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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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合同

管理制度

1、村集体资产的有偿使用必须依法签订书面承包或租赁

合同。

2、合同文本要使用乡(镇)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统

一印制的制式合同。

3、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报乡(镇)村级资产

管理办公室进行签证、备案。

4、所有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合同必须纳入档案管理,

明确专人负责,专盒、专柜存放。合同保存要达到“四防”

要求,既防火、防潮、防虫、防盗。

5、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将纳入管理的合同资料,按要

求进行收集、整理、登记、归档管理,防止资料的散失和损毁。

6、合同的变更、转包、转让,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否则

视为无效。

7、村委会换届或合同保管人员变动,必须在5天内办理

合同档案移交手续

8、未经村委会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借阅合

同原件。

9、发生合同丢失、损毁事故,要追究合同保管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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