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试点建设

合集下载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把万州建成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决定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把万州建成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决定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把万州建成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决定(2010年5月17日)在全市经济进入全面加速和三峡库区进入后续发展的新阶段,为更好发挥万州在全市发展中的战略支撑作用和在三峡库区发展中的核心带动作用,特作出以下决定。

一、深入认识加快把万州建成重庆第二大城市的重要意义万州是我市规划建设的第二大城市,是渝东北和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的经济中心,是三峡库区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

近年来,万州认真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胜利完成移民搬迁安臵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在渝东北地区“一马当先”,城乡面貌和人民生活发生了显著变化,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但总体上看,目前万州经济规模还不够大、财政实力不够强、金融支撑较弱,综合交通枢纽尚未形成,集聚辐射能力亟待提升,与市委、市政府对万州的定位和万州应发挥的功能作用还有较大差距。

在新形势下,加快把万州建成全市第二大城市,有利于改变长期以来我市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构建起多级支撑建设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和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的城镇体系;有利于强1化万州对周边地区的集聚辐射作用和综合服务功能,增强直辖市的区域影响力;有利于增强三峡库区自我“造血”功能,带动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加快建设和谐稳定新库区;有利于发挥万州发展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其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优化库区空间开发结构,减轻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地区的承载压力,从根本上保障库区生态环境安全。

市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把万州建成全市第二大城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依靠万州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把万州改革发展推向新阶段。

二、万州建成重庆第二大城市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把万州建成全市第二大城市,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全市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的重大战略机遇,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为主线,以提升辐射带动能力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努力把万州建成全市城乡统筹发展的特大城市和加快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渝东北地区及三峡库区的经济中心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谐稳定新库区的示范区和库区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全市标准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全市标准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全市标准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全面加强标准化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我市标准供给结构不断优化,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标准化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显著发挥,全市标准化总体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全域标准体系基本健全。

实现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强制性标准守底线、推荐性标准保基本、市场性标准强质量的作用充分发挥,新兴优势产业标准先导地位凸显,创新引领、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地方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标准供给更加充足。

鼓励参与国际标准的研制,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XX项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XX项以上,制定团体标准XX项以上,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数量达到XX项以上,基本满足XX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领域重要标准需求。

先进标准引领示范效益显著。

新增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XX个以上,创建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XX个以上,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着力打造一批集标准研制、应用、服务于一体的标准化标杆。

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完善。

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新增省级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X个。

争取创建X个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提升技术支撑实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有效互动1.以科技创新促进标准提升。

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在新一轮国家科技计划任务布局中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将标准作为重要产出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体系。

鼓励优势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推动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将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融入标准。

推动建立标准与知识产权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强化标准制定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永川府发〔2020〕11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永川府发〔2020〕11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正文:----------------------------------------------------------------------------------------------------------------------------------------------------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永川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已经区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2020年6月3日永川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为加快永川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促进全区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0〕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精神,现结合永川实际,特制定本激励政策。

第一条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1500元/亩。

农田宜机化整治(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补助1000—2000元/亩。

节水灌溉工程补助500元/亩。

冬水田蓄水建设补助100元/亩。

新建准公益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补助工程决算金额的50%。

第二条对农业排灌、农作物种植、林木培育种植、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产品精加工(即加工后便可出售)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

第三条根据当年中央专项资金确定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

种粮大户(50亩/户以上,指单一的一季农作物种植面积,不含复种指数)支持保护补贴230元/亩。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实施意见-商政〔2015〕52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实施意见-商政〔2015〕52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实施意见正文:----------------------------------------------------------------------------------------------------------------------------------------------------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实施意见商政〔2015〕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的意见》(豫政〔2015〕30号)精神,充分发挥我市农业产业优势,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我市是传统农业大市,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食品行业是我市第一大产业。

近年来随着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和农业的对外开放,我市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形成了罐头、肠衣、木制品、冻肉、脱水蔬菜五大出口行业。

但总体而言,我市食品农产品出口规模偏小、产品结构不尽合理,出口企业实力较弱,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出口基地建设滞后、发展后劲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市食品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

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是增加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对加快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夯实城乡协调发展的基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

完善农业对外开放政策、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质量安全为核心、技术创新为动力、标准体系为支撑,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倾力打造自主品牌,提升开放型农业产业优势,大力实施出口带动战略,推动我市食品农产品出口实现新突破、新跨越。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1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1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12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8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发展新理念为引领加快农业现代化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的意见》(成委发〔2016〕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三大发展战略”要求和市委“157”总体思路,以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抓手,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多元主体,进一步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式,进一步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村融合更加协调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全市农业增加值超过565亿元,农产品加工率达55%以上,乡村旅游总收入达500亿元,建成农村产业融合示范项目50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000元左右。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粤办函〔2024〕53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5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2024年4月3日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推动我省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推动形成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围绕坚持“制造业当家”、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积极对接国际先进技术、规则和标准,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率先实现“四个转变”,打造标准化创新发展“广东样板”,以高质量发展实现广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

(二)发展目标。

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聚焦产业提升、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低碳、智慧城市、现代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研制一批先进标准。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5]70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直辖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交通建设提速,工业生产快速增长,商贸流通业跻身西部地区前列。

这一方面为发展我市现代物流业创造了必要的基础条件,另一方面也对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缓慢,物流成本偏高,已成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薄弱环节。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迫切需要,对于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具有全局性的意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精神,现就我市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一)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强化政策导向,切实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信息通达、物畅其流、快捷准时、经济合理、对企业有吸引力的社会化、专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培育和壮大一批有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促进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

(二)培育和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考虑各行各业与现代物流业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和支持作用,着力解决发展现代物流业急需突破的问题;坚持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在构建合理企业组织结构,合理配置物流资源,促进第三方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提升我市现代物流水平;坚持以大开放促大发展,积极引进先进生产要素,改造和壮大我市物流企业,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坚持市场机制配置物流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引导工商企业外包物流业务,降低物流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坚持发挥政策的宏观引导作用,打破物流垄断,规范和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形成适度有序竞争的物流业市场环境。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后续建设与管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后续建设与管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16•【字号】•【施行日期】2017.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后续建设与管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武隆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后续建设与管护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16日武隆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后续建设与管护工程实施方案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后续建设与管护,充分发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在扶贫开发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切实巩固扶贫攻坚成效,确保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一)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 农村公路。

加快推进通乡油路、通村硬化路、区乡道改善、村道完善等项目建设,全面完善路标路牌、警示标志、防护栏等配套设施,提升农村公路覆盖范围和通行保障能力,破除交通因素对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瓶颈制约,构建安全畅通、便捷高效、城乡一体的农村公路网络。

“十三五”期间,实施农村公路650公里,其中2017年实施180公里、2018年实施170公里、2019—2020年实施300公里。

到2020年,行政村通客率、撤并村通畅率、村民小组通达率均达100%。

责任单位:区交委配合单位: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 汽车客运场站。

以城区中心客运站场和乡镇中心站为重点,加快完善农村客运配套设施,构建以城区中心客运站为枢纽、乡镇站为节点、村级招呼站(牌)为补充的农村汽车客运网络。

2017—2018年规划建设全区农村客运公路招呼站(牌)及部分中心镇汽车客运场站,2019—2020年完成乡镇中心客运站的全面布局及建设启动。

渝质监办发〔2008〕55号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文件渝质监办发〔2008〕55号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高新区、经开区分局,各项目承担单位:经市局同意,现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农轻〔2008〕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区县质监局会同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上报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中所确定的计划进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示范目标:主要包括年度示范面积、示范户数、单位产量、质量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实施的措施、人员培训、经费保障、制定和实施技术规范等),承担单位将每年的年度实施计划于当年1月底前报所在地质监局,各区县质监局要按— 1 —项目承担单位确定的年度实施计划,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

二、各区县质监局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此项工作,要站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高度上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克服对农业标准工作的畏难情绪,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切实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多请示、多汇报,争取支持。

同时要与当地农口部门联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示范任务。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要求,做好各项示范项目的工作,带动农户创收。

四、各区县要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渝质监发〔2007〕297号)和《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系统》要求,做好示范区项目的各项工作,完成各种上报资料和数据。

五、请万州区、忠县、开县、九龙坡区、大足县、壁山县、荣昌县、南川、巴南区、潼南县、双桥区4月15日前报送《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时材料填写表》纸质资料,开县、合川区、九龙坡区、大足县、壁山县、南川区、巴南区、潼南县、万州区、双桥区、荣昌县4月15日前发送电子文档至xiehp@。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26•【字号】潼南府办[2018]59号•【施行日期】2018.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潼南府办[2018]59号区级相关部门,柏梓镇,崇龛镇,在潼相关单位:为扎实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确保创建成功,按照《重庆市潼南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方案》,现将示范园建设任务进行分解,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程序抓紧抓早落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任务及实施单位(一)柠檬脱毒种苗繁育中心建设建设占地200亩的高标准、现代化柠檬脱毒种苗繁育中心,其中脱毒母本园10亩;一级采穗圃20亩;二级采穗圃30亩;智能育苗温室10亩;苗圃100亩;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办公用房、管理用房、拌料车间、包装车间、气调库等。

由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区政府提交项目方案,区政府批复后实施,2018年10月底建设完成。

项目实施完工后审计局审计结算拨付资金。

(二)智慧柠檬精品园建设按照“全程机械化、水肥一体化、管控智能化、品种优良化、绿色有机”的高标准,建设1000亩智慧柠檬精品园。

主要建设园内道路、排灌系统、围栏、土地平整、土壤培肥和苗木购置等,配备智能灌溉系统、物联网控制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

其中:园内道路、排灌系统、围栏、土地平整、土壤培肥和苗木购置由重庆市汇隆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小岭村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两家经营主体实施。

智能灌溉系统、物联网控制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由区农委负责组织设计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后实施。

相关设施设备通过招标,建设安装。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按照重庆市绿色生态柑橘标准园建设标准,基地达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进”和“品种优良化、栽植标准化”,主要进行土地平整、培肥、种苗购置和生产便道、排灌渠道、蓄水设施、病虫害物理防控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1年07月27日 17时00分 58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

“农产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11]20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重庆市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农业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对外开放,提高出口农产
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市农产品出口快速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
收,现就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试点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出口农产品初级生产为抓手,以确
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工作
机制,通过实施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试点建设,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种养、加工、仓储、运
输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行“公司+基地+品牌+标准+市场”的农产品出口发展模式,全面
提升我市出口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出口快速增长。

(二)工作目标。通过大力推广先进的农产品种植、养殖技术与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使
用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柑橘、高山蔬菜、莼菜、盐渍菜、盐渍肠衣、猪牛羊、土鸡等我
市优势出口农产品的规模化、集约化、工业化和标准化程度。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形成
3―5个出口规模上亿美元的农产品产业聚集区,区域标准化示范区产品达到国家绿色认证要
求;全市农产品出口实现翻番。

二、体系建设
(一)建立健全出口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市外经贸委负责鼓励引导出口农产品种植、养
殖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美国NOP、KOSHER、
日本JAS、欧盟GLOBALGAP、英国BRC等国际认证,提高示范区标准化管理水平。采取大力推
广先进的农产品种植、养殖技术与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出口农
产品初级生产,提高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工业化和标准化程度。依据
国际标准和进口国(地区)技术标准、规程,组织制定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和加工环节的
化学投入品使用标准,实现“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要求。

(二)建立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评估预警体系。市外经贸委联合相关部门负责
收集发布国际市场农产品供求信息,通报进口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以及针对我国出口的农
产品技术壁垒等信息;加强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产、供、销、用”的管理,建立健全农业化
学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对允许使用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及其生产企业实行备案
管理,对农业化学投入品有关药物实行专营专供;制定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规范,加强对使
用药物和添加剂的指导;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控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出口农
产品种植、养殖加工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台账,监控相关种植、养殖加工企业严格记录种植、
养殖和加工环节投入品使用;对出口农产品进行检疫检验;根据监控检测结果和质量安全信
息,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建立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预警通报制度;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重
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对我市
出口农产品启动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

(三)建立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区县(自治县)政府牵头,各相关部
门负责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综合信息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准确采集出口农
产品种养殖流通全过程及各关键点的完整信息,逐步建立起以出口企业为主体,包括种植、
养殖、农业化学投入品采购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收获、储藏、加工、包装、运输、
出口等各环节质量可追溯体系,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要加强对农业
化学投入品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采购、储运、销售等环节可追溯体系,提高出口农产品质
量安全可追溯能力。

(四)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出口农产品相关企业的诚信
管理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诚信信息采集、确认、发布、使用和管理相关制度。广泛
开展法律、道德教育和诚信管理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自律意识、社会责任
意识。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共同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对本区域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负总
责,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对职能
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全力推进本区域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试点建设。

(二)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工作机制,由
区县(自治县)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全市出口
农产品区域标准化试点建设的强大合力。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负责制定出口农产品区域标
准化试点建设推进计划和措施,加大对优良种子、种畜的引用和先进种植、养殖技术的推广,
促进出口农产品基地连片种植、规模化养殖、标准化建设,凸显示范区的示范效果。外经贸
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牵头负责与相关部门制定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切实
按照“四化”、“四统一”要求,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带动我市出口农产品全面提档升级;联
合相关部门对区县(自治县)政府申报区域标准化的项目进行考核验收,挖掘“示范区中的
示范区”;发布国际展会信息,组织指导示范区出口农产品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食品贸易展会
和促销活动;及时向农产品出口企业传递国外农产品贸易政策、市场动态和商品信息,指导
企业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拓国际市场。农业部门负责制定植物产品原料种植环节和动物产
品原料养殖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以及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和管
理,监测出口农产品种养殖区域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并对区域内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防
治进行监管。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企业和场地备案、种养殖加工流
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和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发布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警示通报信息、为出口
企业提供快速通关等贸易便利化服务、减免出口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海关负责出口农
产品快速通关。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支持,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各有关部门应加强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例会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利用各
种方式和渠道,加大对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试点建设的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
提高全社会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种养殖加工相关人员的培训,有步
骤、有重点、分层次地组织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政策法规宣讲,组织有关专家开
展有关管理措施、技术规范培训,推广国际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为出口农产品区域
标准化试点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扶持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市级财政每年在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
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区县财政也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
积极争取国家促进农产品出口、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等各项扶持政策,优先支持出口农产
品区域标准化试点建设、示范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优先申报、安排示范区企业所需的进出
口配额。优先安排国内外重要展会展位给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示范区并进行重点推介,组
织示范区企业赴国(境)外开展专场推介,树立我市农产品良好的国际形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