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教育目的教育方针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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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第三章--我国的教育方针

教育学-第三章--我国的教育方针

❖ 教育方针与教育规律的关系:
❖ 教育方针与教育规律密切相关。教育规律是 教育方针制订的依据和基础,教育方针是教 育规律的反映。教育方针与教育规律又有本 质的区别:教育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 意志为转移的;教育方针则是人们主观意志 的产物。但正确的方针,是人的主观对客观 规律的正确反映,也有客观性,不是纯主观 的东西。正确的教育方针,既是主观的,又 是客观的,是主观与客观的有机统一。
第二节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教育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一)经济建设是我国现阶段的中心任务
(二)现代生产的科学性和智力化特点决定了 生产和经济发展对教育的依赖性
(三)现代教育生产性的突出特点也决定了它 必须为生产和经济的发展服务
二、教育为社会主义政治服务 三、教育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接班人突出体现了通过教育培养有一定政治意识
的人才来维护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即使教育目
的更全面地反映教育的主要社会功能:经济功能 和社会功能。
❖ (二)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 发展
❖ 1、确保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统一发展。 ❖ 2、确保德、智、体、美等方面主动发展。 ❖ 3、确保学生个性的自由发展。
❖ 内容:“做到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 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 合;学与用相结合;使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 实践相结合。”而教育只有从观念、体制、结 构、课程设置、教材教法等方面不断地进行改 革,才能实现这几方面的结合。
第四节 社会主义教育目的
❖ 教育目的是指国家(或政党)对各级各类学 校教育关于人的培养质量、规格的总规定。
❖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
❖ (一)人的全面发展的涵义
❖ 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的自由的发展是马克 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

对我国教育目的演变的回顾与反思

对我国教育目的演变的回顾与反思
[关键词]教育目的; 教育观念; 全面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 - 5793( 2016) 05 - 0066 - 03
目的是 指 人 们 在 实 践 活 动 中 的 意 图、预 期 或 打算,要达到的质量、规格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力图 达到的活动最终结果。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目的 无处不在。 对 教 育 活 动 来 说,教 育 目 的 不 仅 关 系 教育活动培 养 什 么 人 的 问 题,还 关 系 教 育 内 容 的 确定、教育方法的选择、教育培养目标的制定等问 题。教育目的是人们进行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 宿,也是教育 理 论 研 究 的 重 要 内 容 和 核 心 问 题 之 一。
第 30 卷第 5 期 2016 年 10 月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f Henan College of Finance& Taxation
Vol. 30. No. 5 Oct. 2016
对我国教育目的演变的回顾与反思
王金
( 河南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新中国成立后,1957 年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教 育目的是: “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 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 劳动者。”[4]次年,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确 认 了 该 教 育 目的即我 国 的 教 育 目 的。 改 革 开 放 以 来,我 国 第 一个以法律形式提出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 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即 1995 年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第五 条所表述的“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 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 全面发展的 社 会 主 义 事 业 的 建 设 者 和 接 班 人”。 由以上 教 育 目 的 在 不 同 时 代 的 内 涵 变 化 可 以 看 出,尽管各个时代的教育目的不尽相同,但都具有 时代特征。 总 体 来 说,各 个 时 代 的 教 育 目 的 都 是 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的集中反映。而教育目的是做 好整个教育 活 动 的 核 心,是 教 育 工 作 者 制 定 教 育 目标、安排 教 育 任 务 的 依 据。 纵 观 我 国 教 育 目 的 的发展演变,从内涵上看,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在 的教育目的都是一元化的、单层的,这种结构的教 育目的,由理论转化为实践并不容易。

第四章教育的目的

第四章教育的目的

罗素:“我们首先应该了解我们想 培养的人的类型,然后才能知道进 行什么样的教育为好。”
第一节 教育目的内涵与功能
一、教育目的的内涵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
教育目的是指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 的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或 者规定。

内涵一:它是一种设想或者规定,具 有理想色彩; 内涵二:它标示着一定社会对教育培 养人的要求; 内涵三:它标示着教育活动的方向和 目标,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㈠ 确定教育目的的客观依据
1. 生产力的影响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制约教 育目的的最终决定因素。教育目 的的提出必然要受到一定社会历 史条件的制约。而且一定的生产 力总是要根据自己的发展水平, 对劳动者的培养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生产关系的影响 生产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政治和思 想关系对教育目的的规定起着决定 性的影响,教育目的必定由一定条 件下的物质生活需要或物质经济利 益所决定。
A.自然主义教育目的观 卢梭提出教育的目 标“不是别的,它就 是自然的目标” ,即 培养“自然人”—— 完全是为他自己而生 活的,有独立的价值, 其人格特点是:自爱、 自主、自立、自制。
卢梭
B.新人文主义教育目的观
教育目的取向旨在弘扬更加 纯正的古希腊文化,发扬古 希腊文化的自由精神,其核 心理念集中体现为后来长期 流行的口号:“一切潜在能 力的和谐发展。”
17世纪,英国教育家洛克提出培养绅士的教育目 的。理想的绅士是获得‚德行、智慧、礼仪和学 问‛的人 。
洛克作为当时英国贵族资产阶级的代言人 提出的‚绅士‛教育目的反映了英国贵族 资产阶级培养其理想的贵族人才的需要。 因为他所说的绅士的‚德行‛是英国资产 阶级贵族的‚德行‛,‚智慧‛是为英国 资产阶级贵族服务的智慧,‚礼仪和学问‛ 也是英国贵族式的。

3-2我国的教育目的

3-2我国的教育目的

第二节我国的教育目的一、我国教育目的的历史回顾(一)、我国教育方针的历史回顾:教育方针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关于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针的组成部分。

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规定:“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我国新时期的教育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点(精神实质)1、社会主义是我国教育性质的根本所在,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指出了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途径是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3、培养具有独立个性的人才。

4、培养目标是德智体全面发展。

5、总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三、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1、德育。

狭义的德育指道德教育,广义的德育指思想品德教育,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

2、智育。

智育是有目的的授予学生以系统的科学知识和技能,发展学生智力、能力的教育,其主要功能是发展学生的科学素质。

3、体育。

体育是发展身体,增强体质,传授有关基本知识、技术和技能的教育。

学校体育的任务是增强学生体质。

4、美育。

又称美感教育或审美教育,是运用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生活美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以及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能力的一种特殊的教育活动。

蔡元培于1912年最早提出美育,并主张“以美育代宗教”。

体育是基础,德育是灵魂、方向,智育是核心。

我国普通中学的双重任务是:培养各行各业的劳动后备力量;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

我国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特点与启示

我国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特点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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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1 3 年( 第4 2 卷) 第1 2 期
管理 科 学
制下 , 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 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 益而服务的。 这是 因为, 虽然教育的本质属性是培养人
政府通令颁布 了 《 中国国民教育宗 旨及其实施方针》 ,
其教育的宗 旨为 : “ 中华民国之教育 , 根据三民主义 , 以 充实人 民生活 , 扶植社会生存 , 发展 国民生计 , 延续 民 族生命为 目的, 务期民族独立 , 民权普遍 , 民政发展 , 以 促进世界大同 。” 1 9 5 7 年 ,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 : “ 我们的 教育方针 , 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 、 智育 、 体育 几方 面
孟子第一次明确地概括出中国古代学校教育的 目的在
于“ 明人伦” 。苟子认为教育 目的就是培养 由士到圣人
等各种治术人才。《 大学》 开宗明义的指出教育 的 目的
作者简 介: 王建 ( 1 9 8 8 一 ) , 男, 汉族 , 四川 自贡 人 , 在 读研 究 生 , 主要研究方向 : 课程与教学论。
管 理 科 学
2 0 1 3 年( 第4 2 卷) 第l 2 期
我 国教 育 目的的历史演 变 、 特点 与启示
王 建 , 冯 静
( 西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 , 甘肃 兰州 7 3 0 0 7 0 )
摘要: 教育 目的是教育工的 出发点和依据 , 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 。通过对我 国教育 目的历史演变进程 的简略梳理 和分
从德 、 智、 体三要素 出发构建 教育 目的的第一人 。1 9 0 6
年, 学部拟定 了“ 忠君 、 尊孔 、 尚公 、 尚武 、 尚实” 的五项
教育宗 旨, 经朝廷认定 , 宣布天下 。这是 中国近代第一

建国以来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及其启示

建国以来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及其启示

建国以来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及其启示作者:熊曼曼来源:《文存阅刊》2017年第24期摘要:历史上关于教育目的的选择和确定一直众说纷纭,我国在不同时期的教育目的也是与时俱进。

通过对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的过程的分析比较,探究其特点和内在成因,寻求背后存在的某种秩序。

通过对这种秩序的把握,找到确立教育目的的科学方法,或许对我国教育目的的确立有所启示。

关键词:教育目的;历史演变;启示一、建国以来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及特点(一)关于培养劳动者1957年,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在最高国务院会议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也就是说,培养“劳动者”在当时集中体现了我国教育所培养的人的社会价值。

在我们这样一个国家,劳动是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但是把我国教育的总目的定位于培养“劳动者”,仍然是不合适的。

这不仅仅在于我们在这方面曾犯过诸多“极左”的错误,还在于“劳动者”无论在内涵还是外延上都不够丰富。

(二)关于培养人才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行各业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这一提法也是具有一定历史背景和针对性的。

把教育目的定位于培养“人才”,是我国教育目的理论的一次进步,是对以往培养特定意义上的“劳动者”的超越,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但是,我们仍然不赞成把教育目的的立足点定位于培养“人才”。

因为就教育的总目的而言,“人才”的概念同样显得过于狭窄,难以符合各级各类教育的不同性质和任务。

(三)关于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都强调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显然,用培养“建设者”的提法替代“劳动者”更为符合实际,更容易被普遍接受,也不易产生歧义,更能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相吻合。

3.3我国的教育目的及学校培养目标

3.3我国的教育目的及学校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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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ord.zl- 问题三:我国的教育目的与学校培养目标 我国的教育目的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变过程,其理论根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开展的学说,其精神实质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立者和可靠接班人,其客观现实条件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国情。 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之间既有在一致性,又有重要区别。教育目的是各级各类教育培养人的总的质量标准和总的规格要求,而培养目标是不同级别、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教育的具体目标,它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 教育的总目的决定具体的培养目标,同时,教育目的只有具体化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才能现实操作和具体落实。

我国的教育目的及其问题 一、我国的教育目的 〔一〕我国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 1.清末时期的教育目的 1902年以前,我国并没有确定的全国统一的教育目的。梁启超在1902年所发表的?论教育当定宗旨?一文。首先提出了制定和贯彻全国一体的教育宗旨的必要性。 中国近代史上由国家制定的教育目的,始于1904年的?奏定学堂章程?。其中规定:“至于立学宗旨,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粹,而后以西学瀹其知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这一教育目的反映了当时半封建半殖民地教育“中体西用〞的方针,中学以忠孝为奉,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西学以西方近代科学知识和艺能为主,以造就国家听需要的各种实用的通才为目的。 1906年,当时的学部正式规定教育宗旨为“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前两条为“中国政教之所固有,而亟宜创造以距异说者〞;后三条那么是“中国民质之所最缺,而亟宜箴砭以图振起者〞。 2.民国时期的教育目的 1912年,当时任教育总长的蔡元培在?新教育意见?一文中.主废除清政- -

- . word.zl- 府制定的“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因为“忠君与政体不和,尊孔与信仰自由相违〞,教育应以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五项为教育目的。 同年9月,教育部根据临时教育会议的决定公布了民国教育宗旨,即“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这一教育宗旨否认了清末的“尊孔〞、“忠君〞等容,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1929年3月,国民党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把制定教育宗旨和政策作为会议的重要议题。在这次会上,把中华民国的教育宗旨确定为:“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开展国民生计,延续国民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普遍,民生开展,以促进世界。〞这一教育宗旨是国民党“一个党〞、“一个主义〞政策的诠释,是为国民党一党专制效劳的。 1936年,国民党政府公布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规定:“中华民国之教育宗旨,在发扬民族精神,培养国民道德,训练自治能力,增进生活智能,以造就健全国民〞。 3.建国以来的教育目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社会的开展和对教育的不断探索,我国主要制定了以下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 1949年12月,教育部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全国教育工作的总方针:“中华人民国的教育是新主义的教育,它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立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的思想,开展为人民效劳的思想。这种新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群众的教育,其方法是理论与实际一致,其目的是为人民效劳,首先为工农兵效劳,为当前的革命斗争与建立效劳。〞这个方针后来被称为新主义文化教育方针。 1957年,同志根据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生产建立对人才的需求,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开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同志提出的这个教育方针,反映了社会主义开展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对我国教育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一直是开展我国教育的重要方- -

我国的教育目的(1)

我国的教育目的(1)

第三节我国的教育目的一、我国教育目的概述(一)建国后教育目的沿革新中国成立以来,与上政治经济文化等变革相适应,我国在不同的时代提出了不同的教育目的。

1957年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中提到:“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它概括性地提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的主张。

1978年《宪法》对我国的教育方针做了具体的规定:“我国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在这个教育方针中明确地提出了我们的教育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正确地解读了全面发展的内涵。

198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规定我国的教育目的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和又红又专的人才,坚持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知识分子和工人农民相结合。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所有的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事实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

”这是新的历史时期下对教育目的的比较全面的概括,它具体规定了我国教育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确立我国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1年《基础教育改革纲要》对课程培养目标的规定:“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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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国以来我国的教育目的(按时间排序):1、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教育。

它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

3、1958年《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出:“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正确地解释了全面发展的涵意,是我国教育的目的。

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4、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于我国教育目的作了这样的表述:“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6、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决定》指出,教育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90年代至下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规模地准备新的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级各类合格人才。

要造就数以亿计的工业、农业、商业等各行各业有文化、懂技术、业务熟练的劳动者。

要造就数以千万计的具有现代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具有开拓能力的厂长、经理、工程师、农艺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和其他经济、技术工作人员。

还要造就数以千万计的能够适应现代科学文化发展和新技术革命要求的教育工作者、科学工作者、医务工作者、理论工作者、文化工作者、新闻和编辑出版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外事工作者、军事工作者和各方面党政工作者。

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

”7、1986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8、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我国义务教育的目的:“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9、1993年2月13日正式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10、1995年3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对《纲要》提出的教育方针进一步确认,重新表述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含,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

“11、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定》:“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2、2000年《2000年中国教育绿皮书》将素质教育归纳如下: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主动精神,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着眼于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

“13、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4、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15、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6、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变化我国教育目的演变的进程体现了我国教育事业曲折发展的历史,也是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客观反映。

从最初新中国成立时单纯的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发展新民主主义,培养有文化的劳动者,到改革开放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需要的人才,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这些教育目的的改变都是根据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而改变的。

从上述我国的教育目的演变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二是坚持培养劳动者;三是坚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制定,对于规范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对各级社会主义事业人才的培养,发挥了重大历史作用。

总的来看我国的教育目的经历了一个十分复杂的演变过程,具有三个鲜明的特点:强调德育、突出反映了社会本位论思想、自然科学教育未被重视。

教育目的是贯穿教育的一条主线,无论是家庭教育、是社会教育,都要围绕这一条主线进行,只要偏离这一条主线,将给教育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也必将影响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因此,教育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也必将影响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新中国教育方针的形成与演变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据此制定的各项政策,保证了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广大教育工作者努力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培养了大批思想道德和文化科学素质较高的劳动后备军和大批德才兼备的建设人才,造就了一大批活跃在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各个领域的骨干力量。

经过新中国成立60年的艰难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日益完善。

广大教育工作者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带来了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的整体素质,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正确贯彻和落实教育方针,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必须明确教育事业的服务方向、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教育的总的培养目标,把握时代性,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创了中华民族历史的新纪元,也揭开了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共和国成立之初,为了尽快改变文化教育十分落后的状况,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把改造旧教育、建设新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顺利完成了从旧教育向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转变,确立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明确了社会主义教育的方向。

教育方针的制定和落实,事关国家教育事业的兴衰成败。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时代要求,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的历史过程,体现了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提出的基本要求。

新中国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提出与形成新中国成立后,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成为教育事业面临的首要问题。

1949年9月,就在新中国成立的前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

”为了贯彻这一方针,1949年12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了新中国教育工作的目的,即“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

“两为”作为我国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教育思想的具体体现,确立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教育的基本职能和作用。

在这一教育方针的指引下,我们年轻的人民共和国卓有成效地接管和改造了旧教育,为创建新中国教育奠定了基础。

为落实这一教育方针,教育部分别规定了中小学教育的宗旨和任务,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也根据教育方针相继确定了各自的宗旨和发展的主要目标,我国教育事业逐步全面走上规范办学的轨道。

从1952年开始,我国进入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与此相适应,我国教育也开始了由新民主主义教育向社会主义教育的过渡,教育中的社会主义因素不断增长。

1954年2月,周恩来在政务会议上提出:“我们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前进,每个人要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均衡发展”;《1954年文化教育工作的方针和任务》中提出:“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应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为培养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者而奋斗。

”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全面转入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为使教育事业适应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对人才的急需,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方针逐步明确提了出来。

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这一重要论述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贯穿于社会主义教育培养目标之中,形成了新中国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

这一方针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持久的指导作用。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提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同时指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后来概括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即“两个必须”)。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央文件中首次冠以“教育方针”字样对教育方针的表述。

此后,人们将这一方针与1957年提出的教育方针结合起来,作为统一的教育方针加以贯彻,这就是1961年《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即“高教六十条”)中提出的“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这一教育方针,以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情及其教育活动为实践依据,以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基本路线为政策依据,继承了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关于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总方针的优良传统,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指明了前进的道路和发展的方向。

这一方针于1978年正式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据此制定的各项政策,保证了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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