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11.07•【文号】财农〔2019〕117号•【施行日期】2019.1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中央直属垦区:为加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2019年11月7日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以下称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救灾资金是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应对农业灾害的农业生产救灾、应对水旱灾害的水利救灾两个支出方向的转移支付资金。
其中:农业生产救灾支出用于农业灾害救灾;水利救灾支出用于水旱灾害救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灾害指对农、牧、渔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危害和造成重大损失的农业自然灾害和农业生物灾害。
其中:农业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高温热害、干热风、低温冷害、冻害、雪灾、地震、滑坡、泥石流、风雹、龙卷风、台风、风暴潮、寒潮、海冰等;农业生物灾害主要包括农作物病虫害、植物疫情、赤潮等。
本办法所称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山洪地质灾害、风暴潮、冰凌(含冰雪冻融)、风雹、龙卷风、台风、地震等造成的洪涝、干旱及引发的次生水旱灾害等。
全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措施

全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措施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自然灾害频发成为了一种常态。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面临着来自自然灾害的威胁。
为了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农民的生活安全,必须全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就此主题提出一些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气象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1、完善农业气象监测网络,增加气象监测站点的密度,提高监测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建立健全灾害预警系统,利用先进的气象预测技术,及时向农民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高农民对灾害的防范意识。
二、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1、完善农田排灌系统,提高抗洪抢险能力。
2、加强农田防渗排渍设施建设,降低自然灾害对农田土壤的侵蚀损害。
三、推广耐灾品种和种植制度1、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培育适应自然灾害条件的耐灾品种,提高农作物对灾害的抵抗能力。
2、引导农民逐步改变传统的耕作方式,推广亩产增收型种植制度,减小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损失。
四、建立农业保险制度1、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产品,为农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风险管理服务。
2、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农民购物保险的意识和积极性。
五、加强农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培训1、利用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开展农民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
2、建立农民自救互救组织,提高农民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加强政府的灾害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1、建立健全的灾害管理机制,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提高政府对农业灾害的应对能力。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救援队伍的应对能力和救援效率。
总结起来,全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需要政府、科研机构、农业企业和农民等各方的共同努力。
只有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形成合力,全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对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工作的投入,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让农业在面对自然灾害时能够更加从容应对,实现更好的发展。
为了全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投入,推动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以应对不断升级的自然灾害。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业防强寒潮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业防强寒潮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玉政办电〔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业防强寒潮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文广体旅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扶贫办、供销社: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强冷空气影响,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2日我市将出现今年入冬以来最强寒潮天气过程,日平均气温下降12~14℃、局部14℃以上;过程最低气温山区降至零下2~零下1℃、平原地区2~4℃,过程最低气温出现在12月31日到1月1日凌晨,同时伴有霜冻(冰冻),冷空气过境时有阵风7~8级偏北大风。
为应对此次寒潮天气影响,做好当前农业防冻抗灾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强寒潮天气的应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此次寒潮天气降温幅度大,影响范围广,且正值我市冬种冬管的关键时期,元旦、春节临近。
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寒潮天气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这次寒潮天气的应对工作。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防强寒潮天气工作作为当前冬季农业工作的重点来抓。
加强统筹和协调,及时落实农业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要迅速做好组织动员和部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农业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市直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发挥专业优势,组织指导组深入一线指导,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影响。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24.04.30•【字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广西-东盟经开区城市和农林水利管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2024年全市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现将《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30日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确保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力争全年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三农”力量。
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一)全力夺取粮食丰收。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要求,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坚持稳面积、提单产两手发力,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212.8万吨以上。
压实责任稳面积。
推动下达粮食生产任务至各县(市、区)、乡镇和村委,落实到田块和季节,着力稳水稻、稳玉米、稳大豆,支持恢复并增加双季稻种植面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39.3万亩以上。
【公文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彰显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积累了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宝贵经验,国家综合减灾能力明显提升。
但也应看到,我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当前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灾害信息共享和防灾减灾救灾资源统筹不足,重救灾轻减灾思想还比较普遍,一些地方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够普及。
为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现就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农业防灾减灾工作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农业部门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自然灾害,包括洪涝、干旱、台风、冰雹、地震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领导机构成立农业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2. 工作机构设立农业防灾减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协调各级农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3. 职责分工(1)领导小组职责:1)统筹规划、部署和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工作;2)研究解决重大农业防灾减灾问题;3)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防灾减灾工作。
(2)办公室职责:1)制定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实施方案;2)组织实施农业防灾减灾项目;3)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培训、演练;4)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防灾减灾工作。
三、工作措施1. 防灾准备(1)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等监测预警,提高灾害预报准确率。
(2)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根据不同灾害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对措施。
(3)储备物资设备。
提前储备防汛、抗旱、抗台风等物资设备,确保灾时供应。
(4)加强农业基础设施。
加强农田水利、农业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抗灾能力。
2. 防灾响应(1)启动应急响应。
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2)紧急调度物资。
根据灾情需要,紧急调度物资设备,确保灾区农业生产。
(3)组织救灾队伍。
组建专业救灾队伍,协助受灾地区开展救灾工作。
(4)开展抗灾自救。
组织农民开展抗灾自救,减轻灾害损失。
3. 灾后重建(1)恢复农业生产。
帮助受灾地区恢复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安全。
(2)加强灾后重建。
根据灾情,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提高农业抗灾能力。
(3)加强农业保险。
推广农业保险,减轻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为了有效应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做好灾害防范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运用科学方法和手段,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按照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发生的洪涝、干旱、台风、冰雹、低温冻害、雪灾、地震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地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由_____担任总指挥,_____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农业、气象、水利、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指挥部职责1、研究制定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
2、统一指挥和协调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调配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4、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三)成员单位职责1、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农业抗灾救灾工作,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组织农作物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剂;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灾区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
2、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3、水利部门: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组织水利工程的抢险和修复,保障农业灌溉和排涝用水。
4、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5•【字号】临政办字〔2020〕97号•【施行日期】2020.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8月13日至14日,我市中北部地区发生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部分县区出现灾情。
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抗灾救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险情处置。
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落实责任,细化防御措施,抓好预警和人员转移,全力抢险救灾,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全面排查隐患,立即组织力量,对重要堤防、险工险段、小水库、小塘坝,特别是各类已建、在建及损毁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并健全完善应对预案,细化实化转移避险责任和措施。
要严防发生次生灾害,紧盯矿井采空区、塌陷区、山体、排土场等重点区域,毫不松懈抓好巡堤查险,继续强化重点堤段防守,严防退水期脱坡、坍塌、管涌等重大险情发生,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消除、早抢护。
要统一调配水泵等排水设施,对受灾农田、蔬菜大棚、果园茶园、厂矿企业等进行排水,加快内涝排除进度,切实保障受灾地区秋季农业生产。
要做好学生、儿童防溺水工作,加强防溺水警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池塘、水库、河渠等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要严格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自觉服从指挥调度,对脱岗漏岗的单位和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麻痹大意、擅离职守、处置不力、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妥善安置群众生活。
要全面摸清受灾群众底数,特别是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每个安置点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专业医护人员,足额供应方便食品、瓶装水、帐篷、折叠床、应急手电、毛巾、肥皂等生活用品,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健康、医疗有保障。
农业生产安全防灾减灾
农业生产安全防灾减灾农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而生产安全是农业发展的基础。
然而,自然灾害频繁,以及人为因素的干扰,使得农业生产面临着许多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防灾和减灾措施。
一、加强灾害防范体系建设1. 完善灾害监测预警机制灾害监测预警是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应建立全面覆盖的监测网络,包括气象、地质、水文等多方面的监测手段,及时预警灾害风险,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2. 加强农田防护设施建设农田是农业生产的核心环节,应加强农田防护设施的建设,包括抗洪堤坝、防风网、固沙、防护林等。
这些设施能有效遏制自然灾害的侵袭,保护农田安全。
3.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在灾害发生后,需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单位的职责分工,确保及时有效的救援和救灾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农业技术创新1. 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应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农业技术,如精确农业、物联网、无人机等,提高农业生产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降低生产风险和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2. 发展抗灾品种和兽草害防治技术通过遗传改良和培育,研发具有抗灾特性的农作物品种,提高其自身抵御病虫害和灾害的能力。
同时,加强兽草害的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减少灾害对农作物的损失。
三、加强农民防灾减灾意识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农民宣传灾害防范知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防灾减灾能力,提高灾害应对的自救自抗能力。
2. 建立农民安全意识培训体系建立农民安全意识培训体系,定期开展农民的安全知识培训,提供应对灾害的技能和方法,使他们能够在灾害发生时能做出正确的应对和处理。
四、加强农业保险和救助体系建设1. 完善农业保险机制农业保险是农民防灾减灾的重要手段,应完善农业保险机制,降低农业风险,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2. 建立健全救灾救助体系在灾害发生后,应及时启动救灾救助工作。
建立健全的救灾救助体系,提供及时救助和帮助,帮助灾区农民渡过难关,恢复生产。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救灾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救灾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08.08.06•【字号】辽民函[2008]56号•【施行日期】2008.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救灾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辽民函〔2008〕56号)各市民政局:现将《辽宁省救灾工作规程(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六日辽宁省救灾工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救灾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民政部有关工作制度、规程和《辽宁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灾情信息管理(一)灾害信息工作队伍建设1、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灾害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原则上省、市、县(含县级市、涉农区,下同)、乡镇(含涉农街道,下同)、村(含城镇社区)都要设立1名灾害信息员,形成省、市、县、乡镇、村5级灾害信息管理网络。
2、省、市、县三级灾害信息员,由民政部门救灾救济处(科)负责灾害信息管理工作人员担任;乡镇、村两级灾害信息员,由乡镇民政助理、村干部担任,也可根据情况从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聘任,工作方式以兼职为主,条件允许的地方可设专职灾害信息员。
3、灾害信息员主要职责是承担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和灾害信息收集、报告,灾害应急救助、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等。
4、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灾害信息员灾害预警、灾情统计报送等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灾害信息员顺利通过国家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从业资格。
5、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灾害信息员的管理,建立花名册,注明姓名、工作职务、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并以电子文本形式逐级上报至省民政厅备案。
(二)灾情统计与报告1、发生自然灾害后,村和乡镇、县、市、省民政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逐级报告灾情,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提供依据。
2、灾情信息要通过民政灾情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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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目前,地区部分县(市)遭遇大风及冰雹雨水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
失。针对当前灾情,地区农业局召开灾情分析会,农业专家组提出措施,力争把
损失降到最低点,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县(市)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
性和严峻性,把抗灾救灾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做好防灾减灾
工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坚定抗险救灾夺丰收的信心和
决心,坚持“一手抓防灾救灾,一手抓恢复生产”,稳定群众情绪,认真制定和
落实各项抗灾自救和减灾补救措施,迅速行动,及早部署,努力把灾害降低到最
低程度。
二、加强农业灾害调度和预警
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通过多渠道发布预警信
息。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灾情调度,及时上报灾
情及防灾抗灾救灾措施,切实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措施,分类指导
各县(市)农业局要不等不靠,及时组织农技人员和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加
强分类指导及农机调度,引导群众落实补救措施。针对作物的不同受灾情况,指
导农民及时开展自救。对保苗率不到40%的地块要改种西甜瓜、玉米、花生等生
育期短的小宗经济作物;对缺苗补种的棉田,建议补种“新陆中45号、天丰11
号”等生育期短的品种。对受风灾影响、墒情差、沙壤土的滴灌棉田及时滴水,
7至10天后少量施肥进行二次滴水,待长出两片新叶及时喷施叶面肥。对雨水
侵蚀、遭遇冰雹灾害的棉田及时中耕松土、提高地温、喷施叶面肥,促进棉花根
系生长。对受灾严重地块,力争5月底前完成改种补种工作。
四、勘查理赔,恢复生产
受灾县要尽快督促保险公司对受灾作物实地查勘、定损维护群众权益,兑现
赔付资金,落实救灾措施,尽快恢复生产。
**地区农业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