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完整版的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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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的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1一、公司公章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
二、所有盖章文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合同(协议)法人授权书等重要文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盖章。
三、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认真填写《用章使用登记表》。
四、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由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盖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五、对加盖公章的材料,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六、严禁将公章带到公司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八、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
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九、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
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十、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十一、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严重者立即辞退。
完整版的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2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xx县招商局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
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
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
公章管理使用规定

公章管理使用规定为了加强公章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公章使用程序,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公章管理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主要做好公章的保管及日常使用登记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二、公章使用(一)发文使用公章凡是需要以发文形式报送材料的,使用公章流程如下:1、由业务部门起草正文内容后送分管领导审核;2、分管领导审核后,业务部门将正文内容送办公室确认文号、排版、主题词等格式;3、办公室定好格式后,填写“使用/借用公章审批表”,并报送主要领导审批;4、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定稿、盖章、报送并登记存档。
(二)一般性文本材料使用公章一般性文本材料,指文字材料报告、总结、业务报表或(干部职工)个人证明材料等,其使用公章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即可,具体流程如下:1、由业务部门或个人填写“使用/借用公章审批表”及将需要盖章的文本材料原件报送至分管领导审核;2、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业务部门或个人将材料交至办公室代办;3、办公室按照审核意见办理;4、办公室盖章后,将文本材料原件退回业务部门或个人(办公室则保留一份复印件及审批表存档备查)。
(如文本材料已有领导签名确认,则无需填写使用/借用公章审批表,由办公室直接办理。
)(三)借用公章借用公章是指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外借公章,其借用流程如下:1、由业务部门(经办人)填写“使用/借用公章审批表”,借用公章事由要详尽,并报送至分管领导审核;2、分管领导审核后,业务部门(经办人)按照审核意见办理,若通过,则报送主要领导审批;3、经主要领导批准后,业务部门(经办人)将“使用/借用公章审批表”交回由办公室存档并办理登记借用公章手续。
三、职责1、办公室保管及使用公章的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严格执行使用公章规定,并做好登记和存档工作;如未按照规定使用公章或借用公章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2、业务部门需用使用公章的,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3、业务部门借用公章的,借用部门必须做好公章的保管和保密工作,并及时归还;如有违规使用公章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业务专用章的使用,加强用章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业务专用章的管理、保管权限:第一条业务专用章由法务部统一管理。
第二条法务经理、风险控制中心主管、非诉中心主管各保管一枚印章。
第三条各保管人不得私下自用、外借、丢失印章,未经批准不得将印章交接给他人。
第四条用印人所在分行、组别和法务对盖章材料共同对外承担责任。
二、业务章使用范围:第四条凡是须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补充协议、收件收据、证明或其他材料,可申请盖章。
第五条为规避风险,法务有权向用印人询问用印材料的相关信息,并有权决定是否盖章,法务经审核不同意盖章的,须向用印人说明理由。
法务不说明不予盖章理由的,用印人可向法务经理投诉,由法务经理决定是否盖章。
三、用印盖章材料要求:第六条盖章的材料不得用复印件或传真件。
字迹须清晰、正确。
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不得有空白未填写部分。
第七条用印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法务不予盖章。
四、使用印章步伐:第八条用印人申请使用印章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填写《用印申请单》用印须填写《用印申请单》,一类盖章材料填一份申请单。
申请单由分行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在申请书上签字,申请单必须是原件,若传真件、复印件须电话确认真实性。
用印申请单经法务经理签字同意后。
保管人依此进行盖章。
若无法务经理签字,且需要立即盖章的,由保管人电话向经理请示,经理同意后予以盖章,事后经理在申请单上补签字。
各分行需保管用印申请单的复印件,以便法务与分行对盖章情况进行核实。
2、保管人进行盖章印章保管人,须亲自对用印材料举行盖章,不得将印章交于他人举行盖章。
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印章举行盖章,或作他用。
3、提供盖章材料复印件用印材料盖完章后,需向法务提供复印件一份,用印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留档保存。
复印件可由法务在公司进行复印。
4、用印人填写《业务章盖章登记表》用印人必须如实填写《业务章盖章登记表》。
5、保管人核实《用印申请单》、《业务章盖章登记表》、用印材料、一致无风险后将用印材料交给用印人。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5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刻印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
第四条印章的使用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
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人事调动盖章的,还需董事长同意。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
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6、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7、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印章的废止、更换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完整版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加强印章管理,保证印章的使用安全、规范、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印章的种类(一)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二)部门印章:指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
(三)法人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
三、印章的保管(一)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_____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由_____负责保管;发票专用章由_____负责保管。
(二)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三)法人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保管。
印章保管人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一)公司公章:用于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通知、公函、报告等。
(二)合同专用章:用于各类合同的签署。
(三)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收支、票据、报表等相关业务。
(四)发票专用章:用于发票的开具。
(五)部门印章:用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文件。
五、印章的使用审批流程(一)使用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注明使用事由、文件名称、份数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使用财务专用章,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审批流程。
(三)使用发票专用章,由发票开具人员按照税务规定使用。
(四)使用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六、印章的使用要求(一)印章使用必须在保管人的监督下进行,确保用印准确、清晰。
(二)严禁在空白纸张、介绍信、合同上预先加盖印章。
(三)印章保管人应认真核对用印文件的内容、审批手续等,确保无误后方可用印。
(四)用印时,应将印章加盖在文件落款的日期处,做到“骑年压月”。
七、印章的外借原则上印章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况需外借,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由借用人出具书面借据,明确归还时间和责任。
八、印章的废止与更换(一)印章因磨损、损坏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应及时申请更换。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章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公章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提高单位公章使用管理水平,维护单位利益和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部门、子公司等使用公章的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公章是单位的重要财物,必须加以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篡改、仿制、灭失、遗失,不得私自使用他单位的公章。
第四条公章由单位负责人统一签字后,交由印章管理部门保管、使用和监督。
第五条公章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刻制工艺必须精细,字迹清晰。
第六条公章使用应严格遵循法律、规章和上级机关的规定,不得用于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和使用第七条单位公章由指定的印章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第八条公章的保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品行和业务水平,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保管,不得将公章外借,不得私自将公章给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九条公章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公章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公章使用必须经过授权,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第十一条公章使用人员应仔细核对公章的使用用途和内容,确保使用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公章使用应按照正规程序进行,必须经过授权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公章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公章,妥善使用,防止遗失和损坏。
第十四条公章一般情况下不得随身携带,必要时应妥善保管并尽快归还到指定的保管地点。
第十五条公章遗失或者异常使用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公章被盗窃、损毁或者丢失,须立即报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公章有变更的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程序进行更换。
第十八条公章的使用记录应按规定保存,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审计。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十九条个人违反本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条单位违反本规定的,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公章管理制度(精选5篇)

公章管理制度(精选5篇)公章管理制度1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1、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
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经办人签字。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企业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企业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
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总经理批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1、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征得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
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1、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完整版)印章管理规定

(完整版)印章管理规定印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印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维护单位的利益和声誉,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单位员工在工作中使用印章的管理。
第二章印章的分类和使用范围第二条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印章的分类,并登记备案。
第三条印章的分类包括:名章、发章、验章、合同章、公章等。
第四条名章专指个人名字的印章,只能由本人使用并且个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发章是指发行公文、文件等专用印章,只有经过授权和核准的人员才能使用。
第六条验章是指审核文件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专用印章,只有经过严格培训并获得授权的人员方可使用。
第七条合同章是指用于签署合同的印章,只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代表人方可使用。
第八条公章是指用于代表单位的正式事务的印章,只有经过授权的高层管理人员方可使用。
第三章印章的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的管理制度,并将制度的内容明确告知所有员工。
第十条名章、发章、验章应当由所属部门负责管理,确保发放和归还的记录完整和准确。
第十一条对于合同章和公章,应当专门设立专人负责管理,全程监控印章的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对印章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并在必要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印章使用的授权机制,明确印章的使用权限和责任。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印章使用权限进行审核,并及时调整。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第十五条单位员工在使用印章时,必须严格按照授权和规定使用,不得超越权限和滥用印章。
第十六条在使用印章时,员工应确保印面清晰、字迹规范,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妥善保管印章,严禁将印章借给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损失或发生意外。
第十八条在发现印章被盗、丢失、损坏或发生其他异常情况时,员工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单位将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以及停职、辞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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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公章是一个单位、组织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
为规范公司公章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章使用的严肃性、合法性,加强法律风险的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章使用范围:
第一条对外公务中必须以公司名义签订或出具的章程、协议、请示、申请、报告、证明、书面答复、收件收据、资质资格证明(例如营业执照等)及其他合法材料。
凡适用“合同章”、“人事章”、“报关章”等专用章的,应尽量避免使用公章。
第二条以公司名义对内发布的规章制度、通知公告及其他公文。
二、使用公章程序:
第一条申请及审批流程
1、对外常规性工作(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使用公章申请及审批流程解释
1、申请和审批流程
用印须填写《用印申请单》,分属不同事务的材料分别填写申请单,严禁在一份申请单中夹带其他事务的材料。
申请单首先交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审核用途的真实性、必要性和材料的完整性。
申请单必须是原件,若传真件、复印件须电话确认真实性。
常规性事项由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后,总经办予以盖章。
非常规性事项,部门签字同意后交总经办主任审核签字,审核行文格式、条款设置及控制法律风险;最后交总经理审批签字。
若无总经理签字,且需要立即盖章的,由总经办电话向总经理请示,总经理同意后予以盖章,事后用印人必须补充完成公章申请及审批流程。
2、盖章材料要求
原则上不得用复印件或传真件,除非是办事程序指定必须为复印件的(例如营业执照等)。
材料字迹须清晰、正确。
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不得有空白未填写部分。
严禁在空白页、空白表上盖章!
用印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总经办不予盖章。
3、盖章
公章保管人须亲自对用印材料进行盖章。
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公章进行盖章或作他用。
4、用印人填写《公章盖章登记表》
用印人亲自、如实填写《公章盖章登记表》,详细记录用印时间、用印人姓名、部门、用途等,最后由用印人签字确认。
用印人登记时,公章保管人须在场监督。
总经办须妥善保管《公章盖章登记表》,以便事后追溯和核对。
公章保管人核实《用印申请单》、《公章盖章登记表》、盖章材料一致无风险
后将盖章材料交给用印人。
5、审核不通过的处理办法
为规避风险,总经办有权向用印人询问用印材料的相关信息,并有权决定是否盖章,总经办经审核不同意盖章的,须向用印人说明理由。
对总经办不同意盖章而用印人持有异议的,用印人可向总经理申诉并递交书面理由,总经办认为确有必要的,用印人还须附上个人承诺书,最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盖章。
三、用印时间地点:
第一条用印人须在办公时间内申请用印,如在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使用,须电话向总经理申请,由总经理指定时间、地点,然后通知公章保管人进行盖章。
第二条公章应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得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
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的,必须经总经理书面授权批准后方可施行。
四、公司公章的管理、保管权限:
第一条公司公章由公司总经办统一管理、保管。
总经理秘书为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保管、使用负有直接责任,总经办主任在公章的管理上负有间接领导责任。
总经办主任的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
2、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3、负责制定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和程序。
公章保管人的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2、做好公章使用登记台帐;
第二条保管人不得私下自用、外借、仿制、丢失印章,未经总经理批准不
得将印章交接给他人。
第三条用印人所在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对盖章材料共同对外承担责任。
五、公章的保存
第一条公章在不使用期间,公章保管人需将公章保存在保险柜、带锁的文件橱中,并保证只有自己能控制该公章,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保管人承担。
第二条公章在使用期间,公章保管人必须保证公章在保管人的控制范围之内。
第三条用完公章须立即将公章收好。
第四条未经许可,非公章保管人使用公章盖章行为与公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公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安机关公章备案部门报失。
六、处罚规则
第一条公章保管人或用印人没有按照用印程序进行盖章,但未对公司造成不利后果的,给予记小过处分;造成不利后果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相关审核领导亦给予相同处分。
第二条用印人申请理由与事实不符、盖章材料弄虚作假,但对公司实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较轻微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处分。
负责审核的部门经理给予记小过处分,若部门经理存在主观故意放任或协同舞弊情节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对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处分。
第三条在非常规性事项的用印审核中,总经办主任审核把关不严,盖章材料明显存在法律风险或条款设置明显不当(对我方严重不利),但对公司实际造成的影响或经济损失较轻微的,给予记小过处分;造成严重不利后果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第四条保管人无正当理由不予盖章,并给公司业务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记小过处分;造成较大影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第五条保管人对空白材料进行盖章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提供此空白材料的用印人及相关审核领导亦给予相同处分。
由此对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用印人和保管人予以辞退处分。
第六条保管人或用印人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的,给予记大过处分;由此对公司造成不利后果的,予以辞退处分。
第七条保管人保管不当丢失公章的,给予记大过处分;私下自用、外借的,予以辞退处分。
第八条总经办主任对公章和公章保管人负有管理上的领导责任,对公章的保管、使用、登记、审核等状况有监督和定期检查的职责,对公章保管人的违规操作和违纪行为有提出批评、制止、举报、处理的职责,如总经办主任管理不善,未能尽职尽责的,给予记小过处分;总经办主任疏于管理,致使公章保管人多次发生严重违纪行为或公章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能得到有效改善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第九条任何员工凡有仿制、冒用公章行为的,均予以辞退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其他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记小过处分。
七、解释权
第一条公司总经办负责对本规定进行解释。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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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附表一:
此附表根据公司运营实际情况,员工日常反馈,不断更新。
对外常规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