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
对农村商业银行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工作的思考

对农村商业银行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工作的思考作者:虞伟健来源:《中国内部审计》2019年第12期[摘要]大额集中度风险以及由此引发的信用风险对商业银行冲击巨大。
银保监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于2018年4月24日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为商业银行有效防范集中度风险及信用风险提供了制度依据。
农村商业银行在当前经济下行及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下,防范集中度风险和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农商行 ; ;大额风险 ; ;管理额集中度风险以及由此引发的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
国际上,因商业银行过度授信而带来重大损失甚至倒闭的不乏其例。
为有效防范大额集中度风险,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14年4月发布《计量和控制大额风险暴露的监管框架》,旨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大额风险暴露监管标准。
银保监会借鉴国际银行业对大额风险暴露的监管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于2018年4月24日发布了《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商业银行有效防范集中度风险及信用风险提供了制度依据。
总体来看,绝大部分农商行按监管部门要求制定了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建立了管理架构,即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并明确了牵头管理部门。
但随着农商行授信品种的不断丰富以及授信额度的逐步增加,集中度压力和风险渐渐加大,集中度风险已成为农商行不容忽视的挑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一)主要问题1.牵头部门推进力度不够。
由于大额风险暴露牵涉风险管理、授信、金融市场、计划财务、合规等部门,一般情况下,农商行将风险管理部作为开展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
而在日常工作中,风险管理部门往往尚未建立有效运行机制,使得农商行在防范集中度风险及有效推进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等方面尚存欠缺。
2.对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指导、监督乏力。
总体而言,农商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集中度风险普遍较为严重。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管理与防范措施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管理与防范措施1. 引言1.1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重要性在当今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经营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直接关系到金融安全和稳定。
作为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承担着储户存款和贷款资金的管理和运作,一旦出现风险事件,将对金融市场造成严重冲击,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商业银行是经济的血脉,承担着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支持的重要职能。
如果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失控,将导致信贷市场动荡、资金链断裂,影响实体经济正常运转。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持续发展的基础。
有效的风险管理可以帮助商业银行规避潜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金融机构的长期稳健经营。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监测与评估、做好风险防范与控制、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与应对措施、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机制,才能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商业银行的持续稳健发展。
2. 正文2.1 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商业银行进行经营风险管理的基础和核心。
一个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地识别、评估和控制各类风险,确保银行的经营稳健和可持续性发展。
在建设风险管理体系时,商业银行应该首先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明确风险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确保各项风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
风险管理政策应该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控制、应对等各个环节,确保全面且系统地管理各类风险。
风险管理制度应该明确风险管理的具体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2 风险监测与评估风险监测与评估是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对风险的监控和评估,银行可以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风险,从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商业银行风险应对方案

商业银行风险应对方案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风险,并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方案以保证业务的稳健发展。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探讨商业银行风险应对方案,分别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政治风险。
1.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而导致的损失风险。
商业银行在面对信用风险时,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方案:首先,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审查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财务状况以及抵押物价值来评估其还款能力和信用风险。
此外,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观点也可以提高信用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其次,分散化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将风险分散到不同借款人和行业来降低信用风险。
这可以通过建立合理的贷款投放策略和限制个人和企业借款额度来实现。
最后,建立有效的债务追收机制。
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分析和追收流程,并灵活应对违约借款人,及时采取合法手段追回债权。
2.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的投资或交易损失风险。
商业银行应对市场风险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案:首先,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
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资本规模、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来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这包括建立适当的投资组合、限制单一投资的比例以及设定合理的风险警戒线等。
其次,加强市场风险监测与控制。
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监测,定期评估市场价格变动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对冲策略,以控制风险的暴露度。
最后,提高金融产品创新和风险教育能力。
商业银行应加强对金融产品创新的研究和开发,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降低风险集中度。
同时,加强对客户的风险教育,提高其风险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
3.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疏忽、欺诈行为、技术故障等原因导致的损失风险。
商业银行应对操作风险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案:首先,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流程规范、岗位职责明确,以及明确的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练习题库及参考答案

风险管理练习题库及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53题,每题1分,共53分)1.根据《江苏省农村商业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下列事项不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报告的是()。
A、资产证券化、二级资本债发行等新业务开办情况B、从业人员发生涉案金额在1万(含)以下的案件C、开展重大业务创新或调整D、受到人行、银监、工商、税务、审计、物价等相关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或违规查处情况正确答案:B2.()依法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及其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
A、保监会B、证监会C、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D、中国人民银行正确答案:C3.商业银行应当综合分析重要业务运营中断可能产生的损失与业务恢复成本,结合业务服务时效性、服务周期等运行特点,确定重要业务恢复时间目标(业务RTO)、业务恢复点目标(业务RPO),原则上,重要业务恢复时间目标不得大于()小时,重要业务恢复点目标不得大于()小时。
A、1,0.1B、4,0.5C、6,1.5D、8,2正确答案:B4.商业银行并表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对银行集团及其()的公司治理、资本和财务等进行全面持续的管控,并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银行集团总体风险状况。
A、合作公司B、附属机构C、分支机构D、投资公司正确答案:B5.项目融资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考虑()等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审慎预测项目的未来收益和现金流。
A、金融风险、市场波动B、政策变化、市场波动C、金融风险、行业波动D、政策变化、行业波动正确答案:B6.业务关系存款存放于()账户,该账户向客户提供的收益不足以吸引客户存放超出其清算、托管和现金管理所需的多余资金。
A、一般B、临时C、基本D、专门正确答案:D7.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规定,银行机构应当自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转交的投诉之日起()日内答复投诉人。
A、15B、20C、10D、5正确答案:A8.某商业银行净资本净额为3000亿元人民币,采用内部评级法计算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10000亿元人民币,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资产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权重法)为3000亿元人民币,内部模型法计算的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为10亿元人民币,采用标准法计算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为100亿元,该行资本充足率为()。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初级)》历年真题重组单项选择题专项练习(卷十三)【含答案】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初级)》历年真题重组单项选择题专项练习(卷十三)【含答案】一、单选题(40题)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保证人选择使用何种保证方式B.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C.保证合同无效D.由债权人选择使用何种保证方式2.已知某商业银行总资产为2.5亿元,总负债为2亿元。
其中,流动性资产为0.5亿元,流动性负债为1.5亿元。
则该银行流动性比例为()。
A.20%B.25%C.33.3%D.80%3.根据《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大额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超过其一级资本净额()的风险暴露。
A.2.5%B.1%C.2%D.0.5%4.A银行代理销售B公司某开放式基金,下列关于该笔业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销售基金收入属于B公司B.销售基金收入属于A银行C.此代理属于法定代理D.投资者认购基金合同当事人是A银行与投资者5.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经营目标是()。
A.对商业银行提供资金支持B.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C.保持金融稳定D.以盈利为目标6.在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中,托收属于()。
A.个人信用B.商业信用C.银行信用D.政府信用7.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组织多家银行参加,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统一的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称为()。
A.并购贷款B.流动资金贷款C.银团贷款D.固定资产贷款8.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2012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银行二级资本的是()。
A.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B.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C.二级资本工具D.实收资本9.()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的情况下,对该银行采取的预防性拯救措施。
A.接管B.破产C.重组D.撤销10.经济资本对于商业银行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对其理解错误的是()。
大额贷款管理办法

大额贷款管理办法大额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对大额贷款的管理,保护银行与客户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额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或者企业提供贷款额度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贷款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合用于商业银行、股分制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在中国境内经营的银行机构。
第二章大额贷款管理原则第四条银行应在风险可承受范围内合理开展大额贷款业务,妥善管理大额贷款风险。
第五条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担保条件、还款能力等综合因素,科学评估贷款风险,确定借款额度、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第六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大额贷款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大额贷款不良率合理控制。
第三章大额贷款审批第七条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大额贷款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杜绝“关系贷”。
第八条银行应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借款人准入标准,明确贷款审批的必要性和适当性。
第九条银行应建立风险管理档案,对借款人进行身份验证、信用评估、经营情况评估、担保评估等,确定借款人的贷款额度和担保方式。
第十条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状况,根据政府政策和市场情况,灵便选择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第四章大额贷款担保第十一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大额贷款担保管理制度,加强对担保物的登记、监管和评估,确保担保物真实、有效。
第十二条银行应对担保人进行严格审查,确定其可靠性和担保意愿,避免借款人恶意违约而导致银行损失。
第十三条银行应建立授信额度管理制度,对同一担保物或者同一担保人的贷款额度进行控制,防止信用风险集中。
第五章大额贷款风险管理第十四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大额贷款风险管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第十五条银行应定期对大额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持续跟踪和监测贷款风险,防范风险暴露。
第十六条银行应建立规范逾期贷款管理制度,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催收、清收逾期贷款。
第十七条银行应定期对大额贷款业务进行风险综合评估,向监管机构履行报告义务。
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指南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因素引发的资产价值损失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风险等。
市场风险管理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至关重要,它能够帮助银行预防和控制损失风险,确保银行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增长。
本文将介绍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指南,包括风险管理框架、风险测量和监控、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等各个方面。
一、风险管理框架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框架应该包括明确的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明确的风险管理责任和权限,以及合理的风险管理程序和流程。
银行应该设置市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和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并及时报告风险情况给高级管理人员和监管机构。
二、风险测量和监控商业银行应该采用适当的方法和工具来测量和监控市场风险。
银行应该建立风险测量模型,包括价值-at-Risk (VaR) 模型和应力测试模型,用于量化风险敞口和风险损失潜力。
银行还应该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包括市场数据的定期更新和风险指标的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事件。
三、风险控制商业银行应该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风险限额、风险敞口和风险分散等。
银行应该设立适当的风险限额,限制各类市场风险暴露的上限,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银行还应该设置风险敞口,限制单个资产或权益的风险敞口,避免过度集中风险。
此外,银行还应该通过风险分散,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资产和市场,降低整体风险。
四、风险报告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向高级管理人员和监管机构报告风险情况。
银行的风险报告应该包括风险敞口和风险损失的变动情况,以及可能影响银行资产价值的市场因素。
风险报告应该定期进行,同时也应该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和风险损失的实现情况。
总之,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
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框架,明确风险管理的策略和目标,建立风险测量和监控系统,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定期向高级管理人员和监管机构报告风险情况。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有效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
本办法对商业银行的规定适用于、农村信用社、、贷款公司、城市信用社,本办法或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农村信用社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第三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信息。
本办法规定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商业银行可在遵守本办法规定基础上自行决定披露更多信息。
第四条?商业银行披露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第五条?商业银行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的原则,规范地披露信息。
第六条?商业银行披露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资产规模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农村信用社可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七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的进行监督。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第八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九条?商业银行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第十条?商业银行披露的会计报表应包括、()、、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有关附表。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会计报表编制基础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情况。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本行的重要和会计估计,包括:会计报表编制所依据的会计准则、会计年度、、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贷款的种类和范围;投资核算方法;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衍生的计价方法;外币业务和报表折算方法;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固定资产计价和;无形资产计价及政策;的摊销政策: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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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有效防控客户集中度风险,维护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
第三条(风险暴露)本办法所称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的信用风险暴露,包括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内各类信用风险暴露。
第四条(大额风险暴露)本办法所称大额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超过其一级资本净额2.5%的风险暴露。
第五条(符合要求)商业银行并表和未并表的大额风险暴露均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计算并表和未并表的大额风险暴露。
并表范围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一致。
并表风险暴露为银行集团内各成员对客户的风险暴露简单相加。
第六条(总体要求)商业银行应将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与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等,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防控大额风险。
第二章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第七条(非同业单一客户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
非同业单一客户包括主权实体、中央银行、公共部门实体、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匿名客户等。
匿名客户是在无法识别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的情况下设置的虚拟交易对手。
第八条(非同业关联客户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对一组非同业关联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0%。
非同业关联客户包括集团客户和经济依存客户。
第九条(同业客户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对同业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
同业客户指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第十条(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之间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
商业银行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后,与其他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之间的风险暴露应在12个月内达到上述监管要求。
第十一条(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对单一合格中央交易对手清算风险暴露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约束,非清算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
第十二条(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对单一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清算风险暴露、非清算风险暴露均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
第十三条(豁免主体)商业银行对下列交易主体的风险暴露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约束:(一)我国中央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
(二)评级AA-(含)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
(三)国际清算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四)其他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可以豁免的交易主体。
第十四条(地方政府豁免)商业银行持有的省级(直辖市、自治区)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发行的债券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约束。
第十五条(政策性银行豁免)商业银行对政策性银行的非次级债权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约束。
第三章风险暴露计算第十六条(计算范围)商业银行对客户的风险暴露包括:(一)因各项贷款、投资债券、存放同业、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等表内授信形成的一般风险暴露。
(二)因投资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形成的特定风险暴露。
(三)因债券、股票及其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账簿风险暴露。
(四)因场外衍生工具、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五)因担保、承诺等表外项目形成的潜在风险暴露。
(六)其他风险暴露,指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除上述风险暴露外,信用风险仍由商业银行承担的风险暴露。
第十七条(一般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按照账面价值扣除减值准备计算一般风险暴露。
第十八条(特定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计算投资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形成的特定风险暴露。
第十九条(交易账簿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计算交易账簿风险暴露。
第二十条(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按照《资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场外衍生工具和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第二十一条(潜在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将表外项目名义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得到等值的表内资产,再按照一般风险暴露的处理方式计算潜在风险暴露。
第二十二条(中央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中央交易对手清算风险暴露:(一)衍生工具交易和证券融资交易按照《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资本计量规则》有关规定计算风险暴露。
(二)非单独管理的初始保证金、预付的违约基金以及股权按照名义金额计算风险暴露。
(三)单独管理的初始保证金以及未付的违约基金不计算风险暴露。
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计算中央交易对手非清算风险暴露。
第二十三条(风险缓释转移)商业银行计算客户风险暴露时,应考虑合格质物质押或合格保证主体提供保证的风险缓释作用,从客户风险暴露中扣减被缓释部分。
质物或保证的担保期限短于被担保债权期限的,不具备风险缓释作用。
对于质物,扣减金额为其市场价值,扣减部分计入对质物最终偿付方的风险暴露。
对于以特户、封金或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的现金,以及黄金等质物,扣减后不计入对质物最终偿付方的风险暴露。
对于保证,扣减金额为保证金额,扣减部分计入对保证人的风险暴露。
第二十四条(计算剔除)商业银行计算客户风险暴露时,可以剔除已从监管资本中扣除的风险暴露、商业银行之间的日间风险暴露以及结算性同业存款。
第二十五条(简化计算)符合下列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采用简化方法计算风险暴露:(一)资产管理产品及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余额合计小于一级资本净额5%的,商业银行可以将所有资产管理产品和资产证券化产品视为一个匿名客户,将投资余额合计视为对匿名客户的风险暴露。
(二)交易账簿总头寸小于70亿元人民币且低于总资产10%的,可以不计算交易账簿风险暴露。
(三)场外衍生工具账面价值合计小于总资产0.5%且名义本金合计小于总资产10%的,可以不计算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第四章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第二十六条(组织架构)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关部门管理职责,构建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应承担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最终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批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
(二)审阅相关报告,掌握大额风险暴露变动及管理情况。
(三)审批大额风险暴露信息披露内容。
第二十八条(高级管理层职责)高级管理层应承担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实施责任。
具体职责包括:(一)审核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审批。
(二)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
(三)持续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定期将大额风险暴露变动及管理情况报告董事会。
(四)审核大额风险暴露信息披露内容,提交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九条(部门职责)商业银行应明确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的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一)组织各相关部门落实大额风险暴露具体管理职责。
(二)制定、修订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提交高级管理层审核。
(三)推动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
(四)持续监测大额风险暴露变动及管理情况,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报告。
(五)确保大额风险暴露符合监管要求及内部限额;对于突破限额的情况,及时报告高级管理层。
(六)拟定大额风险暴露信息披露内容,提交高级管理层审核。
第三十条(管理制度)商业银行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并定期评估和修订。
制度内容应至少包括:(一)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
(二)管理政策与工作流程。
(三)客户范围及关联客户认定标准。
(四)风险暴露计算方法。
(五)内部限额与监督审计。
(六)统计报告及信息披露要求。
商业银行制定、修订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应及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十一条(内部限额)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偏好、风险状况、管理水平和资本实力,按照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设定内部限额,并对其进行持续监测、预警和控制。
第三十二条(信息系统)商业银行应加强和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持续收集相关数据信息,有效支持大额风险暴露管理。
相关信息系统应至少实现以下功能:(一)支持关联客户识别。
(二)准确计量风险暴露。
(三)持续监测大额风险暴露变动情况。
(四)对大额风险暴露接近内部限额进行预警提示。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监管依据及方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第三十四条(监管评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定期评估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状况及效果,包括制度执行、系统建设、遵守限额、风险管控等内容。
同时,将评估意见反馈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监管评级的重要参考。
第三十五条(管理情况报告)商业银行应定期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情况,报送频率为每年至少一次。
第三十六条(风险暴露情况报告)商业银行应定期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表和未并表的以下风险暴露情况:(一)所有大额风险暴露。
(二)不考虑风险缓释作用情形的所有大额风险暴露。
(三)在各类客户的风险暴露中,前二十大风险暴露,已按第(一)款要求报送的不再重复报送。
并表报告每半年报送一次,未并表报告每季报送一次。
第三十七条(突破报告)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突破本办法规定的监管要求的,应立即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监管措施)对于违反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要求商业银行对大额风险暴露上升进行原因分析和预测。
(二)与商业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进行审慎性会谈。
(三)下发监管意见书,内容包括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限期达标意见等。
(四)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大额风险暴露限期达标计划,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五)根据违规程度提高其监管资本要求。
(六)责令商业银行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大额风险暴露规模。
第三十九条(行政处罚)商业银行违反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的,除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监管措施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商业银行未按本办法规定管理大额风险暴露、报告大额风险暴露情况的,以及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报告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十条(银行间风险暴露例外条款)在市场流动性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之间大额风险暴露突破监管要求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相应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