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对接工作流程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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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对接工作流程说明书

一、校企合作目的

校企合作是中职院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模式,是实现中职院校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潜质的培养。

加强学校为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潜质,深化校企合作融合度,更新教学理念,依托企业行业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到达“双赢”的目的,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发奋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打下良好基础。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思想,保证我校学生可在既有岗位实践课程内容,故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项目方案。

二、参与成员

本工作的正常行及操作需由固定的就业安置常务办公室作为依托,该机构配置可由常务校长、校办、学生处、教务处及就业安置中心等成员部门组成。其中,就业安置中心负责落实校企合作相关制度的制定,负责项目的管理、协调。建立和优化质量管理以及监督制约机制,保证项目科学、规范的运行。而本机构的设立便于发挥学校联合优势,加强校企合作联系,协调校企双方互动,共同推进校企双方的共同发展。

三、就业安置中心具体职责

负责校企对接的日常工作,是学校对外的窗口,主要围绕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具体要求,密切关注企业需求,找准与校企合作点,组织与调动各部门,与之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包括实习基地挂牌、勤工俭学、见习打工、定向培养以及实习就业等。

四、校企合作的任务与方式

(一)校企合作的任务

1、课程整改调研。通过校企沟通了解部分行业的专技要求,并将调研信息进行反馈,作为课程大纲

修改的凭据之一;

2、合作开展实训基地建设。通过校企对接引进专业对口企业,并根据企业的用人需求对学校的课

程、专业改选、实训环境等方面进行改进。或引进企业替换的设备仪器,引入学校实训教室,更加贴近企业的生产要求;

3、合作开展培训项目:根据部分企业的实际需求与学校的招聘计划,开展“订单式”培养、社会实

践,加大学生与企业的密切接触,不定期为企业生产一线平台培养优秀人才。

(二)校企合作形式

1、勤工俭学,既我校寒暑假期间,根据用人单位用人需求,为本校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2、见习打工,根据企业需求以及课程要求,为学生安排为期半年的短期见习,通过见习岗位学习相

关技能、知识,并适应社会环境,为第三学年的实习就业打下基础;

3、实习就业,根据教育局与学校相关规定,学生课程满四学期起第三学年参加实习,在既有实习岗

位实践学校所学专业知识;

4、定向培养,根据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与用人计划,在招生时明确学生毕业后工作单位的人才培养

模式(单位用人计划与用人数量需在学校招生计划允许条件下予以支持)。

五、校企对接的原则

1、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企业不能盲目引进。凡有以下特征的企业不可对接入校:

(1)企业内部环境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等污染,对学生身体健康有影响的企业;

(2)高危险作业,对学生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企业;

(3)工作内容、产品生产不适合学校实习的企业,如:KTV、酒吧以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4)生产、经营与各种运作与专业教学没有关系的企业;

(5)无法提高学生基本生活保证的企业,如:食宿的提供;

(6)其它不适宜对接的企业。

2、所对接的企业与专业对口,有利于专业或专业群的发展。

3、企业需具有规范的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凡引进生产性的校企合作项目,能接纳学生在校内进行生产性实习的,需明确注明能同时接纳多

少学生实习的数。

5、凡引进培训性的校企合作项目,需明确注明一年内计划培训多少人。若不能在签订协议时明确

的,应在协议中规定,每年应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提供培训计划,包括开设何种培训班与总人数。

六、校企合作具体流程

(一)准备期

鉴校企对接以往工作经验及教训,为保障校企合作工作的有序进行,前期准备阶段尤为重要,而前期准备又需要就业指导中心以及学生处、校办等部门的相互支持、相互协助共同完成。

1、学生处:

(1)加强在校期间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加入勤工俭学、见习、实习工作目的思想动员(比如:吃苦耐劳、专业技能、社会实践、环境适应等),形成书面文字总结,存档备案;

(2)班主任了解学习企业信息及岗位要求,并提前向学生做好讲解;

(3)收集学生材料(身份证、1寸照8张、户口本首页及学生本人页复印件1张);

(4)提供学生分到企业的名单、男女比例人数、专业、班级,并确认签字;

(5)学前教育专业需提前办理健康证(自费);

(6)学生及带队老师自备被褥、生活用品及生活费;

(7)带队老师的名单及分配到的企业,注明男女性别;

(8)学生出发前学生购票工作,证件及备用金的准备。由学生处统计并购买车票(仅限硬座,包括班主任)。学生未完成实习,企业将不予报销火车票,需由学生自行承担,沈阳火车票不予报销;(10)学生的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相关教育,形成文字计划和落实、总结;

(11)在就业中心规定时间内(最晚截止到实习前半个月)提供可外出参加工作学生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专业、身份证号)、名单及起止时间,并以完整、正式的文件格式反馈给就业指导中心;

(12)学生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学生家长工作(包括致家长一封信的发放、解释、收缴),并做好带队老师的前期动员工作;根据企业用人情况就业安置常务办公室可就学生出校时间进行商榷调整(如:寒暑假勤工俭学,期末考试时间与企业用工时间有冲突,需与教务处协调考试时间)。

2、教务处:

(1)需提供学生理论和实践的合格评定(期末成绩及成果展示评定);

(2)配合企业用工需求,由专业课老师为实习学生提供岗前业务培训和指导;如美容专业的皮肤护理手法等。

3、就业安置办:

(1)通过各渠道收集用人单位信息,电话约访,实地考察;

(2)按就业中心规定时间提供,学校相关部门报送相关资料,介绍学校概况及合作要求(如:学生食宿要求、实习期意外险要求、工资代发要求以及管理费要求等),通过洽谈了解企业概况以及合作意向,并按照校企对接原则进行企业甄选;

(3)通过前期校企双方相互沟通了解,向企业提供合作方案(长期合作)及校企合作协议书,如有需要可考虑推荐“企业校园参观考察活动”,并为下一阶段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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