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开展新项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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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开展新项目的要求

2012-10-01 08:29:43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整理

根据卫生部《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中规定:想开展一个新项目,以前我们买一个试剂盒回来做了2、3天,就宣布临床可以送标本来做了。现在不行了,法规规定新项目必须有审批及实施流程。现摘录如下:

根据卫生部《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中规定:想开展一个新项目,以前我们买一个试剂盒回来做了2、3天,就宣布临床可以送标本来做了。现在不行了,法规规定新项目必须有审批及实施流程。现摘录如下:

新项目开展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新项目开展前应收集相关的检验资料。

(2)征求相关临床科室专家意见。

(3)评估新项目开展的意义。

(4)评估开展该检验项目所需人力、设备及空间资源。

(5)核定该项目开展所需仪器、试剂的三证是否齐全。

(6)核定该项目的收费情况或在卫生与物价行政部门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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