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寄验视制度
收寄、运输、投递安全保障制度(2篇)

收寄、运输、投递安全保障制度1、收寄快件时,不出入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2、进入单位或居民区,车辆及快件应放置在视线可及或有人看管的安全区域。
3、收寄收件时,必须对快件进行安全验视,用户拒绝验视,或在验视中发现____的,不予收寄。
4、收寄收件时,应提醒寄件人阅读运单的服务条款,并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保险服务。
5、应协助并要求寄件人在快递运单上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内件品名、种类、数量,寄件人姓名、地址、____,收件人姓名、地址、____等信息,并妥善保存。
二、运输安全保障制度1、注意车况路况,定期检修车辆,杜绝故障车上路,机动车必须购买车辆保险。
2、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驾驶证、____等相关证件准备齐全。
3、注意天气预报,雨雪天气准备好防水防冻物品,防止快件淋湿。
4、自行车、摩托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区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右侧行驶,注意观察瞭望,避让机动车辆;自行车、摩托车通过陡坡或交通情况复杂地段时,应下车推行通过。
5、自行车、摩托车转弯前,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方可转弯;双手不离车把,不攀扶其他车辆;禁止在车把上悬挂物品;行车途中不准挂拨或接听电话。
6、面包车、厢式货车等机动车辆不得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三、投递安全保障制度1、快件不交由他人捎、转、带,不乱扔乱放,防止用户信息泄露。
2、收件客户不在时,在服务时间内再次派送;经客户同意,可由客户确认的人员代收。
3、派送时,将快件捆扎牢固,在路上随时注意,避免快件掉落。
4、收派快件用的机动车后厢玻璃窗应____防护网,摩托车装快件的容器应加装锁具。
5、要将车辆放在视线可及或有人看管的较为安全的地方,驾驶员下车时必须将车钥匙取下并锁好车辆,以确保快件和车辆的安全。
6、如发生快件、车辆被盗抢的情况,快递业务员应立即报警,并向领导汇报,妥善处理好被盗快件的善后工作。
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寄运物品安全查验制度范本

寄运物品安全查验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寄运物品的安全,保护收寄、运输、投递各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查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对客户寄运物品的安全查验。
三、查验内容1. 客户身份查验:运营单位应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确保客户身份真实、合法。
2. 物品信息查验:运营单位应核对寄运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确保与客户提供的信息一致。
3. 物品安全性查验:运营单位应对寄运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开封验视,确保寄运物品不属于禁止运输、寄递的物品,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四、查验程序1. 客户提交寄运物品时,运营单位应要求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
2. 运营单位应根据查验内容对寄运物品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开包检查。
3. 对禁止运输、寄递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物品,运营单位应拒绝运输、寄递,并向客户说明原因。
4. 对符合运输条件的寄运物品,运营单位应予以接收,并出具接收凭证。
五、责任与义务1. 运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寄运物品的安全。
对因未严格执行本制度导致的损失、损害,运营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客户应对所寄运物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客户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对因此产生的损失、损害承担相应责任。
3. 运营单位应对客户身份、寄运物品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第三方。
六、违规处理1. 运营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客户违反本制度的,运营单位可以拒绝运输、寄递其物品,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运营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本制度解释权归运营单位所有。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邮政收寄安全管理制度台账

一、制度概述为加强邮政收寄安全管理,保障邮件、快件安全,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利用邮政渠道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邮政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实名收寄制度(1)寄递物品时,寄件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邮政企业应登记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邮政企业对寄件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 收寄验视制度(1)邮政企业对寄件人交寄的邮件、快件进行验视,检查是否存在违禁品、危险品等情况。
(2)验视过程中,发现违禁品、危险品等情况,应立即予以扣留,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 过机安检制度(1)邮政企业应配备X射线安检机等安全设备,对邮件、快件进行过机安检。
(2)过机安检应全面、细致,确保邮件、快件安全。
4. 投递安全制度(1)邮政企业对投递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投递员在投递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邮件、快件安全。
5. 违规处理制度(1)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邮政企业应立即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三、责任分工1. 邮政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收寄安全工作负总责。
2. 邮政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寄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 邮政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4. 邮政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监督检查1. 邮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自查。
2. 邮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邮政企业收寄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 邮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利用邮政渠道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邮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邮政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

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邮件、快件收寄验视管理,维护邮件、快件寄递安全,保障寄递渠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户交寄邮件、快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验视邮件、快件,以及邮政管理部门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收寄验视,是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接收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时,查验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是否符合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规定,以及用户在邮件详情单或者快递运单上所填写的内容是否与其交寄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相符的行为。
第三条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源头治理,落实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用户遵守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安、交通运输、国家安全、海关、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铁路、民航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加强对邮件、快件收寄验视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国家关于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规定,并通过电话、网站等途径为用户咨询提供便利。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
第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收寄验视岗位责任,制定收寄验视操作规程,配备验视邮件、快件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向用户告知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第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强化对其从业人员验视邮件、快件的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教育和培训应当包括关于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定和标准,验视邮件、快件的操作方法,禁止寄递物品辨识方法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将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计划,建立制度,健全档案,详细记载教育和培训及考核情况。
收寄物品管理制度范文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寄递物品管理,确保寄递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适用于所有寄递服务企业及其员工。
二、实名收寄制度第三条寄递服务企业应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要求寄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四条寄递服务企业应建立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对寄件人信息进行登记、保存,并确保信息安全。
三、收寄验视制度第五条寄递服务企业应对寄件人交寄的物品进行验视,确保物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收寄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
第六条验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物品外观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变形等情况;(二)物品重量、体积是否与寄件人提供的信息相符;(三)物品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四)物品是否属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
第七条验视过程中,如发现疑似违禁物品,应立即停止收寄,并按规定报告相关部门。
四、过机安检制度第八条寄递服务企业应对收寄的邮件、快件进行过机安检,确保邮件、快件安全。
第九条过机安检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物品重量、体积是否与寄件人提供的信息相符;(二)物品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三)物品是否属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
第十条过机安检过程中,如发现疑似违禁物品,应立即停止分拣、运输、投递,并按规定报告相关部门。
五、内部管理第十一条寄递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寄递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员工熟悉并遵守本制度。
第十三条寄递服务企业应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完善内部防控体系,做好员工安全思想工作。
六、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本企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快件验视规章制度

快件验视规章制度1. 背景在物流行业中,快递的发展日趋迅猛。
快递公司承载了大量的货物运输任务,为了保障快递中的安全和准确性,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快件验视规章制度。
2. 目的快件验视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快递包裹的内容与接收方的要求相符,以及保护收寄双方的权益。
通过验视规章制度的执行,可以减少货损、货差的发生,提高快递的服务质量。
3. 责任与义务3.1 快递公司的责任与义务快递公司作为货物运输的中介机构,有以下责任与义务:•提供完整、正确的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合理安排货物的运输和配送;•严格执行快件验视规章制度,确保货物的正确性和完好性;•将损坏的货物及时通知寄件人和收件人,并提供相应的赔偿;•保护快递中涉及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3.2 寄件人的责任与义务寄件人有以下责任与义务:•提供准确的收件人信息;•确保包裹中的物品合法合规,不违反法律法规;•包装货物,确保其安全,减少损坏的可能性;•配合快递公司的验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对自身行为负责,遵守快递公司的寄件规定。
3.3 收件人的责任与义务收件人有以下责任与义务:•提供准确的寄件人信息;•配合快递公司的验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对快递包裹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收到的货物与预期相符;•如发现损坏或缺失,及时向快递公司报告,并要求赔偿;•对自身行为负责,遵守快递公司的收件规定。
4. 验视程序4.1 寄件环节•寄件人将包裹送至指定的寄件点;•快递员收件并核对寄件人的信息;•快递员在寄件人的面前开箱验视,并记录包裹的外观状况;•快递员将包裹进行二次封装,并为包裹贴上运输标签。
4.2 运输环节•快递员将包裹运送至快递中心或转运站;•快递中心或转运站的工作人员对包裹进行入库扫描,并记录包裹的信息;•包裹按照目的地进行分拣,并将包裹交付至下一站。
4.3 送达环节•快递员将包裹送达收件人的地址;•快递员与收件人核对信息,确保送达的准确性;•收件人在快递员的面前开箱验视,并核对包裹的完整性;•如发现损坏或缺失,收件人应立即与快递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据。
收寄安全管理制度台账
一、前言为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邮政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收寄安全管理制度台账。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4. 《快递服务标准》5. 《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6. 《快递网点收寄安全操作程序》三、制度内容1. 收寄验视制度(1)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确保收寄的邮件、快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
(2)检查邮件、快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a. 来寄递规定,无违禁品、危险品、禁寄物品等。
b. 寄递物品实际数量与面单上注明数量一致。
c. 寄递物品名称与面单上注明名称一致。
d. 包装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2. 实名收寄制度(1)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确保寄件人信息真实、准确。
(2)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如实填写相关单据。
3. 过机安检制度(1)严格执行过机安检制度,确保邮件、快件安全。
(2)对寄递的邮件、快件进行过机安检,发现违禁品、危险品等,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4. 收寄安全操作程序(1)严格执行快递网点收寄安全操作程序,确保收寄过程安全、规范。
(2)检查邮件、快件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指导并协助客户进行包装。
(3)称量计费验视,确保单件寄递物品不超过50公斤,任何一边长度不超过150CM,长宽高三边之和不超过300CM。
(4)引导客户到收费柜台交费,将运单信息录入系统,并将粘贴好面单的快件交给处理人员。
(5)将运单寄件人存根联交于客户,并叮嘱妥善保管。
四、监督检查1. 定期对收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收寄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
快件收寄验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快件收寄验视管理,维护、快件寄递安全,保障寄递渠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户交寄、快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验视、快件,以及邮政管理部门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收寄验视,是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接收用户交寄的、快件时,查验用户交寄的、快件是否符合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规定,以及用户在详情单或者快递运单上所填写的容是否与其交寄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相符的行为。
第三条、快件收寄验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源头治理,落实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用户遵守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安、交通运输、国家安全、海关、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铁路、民航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加强对、快件收寄验视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国家关于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规定,并通过、等途径为用户咨询提供便利。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
第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收寄验视岗位责任,制定收寄验视操作规程,配备验视、快件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向用户告知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第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强化对其从业人员验视、快件的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教育和培训应当包括关于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定和标准,验视、快件的操作方法,禁止寄递物品辨识方法以及处置措施等容。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将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计划,建立制度,健全档案,详细记载教育和培训及考核情况。
从事、快件收寄验视的人员经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寄递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寄递业安全管理,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稳定,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快递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寄递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收寄验视制度(1)寄递企业应当对收寄的邮件、快件进行严格验视,确保邮件、快件符合国家规定,无违禁物品。
(2)验视过程中,发现违禁物品或疑似违禁物品,应立即停止收寄,并报告相关部门。
2. 实名收寄制度(1)寄递企业应当实行实名收寄,要求寄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如实登记寄件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2)寄递企业不得为未实名登记的寄件人提供寄递服务。
3. 过机安检制度(1)寄递企业应当对邮件、快件进行过机安检,确保邮件、快件无违禁物品。
(2)过机安检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安检效果。
4. 安全检查制度(1)寄递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寄递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 应急预案制度(1)寄递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人员职责和应急物资储备。
(2)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6. 责任追究制度(1)寄递企业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寄递企业应依法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三、实施与监督1. 寄递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2.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寄递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落实到位。
3. 寄递企业应定期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制度由寄递企业负责解释。
实名收寄三项制度
实名收寄三项制度实名收寄三项制度为了加强邮政服务的安全性和保障用户的利益,邮政部门制定了实名收寄三项制度,分别是实名收寄、实名验视和实名投递。
下面详细介绍这三项制度。
一、实名收寄1.1 实名收寄的定义实名收寄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在办理用户邮件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证件信息,并将其录入系统备查。
1.2 实名收寄的目的通过实行实名收寄制度,可以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邮政渠道进行非法活动,保障用户权益。
1.3 实名收寄的适用范围所有使用邮政渠道进行邮件投递、快递服务等业务的用户均需遵守实名收寄制度。
1.4 实名收寄的具体操作步骤(1)用户前往邮局或快递网点办理业务时,需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证件信息;(2)工作人员核对用户提供的证件信息并录入系统备查;(3)在办理完业务后,工作人员会将用户提供的证件信息与业务记录进行核对,并保存相关资料备查。
二、实名验视2.1 实名验视的定义实名验视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在投递用户邮件时,要求收件人出示有效证件进行核对。
2.2 实名验视的目的通过实行实名验视制度,可以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进行非法活动,保障收件人权益。
2.3 实名验视的适用范围所有使用邮政渠道进行邮件投递、快递服务等业务的用户均需遵守实名验视制度。
2.4 实名验视的具体操作步骤(1)邮政工作人员在投递用户邮件时,要求收件人出示有效证件进行核对;(2)如收件人无法出示有效证件,则需提供其他可信证明身份信息的文件;(3)工作人员核对证件信息与业务记录进行核对,并在系统中备案。
三、实名投递3.1 实名投递的定义实名投递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在投递用户邮件时,要求其本人签收,并核对其身份信息。
3.2 实名投递的目的通过实行实名投递制度,可以保障用户权益,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签收或窃取他人邮寄物品。
3.3 实名投递的适用范围所有使用邮政渠道进行邮件投递、快递服务等业务的用户均需遵守实名投递制度。
3.4 实名投递的具体操作步骤(1)邮政工作人员在投递用户邮件时,要求其本人签收,并核对其身份信息;(2)如用户无法本人签收,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核对;(3)工作人员核对证件信息与业务记录进行核对,并在系统中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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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寄验视制度
收寄验视制度是指一种管理邮件收寄流程的制度,目的是确保邮件被正确寄送,并防止丢失、损坏或盗窃等问题的发生。
这个制度通常由邮局或快递公司实施,以确保邮件流转的安全和可靠性。
首先,收寄验视制度包括对邮件的认真检查。
在邮件收寄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对邮件进行逐一检查,确保邮件的包装完好无损,地址清晰可辨,符合邮寄规定。
同时,工作人员还需要核对邮件上的收寄信息,确保邮件被寄到正确的地址,以防止邮件被错误送达或丢失。
其次,收寄验视制度还包括对邮件的实物验收。
在接收邮件时,工作人员需要对邮件的实际情况进行验收。
他们会检查邮件是否被正确封装,并确定邮件的重量、体积和内容等信息与寄件人所申报的一致。
如发现邮件有破损或缺失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补充包装材料或记录破损情况。
再次,收寄验视制度还包括对邮件的安全管理。
邮局或快递公司会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如安装监控系统、设置安全门禁、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等,以确保邮件在整个收寄过程中不受丢失、损坏或盗窃等威胁。
最后,收寄验视制度还包括对邮件的追踪和投诉处理。
邮局或快递公司会提供邮件追踪服务,让寄件人和收件人可以随时了解邮件的状态。
同时,如果邮件丢失或损坏,寄件人和收件人可以向邮局或快递公司投诉,并要求赔偿。
总之,收寄验视制度是确保邮件安全、可靠配送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对邮件的认真检查、实物验收、安全管理、追踪和投诉处理等环节的管理,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邮件丢失、损坏或盗窃等问题的发生,提高邮件送达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这也为寄件人和收件人提供了更好的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