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大赛实施方案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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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信息技术系继续推进微课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 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 掌握先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提高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和教学研究、教学创新的能力, 全面提升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 推动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 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 搭建高校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风采展示平台, 按照教务处[ ]9号文件要求, 特制定体育信息技术系推进微课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张日辉

成员: 姚瑶王顺堂王进忠丛波姜翀

秘书: 谷风娟曹悦

二、建设要求

1.按照”从横向上数量布点, 纵向上形成课程体系”的总体要求, 每个教研室要拿出一门课程, 围绕这门课程进行微课资源库的建设。

2.本年度微课建设要与全国课件大赛( 微课组比赛) 和全国微课大赛两项活动结合, 要求参加评比的教师至少完成2小节内容, 每节内容时间为8-10分钟, 教研室要统筹安排一下申报教师的制作内容, 不能有重复的知识点。

3.每位参选教师限报1 件作品, 每件作品只能由1 位教师完

成。

4.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 不得抄袭她人作品, 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她人著作权, 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 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三、建设标准

具体的建设标准参照教务处发[ ]9号文件的附件内容《微课试点建设标准》( 附件1) 和《微课视频制作参考》( 附件2) 。

四、院系自评时间安排

( 一) 上半年

5月15日前各教研室完成申报工作, 每位申报者只需要提交1节微课内容, 统一将《微课试点建设任务书》报送到系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整理申报名单, 按照报名人数, 安排具体评选时间。

6月17日左右院系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和推荐工作。

6月30日前将自评汇总表及微课资源光盘报送到教务处。继续参加学院级别的评选。

( 二) 下半年

10月16日前各教研室完成申报工作, 要求每位申报者报送2节微课内容, 统一将《微课试点建设任务书》报送到系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整理申报名单, 按照报名人数, 安排具体评选时间。

11月18日左右院系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和推荐工作。

11月30日前将自评汇总表及微课资源光盘报送到教务处。继续参加学院级别的评选。

五、专家要求

专家由系内外高级职称专家担任, 系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六、参评教师要求

要求参赛教师结合微课视频, 进行15分钟的该门课程的讲解, 除了要有微课视频外, 还要准备教学设计方案( 具体格式详见附件4) 。

七、建设补助

为了鼓励教师广泛参与的积极性, 学校对评审”合格”的课程每节奖励500元, 体育信息技术系将对系自评阶段”合格”推荐到学校进行评选的微课每节奖励200元。

体育信息技术系

5月8日

附件1:

微课试点建设标准

附件2:

微课视频制作参考

一、录制要求

( 一) 课程时长

每门课程总时长8-10分钟, 删除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 二) 录制场地

录制场地能够是课堂、演播室或礼堂等场地。录制现场光线充分、环境安静、整洁, 避免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现场是否安排学生互动可根据录制需要自行决定。

( 三) 课程形式

成片统一采用单一视频形式。

( 四) 录制方式及设备

1.拍摄方式: 根据课程内容, 可采用多机位拍摄( 2机位以上) , 机位设置应满足完整记录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

2.录像设备: 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 在同一门课程中标清和高清设备不得混用, 推荐使用高清数字设备。

3.录音设备: 使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 保证教师和学生发

言的录音质量。

4.后期制作设备: 使用相应的非线性编辑系统。

( 五) 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录制

教师在录制前应对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 PPT、音视频、动画等) 认真检查, 确保内容无误, 排版格式规范, 版面简洁清晰, 符合拍摄要求。

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 与后期制作统筹策划, 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晰。

二、后期制作要求

( 一) 片头

片头不超过10秒, 应包括:学校名称、单位、课程名称、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

( 二) 技术指标

1.视频信号源

( 1) 稳定性: 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 无失步现象, 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 图像无抖动跳跃, 色彩无突变, 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 2) 信噪比: 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 无明显杂波。

( 3) 色调: 白平衡正确, 无明显偏色, 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 4) 视频电平: 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 最大不超过1.1Ⅴp-p。其中, 消隐电平为0V时, 白电平幅度0.7Ⅴp-p, 同步信

号-0.3V, 色同步信号幅度0.3Vp-p(以消隐线上下对称), 全片一致。

2.音频信号源

( 1) 声道: 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 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 若有其它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 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 。

( 2) 电平指标: -2db—-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 3) 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 4) 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 无交流声或其它杂音等缺陷。

( 5) 伴音清晰、饱满、圆润, 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 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三、视、音频文件压缩格式要求

( 一) 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视频压缩采用H.264格式编码。

2.视频码流率: 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 Kbps, 最低码

率不得低于1024Kbps。

3.视频分辨率:

( 1) 前期采用标清4:3拍摄, 请设定为640×480; 前期采用标清16:9拍摄, 请设定为1280×720; 为保证视频效果, 建议优先选用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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