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首都师范大学 结项审批书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项目编号项目类别所属学科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起止时间年至年信誉保证单位结项种类□正常□提前□延期□中止□撤销填表日期:年月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2年1月制声明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特此声明。
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项目(重大项目除外)结项申请。
二、请按照表内规定的内容如实填写,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
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
本表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三、“鉴定结果”、“鉴定结论”由鉴定组织者填写;鉴定专家的个人意见填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表》(活页),附在《结项审批书》之内,表格可在北京社科规划网站下载。
四、办理结项手续时须将下列材料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交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办)存档:1.最终成果三套;2.结项审批书原件一份;3.以上两份材料的电子版;4.专家个人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表》(活页);5.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
一、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二、最终成果内容提要(限5000~8000字)三、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四、建议回避鉴定的专家名单五、鉴定结果六、鉴定结论七、项目决算表八、最终成果转化应用九、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十、市社科规划办审批意见。
首都师范大学 重大项目结项审批书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
结项审批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首席专家
责任单位
起止时间年至年
结项种类:□正常□提前□延期
□中止□撤销
填表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1年6月制
声明
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署名和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除涉密内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利对本成果进行宣传介绍和推广应用,但须保留首席专家和课题组的署名权。
特此声明。
首席专家(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审批书仅用于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的结项申请。
二、请按照表内规定的内容如实填写,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
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
本表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三、“鉴定结论”由鉴定组组长填写。
“鉴定结果”由鉴定组织者填写;鉴定专家的个人意见填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表》(活页)。
四、办理结项手续时须将下列材料经责任单位审核后,交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存档:
1.最终成果六套;
2.结项审批书原件一份;
3.以上两份材料的电子版;
4.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
一、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二、最终成果内容提要(限5000~8000字)
三、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
四、建议回避鉴定的专家名单
五、鉴定结果
六、鉴定结论
七、项目决算表
八、最终成果转化应用
九、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十、市社科规划办审批意见。
国家社科基金结项要求

国家社科基⾦结项要求国家社科基⾦结项要求电⼦版发⾄邮箱:均须word版格式。
电⼦版格式:⽂件夹命名:项⽬编号+项⽬负责⼈⽂件命名格式:最终成果+项⽬名称、成果简介+项⽬名称、审批书+项⽬名称各类项⽬结项材料包括:⼀.重⼤项⽬:1.《国家社科基⾦重⼤项⽬鉴定结项审批书》⼀式2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 成果简介⼀式2份3. 项⽬经费开⽀明细表⼀式2份,财务处盖章,附在审批书中。
4. 最终成果4套(需隐去课题负责⼈相关信息)5. 最终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纸质版2份,打印前2页(去除本⼈引⽤部分,重复率不超过15%,最⾼不超过20%),《国家社科基⾦项⽬成果学术规范声明》纸质版1份6. 审批书、最终成果、成果简介、重复率检测报告、阶段性成果(论⽂)电⼦版⼆.年度项⽬:1.《国家社科基⾦项⽬鉴定结项审批书》⼀式1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 成果简介⼀式1份。
3. 项⽬经费开⽀明细表⼀式1份,财务处盖章。
4. 最终成果1套(需隐去课题负责⼈相关信息)。
5. 最终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纸质版1份,打印前2页(去除本⼈引⽤部分,重复率不超过15%,最⾼不超过20%)。
6.《国家社科基⾦项⽬成果学术规范声明》纸质版1份。
注:1、满⾜有关条件申请免于鉴定的项⽬,须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填写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并提交《鉴定审批书》纸质版1份,最终成果纸质版1份、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特别说明:申请免于鉴定的项⽬,有涉及部门采纳或领导批阅材料的,须从线下结项。
相关纸质版材料按要求各提交2份。
2、以博⼠论⽂或博⼠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结项时须书⾯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法等⽅⾯的改进与提⾼。
原论⽂(报告)需在平台上传。
3、修改复审的项⽬,须提交修改后最终成果及修改说明各1份。
4、修改重新鉴定的项⽬,须重新提交所有结项材料。
以上结项相关材料的电⼦版须登录“国家社科基⾦·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传相关电⼦版材料。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通字[2009]3号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管理办法(试行)》经省委宣传部同意,现予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09年7月30日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质量和鉴定工作效率,使成果鉴定评价更加客观、公正、科学,参照国家社科规划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视研究成果的社会价值和学术价值,注重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促进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第三条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严格遵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律,增强创新观念和服务意识,严把成果政治关,把成果质量放在首位,努力营造有利于理论创新和人才成长的科研环境.第四条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组应按照所申报课题的总体设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审读、修改和最后确认成果定稿,并对研究成果负有学术追究责任。
第五条申请鉴定的最终成果必须逻辑严谨、体例清晰、层次分明、语句通畅、语法规范。
成果全文错别字应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
第六条凡课题研究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在课题研究进程中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章同意,并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省社科规划办撤销项目并予通报,收缴已拨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自当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一)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二)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三)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经批准延期仍不能完成研究项目的;(四)申请鉴定的学术成果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延期修改后重新鉴定,仍未能通过的;(五)申请鉴定的成果与批准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的。
云南省哲社规划项目结项须知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须知
项目组申请结项时需要提交的项目材料包括:
1.打印成册的3份署名的和5份未署名的项目最终研究成果。
如果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的,提交3份阶段性成果复印件,阶段性成果必须是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报告)。
2.经财务处、审计处签署意见并签章的《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4份。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从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审计处审签所需委托书等材料请登录学校审计处网站下载。
3.项目最终成果简介3份。
4.项目结项审批书、最终研究和成果简介电子文本。
5.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助协议书》原件。
6.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期检查表》2份。
7.由财务处加盖财务公章的经费明细表2份。
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在未批准结项前,不得以省社科规划项目等名义公开出版。
广西哲社项目结题要求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结题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成果要求:最终成果应符合立项通知书的要求,体现原创性,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
具体形式可以是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
结题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最终成果简介、经费支出明细表等。
其中,最终成果和简介需要按照一定格式和要求进行排版和打印,经费支出明细表需加盖财务处公章。
结题鉴定要求:项目完成后需要进行结题鉴定。
鉴定方式分为一次鉴定和二次鉴定,具体要求可参考广西社科规划办发布的鉴定结项通知。
鉴定通过后,项目才能正式结项。
结题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在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完成时间内完成最终成果,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题材料。
如需延期结项,需提前向广西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广西社科规划办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遵守结题时间安排,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题的一般要求,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和领域有所差异。
建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开始前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通知,了解具体要求并严格按照执行。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2017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健全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机制,提高课题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期完成后,原则上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题。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教科规划办)负责国家重大、国家重点、一般和青年课题、西部课题、后期资助课题、委托课题(以下简称国家级课题)及教育部重点、青年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教育部级课题)成果的最终鉴定工作。
第三条全国教科规划办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区市教科规划办)负责所在地区承担的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成果的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报送全国教科规划办最终审定。
第四条课题成果鉴定后,全国教科规划办有权进行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和转化工作。
第五条课题结题鉴定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验收课题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
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结题鉴定的质量关。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或者重要敏感问题的研究成果,应先提交并通过全国教科规划办审核后方可正式公开出版。
第二章成果要求第七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一)国家重大、国家重点、一般和青年课题、委托课题和西部课题的著作成果鉴定时提交书稿和出版合同,鉴定通过后方可公开出版。
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全国教科规划办将终止课题,追回已拨付的结余经费,剩余经费不再拨付;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国家重大、国家重点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 & 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并至少提交2篇决策咨询报告。
(三)国家一般课题、西部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 & 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鉴定结项办法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鉴定结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以下称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管理工作,严把鉴定结项关,确保推出政治方向正确、学术质量优秀、翻译水平较高的成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分为著作和期刊两类。
著作类成果实行鉴定与结项分开、先鉴定后出版再结项的办法,未通过鉴定而出版的,予以撤项,并追回已拨付资助经费。
期刊类成果实行年度检查和结项评估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条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出版(发行)时须在封面、扉页或版权页等显著位置标明受到中华社会科学基金(Chinese Fund for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资助,否则不得结项。
第二章著作类成果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参考立项时专家评审意见,按预期计划完成项目后,直接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称全国社科规划办)提出鉴定申请。
申请鉴定材料包括《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鉴定申请表》1份,成果原著1套,翻译定稿2套。
第五条全国社科规划办收到鉴定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重点审核鉴定成果的政治方向、学术质量和翻译水平等。
第六条鉴定结束后,全国社科规划办以书面形式将鉴定是否通过的结果及专家修改意见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成果未通过鉴定的,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专家鉴定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按程序报全国社科规划办重新鉴定。
第七条成果通过鉴定的,项目负责人参考专家鉴定意见,对成果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立项通知相关要求完成成果出版。
第八条成果出版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申请项目结项。
项目负责人为科研人员或科研机构的,经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全国社科规划办申请结项;项目负责人为出版机构的,直接报全国社科规划办申请结项。
成果结项后,项目负责人或负责单位应连续3年于每年11月份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报送成果出版后的社会反响;获奖等重要消息可随时报告。
达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年月日
三、阶段性成果一览表
序号
作者
出版或发表题目
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及时间
四、最终成果简介
主要内容提示:、“最终成果简介”是结项的必需材料,为其成果的宣传、介绍、推广、转化使用。、主要内容应包括:研究成果的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实践意义和社会影响(略写)。、该栏目由项目负责人撰写,字左右。
五、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六、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内容提示:成果质量是否符合(立项申请书)要求;课题组的研究工作和自我管理是否符合达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公章负责人:
年月日
七、达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核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结项情况
、正常、提前、延期、免于鉴定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简况
负
责
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月
所在Hale Waihona Puke 位行政职务专业职务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主
要
参
加
人员
姓名
单位
职称
承担任务
二、总结报告
主要内容提示:研究计划执行情况;成果主要内容以及研究方法的重要特色、主要建树及创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不足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
达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鉴定结项审批书
立项时间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承担单位
填表日期
达州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年月印制
一、基本情况
立项项目名称
鉴定结项成果名称
原计划成果形式
结项成果形式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要求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资料中心栏目中下载《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审批书》。
成果严格遵循先鉴定后出版的原则,不得用已出版的书稿结项。
否则自动中止该项目,不再下拨剩余经费和发放结项证明。
提交给科研处的材料:
(1)《结项审批书》2份(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签名);(2)课题最终成果7套(隐去负责人、课题成员的姓名、单位信息);(3)最终成果简介2份(末尾签名);
(4)上述所有材料word电子版。
书面材料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201室),电子版发送至lybshufe@。
科研处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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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项目名称
立项编号
项目类别
立项时间
成果形式
所在单位
项目负责人
课题组成员
填报时间:年月日
说明
(一)结项程序
1、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鉴定审批书》,将《项目鉴定审批书》及其它材料送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鉴定审批书》及其它结项材料进行检查核实、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3、省社科规划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鉴定,符合结项条件的,予以结项并颁发结项通知书及结项成果证书。
(二)提交材料
1、《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鉴定审批书》。
2、《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含课题论证)复印件。
3、《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协议书》复印件。
4、《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5、研究成果简介。
6、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
7、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
8、以word文档录入5、6项内容的软盘(1张)。
上述材料一式3份(注明1份者除外),按统一格式装订:A4打印,平订,封面加厚,封面注明“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年度项目”、成果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等,材料顺序按上述顺序编排。
最终成果为著作的,著作可另放,其它材料按上述要求组织。
总结报告
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