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发展部投资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投资项目时,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投资项目的管理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审批第五条投资项目的立项应依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长远规划,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投资项目应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准确、详细的资料和分析报告,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投资项目的审批应按照公司的决策流程进行,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决策报告等文件的提交和审批。
第三章投资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确保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
第九条投资项目的管理应包括项目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风险管理等,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条投资项目的中期检查和评估应定期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投资项目的验收和评价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的验收应按照项目合同和验收标准进行,确保项目的成果符合预期目标。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的评价应包括经济效益评价、社会效益评价和环境效益评价,全面评估项目的成果和影响。
第五章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第十三条投资项目应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确保项目的风险可控。
第十四条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应包括风险预防、风险控制、风险转移等,确保项目的稳定运行。
第六章投资项目的信息管理第十五条投资项目的信息管理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确保项目的信息透明和沟通畅通。
第十六条投资项目的信息管理应包括项目文档管理、项目报告管理、项目沟通管理等,确保项目的信息准确和及时。
投资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部人员的管理,提高投资部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部全体员工,包括投资经理、投资分析师、投资助理等。
第三条投资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创造价值。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投资部人员职责:1. 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国内外投资市场信息,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2. 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筛选、评估和投资决策;3. 负责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投资收益;4. 参与投资风险的控制,降低投资风险;5. 负责与其他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
第五条投资部人员权限:1. 根据公司投资战略和投资决策,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和评估;2. 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提出投资建议;3. 参与投资风险的控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4. 向公司领导汇报投资情况,提出投资建议。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投资部人员招聘:1. 严格遵守公司招聘制度,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2. 招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的优秀人才;3. 对招聘人员进行面试、笔试等环节的考核,选拔合格者。
第七条投资部人员培训:1. 定期组织投资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2. 鼓励投资部人员参加行业培训和认证,提升个人竞争力;3.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其快速融入团队,掌握工作技能。
第四章工作考核与绩效管理第八条投资部人员工作考核:1. 按照公司考核制度,对投资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团队协作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调薪、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投资部人员绩效管理:1. 建立绩效管理体系,明确绩效目标;2. 定期对投资部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及时调整绩效目标;3. 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五章奖惩与离职第十条投资部人员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投资部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进行处罚。
投资部部门规章及岗位职责

投资部部门规章及岗位职责引言概述:投资部门是一个公司中非常重要的部门,负责管理公司的投资组合,并制定投资策略以实现公司的财务目标。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投资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各岗位的职责。
一、投资部门规章制度1.1 内部控制规定- 投资部门需要遵守公司内部控制规定,确保投资决策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 投资决策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风险可控。
- 投资部门需要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投资情况,以便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1.2 投资决策流程- 投资部门需要制定详细的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 投资决策流程包括市场调研、风险评估、投资分析、决策执行等环节。
- 投资部门需要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确保投资决策与公司整体战略的一致性。
1.3 信息保密规定- 投资部门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信息保密规定,确保投资决策的机密性。
- 投资部门成员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 投资部门需要定期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保密意识。
二、投资经理的职责2.1 投资策略制定- 投资经理需要根据公司的财务目标和市场状况制定投资策略。
- 投资策略需要考虑风险偏好、资产配置、投资组合多样化等因素。
- 投资经理需要定期评估和调整投资策略,以适应市场变化。
2.2 投资决策- 投资经理需要进行投资分析,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和回报。
- 投资经理需要与研究团队合作,获取市场信息和数据支持决策。
- 投资经理需要制定投资计划,并监督投资执行情况。
2.3 投资组合管理- 投资经理需要管理投资组合,确保资产的分散化和风险的控制。
- 投资经理需要定期评估投资组合的表现,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 投资经理需要与投资团队合作,共同管理投资组合。
三、投资分析师的职责3.1 市场研究- 投资分析师需要进行市场研究,收集和分析相关的经济、行业和公司数据。
- 投资分析师需要评估市场趋势和竞争环境,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 投资分析师需要跟踪和分析公司财务报表,评估公司的价值和潜力。
投资公司经营管理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公司经营管理部的运作,确保投资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防范风险,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投资公司经营管理部全体员工,以及与经营管理部相关联的其他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经营管理部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
2. 风险控制原则: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投资安全。
3. 效益优先原则:以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投资结构。
4. 沟通协作原则: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经营管理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门员工若干名。
第五条部长职责:1. 全面负责经营管理部工作,确保部门工作有序开展。
2. 制定和组织实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3. 协调部门内部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4. 监督、检查部门员工的工作,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六条副部长职责:1. 协助部长开展部门工作。
2. 负责分管业务的具体实施,确保业务目标达成。
3. 参与部门内部及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第七条部门员工职责:1. 负责具体业务操作,确保业务流程规范、高效。
2. 参与部门内部及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3.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第三章投资管理第八条投资管理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筛选、评估、决策和执行。
第九条投资项目筛选:1.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筛选。
2. 关注行业发展趋势,选择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
3. 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第十条投资项目评估:1. 对投资项目进行财务、技术、市场、政策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2. 评估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1. 投资决策应遵循集体决策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重大投资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执行:1. 负责投资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投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投资部门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部门全体员工,以及其他参与投资项目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投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投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七条投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八条投资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投资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投资部门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投资部门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确保员工安全作业。
第十二条投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三条投资部门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投资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同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十八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投资部门负责解释。
投融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投融资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投融资行为,保障企业的投融资安全,促进企业的稳健发展,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企业进行投融资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投融资管理的目的是实现企业的增值,降低风险,提高效益。
第四条投融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第五条投融资管理应当依法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
第六条投融资管理应当遵循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原则。
第七条投融资管理应当具备科学、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投融资管理应当实施透明化、公开化、公平化的原则。
第九条投融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各种风险。
第十条投融资管理应当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做好信息沟通和共享。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应当依据企业战略规划,遵循市场规律,综合考虑风险和效益。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应当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对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
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应当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对投资对象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第十四条投资决策应当建立和完善决策审批程序,明确决策权限和责任。
第十五条投资决策应当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规避风险。
第十六条投资决策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优化投资组合,提升效益。
第十七条投资项目应当经过论证、评估和备案,确保项目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八条投资项目应当根据投资额度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十九条投资项目的完成情况应当定期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第二十条投资风险的管理应当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定制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融资决策第二十一条融资决策应当根据企业的融资需求和未来发展规划确定融资额度和方式。
第二十二条融资决策应当优先考虑自有资金融资,避免过度依赖外部融资。
第二十三条融资决策应当根据不同的融资项目,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综合考虑成本和风险。
第二十四条融资决策应当建立融资审批程序,明确融资条件和责任。
投融资部管理制度

投融资部管理制度投融资部是一个重要的部门,负责公司的融资和投资活动,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和管理投融资部的运作,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个投融资部的管理制度的范本。
一、部门职责投融资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负责策划和执行公司的融资活动,寻找融资渠道,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公司融资顺利进行;2.分析和评估公司的投资项目,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意见;3.监督和管理公司的融资和投资风险,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4.和其他部门进行紧密的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二、组织架构投融资部的组织架构应该根据公司的规模和业务需求进行合理设计。
通常情况下,可以设置部门主管、副主管、投资经理、融资经理等职位,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部门人员的数量和配置。
三、工作流程1.融资流程:(1)确定融资需求,制定融资计划;(2)寻找合适的融资渠道,与金融机构进行洽谈;(3)评估和分析融资方式和方案,制定融资文件和报告;(4)融资合同谈判和签订;(5)监督和管理融资款项的使用和还款;(6)融资项目的跟踪和评估。
2.投资流程:(1)收集和整理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2)进行初步评估和筛选;(3)深入研究和分析,编制投资决策报告;(4)投资项目的谈判和签约;(5)投资监督和管理;(6)投资项目的退出和收益的实现。
四、工作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保证投融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具备良好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对融资和投资项目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和风险控制;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金融机构、投资对象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4.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5.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在复杂的环境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五、绩效考核1.根据公司的目标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投融资业绩指标,并向职员明确要求;2.定期对投融资部的业绩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投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投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1.1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公司内部管理行为,确保公司运营的稳定和有序,保护投资人的权益。
1.2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1.3 公司领导对本规章制度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各部门和员工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人事管理2.1 公司聘用员工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公司设定的招聘流程进行。
2.2 员工应当签署劳动合同,并在入职前进行入职培训,了解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2.3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人员或外部机构。
三、工作时间与休假3.1 公司设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并严守工作纪律。
3.2 员工享有法定的带薪年假和病假,但必须提前向公司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3.3 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流程进行申请。
四、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4.1 公司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4.2 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停职、降职、解雇等。
五、信息安全管理5.1 公司对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进行培训和指导,保证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
5.2 员工在进行信息处理和传输时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规定,不得泄露公司重要信息。
5.3 员工如发现信息安全漏洞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公司进行处理。
六、财务管理6.1 公司设有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6.2 员工在进行财务处理和管理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规定执行。
6.3 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公司资金或滥用公司财产,如发现违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安全生产7.1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2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事故的发生。
7.3 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协助进行处置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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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保证资本运营的安全性及收益性,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的全部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是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集团公司系统内的法人以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本形式,对该法人之外的自然人、法人所进行的投资。 第四条 对外投资主体及其管理 1. 集团公司作为对外投资主体,对集团公司的对外投资实行管理。 2. 对外投资主体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以其出资额对受资的自然人、法人承担有限责任。 3. 集团公司对包括资本投入、对外投资经营、对外投资管理、获取收益在内的对外投资活动全过程实行管理。 第五条 对外投资管理原则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集中决策,统一管理,授权经营,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 对外投资类型 1. 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集团公司系统内法人股或资产所进行的股权投资和产业项目投资; 2. 集团公司以及所属子公司对第三方自然人、法人的股权、资产所进行的股权投资和产业项目投资; 3. 短期投资。指购买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第七条 对外投资方式 1. 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直接对外投资; 2. 集团公司通过其所属子公司间接对外投资。 1
第八条 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无对外投资权。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九条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实行在董事会领导下的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与决策由总经理直接负责,分别设立集团公司战略投资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战略投资会议和投资发展部。 第十条 战略投资委员会为董事会下的非常设性机构,由董事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和审议。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战略投资会议为总经理办公会议非常设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相关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投资发展部相关执行人员、外部顾问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 1. 组织跟踪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态势、主要竞争者的战略动向,拟定公司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基本竞争战略等重大事项; 2. 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组织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议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方案; 3. 研究涉及对外投资管理、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4. 评定外派人选资格,推荐外派董事、经理人员; 5. 审议集团公司资产重组方案; 6. 拟定公司对外投资的预决算方案; 7. 拟定公司重大对外投资项目方案及重大融资方案; 8. 战略投资方面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投资发展部为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策划、拟定集团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 2. 拟定集团公司对外投资战略、年度对外投资计划; 3. 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总部对外投资项目的全部阶段工作; 4. 负责组织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前全部工作,指导子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并对项目运营期评审; 5. 草拟集团公司年度对外投资总结报告; 2
6. 其他投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1.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对外投资,投资额在500 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含500万元),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查批准,向董事会备案;(关联交易除处) 2.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对外投资,投资额在500-4500万元(含4500万元)的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审查,董事会决定; 3. 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所有对外投资批准权在集团公司,并由集团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凡超过4500万元的对外投资须股东大会批准。 4. 公司累计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按照对外投资授权管理制度,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有关对外投资决策、审查、批复的文件等,是集团公司对外投资主体实行对外投资的法律依据。
第三章 投资管理内容 第十四条 对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1.立项审批 (1) 投资发展部发现或搜集投资机会信息或分、子公司提出投资建议确定潜在项目; (2) 投资发展部对潜在项目分析评选,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市场调研; (3) 投资发展部编制项目建议书,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战略投资会议审批; (4) 总经理办公会议战略投资会议批准立项的对外投资项目作为集团公司储备项目。 2.项目实施审批: (1) 投资发展部对列入备选的对外投资储备项目,选择项目对象,报总经理审查后,组织尽职调查; (2)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实施必须具备有关文件资料。 项目实施必须具备对外投资进度计划、商业计划、融资计划、对外投资配套条件以及有关文件资料。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文件是对外投资审查与批准 3
的必要条件。对外投资进度计划、商业计划、融资计划、对外投资配套条件以及有关文件资料是对外投资审查与批准的充分条件。对外投资项目只有满足以上必要、充分条件时,方可报总经理、董事会审查批准和实施; (3) 投资发展部负责组织项目的评审,并形成项目评估报告。 (4) 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对授权总经理管理额度以下的立项项目,根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报告、对外投资进度计划、商业计划以及有关文件资料(所需文件、材料见以下第二十一条),报总经理审批。 (5) 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对授权董事会额度以下的立项项目,经以上程序后,由战略发展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半数以上通过的,由董事会最后审批。 (6) 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对授权股东大会额度的立项项目,经以上程序后,由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五条 经审批同意的对外投资项目,由投资发展部根据投资方案确定的对外投资方式,设定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监控各对外投资主体与集团公司内或集团公司外的有关部门、机构准备或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等对外投资具体事项 第十六条 根据对外投资授权,投资发展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为集团公司承办有关对外投资单位签订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合同、协议事项。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和产业投资合同、协议签署前,均须经投资发展部按照资产运作、股权交易、融资规范以及所涉及的法律要求进行审核同意,并经与集团公司法律人员会审后,经总经理、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签署。 股权投资和产业合同、协议的正本,属集团公司直接对外投资的,由集团公司存档,副本留投资发展部;属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直接投资的,由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子公司分别存档,正本留出资单位存档。 第十七条 经批准同意的对外投资项目,涉及到工程建设的,由技术工程部具体负责实施,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涉及到融资事宜的,债务性融资由财务部负责实施,权益性融资由证券事务部负责实施,投资发展部予以配合,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对外投资的经营管理 4
1. 在对外投资管理中,集团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选派合适人选出任被投资企业的董事、经理等人选。 2. 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应会同经营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被投资企业的管理模式、组织体系和主要制度体系。 3. 投资发展部代表集团公司,根据对外股权投资和产业投资的性质与比例了解、参与或主管相关对外投资单位的经营管理,维护集团公司的对外投资权益。 凡集团公司持股及合作开发项目未列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应通过委派人员以投资者或股东身份参与合作和开展工作,并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贯彻集团公司意图,掌握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维护集团公司权益;委派人员应于每季度向集团公司递交被投资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年度应随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因故无委派人员的,由投资发展部代表集团公司按上述要求进行必要跟踪管理。 4. 投资发展部是集团公司的对外投资职能管理部门,分别对在途投资项目、对外投资已经形成资产的项目实行管理。 5. 按对外投资授权,对外投资立项批准后,投资发展部按照第十四条规定的批准文件资料,办理对外投资启动程序。 6. 实物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在对外投资立项批准后,须按程序由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评估认定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法律证明文件,须经集团公司认定,评估结果报投资发展部核准。投资发展部核准文件,集团公司的认定批准文件,以及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评估法律证明文件,须在投资发展部存档并据此办理转帐、转移手续,并向接受投资者索取《出资证明》、《验资证明》。 7. 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因不可预见因素面临破产时,投资发展部将按法定程序负责资产重组。 8. 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因故依法破产或歇业、清盘时,由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会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组成清盘小组,按法律程序负责清盘与债务重组。 9. 投资发展部应定期向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汇报,并通报相关投资单位的重要会议、重大决议等对外投资资产产权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对外投资项目的发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