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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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

大同区农村信用联社下辖1个营业部,7个乡(镇)级信用社,2个信用分社,2个储蓄所,10个农村信用代办站,现有员工158人。多年来,全区农村信用社担负着服务大同区城乡经济发展,为企事业单位和全区人民群众提供有力金融支持的重要使命,为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全区农村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屡屡发生,呈居高不下之势,在1997年至2000年的三年里,我院立案侦查的信用社员工涉嫌贪贿案件就达8件8人,占全市金融系统案件总数的48.5%,对地方金融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如双榆树乡信用合作社的乔××采取偷支领储户存款的手段,贪污公款二万余元。再如,庆阳山信用合作社,当时只有六名员工,就发生了总金额八十余万元的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对其中的三人立案侦查,犯罪人员占该社员工的50%。该信用合作社原主任宋××一人就截留储户存款达六十余万元;年仅23岁的记帐员王××效仿宋××也采取套取利息、支取库款和截留储户存款的手段,贪污挪用公款十三万余元;该社另一记帐员杨××也挪用公款三万余元。更有甚者,在检察机关查办庆阳山信合作社经济案件的期间和结案后,祝三信用社原主任王××顶风作案采取盗名贷款、截留还贷本金、利息和转支资金等手段强占公款,借贷给他人进行营利性活动和用于个人的营利活动,涉案金额高达一百六十二万余元,

严重地扰乱了农村金融工作的正常秩序。农村信用合作社内部员工之所以在短期内发生多起经济违法犯罪,究其原因有:

1、内部机制不完善。大同区是一个农业区,金融机构以乡级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因国家金融体制的改革,五十年代建立的农村信用社又从农业银行中分离出来、单成体系。在分离的过程中,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或力度不够,上级组织对下属机构的检查不严,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许多预防职务犯罪措施不能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是农村金融系统发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2、行业法规不健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人、财、物三权一人独揽,上级领导疏于监督,同级无人监督,形成了"庙小神仙大"的局面,缺乏严格的制约机制。有的信用社尽管规章制度上了墙,但无人监督执行,庆阳山信用合作社就存在一人独自支撑营业的违纪问题,致使一人当班时监守自盗。形同虚设的规章制度,给信用社内部作案的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因而发生大肆侵吞库款和截留储蓄存款。

3、思想滑坡,人生观扭曲。放松思想政治教育是农村金融职务犯罪的又一原因,"拜金主义"、"金钱万能"等腐败现象导致一些人失去心理平衡。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人员,对社会上的贪污腐化丑态由不适应到参与进去,"不捞白不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腐朽思想,导致一些工作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倾斜,"金钱至上"被一些人奉为行为法则,使一些人具有了犯罪思想基础,逐步走上犯罪之路。

4、处理不严,打击不力。对农村金融系统内部的职务犯罪发现不及时,查处不力,有案不报,不向检察机关移交,违法的按违纪处理,以罚代刑。正是这种部门保护主义,造成了个别人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谋取钱财。庆阳山信用合作社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是主管部门审计时发现的,但没有向检察机关移交,后来当犯罪嫌疑人逃跑时,才通过区政法委移交检察机关查处。有的在甲地有违法行为,其上级领导只是追回损失,然后将其调往乙地,仍坐铁交椅。

5、从业人员素质低。为解决人员的不足,金融部门除了接收上级分配的一些大中专毕业生外,还招收了大量的金融系统内部人员的子女和退休人员子女就业和接班,这些就业的年轻员工大多数没有受过正规的专业训练,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思想意志不坚定。

针对上述原因,并结合实际,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农村信用社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首先,整章建制、公明律事,断其贪欲之径

通过深入挖掘、剖析我区农村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根源可知,管理体制上的漏洞是诱发犯罪的重要途径。应以整章建制为保障,在建立有效机制上狠抓规范。一是靠制度规范。我院同全区金融系统积极沟通配合,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深入职务犯罪案件多发单位调查研究,分析其原因、特点,帮助其整章建制,以点带面,共帮助全区各农村信用社建立完善了《领导责任追究制》、

《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应用软件使用管理制度》、《业务检查制度》、《信贷程序制度》等三十多项制度,狠抓源头控制,在制度上保证全体员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明确工作标准,实现工作机制上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靠程序规范。针对农村金融系统"人、权、钱"过于集中的实际,我院配合大同农村信用联社将全区8个乡(镇)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财、物及放、收贷款等项工作从"一把手"手中全部进行了分解下放,使系统内部人员既各负其责,又对"一把手"负责,主动接受部门内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还协助建立了放、收贷款分设帐户制度,改变了过去各项业务无人监督制约的局面,使农村信用社的财务等管理更趋于规范。三是靠公示监督规范。为了增加农村金融系统工作的透明度,我院同区农村信用联社、市联社纪检监察等部门合作,帮助全区各乡(镇)农村信用社建立了公示制。一方面,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抓系统内部公示,每年农村金融系统主要负责人召开一次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农村金融系统所有正副职、市联社纪检和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同时还针对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监督。自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近两年来,已经召开了四次会议,主动沟通情况,有效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另一方面,我院还聘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担任社会监督员,对储蓄柜、会计财务等窗口部门随时进行督查,监督从业人员的行为。通过对全区农村金融系统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实现了从源头上控制犯罪,使易发生犯罪岗位上的人员想贪

"不能贪"。

其次,因法施教、以警正为,消其贪欲之心

预防农村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至关重要。必须把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作为重要方面,坚持执法为民、不断强化遵纪守法意识,长抓不懈,才能收到很好的效果。一是靠反面典型警示人。把当今社会上存在的崇尚金钱、追求享乐、道德蜕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反面典型,深刻剖析其原因,以此告诫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于多变的社会环境中自觉抵制腐朽没落思想文化的侵蚀,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强的斗志。在警示教育中,以胡长清、成克杰等全国特大职务犯罪和我区庆阳山乡农村信用社、祝三乡农村信用社的典型案例为警示,开展了面向全区农村金融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二是靠现身说法教育人。我院先后两次组织全区信用社员工到大庆监狱参观,听取在押职务犯罪分子原庆阳山信用社主任宋XX、原祝三信用社主任王XX现身说法忏悔人生,用身边人说身边事,敲响了警钟。三是靠转变观念规范人。为增强金融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结合开展"两风"建设,深入进行了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内容的思想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在思想认识上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对人民负责的意识,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落实各项措施,使农村金融系统的广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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