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暴力执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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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的原因及对策是什么

暴力犯罪的原因及对策是什么

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是什么 这个社会上存在着很多的暴⼒犯罪事件,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预防暴⼒犯罪事件呢?下⾯是店铺精⼼为你整理的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起来看看。

暴⼒犯罪的原因 1、不良的⽣活背景 不良的⽣活背景是指压抑个性、妨碍⼈格正常形成和发展的⽣活经历和环境,如贫困、缺乏母爱的⼈⽣早期经验,缺乏理解与友爱的⼈际关系等。

在这种不良的⽣活背景下,极易形成⼀种反社会⼈格。

尽管这种不良⽣活背景是作为⼈的直接环境⽽发⽣影响的,但它常常是社会⽭盾的折射。

不难理解,⼀个在⾮暴⼒环境下成长的少年,⽐在⼀个充满暴⼒的环境下成长的少年更少暴⼒倾向。

2、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常常作为⼀种强刺激⽽导致杀⼈、伤害等犯罪⾏为的发⽣。

当纠纷中有过错的⼀⽅未受到应有的批评与处理,⽽⽆过错的⼀⽅也未得到适当的救济抚慰时,后者可能会采取过激⾏为⽤以泄愤报复。

纠纷⼀⽅或双⽅⼼胸狭窄,报复⼼重,更易发⽣暴⼒⾏为。

因此在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官僚主义、不依法办事或者不能秉公处理,都可能导致⽭盾的激化⽽引起恶性案件的发⽣。

3、婚恋挫折 婚恋的挫折常常导致厌世、⾃杀或杀⼈。

⽽易于导致婚恋挫折和纠纷的情况主要有:包办婚姻;⼀见钟情,草率结婚;喜新厌旧,第三者插⾜;未婚同居,三⾓恋爱;恋爱中断,⼈财两空;以及现在的⼀夜情等等。

4、暴⼒渲染 有研究表明,暴⼒渲染具有⼀种⼼理暗⽰作⽤,看到过别⼈实施攻击性的⼉童或成⼈,⽐没有看到过的⼈更易采取攻击性⾏为,并且具有较⼤的强度。

如果他在某种场合下被激怒,那么暗⽰的影响就会被激发出来。

因此报刊、影视对暴⼒事件的宣传报道,哪怕它⽆意于教唆⼈去实施暴⼒⾏为,但可能实际上起着暴⼒犯罪的渲染作⽤。

众所周知,在美国9.11时间发⽣后⼀段时间,电视镜头曾多次播放基地组织劫持飞机撞向世贸中⼼的图⽚,后来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美国就禁⽌了这种实际上可能起到暴⼒渲染的⾏为在电视上的播放。

5、被害⼈的积极作⽤ 暴⼒犯罪常常是在被害⼈与犯罪⼈的互动中产⽣的。

城管暴力执法原因探析

城管暴力执法原因探析

城管暴力执法原因探析和谐城市的创建与维护离不开城管执法人员,“城管打人”事件却时有曝光。

将对城管暴力执法现象进行分析并试图找出解决措施。

标签:暴力执法;原因;建议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8012902“城管打人”上新闻,大众已经审丑疲劳。

2010年11月9日,76岁的菜农张会全到郑州卖红薯,被执法城管掀了菜摊,连连扇脸。

2011年5月3日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龙源小区发生一起城管与当事人冲突致当事人周晓明当场死亡的恶性事件。

2012年6月1日,云南昆明大学生小郑称,他只不过多看了两眼城管现场执法,却被3名工作人员拖进旁边的小巷“教训”了一顿。

事后,经医生检查,小郑的手腕、肩膀、胸部、背部及眼角、脸、嘴唇等多处受伤,医生建议留院观察。

1 城管暴力执法的危害1.1 城管暴力执法对执法者的危害(1)城管暴力执法如果产生暴力冲突,势必两败俱伤,客观上会造成执法人员的身体伤害或其他财产损失。

(2)城管执法者是公权力的代表,他们的执法行为直接关系政府形象,甚至影响和谐的“民政”关系。

虽然在暴力执法过程中,执法者看似高高在上,是施害一方,对自身并不会造成危害,但是其执法行为并非个人行为,而是职务行为,他们的素质和执法效果代表的是政府公信力、政府亲和力、政府和群众的和谐鱼水关系。

再者,暴力执法,以暴制暴,暴力冲突事件频繁曝光,不管是施暴还是受暴,损害的都是政府形象。

(3)城管暴力执法导致执法难度加大,成本增加。

一些地方政府动用财政资金给城管执法人员配备了俨若防暴警察的保护装备,北京、上海等地的城管甚至对无证商贩进行“监控”。

这些举措都额外增加了行政管理的成本,加大了纳税人的负担,最终拖累了普通老百姓。

1.2 城管暴力执法对被执法者的危害(1)被执法者通常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因无法正常工作或经济拮据而被迫摆地摊,客观上造成了城市秩序的混乱,但主观上并没有主动触犯法律的故意,仅仅是为了养家糊口。

浅谈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伦理思考

浅谈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伦理思考

浅谈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伦理思考第一篇:浅谈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伦理思考浅谈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伦理思考【摘要】:城管执法是当今城市发展的特殊产物,曾一度引发热议。

最初城管是为了在城市生活的民众让渡自己的少量自由从而获得更多的权利保护和更高的生活质量而产生的,可近几年城管暴力执法事件的频频发生,不得不使人们开始怀疑城管执法的目的性与合理性。

这当中所隐含的公共部门的伦理问题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关键词】:目的性合理性原因建议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的发展,城市化的进程进一步推进,优化城市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成了提升各地政府形象与取得政绩的快速通道。

各地政府为了改变城市综合水平落后的现状或者更进一步加快城市发展,纷纷加快了对城市扩张的步伐。

中国城市化的到来,失业人口小贩化,群体弱势化,经营非法化等问题的出现,导致城市管理复杂化,使街头管理成为一个城市治理的难题.中国城管队伍,正是在这种复杂的时代化背景下诞生的。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管理,但城管制度本身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在中国城市管理化进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以权谋私等现象已成为诸多城市必须正视和尽快解决的现实危机。

城管执法的这种破坏很容易的威力和后果一般都会超过公民的违法行为。

这不得不让我们从伦理的角度去思考。

二案情简述2011年5月3日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龙源小区的确发生了一起城管与当事人冲突事件,致当事人周晓明当场死亡。

对于周晓明的死因,家属与城管仍存争议。

死者家属及旁观者均称,当事人是活活被城管打死的;而城管方面则称,当场城管人员与当事人虽然有撕扯行为,但因死者周晓明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具体死因要等法医鉴定。

目前,当地警方对三名涉嫌犯罪的城管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

三案情浅析1、城管执法人员执法的目的性城管是城市管理的直接人员是服务于第一线的,他们的目的就是直接清除各种危害、纠纷和其他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保障公民的利益。

运政执法中暴力抗法的成因与解决方法

运政执法中暴力抗法的成因与解决方法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浅谈运政执法中暴力抗法的成因与解决方法“暴力抗法”从字面上理解,可以发现它实际上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在目的上,是为了逃避法律,即阻止执法部门实施法律规定的内容;在手段上,则是放弃其他社会危害性相对性较小的方式,而公然使用暴力方式实施抗法行为。

暴力抗法是近年来各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常遇到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具体到运政部门来讲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违法个体与运政执法人员的对抗。

这种暴力抗法行为通常发生在查处一些违法经营的个体之时,由于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及存在侥幸心理,当运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其非法营运的车辆执行暂扣时,往往遭遇到强行冲关甚至是暴力对抗行为2、非法群体与运政执法人员的对抗在车站、码头周边或货运集散地,非法营运的二轮摩托车,无证车辆往往三五成群、守望相助。

一旦遇到运政执法部门的检查或者查处就相互通知,迅速聚集。

采用谩骂、拦车,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等方法阻挠执法、抗拒执法。

这种方式具有极大的危害。

3、不明真相的群众与运政执法人员对抗这是一种“软暴力”现象,违法人员利用老、弱、病、残、孕等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浅析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问题

浅析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问题

浅析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问题近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多次遭遇暴力抗法,暴力抗法已成为阻碍城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因此,加强应对和处置暴力抗法问题的研究对于做好城管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笔者试就暴力抗法问题的成因及对策,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暴力抗法的特征及表现形式暴力抗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履行职务过程中遇到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现象。

其特征:一是对抗行为的违法性。

暴力抗法是一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严重者还将触犯刑律。

二是行为发生的突发性。

暴力抗法行为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时不经意的一句话或一个动作,就会引发暴力抗法行为的发生,这在具体执法活动进行之前,往往是很难准确预料的。

三是后果的社会危害性。

暴力抗法行为一旦发生,如果不能及时将其有效控制,不但会使执法人员遭受人身伤害,而且还会使事态扩大,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暴力抗法行为具体表现为被管理对象不服从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殴打、起哄、围攻、毁坏执法装备、强行夺取被扣押或没收的物品等。

按照参与抗法人员数量,可以分为个体对抗和群体对抗;按照抗法手段,又可以分为直接对抗和间接对抗。

(一)个体对抗个体对抗是指社会单一成员在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行政执法权过程中,不满行政执法行为,或主观错误的认为行政执法行为侵害其个体利益,或其他原因而采取的故意对抗执法的现象。

个体抗法者大多是一些诸如外来流动人员、劳改释放人员、下岗职工或部分个体经营业户。

其对抗行为主要以辱骂、耍赖、撕扯、恐吓为主,个别人员也会以暴力手段直接对抗执法人员。

lOcalHOSt其特点是发生频率高、盲目性大,但处理难度相对较小,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暴力抗法现象。

(二)群体对抗群体对抗是指社会群体共同对抗执法现象。

其抗法行为的发生往往存在诸多原因,情况较为复杂,处理难度较大,需要执法人员有较高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重大恶性事件。

暴力执法的成因及其对策

暴力执法的成因及其对策

暴力执法的成因及其对策暴力执法的成因及其对策学生:吴泽磊指导老师:黄珣专业:城市管理与监察(建筑法律事务方向)中文摘要:我国现在正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而在我们行政机关执行任务时,存在很多暴力执法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在这些暴力执法背后暴露了我国政府执政理念、权利制约、以及法律和政策的决策、出台、运行、反馈与纠错机制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暴力执法是一种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暴力执法行为严重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违背法律的基本价值,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政府形象,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

转变执政理念、建立完善的制度控权体系,加强立法,是控制暴力执法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暴力执法成因危害对策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利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它对于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乃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由于行政强制执行是以强制为主要特征的,因此,该项制度设置是否合理和必要,运行是否适当也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基本权利。

为此,规范和限制行政强制执行权力成为很多国家行政法近几十年的重要课题之一。

我国经过近二十年的法制实践,各行政管理领域的强制执行制度已初步建立。

首先,在主体上,形成了“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的特有执行模式。

其次,在手段上,直接强制似远远多于间接强制。

再次,在程序上,则以法院“非诉讼化”的“申请与形式审查”为主要形式。

最后,在监督与救济方面,则以行政复议、诉讼与国家赔偿为主要途径。

但是,制度的初步建立既不意味着其合理性得到肯认,也不意味着法治化程度得到提高。

相反,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实践来看,目前还存在着大量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一立法,执行权限模糊,手段混乱,程序不健全,行政决定的执行缺乏力度等,这些问题亟待统一立法解决。

我国城管的暴力执法及成因、对策

我国城管的暴力执法及成因、对策

打、 围攻 、 强行扣押没 收物品等伤害行为 。并非所有 的使 用暴力 扭转城管城市管理权 与摊贩生存权的敌对局面 ,最根本 的就是 树 立以民为本 的服 务理念和价值取 向。 城 管执 法 的执法 都是违法 的 , 只有没有法定事 由使 用暴力 , 才算违 法。本 转变执法观念 , 文所指 的城管暴 力执 法就 是城管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 员违法使 者 自身必须具 备较 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 ,能正确认识城 管 在 以理服人 的同时以德 服人 , 严格恪 守 用暴力 的执法 。城管 暴力执法已经成为街头巷尾讨论 的热点话 执法与依 法行政 的关 系 ,
因此健全城管执法部门首先要明确领导部门加强统一管理可依照现有的公安等执法部门的体制形式形成有序高效的执法队伍其次国家立法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法律制度通过立法的形式从根本上和法律上明确城管的执法行为和执法范围实现有法可依
雾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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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城管 的暴 力执 法及成 因 、 对策
南京 航 空 航 天大 学 ( 2 1 1 1 0 0 )让社 区对商贩进 行 日 常管 理 , 即 间接导 致了压迫甚至剥夺低收入阶层 , 大大 降低了政府的威信 理 , 方便社区居民 , 又可 以进行监督 , 以减少不必要 的冲突 。 力, 阻碍 了和谐社会 的建设 。此 外 , 某些地方城 管部 门为 了达到 执 法高效率 , 给 队伍成员安排 重任 务 、 死任 务 , 执 法队 员为了达 参考 文献
. 3 改进城市管理配套措 施。 流动摊贩是城管执 法的主要对象 。 于 强硬 , 但取得一定的效果 , 并且能被群众接受 。但 是随着群众 3 会促进 商贩的职业转型 。因此 , 应 该加 法律意 识 日渐部分提 高 , 执法 队员固执于过去的方法 , 不 注重与 当有更好的生存方式时 , 执 法相对人进行 沟通 , 这样就容易导致冲突。

美国警察暴力执法原因探析

美国警察暴力执法原因探析

美国警察暴力执法原因探析作者:李桂芝来源:《现代世界警察》2020年第11期一直以来,美国警察暴力执法的案例屡见报端、不胜枚举。

2020年5月25日,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的46岁黑人男子乔治·弗洛伊德因使用一张20美元假钞被当地警察逮捕并反铐,之后遭到长达8分46秒的跪膝锁喉,最终不幸窒息而亡。

这是一起典型的警察暴力执法事件。

该事件在全球引起轩然大波,造成美国多个城市发生民众抗议甚至引发骚乱行为。

美国警察暴力执法问题频发是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法律环境、文化因素和现实基础的。

警察暴力执法致死率居高不下并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美国“警察暴力地图”网站根据全美三个信息量最大、内容最全面的警察暴力执法数据库,整合了2013年至2019年美国警察暴力执法致死案件的全部数据。

其中:2013年1111起、2014年1059起、2015年1103起、2016年1071起、2017年1095起、2018年1143起、2019年1099起。

通过统计数据发现,七年里美国每年警察暴力执法致死人数约1100人,也就是说每天就有超过三人遭受暴力执法死亡。

据《华盛顿邮报》报道,截至2020年6月第一周,本年度美国警察开枪致死人数达到463人,较上年度同期增加了49人。

调查还发现,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美国大多数民众不得不减少户外活动,但今年5月份执法机构开枪打死109人,死亡人数不但较去年同期增加三分之一,而且是有统计以来枪杀人数最高的月份。

这些数字触目惊心。

庞大的数字背后,潜藏着诸多社会问题。

《每日邮报》报道称,弗洛伊德死亡的悲剧发生以来,美国反对警察暴力执法的抗议活动从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蔓延至全美各地,种族矛盾问题一直未得到缓解,多地出现打砸抢烧极端暴力行为,城市陷入一片混乱状态,严重威胁民众的生命安全,同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抗议人群同反抗议者多次发生冲突,甚至引发枪击事件。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最新报道,2020年8月26日,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市一名17岁白人青年对着示威人群开枪扫射,导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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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现暴力执法的原因
近年来,伴随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推进,城管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在执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和问题,尤其是城管暴力执法的现象频频发生,不仅侵害了相对人的利益,也严重的损害了城管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甚至引发暴力抗法等事件,将矛盾激化和扩大,影响社会安定和谐。

暴力执法的成因分析:
(一)城管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城管队伍中有复员转业军人、有通过考试进来的大学生和其他行业人员。

除正式城管之外,在发展过程中,城管部门又以“人手不够,力量不足”为由大肆招收编外的“协管人员”,壮大城管队伍的同时,也导致目前城管执法队伍中存在着一些素质较低的人。

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并且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法制意识淡薄,作风不正派,这一方面是与我们“重使用、轻教育”的观念有关,另一方面也间接助长了部分人员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方式单一、粗暴,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也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

加上受传统的行政执法价值导向影响,城管护国家利益,损他人利益;以权利本位代替以民为本;以己行为视为法律代言,片面追求执法效果,忽视民众利益,从而粗暴执法、不忍他人旁言。

也正是以权在上,没有培养起“以民为本、爱民福民”意识。

(二)城管执法方式单一、粗暴
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过程,既要使城市整治有序,又要使城市群众生活方便,需要城管对此进行统筹兼顾。

而在长期以来片面强调城市经济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背景下,城管执法面临的治理问题也越来越多,例如:交通问题、乱搭乱建、小摊小贩等,这些问题都增加了城管执法的难度。

而相对应的,相关法律规定城管只有罚款、暂扣物品等简单的手段,使城管执法队员可供执法的手段过于简单,但城管执法又为了依法办事,往往对违法行为采取“运动战”“大兵压镇”的方式进行,如此机械地适用法律,往往无法形成长效地得管理机制。

这种以处罚为主的治理手段很难使被管理者心服口服,被处罚的群众不但会叫屈喊怨,而且也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的思想。

另外为了增加执法的威慑力,各地执法局往往采取只罚款不纠正的方式,如此,只能短暂地解决城市问题,没有从源头上予以防治,犹如“拔草不拔根,春风吹又生”,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且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三)城管队伍监管不力教育不严
少数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素质低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法治观念淡薄,群众观念淡薄,以及对少数执法人员教育不严、管理不严、监督不严等问题。

城管队伍存在“教育不严、管理不严、监督不严”的问题。

特别是在协管队员人数越来越多之后,这个问题更加突出。

城管执法力量普遍不足,大规模招收协管队员。

协管队员多数属于聘用制,待遇低,流动快,难于管理。

协管队员不遵守规章,也是违规执法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出现暴力抗法的原因
暴力抗法行为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执法对象的特殊性。

行政执法的管理对象一类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残疾人,是生活在社会低层的弱势群体,为了生活摆摊设点、小本经营,以达到养家糊口的目的;另一类为逃避各种规费从而获得最大利润的“老游击队员”;还有一类是征地拆迁户及违建户。

由于这些相对人整体素质较低,法律观念不强,个别人法律观念淡薄,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城市建设大局利益的关系,成为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暴力抗法行为的主要群体。

2、行政执法环境的孤立性。

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市民依法办事意识不强,对违反法律法规所产生后果的认识不深,对依法行政工作缺乏理解。

对执法队伍权力的使用,有的市民在符合自身利益时,就不管其它情况一味“支持”,要求立即行使并见效;不符合自身利益时就不配合、不支持甚至阻挠。

同时,由于相对人经济地位低、知识水平低、法律观念淡薄,更容易获得不明真象的市民同情,导致行政执法环境孤,如有居心不良者蓄意煽动,就很可能发生暴力抗法事件。

3、执法保障的脆弱性。

由于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具有强制手段,除非由政府组织的重大拆迁、强制施工等重大活动,难以得到公安机关的有效保
障。

一旦出现暴力抗法,执法工作难以开展,严重时执法人员自身安全都难以保障。

而且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事件时,一般是按照民事纠纷进行处理,打击力度不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对暴力抗法者的惩处不及时、不到位,这就助长了抗法者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导致相对人对执法人员的轻视,暴力抗法事件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并且导致暴力抗法事件恶性循环。

4、执法手段的欠稳妥性。

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有一部分也与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执法作风、执法用语等有关系。

随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滥用职权、违反执法程序、不文明执法的现象,只一味地强调严格执法,不重视做好相对人思想政治工作,处理方式方法欠稳妥甚至简单粗暴,而没有从亲民执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和高度去执法,从而导致暴力抗法行为瞬间发生。

三、如何走出困惑
有效防暴力执法的解决之措
(一)培养高素质城管队伍,摈弃人治与特权思想,创新综合执法绩效评价机制。

具体措施如下:
1、重视城管队伍录晋管理。

首先,在招录城管队员时要求新进的执法人员,除了应符合招录条件外,还应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与专业相关知识,为以后提高其法律素养奠定基础。

其次,在干部晋升上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原则,让他们能更好地发挥潜力。

2、强化城管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

制定执法准则与工作规范行为,加强学习法治思想,提高道德素养,摒弃丑陋执法行为。

树立“以民为本,服务于民”城市管理思想,强化政治理论与业务技能。

3、建立新型综合执法考核制度。

暴力执法屡屡发生,总有原因所在,在绩效考核方面也如此。

克服绩效考核机制原有缺陷,有如下方法:(1)扩大考核内容和形式,增加以民众满意度为其一主项衡量标准。

(2)改变只以罚款多少为执法目标,增加城管自身工作态度、解决问题程度、公众评议等多元考核方式。

(二)执法过程中注重以柔克刚,柔性执法;阳光执法,政务开明。

1、以刚柔相济的执法手段缓解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

城管可以通过劝说、教导、谈判等善治人文手段代替全面强制扣押、处罚。

2、在执法过程中,做到阳光执法,公开执法内容与程序、接受媒体与民众公开审问、政务定期开明。

(三)学习“济南管理模式”,实现人性化管理。

1、处理好“疏解与严堵”的关系。

济南城管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先,实现以服务为导向,减少非文明执法,从而使商贩与民众愿意配合城管管理与指导。

而针对非法占道等商贩屡教不改的则严惩不贷。

2、“XX地图”式疏导执法。

济南最有创意的“西瓜地图”、“便民早餐地图”等地图式管理方式疏导了随处摆摊、非法占道的流动商贩,又增加了商贩生活收入。

3、处理好“过程与结果”的关系。

强调结果,更要强调过程。

强调结果是为了优化城市环境、提高民众优质生活,但强调过程则以实干加巧干的方式认真实施城市管理计划,强调城管执法过程正是更好地体现城管为民负责,使其真正做到“以民为本”。

(四)城管执法,民众参与。

加强民众参与决策,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公众通过公众听证制度、反馈制度等代表自己的话语权与利益,强化民众参政议政意识,给城管组织带来新鲜活力。

(五)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与民众互动沟通机制。

加强城管内部监督,形成自我制约与监督模式;建立社会督察制度,邀请公众担任督察员,对城管在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察,同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城管部门;建立公众监督制度,通过设立意见箱、信件举报等形式受理处置并向公众公布;建立城管与民众双向沟通机制,让观众了解城管之所想,让城管听民声,顺民意,真正实现城市管理由政府管理走向民众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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