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设备及管道动火的安全规定
煤气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煤气设备维护、检修、操作人员安全使用规定在企业内,煤气的危险作业可分为两大方面,一是操作人员直接接触煤气,需佩戴呼吸器在煤气外泄环境中作业,如抽堵盲板、关开眼镜阀、插板阀、带煤气设施上堵漏、煤气接管等作业;二是操作人员不直接接触煤气,但有发生煤气三大事故的可能性的作业,如煤气管道及设施停送煤气、在运行的煤气设备区域动火作业和停运的煤气设备上检修、进人等作业。
以上两大方面均都属于一类煤气危险作业,必须提前办理“煤气危险作业许可证”,经HSE办公室审批;重大危险作业必须经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审批。
同时提前做好煤气作业的准备工作,落实完善可靠的作业安全措施。
制定的操作步骤,人员组织、施工作业方案,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熟知作业内容、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服从统一指挥。
对重大煤气危险作业必须要制定相关事故预案。
一、煤气安全管理基本要求:(1)煤气工程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对于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应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
(2)煤气工程设计,应由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设计。
设计审查应有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气设施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煤气工程的设计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进行设计工作。
(3)煤气设施的焊接工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持有合格证的焊工担任,煤气工程的焊接、施工与验收应符合GB50235的规定。
(4)施工应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工程的隐藏部分,应经煤气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封闭。
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5)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应经过检查验收,证明符合安全要求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后,才能投入运行。
煤气设施的验收必须有煤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6)现有企业的煤气设施达不到本规程要求者,应在改建、扩建、大修或技术改造中解决,为解决前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煤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煤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气使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气生产、供应、使用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煤气使用安全原则为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加强监督。
第四条煤气使用安全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有序实施、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煤气使用安全工作要依靠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政府部门指导,社会参与的模式。
第六条煤气使用安全工作要加强统一领导,形成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煤气使用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有关规划和政策,加强对煤气生产、供应、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煤气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八条煤气生产单位应当具备规模适宜、设施安全、生产运行稳定的条件。
第九条煤气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煤气生产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人员具备相关岗位技能并且安全意识强。
第十条煤气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煤气生产设施和技术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一条煤气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并进行定期更新。
第十二条煤气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建立煤气质量监测系统,定期对煤气质量进行检测,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
第三章煤气供应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煤气供应单位应当具备规模适宜、设施安全、供应稳定的条件。
第十四条煤气供应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煤气供应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人员具备相关岗位技能并且安全意识强。
第十五条煤气供应单位应当确保煤气储存、输送、分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六条煤气供应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煤气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了解用户使用情况,确保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第十七条煤气供应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建立与公安消防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应急协调机制。
煤气区域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与要求

煤气区域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与要求.1、煤气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且熟悉煤气特性及煤气中毒救护知识,无证人员严禁在煤气区域作业。
.2、检修、清理设备,必须携带一氧化碳报警仪,有2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3、进入煤气危险区(如地下室、加压站、地沟、热风炉、煤气发生设施附近,煤气易积存区,低凹处等),必须了解检测一氧化碳的浓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若超过最高允许浓度30mg/m³时,必须采取措施。
.4、使用的照明灯,应采用密闭防爆型,其电压不应超过安全电压,工作行灯不应超过12V。
.5、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办“动火许可证”,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有关操作。
.6、检修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
长期检修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拆卸安全阀并敞口,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良好。
.7、每次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及工作中每小时均应监测分析一氧化碳含量,符合安全规定。
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备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
在特殊情况时,如果一氧化碳含量在50mg/m³时进设备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一氧化碳含量在100mg/m³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一氧化碳含量在200mg/m³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20min。
.8、每次进入设备内工作,必须设专人监护,无监护者,操作工人应拒绝作业。
.9、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必须备有氧气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
并应规定必要的联系讯号。
作业使用工具应防止火星(如使用铜工具或涂抹厚润滑脂)。
.10、在进入有煤气设备管道内工作或大量煤气漏泄事故处理时,一般应有4人以上在场(包括防护人员),以便适时轮换,工作时必须戴氧气呼吸器,工作场地40m内为危险区,不准有明火,一切车辆和无关人员不准入内。
煤气区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煤气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转炉煤气安全管理,杜绝煤气中毒、着火、爆炸等煤气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基本要求1.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建全煤气安全各级管理制度。
1.2 煤气防护站应设“工艺流程简图”并标明设备及附属装置位置、号码。
1.3 各主要煤气设施及各种附属设施如各类切断装置、放散装置等应有明显标识。
1.4 各主要煤气区域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1.5 煤气管网所有蒸汽管线,只有在通蒸汽时,才能把蒸汽管与煤气管道连通,停用时必须断开。
1.6 煤气各主要设施,管网应由煤气管理部门建立技术检修变更记录档案。
1.7 各重点煤气区域所用电器及设施应采取防爆措施。
1.8 各煤气操作岗位,操作室要有良好的联系通讯设备。
2.重点煤气区域划分2.1一类煤气区域煤气柜周围及各层平台、静电除尘周围及各层平台、煤气加压机房及室外平台、逆止水封阀周围、一次风机房、混铁炉平台及周围、烘烤装置周围、加热炉周围及各层平台、各放水阀周围易泄点。
2.2 二类煤气区域煤气柜主控室、一次风机房主控室、混铁炉主控室、渣跨值班室等区域。
3.煤气防护安全管理规定:3.1防护站职责a.负责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巡回检查、监测及煤气事故的救护。
b.负责公司范围内煤气区域作业的现场监护。
c.负责各类煤气防护设施、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可使用率。
d.负责办理煤气区域动火许可证。
e.负责煤气事故的救护,分析及现场指挥。
3.2 监护工作原则a.进入煤气区域必须两人以上,并保持相对距离。
b.爱护监护仪器,出现问题及时向车间、安检科和公司反映。
c严禁凭主观用嗅觉检查煤气。
d.不得在已知高浓度煤气流域测试具体数据。
e.进入高浓度煤气区域监护、检测或抢救时,要佩戴煤气防护设施。
f.有权制止在煤气区域作业而不听从指挥的人工作。
新安法规定动火作业

新安法规定动火作业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动火作业定义、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区域的固定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定义使用气焊、电焊、喷灯等焊割工具,在煤气、氧气的生产设施、输送管道、储罐、容器和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管道及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的设备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
3 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
3.1 一级动火作业3.1.1工业及民用煤气生产设施(储罐、容器等)、DN≥200mm 煤气输送管道的本体及与本体水平净距1米范围内动火作业。
3.1.2 DN≥80mm氧气输送管道动火作业。
3.1.3 A级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
3.2 二级动火作业3.2.1工业及民用煤气生产设施(储罐、容器等)、DN<200mm煤气输送管道的本体及与本体水平净距1米范围内动火作业。
3.2.2 DN<80mm氧气输送管道动火作业。
3.2.2 B级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
3.3 三级动火作业除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管理4.1 许可证格式一级、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采用统一格式。
4.2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4.2.1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科长审查签字,并报公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2.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下属车间领导审查签字后,报分厂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2.3三级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下属车间领导审查,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
4.2.4 逢节假日、夜班的应急抢修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科长审查并审核批准后实施,报送公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备案。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3.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
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6.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煤气区域作业注意事项
煤气区域作业注意事项1.煤气及附属设备,每班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时间,煤气区域维修人员不得少于2人。
2.煤气设备、管道和阀门应作出定期的检修计划,按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严禁在煤气设备和管道附近设置易燃及有腐蚀液体的管道。
4.煤气管道发生冻结或堵塞时,可用蒸汽加热管道,绝对禁用明火烘烤管道,防止发生起火或爆炸。
5.煤气设备停用时,应用氮气(或蒸汽)吹扫管道1。
5~2小时,然后堵上盲板。
6.煤气切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7.煤气危险区的CO浓度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CO临测装置。
8.在有煤气的情况下,抽、堵盲板、修理阀门、导管时,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呼吸器的使用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并且要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
9.凡处理煤气设备内部时,要取空气样作CO含量分析.10.凡处理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时,当放散管开着时,不准在管道附近有明火,以防引起火灾或爆炸。
11.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可靠隔断装置:插板阀、眼镜阀、盲板、双板切断阀(平行式双插板水封闸阀,要求腹腔注水型,能完全关闭到位保证煤气不泄漏,注水压力为煤气.计算压力至少加5000Pa),并将内部煤气吹净。
长期检修或停用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孔,放散管,保持设施内的自然通风。
12.每次进入设备内部的工作人员,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
一氧化碳含量与可在设备内的操作时间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时,可长时间工作;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50mg/m3(40ppm)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小时;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100mg/m3(80ppm)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0。
5小时;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200mg/m3(160ppm)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5-20分钟;13.经CO含量分析后,允许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专职监护人。
煤气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6篇)
煤气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6篇)篇11.严禁在煤气泄漏或设备故障的情况下强行作业。
2.工作期间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
3.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改动设备设定或安全装置。
4.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5.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状况符合岗位要求。
6.在煤气岗位工作时,应保持警觉,避免因疲劳或注意力分散导致的事故。
煤气岗位的工作环境复杂多变,每一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确保生产效率时,实现安全生产,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
篇21.煤气设备操作与维护:- 操作前务必进行设备检查,确保阀门、管道无泄漏,仪表读数正常。
- 进行设备维修时,应先切断气源,严禁带压操作。
-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2.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
- 确保防护装备完好无损,定期更换过期或损坏的装备。
- 不得私自拆卸、改动个人防护装备。
3.应急处理与疏散方案:- 学习并掌握煤气泄漏、火灾等应急处理程序,定期进行演练。
-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撤离现场,并报告上级。
- 设定清晰的疏散路线,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有序地疏散。
4.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定期进行煤气系统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整改隐患。
- 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鼓励员工参与安全隐患的发现与上报,建立奖励机制。
5.健康监测与职业病预防:-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早期发现并治疗职业病。
- 提供健康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预防能力。
- 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减少职业病发生的风险。
请每位煤气岗位的员工严格遵守上述规程,时刻保持警惕,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安全无小事,预防胜于治疗。
让我们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篇31.不得在未佩戴防护装备的情况下接触煤气设备。
2.遵守先开风后点火,先关火后关气的原则,防止回火。
煤气安全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煤气安全管理规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10 页煤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煤气系统生产、设施(设备)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防止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确保煤气系统安全运行,根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xx)的要求,参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结合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有煤气生产、转供、使用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煤气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第三条煤气防护站负责对所有煤气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煤气从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煤气防护站每年按计划组织一次培训,每年进行1次考核,并留存考试成绩单。
第四条煤气从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重大危险源(点)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消防常识及其器材、设施的使用与管理,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和演练。
第五条煤气从业人员在日常检查、作业、操作、检修等工作中严禁“三违”,严格执行互保制度和煤气危险区动火作业许可证以及煤气停送传递卡制度,认真按要求进行设施和管网(含全部附属设施)巡检并做好记录,发现煤气缺陷、隐患或事故,必须立即按规定组织处理和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
第三章煤气设施与管网设计、施工、验收安全管理第六条设备处负责煤气设施、管网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设备归口管理工作,煤气防护站参加其中有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煤气设施、第 2 页共 10 页管网的设计,必须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冶金类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其设计并应符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xx)、《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xx)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xx)及其它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范要求。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5篇)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一、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
二、动火区要设立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三、在禁火区动火,均须办“用火证”,经营、储存场所内禁止用电炉、煤气取暧、热饭等。
四、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和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五、在禁火区风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和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六、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是指易燃、易爆区域(即:甲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七、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____天(____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明有效期为____天(____小时)。
八、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年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的签名和意见。
九、各项责任的职责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
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3、动火监护负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和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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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设备及管道动火的安全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禁止在未经专业人员检查和维修的情况下进行动火操作。
所有与煤气设备和管道相关的维修和维护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
2. 确保室内通风良好。
在进行动火操作时,要确保室内通风良好,避免煤气泄漏后积聚,防止发生爆炸或中毒事故。
3. 使用合适的点火工具和方法。
在进行动火操作时,应选择合适的点火工具和方法。
尽量避免使用明火点火,可以使用电火花点火器或其他安全的点火工具。
4. 注意煤气设备和管道的泄漏检查。
定期检查煤气设备和管道是否有泄漏情况,如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
5. 避免煤气设备和管道附近的火源。
要注意将煤气设备和管道远离火源,如明火、电热器等,避免引起火灾事故。
6. 确保煤气设备和管道的正常运行。
定期检查维护煤气设备和管道,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故障导致的安全问题。
7. 学习正确的应急处理方法。
在发生煤气泄漏或其他突发情况时,要知道正确的应急处理方法,如迅速关闭煤气阀门、打开通风设备、通知相关人员等。
总之,煤气设备及管道动火的安全规定是为了保证使用煤气设备和管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等事故,
减少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使用者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使用煤气设备和管道时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