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台站建设工作流程(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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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台站建设流程图

导航台站选址审查

一、应当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选址报告(一式2份,原件)

2、附件(一式2份,原件)

A、立项批准文件

B、更新改造项目应征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C、土地规划和无线电管理部门同意建台并提供保护的信函或批准文件

D、根据台站情况,应有和军方签定设在军民合用机场的台站位置或设在军用设施附近的台站位置的协议书

E、机场导航台站应附录飞行程序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

F、台址经纬度(54和84坐标系)、海拔高度测绘成果(需由具备测量资质单位出具

G、电磁环境测试分析报告

H、导航台站场地环境平面图,导航台站保护区周围地形图以及相对位置图

I、导航台站场地地形地物遮蔽角图和基础测绘成果报告

J、如必要,附录厂家分析报告

K、如必要,附录飞行鉴定报告

二、导航台选址审查程序

1、选址报告由建设单位编制完成,上报民航地区管理局。

2、民航地区空管局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在20个工作日内由民航地区管理局报民航总局审批。

导航台频率、呼号申请流程

一、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申请文件(一式2份,原件)

2、附件(一式2份,原件)

A、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导航频率申请表

B、导航台址批复文件

C、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

二、审查程序

1、拟建设备工作频率和呼号的申请由建设单位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无委办提出。

2、民航地区管理局无委办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设备主管部门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上报至民航总局无委办。

3、民航总局无委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批复频率。

飞行校验申请流程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可进行飞行校验工作。

一、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申请文件(一式2份,原件)

2、附件(一式2份,原件)

A、导航设备校飞用基准数据表

B、导航资料增改报表

C、经批复的飞行程序

二、审查程序

1、设备的飞行校验由建设单位向地区空管局通信导航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地区空管局通信导航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向民航飞行校验中心提出。同时通知建设单位做好校飞的准备工作。

设备投产开放流程

一、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申请文件(一式2份,原件)

2、附件(一式2份,原件)

A、飞行校验报告

B、导航资料增改报表(表格应由填写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C、仪表飞行程序

二、审查程序

1、设备投产开放申请由建设单位向地区空管局提出。

2、收到申请后,地区空管局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资料不全的,向申请人提出资料补正要求。对符合开放条件的,向民航总局空管局提出申请。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不予受理。

3、经民航总局空管局审核,对于符合开放条件的导航台站,做出同意开放的批准。对于资料不全的,向地区空管局提出资料补正要求。

4、收到民航总局空管局同意开放的批复后,建设单位可根据批复的设备开放使用时间,安排正式开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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