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 粤府函〔2011〕162号
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二零一三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论 (1)1前言 (1)1.1编制依据 (2)1.2评价原则 (7)1.3评价对象和评价重点 (7)1.4评价范围 (8)1.5评价时段 (10)1.6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11)1.7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16)1.8评价标准 (23)1.9主要技术路线 (26)2规划概述与分析 (27)2.1规划背景 (27)2.2规划概述 (28)2.3规划协调性分析 (49)3环境质量现状与预测 (50)3.1环境质量现状 (50)3.2环境影响预测 (51)4规划合理性综合论证 (55)5 规划调整建议 (57)6综合结论 (58)第一章总论1前言2010年7月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10〕65号)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机场综保区”),批复面积7.385平方公里。
机场综保区分为中区、北区、南区三个区域。
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广州市交委牵头各部门,拟定了《组建广州空港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和《设立广州空港经济区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
《方案》中提出:规划设立广州空港经济区,并划定广州空港经济区及四个核心区范围。
2011年8月,为保证广州空港经济区开发建设的顺利推进,也保证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广州市规划局组织开展《广州市空港经济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
该规划已通过市规委会的审查,待批复实施。
2012年3月,市空港委、市规划局联合组织《广州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编制。
2012年6月,陈建华市长指示,空港经济区必须充分考虑与广州北站的关系,要求重新开展范围划定研究。
2013年3月13日,经过市领导同意空港经济区范围扩容为439平方公里。
2013年,广州空港经济区纳入全市“2+3+9”战略发展平台,在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方案稳定基础上,开展了《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广东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

DB44/T749-2010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按照《标准化工作导 则》(GB/T 1.1-2009)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广东 省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 文件的编制要求。
4.2
划分的一般技术原则
4.2.1 水源地分类 4.2.1.1 地表水水源地 4.2.1.1.1 河流型水源地
非潮汐河段水源地:不受潮汐影响。 潮汐河段水源地:受潮汐影响。 拦河闸(坝)型水源地:用拦河闸(坝)横断河流,抬高水位形成的河流型水源地。 4.2.1.1.2 水库型水源地 依据水库规模大小,将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分类。 大型水库:水库总库容≥1 亿m3 中型水库:0.1 亿m3≤水库总库容<1 亿m3 小型水库:水库总库容<0.1 亿m3 4.2.1.2 地下水水源地 地下水按含水层介质类型的不同分为孔隙水、基岩裂隙水和岩溶水三类;按地下水埋藏 条件分为潜水和承压水两类。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按开采规模分为中小型水源地(日开采量 小于 5 万立方米)和大型水源地(日开采量大于等于 5 万立方米)。 4.2.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指标,应考虑以下因素:当地的地理位置、水 文、气象、集水汇流特征、地质特征、土地利用、水动力特性、水域污染类型、污染特征、 污染源分布、排水区分布、水源地规模、水量需求等。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 件,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污染负荷和供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应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 源分布确定,并保证开采规划水量时能达到所要求的水质标准。 4.2.3 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防止水源地附近人类活动对水源的直接污染;应 足以使所选定的主要污染物(含影响当地人群健康的特征污染物)在向取水点(或开采井、 井群)输移(或运移)过程中,衰减到所期望的浓度水平;在正常情况下保证取水水质达到
广东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广东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征求意见稿)规划编制组二○一二年五月目录前言 (1)一、饮用水源保护现状与形势分析 (2)(一)饮用水源保护现状 (2)1、水源地基本状况 (2)2、水质现状 (2)3、管理状况 (3)(二)机遇与挑战 (4)二、规划总则 (8)(一)指导思想 (8)(二)规划原则 (8)(三)规划范围 (9)(四)目标指标 (9)1、规划总目标 (10)2、规划指标 (10)三、主要任务 (11)(一)统筹优化,提高全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11)1、系统优化水源布局和供水格局 (11)2、强化供水河道保护力度 (11)(二)规范管理,严格水源地环境保护制度 (12)1、规范划分和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2)2、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 (12)(三)加强治理,着力解决影响水源水质的突出环境问题 (13)1、加快供水河道和水库集雨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13)2、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13)(四)联防联控,强化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14)1、深化重点区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14)2、加强重点工业园区的污染防治和监控 (14)(五)保育结合,加强水源生态修复与建设 (15)1、加快水源缓冲带和水源涵养区建设 (15)2、加快重点河流、水库及集雨区生态修复 (16)(六)防患未然,建立健全水源应急与水质预警监控体系 (16)1、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事故风险防范设施与备用水源建设 (16)2、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预警体系 (17)3、建立饮用水源应急预警体系 (17)四、重点工程 (18)(一)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重点工程 (18)(二)保护区污染整治重点工程 (19)(三)集雨区减污重点工程 (19)(四)联防联控重点工程 (19)(五)生态修复与建设重点工程 (20)(六)应急与预警重点工程 (20)五、保障措施 (22)(一)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 (22)(二)建立健全制度,创新工作机制 (24)(三)加大资金投入,创新融资机制 (25)(四)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评估考核 (26)(五)加强人才建设,提升科技支撑 (26)(六)开展环保教育,鼓励社会参与 (27)附表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29)附表2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重点工程 (30)附表3保护区污染整治重点工程 (31)附表4集雨区减污重点工程 (34)附表5联防联控重点工程 (36)附表6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39)附表7应急与预警重点工程 (40)前言饮用水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 粤府函〔2011〕162号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1年5月27日批复(粤府函〔2011〕162号),同意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方案。
现将调整后的《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予以公布。
本区划实施后将代替1993年颁布的《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和新饮用水源污染控制区区划》(穗府环字〔1993〕10号)和2003年颁布的《广州市番禺区沙湾水道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粤府函〔2003〕66号)。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现用饮用水源)。
广州市白云区南溪化工厂改扩建项目

广州市白云区南溪化工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山大学2014.7第1章总则1.1项目背景广州市白云区南溪化工厂(下文简称“南溪化工厂”)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镇光明村,是一家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主要回收电镀厂、线路板厂的含铜蚀刻废液。
该公司成立于1987年,原拥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4401110526),核准处理类别及规模为:收集、贮存、利用含铜废液(HW22类中231-006-22、406-003-22)6000吨/年,该许可证于2012年6月1日到期后,停厂至今。
广州市白云区南溪化工厂原来位于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由于处于二级水源保护区,故搬迁至白云区钟落潭镇光明村。
为此,南溪化工厂于2001年12月委托编制了《广州市白云区南溪化工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了白云区环保局的批复(云府环保建字[2001]第826号),2002年9月17日通过了白云区环保局的验收(云府环管字[2002]637号)。
批复验收时,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以含铜废液、硫酸为原料,经化学反应、蒸发等工序,生产硫酸铜、盐酸、氯化铵,年产量分别为硫酸铜2500吨、盐酸2000吨、氯化铵1000吨。
该公司原经营人员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故停厂到今,现更换新的经营人,并根据市场需要,决定对工厂进行技改扩建。
计划改扩建后回收处理含铜蚀刻废液5万吨/年、退锡废液1.5万吨/年、污泥1.5万吨/年、废油墨渣0.2万吨/年。
该公司将扩大生产区,增加生产线,并相应增加相关设备和工作人员,员工人数将达到70人。
改扩建后,总投资将达到2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中的有关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南溪化工厂改扩建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7月7日举行了《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听证事由2015年6月,我市印发实施了《广州市城市供水水源规划(修编)》,全市供水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我市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和《广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了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工作,编制了区划调整方案,并于2016年5月通过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形成了《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时间:2016年7月7日(星期四)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地点:广州鸣泉居度假村碧波楼博思堂(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068号)。
三、听证主持人和相关参加人(一)听证主持人。
首席主持人:杨柳(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主持人:张治明(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二)听证陈述人。
黄荣(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处副处长)李志琴(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吴荣生(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处主任科员)(三)听证记录人。
黄金福、黄霞、陈鸿俊(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四)《方案》编制单位代表。
李肇铸(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五)听证参加人。
(1)人大代表(1名)刘莲香(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政协委员(1名)蔡武(广州市越秀区文晟房屋租赁服务部)(3)专家学者(1名)吴群河(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教授)(4)听证代表(8名)莫木强(企事业单位代表,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江伟烽(企事业单位代表,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邓茂旋(企事业单位代表,广州市境新置业有限公司)黄靖宇(市民代表)戴广良(市民代表)韩志鹏(市民代表)黄栋荣(市民代表)许文强(市民代表)四、决策发言人说明(一)区划调整背景。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31•【字号】粤府函[2011]339号•【施行日期】201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东江流域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东江是我省主要饮用水源之一,直接肩负着东江流域近4000万人口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是我省重要的“政治水、经济水、生命水”,对保障东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更好地保护东江水质,确保东江供水安全,现就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等规定,在东江流域内严格控制建设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原料的项目,禁止建设农药、铬盐、钛白粉、氟制冷剂生产项目,禁止建设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业、氰化法提炼产品以及开采、冶炼放射性矿产的项目。
二、强化涉重金属污染项目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禁止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排放的项目,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建设涉重金属污染项目。
东江流域内停止审批向河流排放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
铅蓄电池加工制造(含铅板制造、生产、组装)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三、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严格控制东江流域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严格控制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内规划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矿泉水和地热项目除外)。
碧桂园嘉誉花园建设项目(三期)

建 5 栋 21~32 层的住宅楼、2 栋 4 层的商住楼、2 栋 1~2 层的商业楼、地下 1~2 层
的停车库以及一系列公建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容纳住户 787 户,总居住人口 2519
人;项目设有机动车停车位 1613 个,其中地面机动车停车位 56 个,地下机动车停
车位 1557 个。项目商业建筑面积为 5999.7m2,其中商业 D 全部 1513.4 m2 设置餐
域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环境污染问题。
5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
等):
一、地理位置 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顾屋村。增城位于广州市的东北部,珠江 三角洲东北边缘,东南与博罗县相邻,西面与广州市黄埔接壤,南面与东莞市隔 东江相望,西北与从化相联,东北与龙门县相接。 二、地形、地貌与地质 增城境内是广东古老陆地之一。前寒武系地层分布荔城附近以及南部雅瑶、 新塘等地。寒武系分布在正果、派潭、福和等地。泥盆系发育较好,分布零散, 以北部为多;西北部高滩、北部龙潭埔是滨海相碎屑砂页岩沉积。石炭系零散分 布在西北部高滩等地河谷边缘,是海陆交互相含煤碎屑沉积。侏罗系在西北部大 尖山与高滩等地可以见到。主要岩性是灰色致密块状流纹岩、安山玢岩等酸性或 中性喷发形成的火山岩。第三系分布于新塘地区及三江的金兰寺,属于上第三系, 而缺少下第三系。第四系在市内有广泛的分布,以河谷平原为主。其中上全新统 分布在东江下游两岸平原地区以及增江、西福河等河谷平原。其下部为砂砾石, 中部为粗砂,上部为细砂、粘土,厚度为 7~15 米。这一时期海浸遗迹有新塘镇 西半公里的海蚀洞,洞长 20 米,高 2.5 米,呈圆形,是海陆变迁的重要证据。 中部是大海浸时期形成的海相沉积物,主要分布在三江金兰寺等地,由牡蛎贝壳 与灰褐色粉沙、粘土组成,厚约 2 米,覆盖在紫红色砂砾岩之上。贝壳的 14C 年龄距今为 4035±95 年。这一层贝壳之上,有贝丘遗址,发现有新石器时代遗物。 下全新统以陆相沉积物为主,分布在仙村、石滩及荔城附近,大致沿增江、东江 两岸。特征是下部灰砂质粘土,深灰色淤泥和黄色含粘土粗沙,上部浅黄色粘土、 灰白、黄色含粘土粗沙,厚约 2 米。 三、气候、气象 增城地处南亚热带,北回归线经过北部派潭镇附近,气候特征是“炎热多雨, 长夏无冬”。多年平均气温为 21.6℃,平均最低气温为 12.1℃,平均最高气温为 28.5 ℃。春季,由于受冷暖空气交替影响,天气多变,阴雨多,阳光少,空气潮 湿,气温在 12.7℃-21.7℃之间。夏季,热带海洋风增强,天气常受副热带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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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1年5月27日批复(粤府函〔2011〕162号),同意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方案。
现将调整后的《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予以公布。
本区划实施后将代替1993年颁布的《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和新饮用水源污染控制区区划》(穗府环字〔1993〕10号)和2003年颁布的《广州市番禺区沙湾水道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粤府函〔2003〕66号)。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现用饮用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