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量值溯源政策
CNAS-CL52《〈CNAS-CL01认可准则〉应用要求》解读

CNAS-CL52《〈CNAS-CL01认可准则〉应用要求》解读4.1 组织4.1.1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解读:总之法人不限于企业法人,不管是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任何一种法人都可以。
4.1.1a)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
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解读:独立法人实验室(一般为第三方)名称必须和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一样(一字不差);非独立法人(法人授权)实验室名称必须包含法人的名称(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比如某企业叫:广西绿色环保有限公司,那么其下属非独立法人的名称应该是:广西绿色环保有限公司实验室或广西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检测中心……等等;政府所属的很多实验室有两个或多个名字,必须按照前面两条执行,其他名称不能认可。
4.1.1b) 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活动应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解读:部分独立法人实验室,可能存在多种业务(包括非检测/校准业务),不能将非检测/校准业务作为主业,主业只能是检测/校准服务。
4.1.1c) 对于法人机构内部实验室,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核准注册的法人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解读:意思你们公司是生产食品的,那么下属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应该只能做食品及相关检测(不能搞别的),言下之意就是限制企业内部实验室的扩张,你要扩张就搞成独立法人实验室。
——对于这条,不敢苟同……有点坑爹。
4.1.5g) 实验室应关注对人员的监督模式,确定可以独立承担检测或校准工作的人员,以及需要在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的人员。
实验室可以通过质量控制结果(见CNAS- CL01中5.9条款),包括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现场监督实际操作过程、核查记录等方式对人员实施监督,做好监督记录并进行评价。
量值溯源、误差和不确定度-医学检验

第二节 量值溯源、误差及不确定度
室 认可;推荐参考测量服务。
怎样溯源
国内溯源组织
全国医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 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中国计量科学研 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Metrology)成立“全国医 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 2005年起,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每年举行酶学参考实验室 会议 • 组织参考实验室基础能力测试; • 组织参考实验室能力测试;
参考物质
一级参考物质:稳定、均一,采用高度准确可靠 的若干方法定值
二级参考物质:用一级参考物质校准,由二级参 考方法定值
校准物:用二级参考物质校准,由常规方法定值
决定性方法 评价参考方法; 为一级参考物定值
一级参考物 校正决定性方法;为二级参考物定值
;发展及评价参考方法;
参考方法 评价常规方法;为二级参考物及质控
第三章 方法学选择与评价
第一节 实验方法的评价与选择 第二节 量值溯源、误差及不确定度 第三节 方法学的评价
第一节 实验方法的评价与选择
方法学评价(evaluation of methodology) 是通过实验途径测定分析方法的技术性
能,并评价其是否可接受,其目的在于明 确该方法是否具有足够的方法性能来说 明检测系统的可靠性及可以满足临床需 求。
The same reference intervals were used
培训课件 林志国 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与测量确定度要求

3. 定义和术语
3.1 计量溯源性 (VIM 2.41) 通过文件规定的不间断的校准链,将测 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测量结果的特性 ,校准链中的每项校准均会引入测量不确定度 。
CNAS-CL06 :2014
3. 定义和术语
3.2 参考物质(RM)(VIM 5.13) 又称标准物质、标准样品 用作参照对象的具有规定特性、足够均匀和 稳定的物质,其已被证实符合测量或标称特性检查 的预期用途。 3.3 有证参考物质(CRM)(VIM 5.14) 又称有证标准物质、有证标准样品 附有由权威机构发布的文件,提供使用有效 程序获得的具有不确定度和溯源性的一个或多个特 性量值的参考物质。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授权证书,其附件是授权 范围,附件可有三个: 授权开展的检测项目 明确属于强制检定范围 授权开展的检定项目 时,方可选择。 授权开展的校准项目
当4.3 a)和b)无法获 得,且不在强制检定范 围时,方可选择。
CNAS-CL06 :2014
4. 要求
e)当a)至d)所规定的溯源机构均无法获得 时,合格评定机构可选择能够确保计量溯源 性的其他机构的校准服务。此时,合格评定 机构应至少保留以下满足CNAS-CL01:2006 相关要求的溯源性证据:
主要变化
增加了计量溯源性、RM、CRM、NMI等的术语和 定义; 明确了CIPM MRA、ILAC MRA和法定计量机构三 个提供有效溯源服务的体系,以及其溯源证据满足 ILAC要求的措施。对CIPM MRA所涵盖的国家计量 院的溯源地位和范围做了详细的描述。明确了溯源 到法定计量机构的要求和对其检定证书应获取测量 不确定度的要求。 加强了获认可校准实验室在溯源体系中的地位; 不区分境内境外,溯源要求均一致。
2014定义和术语31计量溯源性vim241通过文件规定的不间断的校准链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测量结果的特性校准链中的每项校准均会引入测量不确定度32参考物质rmvim513又称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用作参照对象的具有规定特性足够均匀和稳定的物质其已被证实符合测量或标称特性检查的预期用途
CNAS认可规范对实验室的要求胡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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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R03:2010 《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 》
3.2 投诉 任何组织或个人向CNAS表达的,有别于申诉
6.1.3.1 CNAS秘书处受理申请后,将安排评审 组长审查申请资料。
6.1.4.1 CNAS秘书处以公正性原则,根据申请 人的申请范围组建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评审组, 并征得申请人同意。申请人不得拒绝指定的评 审员,除非有证明表明该评审员有影响公正性 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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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RL01:2011 《实验室认可规则》
用 非认可项目、分包项目清晰标注 ILAC-MRA/CNAS 联合标识在签署书面协议后
使用 慎用其它认可机构的认可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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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R01:2010《认可标识和认可 状态声明管理规则》
9 对于误用、滥用徽标、标识、认可证书以及 误导性宣传行为的处理
9.2 CNAS 将根据获准认可的机构误用或滥用 徽标、标识、认可证书以及误导宣传认可状 态的情节轻重做出处理,包括:警告、暂停、 撤销或提起法律诉讼。如果由于误用或滥用 引起不良的影响,CNAS 将在有关的公开媒 体上发布澄清声明。
并希望得到答复的,对CNAS、申请认可或 获准认可机构的活动不满的书面表示。 3.3 争议 申请认可或获准认可机构与CNAS在认可过程 中就认可程序或认可技术问题不同意见的书 面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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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R03:2010 《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 》
4 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原则 4.1 CNAS处理申诉、投诉和争议以事实为依据,
cnas实验室认可中常见问题

实验室认可中常见问题2013-07-09、关于认可规则1.某实验室工作人员以CNAS-RL01第10.1.1条“变更通知”中“c)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校准依据……作范围……发生重大改变;”为依据,认为校准能力的扩大属于变更,而不是扩项。
为种说法是否正确?应何解释?答:这种说法不正确。
CNAS-RL01第10.1.1条所述变更,是指认可范围内的变化,校准能力扩大,大部分不在认可范围内,所以不能按变更处理,应按扩大认可范围(简称扩项)处理。
、关于CL101.CL10中规定的技术管理者不具备,是否此领域不予认可?答:是,化学领域不予认可。
AS-CL10中的“注”与正文是否有等同作用?答:CL10中的“注”是对正文的解释,或举例。
3.CL10在定期使用中间点的校准标样检查校准曲线会造成误导实验室以为制作一条校准曲线只满足上述要求可长期使用,不正确使用方法!不符合分析化学基本要求!如何处理?答:CNAS认可的实验室,有境内实验室,也有境外实验室,CL10规定的是最低要求,也是采用国际上通用规则。
如果相应国家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的,实验室应执行国家标准。
4.申请的化学领域的授权签字人如都达不到CL10要求怎么办?是否可以推荐了其化学技术能力,没有推荐化学领域的授权签字人?答:如果实验室某个领域没有符合要求的授权签字人,则该领域的能力不予认可。
AS-CL10:2012 5.2.1条款要求实验室从事化学检测的人员具有化学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历,或者具有10年以上化学检测工作经历,该条款在某些实验室的化学检测人员的工作年限会达不到,能否个比例,使没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而从事化学检测的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取得上岗证,在工作中学习累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
如评审中出现该不符合项,实验室除招有资质的人员难于整改。
如招不到符合条件人员,该不符合项关闭不了,评审组难于限制化学检测能力。
答:此条款是强制性要求,比例是100%。
对于人员不能满足要求,或相关不符合项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可。
计量溯源管理程序

1. 目的规范检测中心对测量结果的准确性、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使用的设备的溯源性管理,保证其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测中心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所有设备的计量溯源性管理。
3 职责3.1 检测中心主任:负责《年度设备检定校准计划》的批准。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年度设备检定校准计划》的审核、选择校准机构实施设备的校准。
3.3 设备管理员:负责《年度设备检定校准计划》的编制。
3.4 检测人员:负责对检定校准报告的核对,并填写《设备检定校准结果核查表》。
4.作业内容4.1计量溯源要求4.1.1 检测中心通过形成文件的不间断的校准链将测量结果溯源至国际单位制(SI)或适当的参考对象相关联,建立并保持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每次校准均会引入测量不确定度。
4.1.2 检测中心每年编制《年度设备检定校准计划》,并根据检测中心设备变化、检测能力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以保持对检测中心设备校准状态的更新。
4.2溯源的方式4.2.1可溯源至SI单位可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或国家计量基准的仪器设备,检测中心通过以下方式确保测量结果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1)具备能力的实验室提供的校准;2)具备能力的标准物质生产者提供并证明计量溯源至SI的有证标准物质;3)SI单位的直接复现,并通过直接或间接与国家或国际标准比对来保证;4.2.2 无法溯源到SI单位无法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或国家计量基准的仪器设备,检测中心应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可计量溯源至适当的参考对象:1)具备能力的标准物质生产者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的标准值;2)描述清晰的参考测量程序、规定方法或协议标准的结果,其测量结果满足预期用途,并通过适当的比对予以保证。
4.3 校准机构的选择参考《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管理程序》4.2要求。
4.4 标准物质的选择检测中心应选用满足以下要求的RM:1)国家计量院(NMI)生产的且在国际计量局关键比对数据库(BIPM/KCDB)范围内的有证标准物质(CRM);2)获得CNAS认可的,或由签署APLAC-MRA(RMP)的认可机构认可的标准物质生产者(RMP)在认可范围内生产的RM;3)国际检验医学溯源性联合委员会(JCTLM)数据库中公布的CRM;4)我国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CRM;5)我国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CRM;6)当上述RM不可获得时,检测中心也可根据测量方法选用其他适当的RM,但必须保留能够证明溯源性的资料和信息;7)当在特定测量中,已使用某RM进行校准,则相同的RM不可再用于质量保证的用途。
(完整版)CNAS实验室认可常见问题
CNAS实验室认可常见问题一、关于认可规则1.某实验室工作人员以CNAS-RL01第10.1.1条“变更通知”中“c)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校准依据……工作范围……发生重大改变;”为依据,认为校准能力的扩大属于变更,而不是扩项。
为种说法是否正确?应如何解释?答:这种说法不正确。
CNAS-RL01第10.1.1条所述变更,是指认可范围内的变化,校准能力扩大,扩大部分不在认可范围内,所以不能按变更处理,应按扩大认可范围(简称扩项)处理。
二、关于CL101.CL10中规定的技术管理者不具备,是否此领域不予认可?答:是,化学领域不予认可。
2.CNAS-CL10中的“注”与正文是否有等同作用?答:CL10中的“注”是对正文的解释,或举例。
3.CL10在定期使用中间点的校准标样检查校准曲线会造成误导实验室以为制作一条校准曲线只要满足上述要求可长期使用,不正确使用方法!不符合分析化学基本要求!如何处理?答:CNAS认可的实验室,有境内实验室,也有境外实验室,CL10规定的是最低要求,也是采用国际上的通用规则。
如果相应国家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的,实验室应执行国家标准。
4.申请的化学领域的授权签字人如都达不到CL10要求怎么办?是否可以推荐了其化学技术能力,但没有推荐化学领域的授权签字人?答:如果实验室某个领域没有符合要求的授权签字人,则该领域的能力不予认可。
5.CNAS-CL10:2012 5.2.1条款要求实验室从事化学检测的人员具有化学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学历,或者具有10年以上化学检测工作经历,该条款在某些实验室的化学检测人员的工作年限会达不到,能否有个比例,使没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而从事化学检测的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取得上岗证,在工作中学习积累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
如评审中出现该不符合项,实验室除招有资质的人员难于整改。
如招不到符合条件的人员,该不符合项关闭不了,评审组难于限制化学检测能力。
答:此条款是强制性要求,比例是100%。
CNAS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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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可准则
4.管理要求
4.1 组织 4.1.1 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应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4.1.2 实验室有责任确保所从事检测和校准工作符合本准则的 要求,并能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或对其提供承认的组织 要求,并能满足客户、 的需求。 的需求。 4.1.3 管理体系应覆盖实验室在固定设施内、离开其固定设施 管理体系应覆盖实验室在固定设施内、 的场所,或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工作。 的场所,或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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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Accreditation Regulations and Policy)认可规则 Policy)认可规则 CNAS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通用规则和专门规则。 CNAS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通用规则和专门规则。 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
►
AC(Accreditation Criteria )认可准则 )认可准则 CNAS认可的机构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CNAS认可的机构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等同采用相关 认可的机构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ISO/IEC标准 导则,以及特别行业的特定要求等文件。 标准、 ISO/IEC标准、导则,以及特别行业的特定要求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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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不同地区、行业的手册、程序文件、内审、管理评 10)不同地区、行业的手册、程序文件、内审、 审 报告、不符合项都一样; 报告、不符合项都一样; (11)开展民品检测的实验室,申请军工产品; 11)开展民品检测的实验室,申请军工产品; (12)某内陆省份的实验室,卡尺溯源到广东某县级市; 12)某内陆省份的实验室,卡尺溯源到广东某县级市; (13)申请材料复印质量差;装订前后颠倒;手写材料 13)申请材料复印质量差;装订前后颠倒; 随意涂改; 随意涂改; (14)某个实验室:多次修改申请书,仍不符合要求。1年 14)某个实验室:多次修改申请书,仍不符合要求。 后重新申请时 ,提交原来的内审报告。 提交原来的内审报告。
浅谈计量器具量值溯源结果有效性的判定
一、绪论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国家计量基准或国际计量基准)联系起来的特性,称为量值溯源。
溯源的目的就是将测量结果或标准的量值最终溯源到国家基准或国际计量基准,即SI单位的复现值。
对计量器具进行量值溯源是实验室确保实验数据准确可靠的必要工作,根据计量器具的种类、使用方面、使用要求和计量特性,其溯源方式主要包括:计量检定、计量校准、实验室间比对、溯源至有证标准物质或自然标准。
实验室根据得到的溯源结果判断计量器具是否满足使用的要求,主要确定的项目包括:溯源方式、溯源机构、溯源数据。
二、溯源方式的确认溯源方式主要包括:计量检定、计量校准、实验室间比对、溯源至有证标准物质或自然标准,溯源方式应执行实验室制定的溯源计划中确定的溯源方式。
根据《计量法》的相关要求,溯源方式可参照以下方式选择:1、计量检定简称检定,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检定证书包括有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要求的符合性判定,但因出具检定证书必须执行检定规程,证书数据依据检定规程提供的格式出具,数据信息量较少,必要时应向检定机构出具的证书提出数据内容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属于计量标准和纳入《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目录》的用于安全防护、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属于强检计量器具,具备计量检定规程的必须采用检定的方式溯源。
2、计量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校准结果既可赋予被测量以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校准还可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影响量的作用,校准结果可出具“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对非强检计量器具,除有特殊规定外,均可采用校准的方式进行溯源。
3、实验室间比对,是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测试样品进行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从而确定实验室能力、识别实验室存在的问题与实验室间的差异,是判断和监控实验室能力的有效手段。
检测实验室(CNAS-CLXX)认可评审技术要求相关文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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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内部校准的校准证书可以简化,或不出具证书,但校准
记录的信息应符合校准方法和认可准则的要求,如应包含
测量不确定度、环境条件、标准仪器溯源信息等,并满足 对被校设备计量确认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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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评估人员的能力要求和职责;
2、识别实验室对不确定度的需求;
3、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估步骤;
4、在检测报告/校准证书中测量不确定度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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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评估人员的能力要求和职责
应明确评估测量不确定度的人员在岗位、学历、工作经 历、培训等方面的要求。如:学习过高等数学和数理统 计等课程、接受过不确定度培训、具有相关检测/校准 领域的工作经验、熟悉检测/校准方法及过程等。应明 确人员的职责。如:策划、组织、实施、维护、审批等 职责 测量不确定度评估职责授权给某一岗位时,应确保该岗 位的所有人员满足测量不确定度评估程序对人员资格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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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校准实验室,评审员应侧重检查不确定度评估程序
(包含作业指导书)的充分性和正确性,通常涉及以下四 个方面: 1)校准实验室的测量不确定度评估文件通常应覆盖全部校 准项目和校准参数,以及同一校准项目中不同类型(例如
准确度等级不同)的校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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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准证书中应分别给出每个校准参数或校准结果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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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管理体系中相关程序文件的审查
CNAS-CL07第5.1条规定: “CNAS 在认可实验室的技术能力时,必 须要求校准实验室和开展自校准的检测实验 室制定测量不确定度评估程序并将其用于所 有类型的校准工作,必须要求检测实验室制 定与检测工作特点相适应的测量不确定度评 估程序,并将其用于不同类型的检测工作。” 实验室必须制订《测量不确定度评估程序 》(无论以何种方式、称谓),以保证实验 室在需要时能够对检测/校准结果提供测量不 确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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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值溯源政策
1 .前言
1.1量值溯源的一致性是国际间相互承认测量结果的前提条件中国实验
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L将量值溯源视为测量结果可信性的
基础CNAL对量值溯源的要求与国际规范的相关要求一致
1.2 在量值溯源方面CNAL要求已认可机构在满足国际标准的同时应遵
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3 CNAL承认一切能够证实与国家或国际计量基标准存在有效关系的
境内外量值溯源途径
1.4 CNAL承认国家计量基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政策规定了量值溯源要求适用于已认可机构从事的测量活动也适用
于CNAL对已认可机构量值溯源方面的评估和报告
3.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6年7月1日施行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2月1日发布
3.3 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4 ILACP102002ILAC关于测量结果溯源性政策
3.5 ISO/IEC 导则581993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认可体系运作和承认的通用
要求
3.6 CNAL/AR012003认可程序规则
3.7 CNAL/AC01200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4.定义
本政策引用ISO/IEC导则2中的有关术语并采用下列定义
4.1 量值一般由一个数乘以测量单位所表示的特定量的大小
4.2 溯源性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
计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国家计量基标标准或国际
计量基标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4.3 测量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
4.4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装置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
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
的一组操作
4.5 计量基标准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
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物质或测量系统
4.6 国际计量基标准经国际协议承认的测量标准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
的其他测量标准定值的依据
4.7 国家计量基标准经国家决定承认的测量标准在国家内作为对有关量
的其他测量标准定值的依据
4.8 标准物质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地确定了的特性用以校准
测量装置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附值的一种材料或物质
4.9 有证标准物质附有证书的标准物质其中一种或多种特性值用建立了
溯源性的程序确定使之可溯源到准确复现的表示该特性值的测量单位
每一种出证的特性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
4.10 法制计量 计量的一部分即与法定计量机构所执行工作有关的部分
涉及到对计量单位测量方法测量设备和测量实验室的法定要求
4.11 法定计量机构负责在法制计量领域实施法律和法规的机构
5.量值溯源要求
5.1量值溯源的基标准
5.1.1已认可机构应能够证实其测量活动所涉及的全部量值能溯源至国
家或国际计量基标准
5.1.2 CNAL承认符合计量法规定的国家计量基标准
5.1.3 CNAL承认BIPM国际计量局框架下签署MRA互认协议并能证明
可溯源至
SI国际单位制的国家或经济体的最高计量基标准
5.2量值溯源的途径
5.2.1 由CNAL认可的校准实验室所提供的溯源性是有效的
5.2.2 CNAL承认我国法定计量体系量值溯源的有效性见附图
5.2.3 已认可机构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直接或间接实现量值溯源包括
a) 依据计量法规建立的内部最高计量标准即参考标准通过使用法定计
量检定机构或校准实验室所建立的适当等级的计量标准的定期检定或
校准溯源至国家计量基标准获认可机构内部使用最高计量标准需要时
按照国家量值传递的要求实施向下传递直至工作计量器具
b) 将工作计量器具送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被认可的校准实验室通过
使用相应 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定期计量检定或校准实现量值
溯源
c) 将工作计量器具需要时按照国家量值溯源体系的要求溯源至本部门
本行业的最高计量标准进而溯源至国家计量基标准
d) 必要时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可直接溯源至工作基准国家副计量基准
或国家计量基准
e) 当已认可机构使用标准物质进行测量时只要可能标准物质必须追溯
至SI测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CNAL承认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机构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
5.2.4 特殊情况下的量值溯源
当溯源至国家计量基标准不可能或不适用时则应溯源至公认实物标准
或通过比对试验参加能力验证等途径提供证明
5.3境外已认可机构量值溯源的要求
5.3.1 境外已认可机构的量值应能溯源至BIPM国际计量局框架下签署
MRA互认协议并能证明可溯源至SI国际单位制的国家或经济体的最高
计量基标准
5.3.2 CNAL承认APLACILAC 多边承认协议成员所认可的校准实验室
的量值溯源性
5.3.3 当境内已认可机构的进口设备无法溯源到中国国家基准时应提供
有效的证明以证实其能够溯源至满足本政策5.1.3要求的境外计量基准
5.4校准的要求
5.4.1已认可机构应选择溯源体系图中适当等级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
校准实验室或满足
本政策5.3.2 要求的校准实验室提供的校准服务在CNAL有要求时应能
提供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校准实验室校准能力的证明如依据ISO/IEC
17025国际标准的认可证书及相应认可范围
5.4.2 校准实验室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应提供溯源性的有关信息包括不
确定度及其包含因子的说明
5.4.3 已认可机构对其测量设备进行自校准时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并
能证实其具备从事校准的能力自校准的方法必须形成文件并经过评审
和确认校准结果必须加以记录校准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并获得相应
的资格
6.附则
6.1本政策是CNAL/AR102002量值溯源政策的换版
6.2本政策经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并由CNAL主任批准后生效
6.3本政策的修改亦须经过同样的审批程序
6.4本政策由CNAL负责解释
2003 年 9 月 1 日生效
附图 中国量值溯源体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