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线检测工作的辐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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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为提高我院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辐射事故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2、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二、本预案适应范围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三、辐射事故的预防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四、组织机构及职能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放射科,办公室主任由宋莹兼任。

2、技术专家组组长:组员:3、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办公室(设在放射科)的职责(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2)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3)负责与技术专家组、现场处置组的联络工作;(4)负责与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6)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应急值班电话:五、辐射事故的报告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

辐射防护监测

辐射防护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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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烁探测器组成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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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烁体按化学组成可分为两大类:无机闪烁体、 有机闪烁体。
常用的无机闪烁体有下列三种:NaI(T1)晶 体,CsI(T1)晶体,ZnS(Ag)闪烁体。有机闪 烁体按其状态可以分为三类:有机晶体、塑料闪烁 体、液体闪烁体。塑料闪烁体是一种含有有机闪烁 物质的固溶体,目前应用相当广泛。它的主要特点 是:发光衰减时间短,在ns级;透明度高,光传输 性能好;耐辐照性能良好,性能稳定,机械强度高, 耐潮湿,不需封装;制作简便,成本低廉,易于加 工成各种形状和尺寸的闪烁体。已有各种规格的塑 料闪烁体可用于β,γ射线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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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环境特性:对于温度,要求在-10℃-40℃的温度
范围内仪器读数变化在±5%以内;对于相对湿度,要 求在10%到95%范围内读数变化在±5%以内。此外, 应考虑气压及电磁场的影响。
❖ (5)对其它辐射的响应:实际测量条件有时比较复杂, 如高能γ射线和β射线都能穿射场。所以一般γ辐射监测 仪应对能量直到2.27MeV的β射线(90Sr/90Y源, Emax=2.27MeV)无响应。
性,是很优良的剂量率仪表,已得到广泛应用。Nal
闪烁体因其有效原子序数高,能量特性较差,测得
的数据不能直接用于剂量评价,需对仪器的电子线
路加以改进或对数据进行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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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国产闪烁剂量率仪表
型号及 名称
探测器
量程
能量响应
BH3103A
塑料闪烁 体
36KeV~3MeV 0~100μGy·h-1
JW3104 型
塑料闪烁 体
36KeV~3MeV 0~100μGy·h-1
JB4000 系列
Nal闪烁体
0.05μSv/h~200 μSv/h

X射线防护的基本方法

X射线防护的基本方法

X射线防护的基本方法对于射线检测人员,主要考虑的是外照射的辐射防护,通过防护控制外照射的剂量,使其保持在合理的最低水平,不超过国家辐射防护标准规定的剂量当量限值。

射线防护的三要素是距离、时间和屏蔽,或者说射线防护的主要方法是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和屏蔽防护,俗称为射线防护的三大方法,其原理如下:§3.1 时间防护时间防护的原理是:在辐射场内的人员所受照射的累积剂量与时间成正比,因此,在照射率不变的情况下,缩短照射时间便可减少所接受的剂量,或者人们在限定的时间内工作,就可能使他们所受到的射线剂量在最高允许剂量以下,确保人身安全(仅在非常情况下采用此法),从而达到防护目的。

时间防护的要点是尽量减少人体与射线的接触时间(缩短人体受照射的时间)。

根据:剂量=剂量率x时间,因此可根据照射率的大小确定容许的受照射时间。

例题1:射线检测工作人员所处位置在有辐照的情况下该位置的剂量率为50x10-6Sv/h,按照GB4792-1984的规定,为了限制随机效应的发生率,年剂量当量限值为50mSv,如果每年按照50周考虑工作时间,则每周的剂量当量限值为1mSv=1x10-3Sv,则工作人员每周可工作的小时数是多少?解: [1x10-3Sv]/[50x10-6Sv/h]=20h例题2:按照GB4792-1984的规定,为了限制随机效应的发生率,年剂量当量限值为50mSv,如果每年按照50周考虑工作时间,则每周的剂量当量限值为1mSv=1x10-3Sv,射线检测工作人员每周工作时间如果是24h,则工作人员所处位置在辐照时的最大剂量率不能超过多大?解:[1x10-3Sv]/[ 24h]=41.6x10-6 Sv/h§3.2 距离防护距离防护是外部辐射防护的一种有效方法,采用距离防护的射线基本原理是首先将辐射源是作为点源的情况下,辐射场中某点的照射量、吸收剂量均与该点和源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我们把这种规律称为平方反比定律,即辐射强度随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变化(在源辐射强度一定的情况下,剂量率或照射量与离源的距离平方成反比)。

X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

X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

X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摘要:目前,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迅猛发展,射线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医疗、科学研究以及工程技术等多个领域,给国家和公众带来了巨大的利益。

但与此同时,在利用射线技术过程中而伴生的辐射事故也是触目惊心的。

因此也就应运而生了电离辐射防护这门学科,其目的是对电离辐射进行合理控制和防护,以保护人体不受其伤害。

基于此,本文主要对X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进行分析探讨,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X射线;探伤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前言X射线探伤是利用X射线在穿透被检物各部分时强度衰减的不同,检测被检物中缺陷的一种方法,在石油、化工、冶金、电力、轻工、船舶、建筑、交通等行业得到广泛应用。

近几年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X射线探伤应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

但由于点多面广,行业分布广泛,X射线探伤行业的辐射安全管理问题仍然值得人们去关注。

一、我国有关辐射防护的主要标准和法规我国有关辐射防护的主要标准和法规有:《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GBZ117-2015《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70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31号令;《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事故分级处理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 250-2014)。

二、X射线探伤作业的特点及应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X射线探伤机在工作状态时发射X射线,非工作状态时不产生X射线。

探伤机工作时会对探伤操作人员及周围公众造成一定程度的X射线外照射。

(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 4 章~第 7 章和附录 A、附录 B 、附录 C 是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推荐性内容。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Z130 —2002《医用 X 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和GBZ 138 —200 2《医用 X 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

本标准以 GBZ 130 —2002为主,整合了 GBZ138 —2002 的内容,与 GBZ 130 — 2002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了关于医用 X 射线机的生产、 X 射线机不适用种类限制、 X 射线源组件泄漏辐射定期检测等内容和有关诊断床板、乳腺摄影支撑台滤过厚度的要求;——增加了 CT 机、介入X 射线设备可允许的最小第一半值层的内容,牙科机管电压指示的偏离和曝光时间指示的偏离等要求、同室近台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时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剂量率控制值和机房屏蔽体外辐射剂量水平剂量率的控制值,介入放射学设备配置患者受照剂量记录装置的要求和机房防护检测方法以及附录D;——修改并增加了机房屏蔽防护厚度和机房使用面积的要求,还增加了机房单边长度的要求,并修改了水箱散射标准水模的尺寸;——将 GBZ 138-2002 中 X 射线诊断设备及场所的防护监测要求内容改写在第7 章,检测方法内容改写在附录 B 中。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娄云、冯泽臣、万玲、岳保荣、范瑶华、余宁乐、王时进、杜国生、王进、张泓。

GBZ 130 — 2002 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8279 —2001 :GBZ 138 — 2002 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S/T 190 — 1999 。

医用 X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 X 射线诊断操作的通用防护安全要求及其相关检测要求。

辐射防护管理制度(上墙)

辐射防护管理制度(上墙)

辐射防护管理制度
一、医院各级领导及主管职能部门要重视辐射防护安全工作,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有关科室和部门的业务工作考核。

各级各类工作人员都要有辐射防护安全意识,从事辐射操作工作时做好本人、病人和周围人群及环境的防护工作。

二、全体放射、放疗人员应自觉遵守防护规定,尽量缩短时间,增加距离,使用屏蔽,避免不必要的照射,降低照射剂量。

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三、辐射工作人员在进行摄片或其它辐射性检查和治疗工作时,必须关好机房大门,同时打开机房的红色警示灯,防止无关人员接近辐射线。

四、加强对受检者的防护工作,正确掌握对投照部位的辐射剂量,加强对非照射部位进行防护,尤其是对非照射部位的重要器官组织要进行必要的屏蔽。

对妇女、儿童的照射防护要给予特别的重视。

五、拍片时无特殊情况不得有陪伴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必须进入机房的人员应当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

六、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辐射工作场所的监督检查,听取意见,接受指导,改进防护工作,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法律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辐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辐射工作场所、辐射设备、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进行定期检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市医院
年月日。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文(4篇)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保护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辐射资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此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触和操作辐射设备、参与辐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责任和权限1. 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制度,落实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

2. 辐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辐射工作的计划、实施和监督,对人员进行辐射防护培训和监测,管理辐射设备和防护设施。

3. 辐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辐射安全防护要求进行工作,参加相关培训和考试,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

四、辐射安全管理措施1. 辐射设备和防护设施设备管理:(1) 定期对辐射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运行正常。

(2) 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防护效果。

(3) 制定辐射设备和防护设施使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

2. 人员防护和监测:(1) 对参与辐射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普及辐射防护知识和操作技能。

(2) 严格执行辐射个人防护装备的佩戴,如防护服、护目镜、手套等。

(3) 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剂量符合安全标准。

3.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1) 检测到辐射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和隔离,做好事故现场的封控和清理工作。

(2) 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于严重违反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 对于积极履行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培训和教育1. 针对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培训,包括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演练。

2. 定期组织辐射安全专题教育,提高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七、监督和检查1. 建立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辐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发现的辐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安全。

以上为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GBZ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第4页/共28页
4.3 摄影用犡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4.3.1 200mA及以上的摄影用X射线设备应有可安装附加滤过板的装置,并配备不同规格的附加滤 过板。 4.3.2 X射线设备应有能调节有用线束照射野的限束装置,并应提供可标示照射野的灯光野指示 装置。 4.3.3 X射线设备有用线束的半值层、灯光照射野中心与X射线照射野中心的偏离应符合WS76的 规定。 4.4 牙科摄影用犡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4.4.1 牙科X射线设备的X射线管电压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对于管电压固定的牙科机,管电压应不低于60kV;对于管电压可调的牙科机,调节范围应满 足55kV至最高管电压,如采用分档调节,相邻档管电压增量应不超过5kV; b)对于全景机管电压调节范围应满足60kV至最高管电压,如采用分档调节,相邻档管电压增 量应不超过5kV; c)X射线管电压值的偏差应在±10%范围内。 4.4.2 牙科X射线设备曝光时间指示的偏离应在-(10%读数+1ms)~(10%读数+1ms)范围内。 4.4.3 牙科全景体层摄影的X射线设备,应有限束装置,防止X射线束超出X射线影像接收器平面或 胶片的宽度。 4.4.4 口内片牙科摄影的X射线源组件应配备集光筒,并使X射线束限制在集光筒出口平面的最大 几何尺寸(直径/对角线)不超过60mm范围内
4 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技术要求 4.1 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通用要求 4.1.1 各种X射线设备X射线束的第一半值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1.2 除乳腺摄影用X射线设备外,X射线源组件中遮挡X射线束部件的等效滤过应符合如下规定: a) 在正常使用中不可拆卸的滤过部件,应不小于0.5mmAl。 b)应用工具才能拆卸的滤片和固有滤过(不可拆卸的)的总滤过,应不小于1.5mmAl。 4.1.3 除牙科摄影和乳腺摄影用X射线设备外,投向患者X射线束中的物质所形成的等效总滤过,

X线诊断受检者放射防护实施细则

X线诊断受检者放射防护实施细则一、放射防护总则1 X射线诊断检查中受检者所受的医疗照射应经过正当性判断,掌握好适应证并注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对妇女儿童的X射线诊断检查更应慎重进行判断。

2 医用X射线诊断检查检查合理应用的原则。

3 受检者所受的医疗照射应遵循安全与防护最优化原则,使其接受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4 应配备性能合格的医用诊断X射线机与相应的防护设备、辅助设备,合理设置开展X线诊断检查的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

5 应配备防护性能和质量合格的各种防护用品。

6 应制定医疗照射的质量保证方案,以防止设备故障和人为失误。

二、放射防护责任1 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受检者的防护与安全负责,应为受检者提供有效、安全的诊断检查。

相关执业医师与医技人员、辐射防护负责人应对受检者的防护与安全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只有具有相应资格的执业医师才能开具X射线诊断检查申请单,并对保证受检者的防护与安全承担主要任务。

3 医院制定执业医师与医技人员、辐射防护负责人等的培训计划,使其受到相应的辐射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医技人员还应取得相应的专业技能资质并承担指定的任务。

三、X射线检查正当性判断1 应用X射线检查应经过正当性判断。

执业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临床化验等判断是否需要采用X射线检查,掌握好适应证。

2 应考虑优先选用非X射线的检查方法,根据临床指征确认X射线检查是最合适的检查方法时方可申请X射线检查。

3 群体X射线检查,应根据有关疾病的流行情况、预期检查效果和X射线检查远期效应的危险度等进行正当性判断,以确定该群体X射线检查是否值得进行及可进行的范围。

4 以医学监护为目的的群体X射线检查,应针对不同群体实际,恰当控制X射线检查人数、部位和频率。

5 应特别加强对育龄妇女和孕妇、婴性判断。

6 对不符合正当性判断的,不应进行X射线检查。

三、放射防护最优化1 各种X射线定性检测,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后才能使用。

射线检测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射线检测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射线检测作业是一项专业的工作,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安全注意事项,以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以下是射线检测作业安全注意事项的详细内容:1. 熟悉工作环境:在进行射线检测作业之前,必须熟悉工作环境,包括设备的位置、功能和操作步骤等。

全面了解工作环境,可以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概率。

2.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在进行射线检测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和防护鞋等。

这些装备可以有效地防止射线辐射对人体的伤害。

3. 控制区域设立:在进行射线检测作业时,应设立限制进入的控制区域,确保只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可以进入。

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无关人员暴露于射线辐射的风险。

4. 使用合适的辐射源:在进行射线检测作业时,必须使用合适的辐射源,并确保其质量和密封性符合标准要求。

使用低强度和短寿命的辐射源,可以降低辐射对人体的伤害。

5. 安全操作辐射源:在进行射线检测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辐射源。

注意辐射源的正确存储和放置,确保其不会意外散发射线辐射。

6. 适当的距离和角度:在进行射线检测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保持适当的距离和角度,以减少射线辐射对自己的影响。

必要时可以使用辅助工具,如遥控器和延长杆等。

7. 避免长时间暴露:在进行射线检测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尽量避免长时间暴露于射线辐射下。

如果必须长时间工作,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如持续佩戴防护设备和间隔休息等。

8. 严禁食物和饮水:在进行射线检测作业时,严禁在工作区域内食用食物和饮水。

辐射源可能造成污染并对食物和饮水造成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9. 规范作业程序:在进行射线检测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作业程序。

包括检查辐射源、设备和防护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10. 操作人员培训和证书:在进行射线检测作业时,必须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培训和证书。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了解射线辐射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方法,以及紧急事故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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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检测工作的辐射防护 §1.1 描述辐射与物质相互作用的物理量及其单位

由于不同种类的射线( X、γ、中子、电子、α、β等),不同类型的照射条件(内照射、外照射),即使吸收剂量相同,对生物所产生的辐射损伤程度也可以是不同的,为了统一衡量评价不同类型的电离辐射在不同照射条件下对生物引起的辐射损伤危害,引入了剂量当量这一物理概念。通用于各种辐射的当量,表示被照射人员所受到的辐射。剂量当量H是生物组织内被研究的一点上的吸收剂量D与辐射的品质因素Q(也称做线质因数,表示吸收能量微观分布对辐射生物效应的影响,对生物因数与辐射类型和能量的关系作了适当修正)及其修正因素N(吸收剂量空间、时间等分布不均匀性对辐射生物效应的影响)的乘积,即H=DQN, 吸收剂量当量的国际单位是希沃特,Sv,专用单位是雷姆,rem,两者的换算关系是1希沃特=1焦耳/千克=100雷姆,1雷姆=10-2希沃特。对于X射线、γ射线,就防护而言,Q和N值均近似取为1,所以可以认为吸收剂量和剂量当量在数值上是相等的。

直接测量吸收剂量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可以通过仪器测量照射量来计算被辐照物体的吸收剂量。 X射线或γ射线穿过空气时能使空气的分子发生电离,形成带有正电荷的正离子和带有负电荷的负离子,描述X射线或γ射线使空气产生电离能力的物理量是照射量,其定义为X射线或γ射线(光子)在每单位质量空气内,释放出来的所有电子(正、负电子)被空气完全阻止时,在空气中产生的任一种符号的离子总电荷的绝对值,照射量的国际单位是库仑/千克(C/Kg) ,专用单位是伦琴,R,两者的换算关系是1库仑/千克≈3.877x103伦琴,1伦琴=2.58x10-4库仑/千克。

单位时间内的照射量就称为照射率,其国际单位是库仑 /千克·秒,专用单位是伦琴/小时。 空气的吸收剂量 D与照射量X的关系为:D空气=33.7X (Gy),这里照射量X的单位是采用国际单位库仑/千克。如果照射量X的单位是采用伦琴,则关系式变为:D空气=8.69x10-3X (Gy)。因此,只要知道辐照场中某点的照射量,就可以按照此关系式计算该点的吸收剂量。

在一定条件(“电子平衡”)下,不同物质的吸收剂量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因此可以通过空气的吸收剂量求出其他物体的吸收剂量。实际应用中常常直接应用这种物体的吸收剂量与照射量的关系式: D物体=f·X,式中D物体-物体的吸收剂量,单位Gy;X-物体所在处的照射量,单位C/Kg;f-换算因子(Gy·Kg/C)。换算因子的值与射线能量以及被辐照物体的性质相关。

下面列表示出部分能量下人体某些部分的换算因子值。 部分能量光量子的 f值 光量子 能量 (MeV) 水 骨骼 肌肉组织 Gy·Kg/C Gy/R Gy·Kg/C Gy/R Gy·Kg/C Gy/R

0.010 35.35 0.00912 137.21 0.0354 35.85 0.00925 0.015 34.46 0.00889 153.86 0.0397 35.50 0.00916 0.020 34.15 0.00881 163.95 0.0423 35.50 0.00916 0.030 33.68 0.00869 170.15 0.0439 35.27 0.00910 0.040 34.03 0.00878 160.46 0.0414 35.62 0.00919 0.050 34.57 0.00892 138.76 0.0358 35.89 0.00926 0.060 35.08 0.00905 112.79 0.0291 36.01 0.00929 0.080 36.12 0.00932 74.03 0.0191 36.39 0.00939 0.10 36.74 0.00948 56.20 0.0145 36.74 0.00948 0.15 37.29 0.00962 40.70 0.0105 37.05 0.00956 0.20 37.71 0.00973 37.95 0.00979 37.33 0.00963 0.30 37.44 0.00966 36.36 0.00938 37.09 0.00957 0.40 37.44 0.00966 35.97 0.00928 36.98 0.00954 0.50 37.44 0.00966 35.85 0.00925 37.09 0.00957 1.0 37.40 0.00965 35.74 0.00922 37.05 0.00956

§1.2 辐射生物效应 辐射作用于生物体时能造成电离辐射,这种电离作用能造成生物体的细胞、组织、器官等损伤,引起病理反应,称为辐射生物效应。辐射对生物体的作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生物体从吸收辐射能量开始到产生辐射生物效应,要经历许多不同性质的变化,一般认为将经历四个阶段的变化:

①物理变化阶段:持续约 10-16秒,细胞被电离; ②物理 -化学变化阶段:持续约10-6秒,离子与水分子作用,形成新产物; ③化学变化阶段:持续约几秒,反应产物与细胞分子作用,可能破坏复杂分子; ④生物变化阶段:持续时间可以是几十分钟至几十年,上述的化学变化可能破坏细胞或其功能。 辐射生物效应可以表现在受照者本身,也可以出现在受照者的后代。表现在受照者本身的称为躯体效应(按照显现的时间早晚又分为近期效应和远期效应),出现在受照者后代时称为遗传效应。

从辐射防护的观点,电离辐射引起的生物效应(辐射生物效应)可以分为随机效应与非随机效应两类:

①随机效应是在放射防护中,发生几率与剂量的大小有关的效应,即剂量越大,随机效应的发生率越大,但效应的严重程度与剂量大小无关,即这种效应的发生不存在剂量的阈值。例如遗传效应和躯体致癌效应;

衡量随机效应的重要概念是危险度(单位剂量当量在受照器官或组织诱发恶性疾患的死亡率,或出现严重遗传疾病的发生率)和权重因子(各器官或组织的危险度与全身受到均匀照射的危险度之比)。

器官和组织的危险度与权重因子 器官、组织 效应 危险度 (1/Sv) W(权重因子) 生殖腺 二代重大遗传疾病 4x10 -3 0.25 乳腺 乳腺癌 2.5x10 -3 0.15 红骨髓 白血病 2x10 -3 0.12 肺 肺癌 2x10 -3 0.12 骨 骨癌 5x10 -4 0.03 甲状腺 甲状腺癌 5x10 -4 0.03 其他组织 癌 5x10 -3 0.30(注)

全身 诱发癌症 1x10 -2 一代遗传疾病 4x10 -3 注:选取其他五个接受剂量当量最大的器官或组织,每个器官或组织的权重因子取为 0.06,其他器官或组织不计。胃、小肠、大肠上段、大肠下段可作为四个独立器官。

②非随机效应是效应的严重程度随剂量而变化,即这种效应要在剂量超过一定的阈值后才能发生,效应严重程度与剂量大小有关,亦即只要限制剂量当量就可以避免非随机效应的发生。例如对眼(眼晶体的白内障)、皮肤(皮肤的良性损伤)和血液引起的效应。

射线防护的目的在于防止有害的非随机效应,并限制随机效应的发生率,使之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非随机效应的剂量阈值 器官、组织 效应 单次照射的剂量阈值 多次照射累积剂量阈值 生殖腺 永久性不育 3 Gy 眼晶体 晶体浑浊 0.5~2.0 Sv >15 Gy 红骨髓 造血机能损伤 1.5 Sv >20 Gy 皮肤 难以接受的变化 >20 Gy

§1.3 辐射损伤 电离辐射产生的各种生物效应对人体造成的损伤称为辐射损伤,它可以来自人体之外的辐射照射,也可以产生于吸入(例如放射性尘埃)或进入(例如受放射性污染的水、食物或其他物体)人体内的放射性物质的照射。

辐射损伤过程主要有急性损伤和慢性损伤两种类型。 急性损伤是指短时间内全身受到大剂量的照射(例如数戈瑞)而产生的辐射损伤。典型症候常表现为三个阶段:

①前驱期:受照者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约持续 1~2天; ②潜伏期:一切症状消失,可持续数日或数周; ③发症期:表现出辐射损伤的各种症状,如呕吐、腹泻、出血、嗜眠、毛发脱落等,严重者导致死亡。

急性损伤主要是中枢神经系统损伤、造血系统损伤、消化系统损伤,以及可以造成性腺损伤、皮肤损伤等。急性损伤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必须防止短时间内大剂量照射的情况发生。急性损伤的主要效应特点如下表。 急性损伤的主要效应特点 剂量 (Gy) 可能产生的效应 0~0.25 无可检出效应,可能无迟发效应 0.5 血象轻度暂时变化,可能有迟发效应 1 恶心、疲劳 2 受照后 24小时内出现恶心、呕吐,一周潜伏期后出现毛发脱落、厌食、虚弱等(例如腹泻、喉炎) 4(称为半致死剂量) 受照后几小时出现恶心、呕吐,两周内可见毛发脱落、厌食、虚弱、体温增高,第三周出现紫斑、口腔和咽部感染,第四周出现苍白、腹泻、迅速消瘦, 50%个体可能死亡。 ≥ 6(称为致死剂量) 受照后 1~2小时出现恶心、腹泻,一周出现呕吐等,体温升高,迅速消瘦,第二周出现死亡,死亡率可达80%~100%

注:半致死剂量 -辐射在一定时间间隔内,杀死某一群落动物或某一人群的50%时,所需的剂量称为半致死剂量,常用符号LD50表示。

概括来说,射线辐射引起的生物效应与射线的性质和能量有关 ,但更主要的是与机体吸收剂量的多少有关。不同剂量的照射对人体的损伤在D≤(0.25Gy)的一次照射时,无明显病理变化;D≈(0.5Gy)时,出现一时性血象变化;D≥(1Gy)时,会引起急性放射病。

慢性损伤是长时间受到超过允许水平的低剂量的照射时,在受照后数年甚至数十年后出现的辐射生物效应。对于慢性损伤目前还难以确定辐射与损伤之间的因果关系。目前认为慢性损伤主要有:白血病、癌症(皮肤癌、甲状腺癌、乳腺癌、肺癌、骨癌等)、再生不良性贫血、白内障、寿命缩短等。不过对于寿命缩短的问题,在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的第 26号出版物中指出:“寿命缩短效应,除了由于诱发肿瘤所造成的以外,缺乏确凿的证据,不能用于定量估计。”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实际中存在的另一种情况是慢性、小剂量的照射,亦即长时间受到低于最大允许剂量的照射,虽然这种低剂量、低剂量率引起的辐射生物效应大大低于高剂量、高剂量率引起的结果,但是其累积剂量的问题是不应忽视的,因为慢性、小剂量照射产生的辐射损伤有可能会诱发癌症,有的观点认为人体对于辐射损伤具有自我修复的功能,因此轻微的辐射损伤将会因为人体的自我修复功能而使辐射损伤的症状表现不出来,不过对于这种慢性、小剂量照射造成辐射损伤的情况还缺乏大量的直接经验,尚需要进一步研究。

影响辐射损伤的因素是辐射性质、剂量、剂量率、照射方式、照射部位、照射面积。 ①辐射性质:不同类型、不同能量的辐射传给受照机体的能量不同,使机体产生的电离程度不同,因而产生的生物效应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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