例会,将信息报送工作的情况及时反馈,对信息直报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八)市妇幼计生中心全面掌握本市高危孕产妇信息,对敏感指标进行动态分析,做好数据的整理分析,为市卫计委决策提供依据。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第一篇: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发现孕期的危重孕产妇要及时向乡卫生院报告并直接向“产科急救中心”转诊。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必要时一边利用人力转运产妇,一边通过电话与上级急救中心联系,由上级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尽量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如动员村民自愿组织固定的担架救护队的方法。 2、及时转送危重孕产妇,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特别要早期识别和处理孕期初筛出的合并症和并发症,成立初级产科抢救小组,在对发生在产时和产后的并发症进行初步抢救的同时,及时将危重孕产妇向“产科急救中心”转诊。 3、县级医疗保健机构都要履行高危产妇的转诊职能,凡不能正确诊断和处理的孕产妇,都要及时转至“产科急救中心”进行诊治。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转诊,不能延误或推诿。 4、负责接收其他医疗保健机构的高危孕产妇转诊,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承担危重高危孕产妇的诊断治疗和抢救,提高抢救水平。 第二篇: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 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 1、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时,转出单位应先通知接受医院产科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派医务人员护送,负责护送的医务人员应具备初步急救的能力。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医疗保健机构应及时告知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接诊。 2、高危孕妇转诊后,转出单位负责追踪、随访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及结局等情况并登记,接诊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协助转出单位对高危孕妇进行追踪随访。 3、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医疗保健机构应成立由有关领导、多科室专家组成的医疗抢救小组,制定相应的急救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以

XX县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

XX县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 XX县危重孕产妇报告和 评审制度 孕产妇危重症是严重威胁孕产妇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是评价和改善产科服务质量的一种手段,也是孕产妇死亡评审的补充,有助于将预防孕产妇死亡的关口前移,有效保障母婴安全。 一、危重孕产妇报告制度 (一)定义与标准。 1.定义:危重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或产后42天内患有任何一种按WHO定义威胁其生命的病情并存活下来的孕产妇。 2.标准:采用WHO危重孕产妇的定义标准,包括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治疗措施等4个方面的内容(见附件1)。 (二)范围与对象。 XX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内发生的危重孕产妇,包括引产、异位妊娠、流产及分娩等,经抢救存活出院的均列入报告和评审的范畴。 (三)上报要求。 1.基础信息登记上报。各医疗保健机构对发生在本医疗机构符合危重孕产妇判定标准的病例及时填报《XX市危重孕 产妇报告卡》(见附件2),并在次季度首月5日前上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别于1月、4月、7月、10月10日前报市妇幼保健院。 2.质量控制要求。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危重孕产妇个案报告质控,漏报率≤1,发现漏报及时补报。相关原始登记资料与报表将列入辖区信息质控内容。 二、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一)评审目的。 1.提高医务人员对孕产妇危重症早期识别、干预和救治能力。 2.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对产科质量管理的认识与重视,加大投入与管理力度。

3.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广行之有效的适宜技术和管理经验。 4.促进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辖区内妇幼卫生管理,为改进整体产科质量、制定降低孕产妇死亡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二)评审分级和时限。 院级及县级评审:由县人民医院牵头县卫生计生局针对本县危重症孕产妇抢救情况组织县专家组按照“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流程”,每年组织1-2个典型病例进行评审。 (三)评审原则。 1.遵循保密原则。参加评审人员不能将评审过程、内容、结论对外披露、传播。 2.明确评审目的。参加评审人员应充分认识评审目的是改进服务质量,评审结论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过错鉴定和处理依据。 3.多学科人员参与。专家组成员来自不同领域的相关专家;参与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应该在评审现场,鼓励其他医务人员到场听评。 4.提供充分、真实的医疗信息。医疗机构应为评审专家提供完整的评审病历复印件,评审现场能够呈现原始的评审病历,以便及时核实相关信息。 5.制定干预措施。通过危重孕产妇评审发现问题,提出干预措施,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技术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孕产妇死亡。 (四)评审内容。 1.回顾分析危重症孕产妇医疗服务全过程。对孕产妇危重症就医至出院的7个环节(入院、诊断、医疗/管理、监测与随后的处理、出院、病历记录的信息、转诊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如孕产妇危重症到达医院后,医生接诊是否及时,孕产妇危重症诊断是否及时、正确;医疗处理是否恰当,护理、监测是否及时、正确;出院时间是否恰当,诊断是否正确,随访事宜是否向病人交代清楚;转诊是否规范等。 2.分析不恰当的医疗服务行为产生的原因。对医疗服务的6个影响因素(医务人员、设备、药物、医疗常规/治疗指南、组织和管理、病人及其家庭)进行分析,如医务人员的资质、技能、上下级之间沟通

县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较齐全)

XX县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 孕产妇危重症是严重威胁孕产妇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是评价和改善产科服务质量的一种手段,也是孕产妇死亡评审的补充,有助于将预防孕产妇死亡的关 口前移,有效保障母婴安全。 一、危重孕产妇报告制度 (一)定义与标准。 1.定义:危重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或产后42天内患有任何一种按WHO定义威胁其生命的病情并存活下来的孕 产妇。 2.标准:采用WHO危重孕产妇的定义标准,包括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治疗措施等4个方面的内容(见 附件1) (二)范围与对象。 XX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内发生的危重孕产妇,包括引产、异位妊娠、流产及分娩等,经抢救存活出院的均列入报 告和评审的范畴。 (三)上报要求。 1.基础信息登记上报。各医疗保健机构对发生在本医疗机构符合危重孕产妇判定标准的病例及时填报《XX市危重孕产妇报告卡》(见附件2),并在次季度首月日前上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别于1月、10月10日前报市妇幼保健院。

2.质量控制要求。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危重孕产妇个案报告质控,漏报率≤1,发现漏报及时补报。相关原始登记资料与报表将列入辖区信息质控内 容。 二、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一)评审目的。 1.提高医务人员对孕产妇危重症早期识别、干预和救治 能力。 2.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对产科质量管理的认识与重视,加 大投入与管理力度。 3.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推广行之有效的适宜技术和管理经验。 4.促进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辖区内妇幼卫生管理,为改进整体产科质量、制定降低孕产妇死亡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二)评审分级和时限。 院级及县级评审:由县人民医院牵头县卫生计生局针对本县危重症孕产妇抢救情况组织县专家组按照“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流程”,每年组织1-2个典型病例进行评审。 (三)评审原则。 1.遵循保密原则。参加评审人员不能将评审过程、内容、 结论对外披露、传播。 2.明确评审目的。参加评审人员应充分认识评审目的是改进服务质量,评审结论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过错鉴定和 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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