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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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汇报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汇报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汇报尊敬的领导:按照您的要求,我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进行了汇报。

经过调研和分析,我得出以下结论:一、参保人数增加速度较快。

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和政策的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加。

截至目前,已有近90%的城乡居民参加了医疗保险,具备了基本的医疗保障。

二、保障水平有所提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保额逐年提高,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给予了更好的保障。

政府不断提高财力投入,保障了基础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三、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意识增强。

在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推动下,居民的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意识逐渐增强。

通过定期体检、健康教育和预防接种等活动,居民对自身健康的重视程度提高,为降低医疗费用支出和减少疾病发生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参保信息管理亟待完善。

目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参保人员未及时更新和补充个人信息,导致信息不准确和重复工作的产生;二是参保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利用程度不高,未能为医保政策的制定提供充分的依据;三是目前缺乏有效的参保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各级政府和医疗机构无法及时掌握参保情况和需求,影响了医保政策的优化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基于以上分析,我对未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率。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城乡居民普及医疗保险政策的重要性和实施情况,提高居民参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大财力投入,提高保障水平。

政府应继续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提高报销比例和保障额度,使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

三、完善参保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参保信息的收集、更新和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加强对参保信息的分析和利用,为制定更优化的医保政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工作。

通过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措施的宣传,提高居民对健康的重视程度,降低医疗费用支出和疾病发生率。

城乡医疗保险开展情况汇报

城乡医疗保险开展情况汇报

城乡医疗保险开展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保障水平不断
提高,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下面,我将就城乡医疗保险的开展情况做一份汇报。

首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

截至目前,全国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超过10亿人,参保率达到了95%以上。

各地区也在不
断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方便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其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各地积极推进新农合与城
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整合,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同时,针对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各地也加大了医疗救助力度,确保每个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再次,医保支付方式逐步改革,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

各地纷纷推行按
病种付费、按病组付费等新的医保支付方式,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增长。

同时,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合理调整医保报销比例,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使用。

最后,城乡医疗保险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医保服务更加便民。

各地积极推进医
保信息化建设,建立了电子凭证、医保卡在线结算等便民服务措施,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同时,也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综上所述,城乡医疗保险的开展情况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完善医保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障。

浅谈医保费用管理和控制

浅谈医保费用管理和控制
医学信息 2 1 年 l 0 1 0月第 2 4卷第 l 0期 Me i l noma o. c. 0 1 V 12 . o 1 dc fr t n 0 t2 1. o. 4 N . 0 aI i
三角形的市立 医院和两所公立 中心卫生 院 ,与 4 7所 民营乡镇 医院 共存的医疗服务格局 。乡镇卫生机构则表现为公立卫生所和 民营 乡 镇医院的” 医防分设 ” 模式 。 改 革后 , 政府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 , 医院民营化后卫 生资源也迅速增加 。政府 工作重心 向公共卫生 、 网底 建设 、 医疗市 场监管 、 医防整合 和新农 合制度 建设转 移 , 同时 以发 展社 区卫生服 人 卫生所 5 1 5 3 . 1万元 。卫生所 不仅承担预防 、 保健 职能 , 而且承担 政府 赋予 的各种管理职能。分设的卫生所使三级网 中的枢纽功能得 到恢 复 , 关联 重建 , 新的网络结构关系激活。 改制后的乡镇 医院均注册为 民营非 营利医 院 , 定位仍是 基本医 疗服 务 , 均为合 作医疗 定点机构。民营化的医院利益诉求空间增加 , 纷纷增加投 人。改制前 ,0 0年全市 乡镇 卫生院万元 以上 医疗设 备 20 4 7台,0 9年 民营乡镇 医院达 l 0 9 20 15 5台 , 增长 2 2倍 。民营医院在 提高服务效率 同时 , 展更 高层 次的服务 , 发 服务能力超过原乡镇卫生
的演化 , 医防分设 ” 使” 模式运行 数年后 的卫生 系统体 制特征 , 医 与” 防合一” 时相 比有明显差异 : 政府办卫生所使政 府主导公共卫 生易于
21 . 农村 卫生服务网络结构 变化中枢 的变 化使原先 的三级 网演 变成 两张网:O 市级医院一 民营乡镇医院一村级卫 生机构” g 以” 为层级 的” 医疗服 务网”和以”市级公 共卫 生机构一乡镇卫生所一村级 卫生机

江苏扬州启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

江苏扬州启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

江苏扬州启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江苏扬州是中国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也是一座人口众多的地级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支出的增加,居民对医疗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解决居民医疗保障的问题,江苏扬州启动了城市居民医疗保险。

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是指为城市居民提供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旨在降低居民因病就医所面临的经济风险,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江苏扬州启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可以说是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趋势,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首先,江苏扬州启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为居民提供了全方位的医疗保障。

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包括门诊、住院、特殊疾病等方面的保障,涵盖了居民在医疗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这意味着不仅可以解决居民的治疗费用问题,还可以解决居民就医过程中的其他费用问题,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再次,江苏扬州启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对于解决就医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费用也随之增加,特别是一些大病治疗费用的增加更加明显。

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启动,将解决大部分居民的医疗费用问题,减轻了居民的医疗负担,从而使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最后,江苏扬州启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医疗保险的引入,可以有效地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减少贫富差距,推动社会公平和稳定的发展。

同时,医疗保险还能够降低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综上所述,江苏扬州启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解决就医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江苏扬州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将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更多的人提供健康保障。

各省市惠民医疗保险汇总

各省市惠民医疗保险汇总

各省市惠民医疗保险汇总各省市在惠民医疗保险方面都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和措施,但总而言之,旨在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降低居民的医疗负担。

以下是对各省市惠民医疗保险情况的汇总。

北京市:北京市实行以社会统筹为基础的综合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了全市的居民,大病保险则重点保障了罕见病和常见病的高额医疗费用。

上海市:上海市实施了“一卡通”制度,将城镇职工的医保、城乡居民的新农合和城市居民的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整合到了一张社保卡中,方便居民就医结算。

此外,上海还实行了“先就医、后付费”的政策,居民可以提前就医,然后通过社保卡进行费用结算。

广东省:广东省实行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全省的居民。

该保险提供了门诊、住院、特殊疾病和大病的保障,以及家庭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的设立。

江苏省:江苏省将城乡居民的医保整合到了一个统一的医疗保险体系中,覆盖面广。

该保险提供了门诊、住院、生育、大病、慢性病等保障,并设立了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统筹基金。

浙江省:浙江省实行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了全省的居民。

该保险提供了基本医疗、大病医疗、门诊慢性病管理、药品保障等服务,并设有大病保险专户。

湖南省:湖南省实行了免费医疗救助和惠民医保政策,通过将农村居民医疗救助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相结合,充分发挥了政府的财政支出作用,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山东省:山东省实行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全省的居民。

该保险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门诊慢性病管理、家庭大病保险等服务。

此外,山东还推行了“医联体”建设,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和提升。

四川省:四川省也实施了覆盖全省居民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该保险提供了基本医疗、大病医疗、门诊慢性病管理、家庭大病保险等服务,并设有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统筹基金。

综上所述,各省市的惠民医疗保险政策均致力于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通过不同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提供了门诊、住院、大病、慢性病和药品保障等多方面的服务。

2017-2018学年江苏省盐城市射阳二中高二上学期教学质量调研(三)政治试题

2017-2018学年江苏省盐城市射阳二中高二上学期教学质量调研(三)政治试题
(2)①如皋市加大财政对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的综合治理,促进了资源合理的配置。(2分)
②如皋市低收入城乡居民全体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促进了社会公平,改善了人民生活。(2分)
四、探究题:请你进入下列情境中,参与问题的探究与分析,并将你的观点与建议写下来。(本部分1题,12分)
43.(1)①收入是消费的基础和前提。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使用者能够接受共享单车使用费用。
②人们消费观念更新,践行保护环境、绿色消费的原则。
③生产决定消费,智能手机使用普及,移动定位和支付技术的发展,促进共享单车兴起。(每点2分,任意两点给4分)
(2)①政府应制定和完善共享单车的相关市场规则;
D
C
B
B
D
C
C
A
C
B
题号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答案
B
B
C
A
D
B
C
D
D
C
A
A
C
D
B
二、判断题:阅读下列各题,判断正确与错误,并在答题卡上对应的方框内填涂,正确的涂A,错误的涂B.(本部分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题号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答案
A
B
B
B
A
A
A
B
B
B
三、简析题:请紧扣题意,结合所学相关知识,简要回答问题。(本部分共2题,第41题8分,第42题10分,共18分)

城乡基本医疗工作总结报告

一、工作概述2023年,我单位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医疗保障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工作总结如下: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筹资标准调整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我单位合理确定筹资标准,确保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

同时,统筹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安排和使用,确保大病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

2. 健全待遇保障机制我单位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待遇保障均衡。

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居民医保年度新增筹资的一定比例用于加强门诊保障,继续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3. 扎实推进参保扩面我单位实施精准参保扩面,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确保应参尽参。

切实做好学生儿童和新生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

4. 推动医保助力乡村振兴我单位立足医疗救助基金支撑能力和困难群众实际需求,优化分类资助参保政策。

加强部门协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大病患者救助帮扶。

5.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单位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和医疗服务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6. 加强信息化建设我单位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实现医保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药店等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问题(1)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不足,部分群众对政策了解不够;(3)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仍需加强。

2. 改进措施(1)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2)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3)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常熟市城乡统筹医疗保险体系的主要做法


【 要】 摘 常熟市将城镇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新农合并轨运行 , 医疗保险覆盖 了户籍关系在全市行政区
域 内职 工基本 医疗保 险参保 范 围外的 所 有农 村 和城 镇 居 民, 一 了筹 资标 准 、 统 补偿 方案 、 管理 部 门和 信 息 平 台。两制衔接后 , 民参保 率保持 高位 水 平 , 资水平 不 断提 高, 用控制 效 果提 升 , 居 筹 费 医疗救 助 额度 提 高。 这
c nr l d t e h at x e s s s nh t al , s e  ̄h n d t e “ n 1 b s d c li s r n e s h me n n o t l h e l e p n e y t ei l oe h c y t n e e h r 4 i ” a i me i a n u a c c e ,a d e - c
Ba i dia n u a c o b n Emp o e s h rn h a n n i g sa d r sc Me c lI s r n ef rUr a l y e ,s ai g t e s me f a c n t n a d,ri u s me ts h me,a mi — i emb r e n c e d n ita ie b a c s a d i fr to l t r sr t r n he n n omain p af m.Un e h o tx ft e t c e s h n u a c o e a e r t e v o d rt e c n e to h wo s h me ,t e i s r n e c v r g ae k pt hg ih,t n n ig l v le h n e he f a c n e e n a c d,t e e p n e r e tr c n r l d a d t e a u t o d c la ssa c m— i h x e s s we e b te o tol n h mo n f me i a s itn e i e po e rv d.Th h r ce s o h r c ie a e t a te p e s d t e a v n a e ft e h at d n sr t e d p rme t e c a a t r ft e p a t r h ti x r se h d a t g so h e lh a mi ita i e a t n , c v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运行情况汇报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运行情况汇报1. 简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在现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城镇非在岗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以及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提供医疗保障的一项政策。

本文将对202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运行情况进行汇报。

2. 参保情况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范围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6亿人。

其中,常住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6亿,占总人数的76.6%;灵活就业人员达到1.05亿人,占总人数的17.5%;退休人员为7000万人,占总人数的5.9%。

参保人数持续增长,说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受益人数逐年增多。

3. 资金运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职工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和财政补助。

根据统计数据,2021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为2.5万亿元,其中来自财政补助的收入为1.2万亿元,职工和用人单位缴费的收入为1.3万亿元,基金总支出为2.2万亿元,结余达到了3000亿元。

4. 医保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和门诊、住院津贴等。

根据目前的政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60%至80%,不同地区报销比例略有不同。

门诊、住院津贴的标准也会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适当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

5. 特别关注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特别关注。

例如,参保人员的知晓率和参保率还有待提高,部分地区和人群的参保率仍然较低;医保基金的运行效率需要进一步优化,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浪费;医保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需要提高,让参保人员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待遇。

6. 结论通过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运行情况的分析和汇报,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和资金收支情况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政策的待遇也逐步得到改善。

但同时也需要特别关注一些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改革和政策调整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为城镇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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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指南与就医须知 1、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是哪些人?到哪办理参保? 答: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在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且未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在校学生。

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统一办理;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在学校驻所地所在的镇(区、街道)统一办理。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时,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资料。 新出生的婴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其中跨年度的,应补缴上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 2问: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不按年龄分段设置,个人收费统一为210元/人/年,政府财政补助不低于省定标准。

3问:哪些城乡居民可以少缴费或不缴费? 答: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残疾等级为1级和2级的重残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地镇(区、街道)财政全额补助;1954年10月31日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及1954年10月31日前入党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农业人口(不包括建国前入党的离、退休老党员及享受民政定补的老党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各镇代垫,定期与市委组织部结算。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由各镇代垫,定期与市民政部门结算。 4问:参保缴费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缴费期为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2月20日。参保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期,一次性缴纳由个人负担的医疗保险费。 5问:未及时缴费对待遇有什么影响? 答:属于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应及时、连续参保,不间断缴费。未按规定及时参保或参保以后中断缴费的居民,首次参保或续保后,过渡期(6个月)满方可享受正常待遇,未缴费期间及过渡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各类社会医疗保障基金均不予支付。 6、问:参保居民如何刷卡就医? (1)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一人一卡”,即参保居民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就医。 (2)参保居民在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后,在南通市内定点机构就医时可直接刷卡结算。 (3)参保居民转南通市外就医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按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规定直接刷卡结算;也可先由个人自付,然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其中,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个人先负担15%,其余部分按规定结报。 7、问: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如何补助? 答:参保居民可就近选择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设定社区服务中心的可选择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签约定点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约》后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居民在签约的定点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急)诊费每天在限额40元以内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50%的比例报支,一个年度累计限额300元。 8、问:门诊特殊病是指哪些?如何申请办理?费用如何补助?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的病种有:长期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含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失代偿肝硬化、骨结核、肝豆状核变性。 患有以上规定病种的参保居民,应当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凭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自确认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病 种 限 额 限额内报销比例 长期精神病 2400元 60%

系统性红斑狼疮 4000元

50% 再生障碍性贫血 1万元

血友病 3万元(诊断为重型且经备案6万元,备案两年有效)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 4000元(放疗、目录内靶向药物静脉或介入化疗,一个年度内自付600元后,参照住院报支) 注:待遇享受年限5年,5年后因疾病复发需继续治疗的应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70%

失代偿肝硬化、骨结核、肝豆状核变性患者 4000元 70%

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含腹膜透析) 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600元后,专项门诊医疗费

用年累计限额6万元 70%

器官移植抗排异

9、问:参保居民住院费用如何补助?

答:参保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前留观费用经收治医院核定符合规定的可并入当次住院医疗费用),确定起付标准和最高限额,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内的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支付。

(1)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专科800元,二级医疗机构750元,一级医疗机构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从第二次起按当次入住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20%,依次递减分别计算,最低不低于200元。长期连续住院的,起付标准每90天计算一次。起付标准费用由个人自付。 参保居民因精神病长期住院治疗的,年度内支付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 年度累计费用段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 备 注 起付标准以上—2万元(含) 77%

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分别下浮8个、16个百分点。 2万元以上—10万元(含) 80%

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 85%

(3)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住院分娩以及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500元。 10、问: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是否全部列入补助范围? 答:不是。自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可以支付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简称“三个目录”)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致,统一按照国家和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但下列情况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含职业病)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四)各类鉴定费用;(五)因犯罪、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杀、自伤、自残和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的自杀、自伤、自残,不属于本规定的情形。(六)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七)已享受过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医疗费用;(八)其他不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11、问:大病保险费用如何补助? 答: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及规定限额内特殊病门诊的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标准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5万元。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病、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Ⅰ型糖尿病、原发性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唇腭裂、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等17种重大疾病按病种收费。

12、问:如何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答:因病情需转南通市区就诊的,可直接刷卡结算门诊费用。住院须经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后,可转往南通市区三级综合医院(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住院,相关费用直接刷卡结算。危急病人可先转院并办理自费住院,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再办理自费转医保住院,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

大病保险年累计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 年度累计费用段 补助比例

0元—5万元(含) 50%

5万元—10万元(含) 60%

10万元—20万元(含) 70%

20万元以上 80% 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转南通市外就诊,应经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由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危急病人可先转院,在转诊出院后30天内补办手续。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

13、问:如何办理长期居住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答:参保居民长期居住在本市外6个月以上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长住外地申请表,凭有效证件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长期居住外地备案手续。参保居民办理长期居住外地备案手续后,医疗费用的结算按照南通市跨省、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长期居住在南通市内如皋市外其他统筹地区6个月以上的,办理长期居外备案手续后,可在居住地直接刷卡结算相关费用,就医定点机构范围同居住地参保居民。长期居住南通市以外6个月以上的,应在当地具备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定点单位中选择6所以内的一级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备案后,作为定点就医机构。探亲等外出期间,因疾病急性发作需立即治疗的,应首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14问:转外、居外人员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居民转市外就诊就医、居住外地(不含省内外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人员)、临时外出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于费用发生当年度12月31日前,凭《如皋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院登记表》或《如皋市基本医疗保险居外就医登记表》、门(急)诊病历、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明细清单(须出单处盖章)、医疗费用原始发票、社会保障卡、患者(代理人)身份证以及其他与费用结算相关的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5、特别提醒: (一)在收集转市外就诊就医、居住外地、临时外出期间的医疗费用的结报资料时,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有单位或个人向您收取任何费用,均属于违规行为,可拒付并向辖区镇社保所(局)或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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