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章管理使用规定

公章管理使用规定公章是企事业单位的重要财务文书和合同盖章的专用图章,对企事业单位的运营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公章的安全和管理的规范性,在使用公章时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公章管理使用规定的详细内容。
一、公章的管理原则1.公章必须经过单位领导或授权人员批准后方可制作和使用。
2.公章的使用范围限定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不得超越职权和职责。
3.公章必须妥善保存,防止遗失、被盗或滥用。
4.公章不得私自转让、出借、挂失或私自更换。
5.公章使用过程中要保持公章的完整和清晰,不得损坏或滥用。
二、公章的使用权限1.领导层公章:包括公司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权限。
2.部门公章:不同部门的负责人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使用的公章。
3.项目公章: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使用的公章。
4.财务公章:财务部门负责人和授权人员在财务活动中使用的公章。
5.办事处公章:分支机构或办事处负责人在办事处工作中使用的公章。
三、公章的使用流程1.申请与审批:使用公章前,需要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并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2.制作与保管:公章必须委托正规的刻章公司进行制作,并将刻制的章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或保险箱中,由专人保管。
3.盖章方式:公章使用时必须使用正确的盖章方式和位置,确保章面清晰、完整。
4.盖章登记:每次使用公章都需要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填写使用日期、用印事由、用印数量等相关信息。
5.盖章记录的保存:要定期将公章使用登记簿进行归档并保存备查,以备审计或查阅。
四、公章的保管措施1.公章保管专人:单位应设立特定的公章保管人员,专门负责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2.保险柜保管:公章应存放在防火防盗的保险柜或保险箱中,保证章面完好无损。
3.保密措施:在公章使用环节中应加强保密措施,防止公章被盗用或冒用。
4.定期检查:对公章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章面清晰、完整,如有问题及时更换。
五、公章的管理责任1.领导责任:单位领导对公章的管理和使用负有最终责任,应制定相应的公章管理制度并加以落实。
对公章管理的规定(7篇)

对公章管理的规定(7篇)你知道对于公司的公章,应该进行什么样的管理,才具有正确的法律效果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对公章管理的规定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对公章管理的规定(篇1)一、公司公章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
二、所有盖章文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合同(协议)法人授权书等重要文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盖章。
三、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认真填写《用章使用登记表》。
四、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由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盖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五、对加盖公章的材料,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六、严禁将公章带到公司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八、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
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九、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
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十、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十一、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严重者立即辞退。
对公章管理的规定(篇2)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公章是单位的重要财产,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
为了规范公章的使用,保证公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公章应当由单位负责人保管,保证安全。
公章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授权范围内的人员有权使用。
第三条公章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要求。
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的使用行为是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条公章应当用于单位的文件、合同、证明等事务。
使用公章的文件应当明确清晰,无歧义,且必须由授权人员签字或盖章。
第五条公章的使用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申请使用公章的人员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文件原件、授权书等,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公章的使用应当注重保密性。
使用公章的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公章,避免遗失或被盗用。
一旦发生遗失或被盗用的情况,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七条公章的借用应当有特定的事由,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同意,并签署借用协议。
借用公章的人员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时间和范围使用,借用期满后应当及时归还,严禁私自保留或擅自使用。
第八条公章在变更单位负责人、章程、名称等情况下应当及时进行更换。
更换公章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公章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公章的损坏或磨损应当及时更换,以保证公章的清晰度和规范性。
对于涉及到公章的错章、漏章等错误用印行为,应当追究责任。
第十条公章的使用记录应当详细记录,包括使用的日期、文件名称、使用人员等。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章使用档案,便于查阅和审计。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公章使用规定的人员,应当依法进行纪律处分或民事赔偿等处理。
对于严重违法用章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补充或修改,应当及时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宣传。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4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____单位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
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
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
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
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
批准人应当在公文送审稿或用章资料原件上签字。
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审批权限。
(一)单位行政章。
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须报经(单位一把手)签字批准后用章。
其他一般对外工作联系函、回复函、议提案答复意见等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须报经分管副职领导签字批准后用章。
凡以单位名义制发的各类证书等,需盖钢印的,须报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或持相关文件办理,并加盖单位证件专用章。
(二)单位党组印章。
须报经单位党组书记签字批准后用章。
(三)单位领导名章。
须报经单位领导本人或委托的其他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业务章。
按业务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用章。
(五)财务章。
政府采购支出、业务经费支出、出国费用支出、慰问支出以及其它支出金额超过人民币____元的支出等重要支出须报单位一把手批准,一般支出由分管副职批准。
与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支付等事项须加盖单位法人章,由一把手签字。
(六)办公室等处室印章。
经处室分管领导或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用章。
其中,对外用章,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对内可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
(七)因专项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
机关公章使用管理规定(3篇)

机关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一、印章的使用范围1、公章使用:由局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局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局长签批。
3、局属单位及局属各科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单位及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1、凡在局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本局在编人员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办理信用卡、贷款、担保、公证、落户口、收入等与本局工作无关的事项一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相关股室核实、县局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到办公室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4、以局名义对外报送的一般性各种统计表、申请表、报表、材料等需盖章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分管领导签字到办公室盖章。
报送的文字材料中涉及法律法规的还须经法制负责人签字。
5、各部门在办案中使用办案文书、罚没收据应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备案后方可盖章。
行政处罚的案卷,应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到办公室盖章。
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
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
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8、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
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
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公章管理使用规定

公章管理使用规定为了加强公章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公章使用程序,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公章管理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主要做好公章的保管及日常使用登记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二、公章使用(一)发文使用公章凡是需要以发文形式报送材料的,使用公章流程如下:1、由业务部门起草正文内容后送分管领导审核;2、分管领导审核后,业务部门将正文内容送办公室确认文号、排版、主题词等格式;3、办公室定好格式后,填写“使用/借用公章审批表”,并报送主要领导审批;4、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定稿、盖章、报送并登记存档。
(二)一般性文本材料使用公章一般性文本材料,指文字材料报告、总结、业务报表或(干部职工)个人证明材料等,其使用公章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即可,具体流程如下:1、由业务部门或个人填写“使用/借用公章审批表”及将需要盖章的文本材料原件报送至分管领导审核;2、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业务部门或个人将材料交至办公室代办;3、办公室按照审核意见办理;4、办公室盖章后,将文本材料原件退回业务部门或个人(办公室则保留一份复印件及审批表存档备查)。
(如文本材料已有领导签名确认,则无需填写使用/借用公章审批表,由办公室直接办理。
)(三)借用公章借用公章是指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外借公章,其借用流程如下:1、由业务部门(经办人)填写“使用/借用公章审批表”,借用公章事由要详尽,并报送至分管领导审核;2、分管领导审核后,业务部门(经办人)按照审核意见办理,若通过,则报送主要领导审批;3、经主要领导批准后,业务部门(经办人)将“使用/借用公章审批表”交回由办公室存档并办理登记借用公章手续。
三、职责1、办公室保管及使用公章的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严格执行使用公章规定,并做好登记和存档工作;如未按照规定使用公章或借用公章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2、业务部门需用使用公章的,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3、业务部门借用公章的,借用部门必须做好公章的保管和保密工作,并及时归还;如有违规使用公章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3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是指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对公章的使用进行管理和规范的文件或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的要点:1. 公章的保管:公章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私自携带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公章应妥善保存,防止遗失或被盗。
2. 公章的使用权限:对于不同级别、不同部门的人员,公章的使用权限应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只有具有特定职权的主管或授权人员才能使用公章。
3. 公章的使用程序:公章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在使用公章前,应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审核和批准,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或文书。
4. 公章的使用记录:公章的使用应有记录,记录包括使用日期、使用者、使用事由等信息,以便后期审查和追查。
5. 公章的限制使用范围:公章的使用应限制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事务中,不得用于个人事务或其他非法目的。
6. 公章的遗失和挂失:如发现公章遗失或被盗,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办理挂失手续,如有必要,还应向相关公安机关报案。
7. 公章的报废处理:对于已经损坏、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公章,应进行报废处理,如焚烧等方式予以销毁,以防止被他人盗用或滥用。
以上是一些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的要点,具体的规定可能因组织、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需要进行具体操作。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二)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公章使用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章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公章是公司财产,由公司控制和使用。
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公司公章。
第三条:公司公章使用由公司指定的人员负责,具体人员名单由公司主管部门确定并公示。
第四条:公司内部涉及使用公章的事项,必须依照公司规定程序,经过正式授权后方可使用公章。
第五条:公司公章仅限于公司业务活动中使用,不能被借用给外部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六条:公司公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盗窃等情况发生。
任何人都不能将公章带离公司,必须妥善保管好公章所在地。
第七条:公章丢失或损坏时,责任人必须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四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章的使用管理,保护公章安全,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章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各部门、事业单位的公章使用管理。
第三条公章是企事业单位的法定印章,单位公章包括法定机关、事务性独立法人、校办企业及其他经法定程序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等各种类型的公章。
第四条公章的管理原则是“定期检查、保密操作、限量用印、责任追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和使用管理第五条公章必须经过单位领导或授权领导的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公章必须由经过公章使用管理培训的人员使用,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使用公章。
第七条公章保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担任单位行政、财务或法律职务,对公章保密制度有所了解,具备相关的公章使用操作技能。
第八条公章保管人员应做到以下要求:保管公章必须放在专用的保险柜中,不得存放在办公桌抽屉或其他易被他人取得的地方;保管人员必须将公章用途报备至单位领导或授权领导;公章保管人员必须定期向单位领导或授权领导进行公章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九条公章使用过程中,保管人员应严格按照公章使用的流程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公章的使用范围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权限,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
第三章公章的用途和流程第十一条公章的用途是证明单位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必须在法定范围内使用。
第十二条公章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文件归档、授权委托、财务支付、法律诉讼等。
在使用公章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备案或报备程序。
第十三条公章的使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用章申请、审批签字、文书起草、用印确认、盖章复核、归档保存等。
在公章使用的整个流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正当合法。
第四章公章使用的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单位领导必须加强对公章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公章使用的安全和合法。
第十五条对违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单位领导必须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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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
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
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
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
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
批准人应当在公文送审稿或用章资料原件上签字。
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审批权限。
(一)单位行政章。
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须报经(单位一把手)签字批准后用章。
其他一般对外工作联系函、回复函、议提案答复意见等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须报经分管副职领导签字批准后用章。
凡以单位名义制
发的各类证书等,需盖钢印的,须报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或持相关文件办理,并加盖单位证件专用章。
(二)单位党组印章。
须报经单位党组书记签字批准后用章。
(三)单位领导名章。
须报经单位领导本人或委托的其他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业务章。
按业务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用章。
(五)财务章。
政府采购支出、业务经费支出、出国费用支出、慰问支出以及其它支出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支出等重要支出须报单位一把手批准,一般支出由分管副职批准。
与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支付等事项须加盖单位法人章,由一把手签字。
(六)办公室等处室印章。
经处室分管领导或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用章。
其中,对外用章,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对内可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
(七)因专项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
须经专项工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使用登记。
用章人员要认真填写《用印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时间、用印单位或人员、用印事由(或文件名)、文件字号、发往单位、用印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五、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公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公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六、严格控制将公章带出单位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带出使用时,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由印章专管人员携带外出使用。
七、需刻制新公章时,须报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公章专管人员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新公章启用时,要进行登记,并印发启用通知,明确启用新公章、作废旧公章的年月日。
停止使用的旧公章,应按规定上交、封存。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公章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