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上海康复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中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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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教 育・
上海康复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中的思考
姜从 玉 胡 永善 , 吴 ’ 毅 白玉龙 李 , 放 朱 玉连
等 常用技 术 , 学会常 见病 CT、 I 片 、 电图和肌 电图等 MR 读 心
重要项 目; ⑦按 照病情需要 进行检查 , 顺序 合理 , 避免患者反
临床 规范化培养的重要性 , 开始对 康复医学住 院医师 培养 制 度进 行改革 , 制定康 复 医学住 院 医师 规范化培 养大纲 , 实施 临床技 能的考 试 , 目的是提 高临床住院医师 的实 际操作 能 其 力和解决 临床实际 问题 的能力 。 2 1 年后 上海 地区启动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程 , 复 00 康 医学专业 作为 1 个临床 类培 训专业 之一 , 志着上 海地 区 9 标
疗组 的管理模 式 。初 步了解本 专科 临床 科学研 究和教学 的
方法 。
开放 , 尤其 在神经 内科 、 神经外科 、 老年科 、 骨科 、 手外科 、 运 动医学 、 U、 宾 门诊 和病 房 , I 外 C 以及特需病 房开展早 期的床 旁康复治疗 。此外 , 康复 医学 门诊 医疗 服务设有脑血管病康 复、 脑外伤康 复 、 脊髓损伤 康复 、 骨关 节损伤康 复 、 肩腰腿 颈 痛康复 、 肌痉 挛康复 等特色康 复专科 门诊 , 以及康复 医学专
2 培 训 阶 段
第一 阶段 培训 , 即为期 1 的相关 临床科 室轮 转 , 年 熟悉 神经 内外科 、 骨科 、 内科 和急诊 、 U中常见疾病 临床诊疗 的 I C
基 本原则 和方法 , 点掌握心 电监护 、 诊处理 和心肺复 苏 重 急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卫教发[1993]第1号【失效依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废止《农村助产人员管理条例(试行)》等25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发布日期】1993.02.17【实施日期】1993.02.1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卫教发[1993]第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各医学院校,有关部、委卫生局(处),本部直属医院:现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发给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组织试行。
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临床医学人才、提高我国临床医疗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同时,也是完善我国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
我国幅员广大,各地区的医学教育水平和医院的医疗条件有着较大的差别,为更好地贯彻《试行办法》,保证培训质量,在培训工作开始之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1、各地应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组成由医学院校、医学会、有关医院等参加的专门机构,负责《试行办法》的贯彻落实。
根据《试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如培训基地认可标准、各学科培训细则、考核方法和记分方式等。
培训基地的认可数量,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2、本办法从1993年毕业的住院医师开始实施。
1993年以前毕业的住院医师培训,可根据不同的毕业年限,组织水平考试后纳入相应的培训计划。
为保证培训质量,没有经过试点的省(市),可先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和省(市)级综合医院试行,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3、已经进行试点的省(市),要按照《试行办法》的要求,对试点情况进行总结,没有认可培训基地的要进行评定认可。
对县级和县级以上非培训基地医院和非本科学历的住院医师要另行制定培训要求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逐步使临床住院医师都能得到规范化培训。
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党支部工作职责

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医改方案的总体要求,2010年上海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为积极配合做好培训工作,加强党员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学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现制定制度如下:一、关于住院医师党员的管理1、党员身份确认与接转。
住院医师党员进入科室基地后,应携带党办统一制发的《党员联系册》和《党员证明信》,主动到科室党支部书记处接转组织关系,并由党支部编入相应党小组;2、党费交纳。
党费由所属党支部收缴,随同本科室党员党费一同上交党办;3、预备党员转正。
是预备党员的住院医师,其具体转正工作由党支部承担,并按规定程序与要求要做好考察工作;4、新党员发展。
是入党积极分子的住院医师,如确实符合入党标准,要及时发展入党,新党员发展工作由党办与党支部承担。
在认真做好发展衔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考察和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方能履行党员发展程序;二、关于住院医师党员的教育1、参加党组织活动。
被编入科室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住院医师党员,由所在党支部按照院党委计划要求,通知其参加全院性的党内活动和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2、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各党支部要主动关心进入科室培训基地党员住院医师和非党员住院医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加强联系,并及时了解情况,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医院;3、医德医风教育与评估。
各党支部要主动承担起住院医师医德医风的教育责任,对党员学员除了职业道德考核外,在轮转出科或完成培训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在《党员联系册》上填写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评语。
三、关于职业道德的评估与考核1、各党支部要负责本支部范围内的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职业道德评估与考核工作;2、党支部对每个学员培训期间在遵守院纪与执行院规、工作态度与责任心、服务态度与服务病人、关心集体与团结协作、廉洁行医与医患沟通等五个方面和培训期间医德医风进行综合评估;3、职业道德评估与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成绩以10分制记,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培训职业道德考核手册》;三、关于材料收缴与归档1、培训期间《党员联系册》由党员个人保管,每轮转到新的科室,均需主动交由该党支部书记填写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评语,不论转的党员每年由本支部书记填写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评语,培训结束后交党办归档;2、预备党员转正或新党员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字材料,由党办负责收集、保管与存档;3、《职业道德考核登记手册》由所属党支部负责填写和保管,结束时交科教处统一归档。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解读

改革试验方案 的核心内容
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 研究生培养过程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 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相结合
五年制
学制 多样
三年制
六年制
七年制
八年制
理顺医学 教育体系
9医0学0教,育000
种类简约化
统一学制
教育部给上海增加900名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指标
《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发展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制度。。。 到2020年,所有新进临床医疗岗位的医师 均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训。。。
十项创新
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建立全科医师制度。。。
五项重大工程
医师规范化培训工程 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支持计划。。。
培养规划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前二年为第 一阶段,主要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轮转,旨在扩大 临床知识面,强化临床技能和急救处理能力,为下一 阶段进行专科医师培训作好准备;后一年为第二阶段, 在三级学科进行专科医师培养,成为低年资的专科医 师,为专业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一)培训安排
二、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 度的主要构架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制度的主要框架
卫生
财政
人力资源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社会保障
教育
发展改革
20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制度的主要框架
培训方面
培训目标 培训对象 培训科目
职业道德、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在上海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 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
事务中心
全市培训工 作的领导、 协调和重大 政策制定工 作
医院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

医院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总则为加强XX医院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5〕97号)、《XX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XX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实施细则》、《XX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443号)和《XX医院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两部分。
其目的是评价XX医院培训对象是否达到国家卫健委颁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以及XX医院培训规定的要求。
培训考核对象包括但不仅限于社会人学员、其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XX医院委托培养学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科定向生、助理全科医师学员和民族地区送培学员。
职责分工毕业后培训部规范化培训科负责制定XX医院培训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各培训基地进行考核,并管理监督和评价此项工作开展的情况。
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负责组建考核队伍,组织实施过程考核,协助完成结业考核。
各专业的基地主任和负责规培管理工作的基地副主任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人。
过程考核过程考核是对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临床能力水平与素质的动态评价,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日常考核、轮转考核、年度考核三部分。
日常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根据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要求,安排住院医师的轮转计划。
其中社会人学员、委托培养学员培训时间为36个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为33个月,助理全科医师学员培训时间为24个月。
专业学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请缩短培训时间须向专业基地提交研究生轮转证明,并由考核小组予以认定。
国家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按照本专业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细则(试行)》的要求,省级基地按照XX省当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的要求,安排专科医师的培养计划。
1樊绮诗《检验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政策
改革试验方案的核心内容之一
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 研究生培养过程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 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相结合
三、政策
2012年教育部下达500个名额的硕士学位单列计划, 共录取410名,其中免试推荐143名,全国统考267名
学
校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培训考核
结业综合考核:全市统一组织 考核结果:作为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依
据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新进人员聘任临床
医学类初级医师岗位和晋升临床医学类中级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政策
市联席办制定年度招录计划
调汇查报各完级毕医疗机构用人需求
恳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考虑各培训医院培训能力
计划指导、市场调节 学历结构、供需平衡
培训对象招录
汇报编制完年度毕招录计划
给培训医院按下达计划数
住院医师自行申请 培训医院择优录用
三、政策
培训学科 19个西医临床学科(包括医学检验科)
8个中医学科
执业考试与执业注册
录用后
执业注册在培训医院
变更注册为录用医院
三、政策
每家基地医院平均600万元开办费
教育部
卫计委
国务院 学位办
大力支持学位衔接工作,并将其列入教育部批准上海实 施的23项教育体制综合改革项目和部市共建上海教育综 合改革试验区项目
三、政策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 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
操作性文件 • 培训实施细则 • 学位授予办法 • 导师管理办法 • 学籍管理办法等
——作为全国先试先行的试点,上海市把建立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案的五项基础性工作之 一加以重点推进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实施细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师资队伍管理,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技术精、带教能力强的高水平住培师资队伍,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培训基地统筹管理本基地师资队伍建设。
专业基地应设置符合各专业培训要求的教学管理人员、责任导师和指导医师。
专业基地中教学管理人员、责任导师、指导医师的数量和比例应达到各专业基地细则要求。
责任导师实行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管理,每位责任导师同时指导住院医师数量不超过3人。
第二章师资认定第三条培训基地需制定师资遴选方案,建立准入机制,培训基地XX专业基地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相应专业基地师资条件,结合其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教学意识、教学、医疗及科研能力等进行遴选,部分专业需要技师完成指导任务的,在符合条件的技师中遴选,健全师资队伍。
第四条专业基地教学管理人员包括专业基地负责人、教学主任和教学秘书等,专业基地教学管理人员由培训基地负责遴选,专业基地负责人和教学主任除应具备指导医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和教学研究能力。
第五条责任导师由培训基地XX专业基地进行遴选,原则上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省级或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合格证,并有住院医师带教经历。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六条专业基地负责人是专业基地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本专业基地建设,包括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方案与轮转计划、过程管理等顶层设计与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加强对教学与培训人员的组织管理,整体把控培训质量,对本专业基地(含协同单位)的培训质量承担主要责任。
第七条教学主任是专业基地的主要管理者和实施者。
负责本专业基地住院医师的轮转计划制定;本专业培训的全过程管理;定期检查评价住院医师的培训质量和指导医师(含协同单位)的带教质量,不断提升指导医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教学研究与改革。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条件符合者,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通过初审者,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和政审。
四、体检、政审合格者,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并进行培训。
第四章住院医师的培训考核第十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为基础阶段和临床阶段。
基础阶段包括医学基础知识研究和技能训练,临床阶段包括临床实践和病例讨论。
第十一条住院医师培训考核实施细则由各二级学科制定,须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第十二条住院医师培训期限为三年,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者,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未通过考核者,延长培训期限或解除培训资格。
第五章住院医师的管理第十三条住院医师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尊重患者权益,勤勉工作,不得违纪违法。
第十四条住院医师应按规定参加各项培训和考核,认真研究和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住院医师应当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如实记录培训内容和病历资料,认真参加病例讨论和科室会议。
第十六条住院医师应当定期接受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及时进行补救和重考。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XXX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包括临床轮转、学术讲座、病例讨论、科研训练、医学伦理、心理健康等方面。
培训期间,要求学员认真研究、勤奋实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完成培训计划。
报名参加XXX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聘入学考试的申请者需在10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将相关资料寄往我院住院医师培训部,经预审后参加考试。
硕士以上学历的申请者还需附上研究生期间的学位课成绩、临床轮转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等资料。
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以及面试,内容涉及个人综合素质、临床医学知识、英语听说等方面。
录用程序为个人申请、科室主任签字同意、教务处及组织人事处审核、医院党委会研究批准。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者签订为期三年的合同,完成三年通科培训后,根据个人工作表现、考核成绩和医院工作的需要,进行双向选择,分流或续签《劳动合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为适应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临床住院医师素质,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规定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要求,以及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领导小组主任委员:由院长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主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各二级学科主任担任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科教科,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为成员。
(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科培训工作小组。
各培训学科成立学科培训工作小组及教研室,相应学科及教研室科主任担任组长,负责本学科培训计划制定和任务实施;相应学科骨干医师担任秘书,负责本专业学科培训任务的落实、联络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规划、计划、建设、运行,对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
(二)科教科职责: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具体管理工作。
不定期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科室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科室培训任务的执行.负责住院医师病历质量检查,组织相关业务学习和临床实践技能培训及考核等工作.(三)人事科职责:负责拟定住院医师轮转人员的人事工资、福利、绩效考核。
(四)科职责: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管理和发放.培训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培训费用、培训对象的工资福利待遇或生活补贴、带教老师津贴等。
(五) 后勤科职责:负责教学资源、设备、住宿条件等后勤保障。
(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科培训工作小组职责:根据专业培训大纲,拟定本专业的培训工作计划,并予以执行和总结。
具体负责学员的培训及考核。
同时做好科室的培训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业务学习、教学查房、技能培训记录和日常考核、出科考核档案记录等。
二、目标: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制度化、规范化培训,使住院/全科/助理全科医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能够独立从事医疗服务工作,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低年资主治医师水平。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管理,健全协调机制,制订培训政策,编制培训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培训工作.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提出培训专业设置建议;(二)研究提出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方案建议;(三)对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四)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对培训招收工作进行区域间统筹协调;(五)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六)制定考核标准和要求,检查指导考核工作;(七)承担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制订本地实施方案和措施,编制落实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国家规划与标准,建设、认定和管理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并报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公布;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省级以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当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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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篇一: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试行)目录P01内科...........................................................................( 2 ) P02外科...........................................................................(1 6) P06神经内科 (28)P11儿外科 (36)P12康复科 (49)P13麻醉科 (56)P14医学影像科…………………………………………………………(65) P16临床病理科…………………………………………………………(80) P18全科医学科…………………………………………………………(89) P19肿瘤科 (116)第 1 页内科住院医师培训细则内科学是一门涉及面广、整体性强的临床医学,它与临床各科关系密切,更是临床各科的基础。
内科学研究的范围包括呼吸、循环、消化、泌尿、血液、内分泌、神经等系统的疾病和代谢、营养、结缔组织、关节、理化因素以及精神等方面的疾病。
一、培训目标本阶段为二级学科基础培训,培训期间住院医师不确定专业。
培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打好内科临床工作基础。
要求能准确询问、书写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熟悉各轮转科室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基本掌握内科常见疾病的诊断和处理,具有一定临床科研能力。
二、培训方法在内科范围内的各三级学科(专业)及其它相关科室轮转。
(一)必选的轮转科室及时间科室心血管内科(含心电图室)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医学影像科(含超声和核医学室)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二)可选择的轮转科室科室内科门诊感染科风湿免疫科精神科中医内科普外科皮肤科病理医学科临床检验科三、培训内容与要求第 2 页时间(月)科室4 3 3 3 4时间(月)2 2 2 2肾脏内科血液科内分泌代谢科神经内科科室妇产科麻醉科肿瘤内科(含放疗科)(一)心血管内科4个月(含心血管内科门诊2周和心电图室) 1.轮转目的掌握:心血管系统的解剖和生理;心脏传导系统的解剖和功能特点;心律失常的发生机制和分类;常见心血管疾病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的分型、诊断和处理;心血管疾病常用药物的临床应用;常见心脏病X线诊断;常见典型心电图诊断;电复律技术。
了解:心脏电生理的基本知识、心包穿刺术、临时心脏起搏术、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超声心动图、平板运动试验等操作技术。
了解冠状动脉造影和介入治疗的基本知识。
2.基本要求(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病种心力衰竭高血压心肌炎与心肌病血脂异常要求至少60例。
病种常见心律失常常见瓣膜病冠心病,包括稳定性(心绞痛)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包括不稳定性心绞痛常见的心脏病急诊的诊断与处理及急性心肌梗死)(2)基本技能要求技术名称常见心脏病X线图像的诊断电复律12导联心电图操作及常见典型心电图诊断(包括:左右心室肥大、心房肥大、左右束支传导阻滞、心肌梗死、低血钾、高血钾、窦性心律失常、预激综合征、逸搏心律、房室传导阻滞、早搏、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 3.较高要求(1)学习病种:病种心包疾病感染性心内膜炎常见的成人先天性心脏病肺血管病第 3 页(2)临床知识、技能要求:名称心包穿刺术临时心脏起搏术动态血压冠状动脉造影和介入治疗(二)呼吸内科3个月(含呼吸内科门诊2周) 1.轮转目的掌握:呼吸系统解剖和生理;常规肺功能测定;动脉血气分析;胸部X线检查;呼吸系统疾病主要症状和X线异常的鉴别诊断;要求掌握病种的发病机制、临床分型、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支气管镜检查的诊断、治疗适应证和禁忌证;常用临床诊疗手段。
了解:结节病、肺真菌病、肺部良性肿瘤、肺间质性肺疾病、肺栓塞、睡眠呼吸紊乱等疾病的有关知识;支气管镜检查、支气管肺泡灌洗、支气管粘膜及肺活检,胸部CT、经皮肺活检、雾化治疗、睡眠呼吸监测等较高诊疗手段。
2.基本要求(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病种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医院获得性肺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胸腔积液肺心病要求共45例。
名称动态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平板运动试验(3)外语、教学、科研等能力的要求:国外有关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1篇。
病种急性支气管炎慢性阻性肺疾病(COPD)支气管哮喘肺脓肿支气管肺癌自发性气胸呼吸衰竭(2)基本技能要求名称结核菌素试验吸痰第 4 页名称动脉采血体位引流窒息抢救氧疗3.较高要求胸透胸腔穿刺(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基本标准中要求掌握的病种的有关知识,要求掌握和了解的其它疾病要求如下。
病种肺真菌病肺部良性肿瘤(2)临床知识、技能要求名称支气管镜检查支气管肺泡灌洗经支气管镜肺活检睡眠呼吸监测肺功能(3)外语、教学、科研等能力的要求:国外有关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1篇。
(三)消化内科3个月(含消化内科门诊2周) 1.轮转目的掌握:消化系统的解剖和生理生化功能(消化、内分泌、免疫);胃食管反流病、功能性胃肠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慢性胃炎的病因、诊断方法、鉴别诊断及治疗;消化性溃疡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鉴别诊断、并发症及处理;幽门螺旋杆菌与胃炎及溃疡病的关系;制酸剂如H2受体阻滞剂和质子泵抑制剂的药理作用及临床应用;胃粘膜保护剂的药理作用和临床作用;幽门螺旋杆菌的治疗;克罗恩病与溃疡性结肠炎的鉴别要点及治疗;肝硬化的发病机制,代偿期与失代偿期的表现;肝性脑病、门脉高压的产生机制;腹腔积液形成的原因及实验检查的特点、鉴别方法和处理;轻型急性胰腺炎与重症急性胰腺炎的区别及常规处理;上消化道出血的紧急处理;三腔两囊管压迫止血的适应证、禁忌证;肝穿刺活检的适应证、禁忌证及并发症;消化系统X线检查和消化内镜检查的适应证与禁忌证。
了解:肠结核与克罗恩病的鉴别;结核性腹膜炎的鉴别;慢性肝病病因及处理;消化内镜常见病理图像的识别;其它诊疗技术。
2.基本要求第 5 页病种肺栓塞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结节病间质性肺疾病名称雾化治疗胸部CT 经皮肺活检机械通气的应用篇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全面提高本市临床医师的专业技能素质,为人民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为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培训对象”)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在本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本市建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负责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市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市医学会组织各相关学科专家,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以下简称“培训医院”)标准、培训大纲、培训考核的规定,开展培训医院评估认定、培训标准细则制定、培训过程指导和考试考核等工作。
第三章培训医院第六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经认定的培训医院内进行。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培训医院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督导,每3—5年进行一次重新认定。
未经认定的医院不得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七条培训医院要成立本院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同时落实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八条各培训医院在每年9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拟招录培训对象数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各培训医院带教能力和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师需求,确定下一年度各培训医院的招录计划。
第九条各培训医院按下达的招录计划数,在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指导下,参照原有的招录用工方式组织招录,并将录取结果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培训和考核第十条培训按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在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科、小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肿瘤学等19个临床学科和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针灸推拿、中医五官科、中医骨伤和中医全科等8个中医学科开展。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请卫生部同意后,增设或调整部分培训学科。
第十一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训医院的带教医师指导下,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培训大纲以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的要求,以从事临床实践技能训练为主。
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三年,毕业研究生根据其已有的临床经历可相应减少培训时间。
第十二条培训对象出科考核由培训医院自行组织。
公共科目考试和结业综合考核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市医学会统一组织。
考核结果作为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依据。
第十三条对于达到执业医师报名条件的培训对象,培训医院应组织其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培训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
第十四条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者,可以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者获得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自2010年起,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新进人员聘任临床医学类初级医师岗位和晋升临床医学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培训期间,培训医院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培训对象劳动关系委托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培训期限为合同期限。
培训结束后,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第十七条培训对象依法参加并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其工资奖金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参照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
第十八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可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十九条培训所需经费按照多元化投入的原则,由政府、培训医院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需要延长培训期限的,须由本人申请,培训医院同意,延长期内只签订培训协议,不再签订劳动合同,不再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