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廊运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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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廊运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画廊经营,形成完善的运行流程,起到管理有序、监督有力的作用,特制订以下画廊运行方案。

一、采购

1、采购人员填写材料采购入账登记信息表,包含:采购人员、材料购进日期、供应方、联系方式、结算帐号等信息。材料从进货到入库过程中涉及使用资金的环节,必须交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采购。

2、材料必须由后勤部长清点后方能入库,做到账实一致。

3、采购结束后画廊留材料采购入账登记信息表,相关收据和凭条须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财务处。

①由财务处直接付款。

采购的相关收据和凭条审核签字后由收款人拿至财务处领取款项,或由财务处派特定人员以户款的形式付款。

②采购人员垫付。

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采购人员可预先垫付购买货物资金。事后到财务人员处凭审核签字后的相关收据和凭条领取对应资金。

二、信息登记

画廊经营的艺术品基本信息和画框制作信息由画廊人员登记备案。

艺术品基本信息包括:经营时间、作品名称、类别、规格、材质、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定价、成交价以及交易时间等。

画框制作信息包括:制作时间、规格、材质、定做人姓名、联系电话、预交款、总价等。

三、销售

售出艺术品或画框时由付款人到指定会计处付款领票,付款人凭票据到画廊领取作品。

画框制作收取预收款50%(如反悔不予退还),结账时交齐剩余款项即可。

四、盘库

每个月由特定指定人盘库一次,盘库资料由特定指定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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