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核方案
生产一线员工技术等级评定办法

金啤生物科技生产一线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一线员工的技能等级鉴定,文职、管理类岗位不在此列。
3、组织设置3.1 技能鉴定委员会组长:总经理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成员:人力资源部、生产部、品控部、采购部、设备部负责人。
3.2 人力资源部从技能鉴定委员会召集相关评委组成评定小组,负责岗位技能、工作态度、综合评分等的评定工作。
4、技术等级设定4.1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等四个职等,每个职等分为不同职级(详见下表)。
4.2 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是员工工资收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技术等级、5、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6、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7、技能等级鉴定流程7.1 新进员工等级鉴定7.1.1 对于从外单位加盟的新员工,如持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直接参与相应职等的技能等级鉴定,鉴定通过后可直接享受相应的技能等级待遇。
7.1.2 对于技术较为熟练的新员工,试工时能独立从事本岗位工作,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可组织相关部门直接定级,直接享受相应技能等级的工资待遇。
7.1.3 新进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15天,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员工填写申请表,导师、班组长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技能提升程度进行评价,填写审核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7.1.4 人力资源部根据所需鉴定的工种、人数,统筹安排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的时间、地点,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组织考试和考核。
7.1.5 人力资源部汇总鉴定意见,确立评定等级,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总经理批准。
7.1.6 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班组及财务部,对通过鉴定的员工技能等级薪资进行调整,从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等级的待遇。
中央国家机关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中央国家机关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更名)•【公布日期】1994.12.21•【文号】•【施行日期】1994.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考核评价正文中央国家机关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实施办法(试行)(1994年12月21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工人培训考核工作,鼓励工人立足本职,岗位成才,调动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工人的素质,根据劳动部《工人考核条例》和劳动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和技师聘任制工作的通知》,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中央国家机关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要根据国家标准,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特点,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试题、分级考核、统一发证”的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二条组织领导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人考核工作,由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统一领导,综合管理。
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三条管理办法一、委员会负责制定有关规定、规划、试题、办法,以及组织、指导、协调各单位的工人培训考核工作。
二、委员会负责工人技术业务水平的考核和技师任职资格的考核。
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负责本单位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业绩的考核。
第四条申报条件一、本等级考核。
从事本工种工作(含连续工作时间。
持有本工种职业高中以上学历证书者,在校学习的时间可计算报考年限,下同)满2年以上者,可申报初级工。
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或工作15年以上、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者,可申报中级工。
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或工作25年以上、本工种工作12年以上者,可申报高级工。
二、升级考核。
持初级工证书3年以上,且工作10年以上者,可申报中级工。
持中级工证书5年以上,且工作20年以上者,可申报高级工。
(完整版)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车工、铣工、电工、焊工、钳工、磨工等技能等级鉴定。
3、技术等级设定3.1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职等,3.2 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技术等级、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下表注:表中所列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某员工从1级向2级晋升至少需间隔6个月。
4、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可申报。
4.1 初级工4.1.1中专/或以上学历。
4.1.2经本公司试用期考核通过的,并取得本公司内部上岗证。
4.1.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个月以上,并接受相关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另外:内部培训课时达到12小时以上。
4.1.4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2 中级工4.2.1中专/或以上学历。
4.2.2取得本公司初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2.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2.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24小时以上。
4.2.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3 高级工4.3.1中专/或以上学历。
4.3.2取得本公司中级工上岗证,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3.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3.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48小时以上。
4.3.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4 技师4.4.1 大专/或以上学历。
4.4.2取得本公司高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4.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8.08.11•【字号】哈人发[2008]44号•【施行日期】2008.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哈人发〔2008〕44号)各区、县(市)、开发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根据《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黑人发[2001]77号)文件的规定和《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黑人发[2008]8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开展2008、2009年度工人技师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人技师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培训工种(见附表)二、考核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包括: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等;生产工作成绩主要包括: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从事技术革新及安全生产、传播技艺的水平等;技术业务水平主要包括: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三、申报条件(一)申报技师的工人必须在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同意,申报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考核。
具体条件是:1.取得本工种高级《技术岗位证书》5年以上(申报2008年晋升技师考核的需2004年以前取得的证书;申报2009年晋升技师考核的需2005年以前取得的证书)。
2.2004年以来由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申报2009年晋升技师考核的调入机关事业单位时间顺延到2005年);从部队复员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以工代干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原停薪留职又回到工作岗位的,以上人员从事本工种工作23年以上或工龄28年以上的也可申报技师岗位考核。
员工岗位等级常规晋升管理办法

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开发集团公司晋级晋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岗位晋升制度,推进员工职业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薪资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员工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员工的晋级晋升实行管理通道和技术通道的双通道管理。
员工岗位等级一般沿一个通道向上晋升,也可沿两个通道交叉晋升。
第三条员工岗位等级管理分为常规晋升和降级、选拔任用晋升、奖励晋级、处分降级和到龄卸职等多个方面。
常规晋升和降级是指直接运用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等级进行晋升和降级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仅对公司合同制员工岗位等级的常规晋升和降级作出相关规定。
第二章岗位等级的设置和管理权限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岗位工资体系的通知》(中国电信股份[2004]171号)和《关于完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电信[2004]792号)的有关规定,湖南公司员工岗位等级按两个维度设定,一个维度是以岗位层级定义的粗维度X,另一个维度是在同一岗位层级内进一步细分、以岗位档级定义的细维度Y (与岗位层级内的六档工资档级一一对应),两维度合起来设定的岗位等级统称为X岗级Y档级(简称X岗Y级).第六条员工岗位等级实行分级管理。
1、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的岗位等级:省分公司管理一、二岗和专业二岗,其中,集团公司授权省分公司对其所在单位的专业二岗进行曰常管理和考核。
2、省分公司负责管理的岗位等级:全公司的管理和专业三、四岗,省分公司本部五岗及以下专业岗位,其中,省分公司授权市州分公司、专业分公司对其所在单位的专业四岗进行曰常管理和考核。
3、专业分公司负责管理的岗位等级:本单位管理五、六岗,专业五岗及以下岗位。
4、市州分公司负责管理的岗位等级•。
本单位管理和专业五、六岗,本部专业七岗及以下岗位.5、县(市)分公司负责管理的岗位等级:本单位管理七、八岗,专业七岗及以下岗位。
工人技能等级及薪资评定方案

工人技能等级及薪资评定方案为了保证工人招聘过程中开展有效的技能评定,能够为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技能人才,为前来应聘的工人提供公平的技能测评环境,使技能测评结果能够为技能等级确定提供有力证据,为公司生产提供合适的人选,为生产任务顺利完成提供人力支持,特制定本方案。
结合本行业同岗位工人专业技能理论知识及技能水平、工作经验及所持证件情况,招工过程中进行相关维度的考核评定并确定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的考核维度及对应的技能等级及薪资标准详见下表:一、技能评定1、理论考试部分:关于理论考试部分实施由技术部、生产项目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
其中由试题库技术部、生产项目部专业人员提供,要求试题难易程度适中。
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人员答卷及评卷工作。
理论合格者方可参加实操考试。
2、实操成绩确定:实操试题及考核标准由专业人员提供,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力资源部、生产项目部、专业技术部门实施。
具体操作见下表:表二、技能评定小组成员及评分权重表表三、技能考评结果登记表表四、技能测评结果认定及薪资建议表评定标准的确定:技能评定小组制定相应的评定标准。
技能等级评定:在技能评定过程中对应聘者技能水平进行客观评定,应聘者技能评定等级参照公司现有员工技能等级进行确定。
3、技能考核确定所需试件及焊材的准备工作流程:由人力资源部将通过审批的《工作联系单》提交给技术部,由技术部根据工作联系单内容提出材料、焊材、工时等内容,完成焊材领用、加工完成试件的存放及焊接完成试件的存放(存放时间2个月);车间完成试件加工工作。
二、薪资确定1、专业技能工资:根据应聘者技能评定等级结果,确定专业技能工资。
2、增加的技能级别工资:参照应聘者本岗位工作年限(仅限于可从合同等档案证件可查的焊工、钾工岗位),在原等级基础上提高相应的技能等级。
3、应聘者所持证件:焊工、起重工、气割工等操作岗位所持证件作为工作经历经验可靠性的参照依据。
4、岗位工资确定:应聘者岗位工资标准为专业技能工资和增加的技能级别工资的总和。
工人技师评审方案
工人技师评审方案
引言
为了提高工人技师的综合素质,激励技术人才的创新和创造,推动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我国开始实行工人技师评审制度。
本文将对工人技师评审方案进行介绍。
工人技师评审目的
工人技师评审的目的在于认定工人技师的职业成果,对达到一定水平的工人技师进行评定,为工人技师的职业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和帮助,同时为企业提供优秀技术人才。
工人技师评审等级
根据工人技师的工作水平、职责和评审结果,将工人技师评为三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
高级技师
高级技师是指在本专业领域内,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工艺技能的工人技师。
高级技师要求达到以下条件:
•在本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以上,其中在生产一线工作3年以上;
•掌握本专业领域内的先进工艺和技术;
•能够独立完成本专业领域内复杂的技术工作;
•在本专业领域内获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技师
技师是指在本专业领域内,熟练掌握工艺技能的工人技师。
技师要求达到以下条件:
•在本专业领域内工作4年以上,其中在生产一线工作2年以上;
•掌握本专业领域内的基本理论和技术;
•能够独立完成本专业领域内中等难度的技术工作;
•在本专业领域内获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高级工
高级工是指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初步掌握工艺技能的工人。
高级工要求达到以下条件:
•在本专业领域内工作2年以上,其中在生产一线工作1年以上;
•掌握本专业领域内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能够熟练完成本专业领域内简单的技术工作。
工人技师评审流程
预审
由企业推荐一定数量的被提名人,经过评审委员会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被提名人进入正式评审。
XX乡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方案
(二)其他情形的处理
L近3年内有任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发生重大责任事故1年内,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者正在 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不得参加考核。
.近3年内连续两年考核优秀,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 果证书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人员,按照单位有相应等级空岗情形申报的,本等级岗位工 作年限可缩短1年,按照单位无相应等级空岗情形申报的,参加工作年限可缩短3年。此项政策不累加或重复享受。
五、考核程序
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按照以下程序每年开展一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晋升。
(一)制定方案。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根据XX市人社局确定时间
按程序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考核方案应当包括指导原则、对象范围、申报条件、考核内容、方法程序、时间 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三)资格审查。本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参加考核。考 核晋升工作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用人单位还应将资格审查结果报其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四)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 生产成绩的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所在单位根据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结果合格的方可 参加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技术业务水平考核由用人单位或其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形式自主确定,也可根据需要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开展。
六、申报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生产成绩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后,可按照规定年限条件申报技术 业务水平考核。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办法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办法各地、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在闽单位:为做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和国家人事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福建省人事厅制定了《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办法》福建省人事厅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五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和《人事部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5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目的关规定共同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未实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工种,可按现行的《二人技术等级标准》执行。
对机关、事业单位中尚未建立《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工种,由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标准。
五、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方法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要在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进行。
工人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考核工人由工人所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以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两个技术职务的考评。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等级的考核按百分制计分,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均达到规定分数者为合格;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有一门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两门均不合格者,应重新参加下一轮的技术业务水平考核。
技师、高级技师职务的考评办法另行规定。
对于文化程度较低,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的老工人,考核时以实际操作技能为主,业务理论的考核可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条件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条件及考核内容有那些?根据《关于开展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7]201号),明确规定了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的范围以及考核内容。
考核范围:(一)凡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人员,符合湘人薪[1995]50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考核。
对部颁考核标准中尚未设立高级工等级的工种,暂不组织升高级工的考核。
(二)原为工人身份的人员,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上的,原则上不列入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范围。
如本人要求申报原从事技术工种的升级考核,经单位同意,可列入考核范围。
原为干部身份,现聘用到工勤岗位上的,可列入考核范围。
(三)2005年以来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升级考核工作实施前不满1年,或处分期未满的工人,暂不能申报考核。
考核内容:升级考核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三科。
(一)技术业务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的考核,按申报工种的部颁标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培训教材》以及《公共基础知识》所确定的内容进行。
(二)实际操作的考核按湘人薪[1996]11号文件和生产(工作)或作业项目要求进行。
(三)全省公共基础知识与技术业务理论考核,由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考试。
省直单位的实际操作考核,由省人事考试院工考部会同省直各行业考评组统一组织。
各市、州单位的实际操作考核,由各市、州人事局组织实施。
参考人员以公共基础知识、技术业务理论与实际操作三科有效成绩,分别按25%、35%、40%的比例计入综合得分。
省、市两级人事部门分别对省直单位和市、州按不同工种、等级,根据参考人数的85%从高分到低分来确定合格人员。
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由单位填报有关表格及电子文档(表格附后),并同时附其政治思想和生产工作的考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人事厅确认,颁发等级岗位证书(省直和中央在湘驻市州单位实行属地管理,长沙市除外);市(州)、县(市、区)属单位,由市、州人事局负责确认,颁发等级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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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核方案
一.目的。
1.为加强和提高本单位职工的工作绩效,增强单位活力,改善
职工的工作表现,提高职工的满意度和成就感,最终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方案。
总分以100分计算。
二.适应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工人技术等级的晋升。
1.工龄考核(40分)
考核办法:工龄每年以一分计算。
2.出勤考核(20分)
考核办法:出勤考核每月统计一次,年底汇总。
迟到一次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病假一天扣0.1分。
3.民意测评(10分)
考核办法:按票数计算,计算方法:10*投票人数/参票总人数*100%。
4.取得等级证书时间考核(10分)
考核办法:以拿到等级证书最早时间为基数,每晚一年扣一分。
5.职务(5分)
考核办法:股长5分,副股长3分。
6.工作业绩(20分)
考核办法:1.年底评为先进或者优秀的个人5分,2.精通业务能熟练开展业务工作(5分),3.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5分)。
4.工作尽职尽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