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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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物业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农药使用安全,防止农药残留污染,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农药的购买、储存、使用和废弃物的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农药购买与储存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农药的购买、储存和使用工作。

第五条购买农药时,必须选择合法、合格的农药产品,并索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农药储存场所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火、防盗;(二)储存场所内不得存放食物、饲料、生活用品等;(三)储存场所应有明显的农药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农药名称、毒性等级、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第七条农药应分类存放,高毒、中等毒农药应隔离存放,并设专人管理。

第八条农药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农药的有效期、包装完好性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农药使用第九条农药使用前,必须由专人负责对农药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农药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十条农药使用时,应严格按照农药标签上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使用剂量、方法。

第十一条使用农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如佩戴手套、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止农药对人体造成伤害。

第十二条农药使用后,应及时清洗使用过的工具,避免农药残留。

第十三条农药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四章农药废弃物处理第十四条农药废弃物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理。

第十五条农药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密封、防漏、防渗,并标明“农药废弃物”字样。

第十六条农药废弃物暂存场所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干燥、通风、防潮、防火、防盗;(二)暂存场所内不得存放食物、饲料、生活用品等;(三)暂存场所应有明显的农药废弃物标识。

第十七条农药废弃物处理,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农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甘肃新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7月25日目录1、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管理制度-------------- 12、农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3、农资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34、农资经营应急处置制度--------------------------- 45、农资仓储管理制度-------------------------------- 56、农资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67、农资使用指导制度---------------------------------78、农资经营岗位操作规程-----------------------------8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1、必须向具有合法资质的农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采购农资产品。

进货时应当索取、核实并妥善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及供货协议。

不得向无证企业或个人采购农资产品。

2、采购农资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应的农资产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管理规定,查验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日期,索取相应批次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登记、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对经查验不符合规定的农资,不得入库,并做好退货处理记录,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应立即向仙居县农业局报告。

所购产品信息必须纳入浙江省农资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

3、对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核实无误后,应索取进货发票,进货发票应注明进货时间、产品名称(产品通用名)、规格、批次、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4、必须向农资购买者出具发票或销售凭据,销售凭据应当如实注明售出产品的名称、数量、销售时间以及购买人和经营单位名称等信息,必要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当出具使用指导意见和注意事项。

5、所有产品均应按进、销货日期依次记录并建立进货、销售台帐。

农药管理制度

农药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目录1、农药产品进货查验制度2、农药经营台账记录管理制度3、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4、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5、应急处置制度6、农药仓储管理制度7、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8、农药使用指导管理制度9、经营人员岗位责任制10、经营人员岗位操作规程11、农药装卸、搬运制度12、农药装卸、搬运操作规程一、农药产品进货查验制度1、审验供货单位资格,必须是农药生产企业或者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

2、查验并复印所经营农药的有关许可证件等。

如农药登记证复印件,农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农药产品标准复印件;3、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验明农药产品标签、说明书的有关内容;不得有粘贴、剪切、涂改。

4、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

5、查产品是否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执行标准,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三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6、查询农药名称是否与农药登记证的名称一致。

7、检查产品是否附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各级包装都需查验。

8、检查产品标签是否有二维码,且通过扫描是否可溯源。

9、检查进口产品是否有标注境外生产地以及在中国设立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9、进货查验中发现问题产品应拒收,并报告农业主管部门。

二、农药经营台账记录管理制度1、采购农药必须要有进货单。

2、农药购进必须扫描二维码进行进货的录入,记帐系统必须包含农药的名称、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规格、进货数量、生产企业名称和供货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3、记录按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以及农药的种类进行分类管理。

4、采购台帐按季度和年度下载上报农业主管部门,并留存备查,记录保存两年。

5、所有农药销售都必须扫码,销售记帐系统必须包含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

6、农药销售必须打印销售凭证。

7、销售记录按日期及农药的种类进行分类管理。

8、销售台帐按季度和年度下载上报农业主管部门,并留存备查,记录保存两年。

农药包装废弃物现状调查及其治理对策

农药包装废弃物现状调查及其治理对策

农药包装废弃物现状调查及其治理对策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的面貌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脏、乱、差的现象已得到基本控制,但取而代之的,却是被农民自已忽视,同样也没有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重视的另一种污染,即农药包装废弃物。

尤其在边远村组,在田间地头,在沟河渠边,塑料袋、塑料瓶、玻璃瓶等大大小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随处可见,或裸露于田埂上,或半埋于土壤中,或漂浮在渠沟、河道里,而农民对此已习惯成漠然。

在农药储运、销售和使用中往往均会出现农药包装废弃物,这些废弃物如果不加强控制与管理,势必对人类的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及环境污染,甚至会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

所以,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对人类的生存环境至关重要。

为摸清农药包装废弃物存在的现状,了解其潜在的危害性,作者进行了部分调查和分析。

1 现状调查1. 1 调查方法以江苏省海安县为调查区域,该县现有14个农业镇,以小麦、水稻连作种植为主,常年播种各37 000hm2左右;其它种植作物主要有油菜5 000hm2、蔬菜6 000hm2、扶桑8 000hm2左右。

以2010年10月-2011年5月为调查时段,每镇选定3~5个自然村,每村随机走访20~30户,以户为单位,每户一表,详细了解该时段内主要种植作物面积、正常农事操作劳力数及其年龄与文化程度、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及其处理方法等。

同时根据田间用药情况,在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丢弃场所,随机检拾典型包装规格的废弃物带回室内,经适当清理后,分别测定其重量。

1. 2 调查结果共收回881户有效表格,合计种植小麦176.43hm2、油菜18.24hm2、蔬菜3.48hm2、扶桑35.17hm2、特种作物1.01hm2;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因防病、治虫和除草,小麦田用药2~3次,其它作物各1~2次,共产生废弃农药包装塑料袋23 937个、塑料瓶3 666个、玻璃瓶254个,平均102.15、15.65、1.07个/hm2,最多的分别达3 015、600、150个/hm2,最少的分别为45、0、0个/hm2;有废弃农药包装塑料袋、塑料瓶、玻璃瓶产生的农户数分别占调查农户数的100%、82.18% 、11.13% 。

农药管理条例(续)

农药管理条例(续)

农药管理条例(续)作者:暂无来源:《新疆农垦科技》 2017年第7期第五章农药使用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并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要求,组织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

林业、粮食、卫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储粮、卫生用农药安伞、合理使用的技术指导,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药使用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

第三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植物保护、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向农药使用者提供免费技术培训,提高农药安伞、合理使用水平。

国家鼓励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礼、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人员为农药使用者提供技术服务。

第三十二条国家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减量计划: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农药使用者,给予鼓励和扶持、,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设立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并对专业化病虫害防治和限制使用农药的配药、用药进行指导、规范和管理,提高病虫害防治水平。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药使用者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农药,减缓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抗药性。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农药使用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妥善保管农药,并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农药使用事故-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者府当为农药使用者提供用药指导,并逐步提供统一用药服务。

第三十四条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用、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农药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

标签标注安令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进货、品控及废弃物处置)一、进货品控1。

进货检查和检验:购进农药时,应将产品与其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如有质量疑问,可进一步进行质量检验;做好进货台账,并及时录入追溯系统.2。

质量管理:不得购进假冒伪劣、无(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无生产批准文号、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不合格的农药.3.过期及破损农药处理: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应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对未能及时处理的农药,应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单独放置。

二、农药废弃物处理1。

农药废弃包装物严禁作为他用,不得随意丢放,要妥善处理。

2。

农药废弃物要分类放置,详细登记来源,定期汇总,及时录入追溯系统,并送交当地相关部门集中处理。

3。

不能马上处理的废弃物,应及时收集并放在安全的地方。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仓储存放)1。

农药的仓储及经营存放应分区分类、摆放整齐,并分类配置明示标牌;限制用农药必须单独标明存放。

2.农药不得与食品等物品混放,不得露天存放。

3。

农药仓储场所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

仓储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4。

仓库保管人员要对存放的农药经常清点、检查,对包装破损或过期的农药及时上报处理。

5.仓储场所应配备适宜的通风、防盗、防火等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

6.农药入库、出库应做好来源及去向台账,并及时录入追溯系统。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经营安全)1。

农药经营实行分区存放、分类标明,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等混载、混放。

2.经营、仓储场所防止儿童进入,农药应放置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3。

经常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的电源、通风、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堆放的农药要远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4.经常检查农药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导致错发,发现破损及时清理并调换,过期农药、破损农药及农药包装废弃物要及时处理.5.农药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的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和健康检查。

农药管理制度九项制度

农药管理制度九项制度

农药管理制度九项制度农药登记是农药管理的第一道关口,是确保农药使用安全有效的前提。

农药登记制度包括农药注册管理、农药标签说明管理等方面。

只有通过严格的登记程序和评价,才能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对已登记的农药产品,要加强后续监管,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农药销售管理制度农药销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农药经销企业资质管理、农药销售许可管理、农药销售现场管理等内容。

加强对农药销售的监管,防止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确保农药销售环节的安全和透明。

三、农药生产管理制度农药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农药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农药生产过程管理等内容。

要求农药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操作,确保生产出的农药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保障使用安全。

四、农药使用管理制度农药使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农药使用许可管理、农药使用安全教育等内容。

要求农民在使用农药时遵守使用说明,正确使用农药,并加强农药使用安全教育,提高农民的使用管理意识,降低农药使用风险。

五、农药储存管理制度农药储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农药储存场所规范管理、农药储存条件管理等内容。

要求农药储存场所符合安全要求,保证农药在储存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损坏,确保农药使用安全。

六、农药残留监测管理制度农药残留监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管理、农药残留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等内容。

要求对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保障食品安全。

七、农药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农药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农药过期产品处理等内容。

要求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对过期的农药产品要进行合理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八、农药应急响应管理制度农药应急响应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农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农药事故应急演练等内容。

针对农药事故可能出现的情况,要及时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农药经营规章制度范本

农药经营规章制度范本

农药经营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经营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体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农药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农药经营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提高农药安全、环保、高效的使用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农药经营者应具备相应的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农药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农药采购与储存管理制度第五条农药经营者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农药采购计划,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作为供应商。

第六条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药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采购的农药进行查验,确保农药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

第七条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药储存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农药储存仓库,确保农药储存安全。

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盗,温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第八条农药经营者应定期对储存的农药进行检查,确保农药质量稳定,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农药销售与服务制度第九条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药销售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有关农药销售的规定,诚信经营,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农药。

第十条农药经营者应明确标注农药的名称、规格、含量、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中毒急救措施等信息,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

第十一条农药经营者应提供农药使用技术指导服务,帮助消费者正确使用农药,提高农药使用效果,减少农药残留。

第十二条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药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在使用农药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第四章农药废弃物处理制度第十三条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药废弃物处理制度,对废弃的农药包装物、药液等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四条农药经营者应定期对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农药质量事故处理制度第十五条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药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农药质量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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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
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剩余的包装材料,如塑料瓶、纸
盒等。

这些废弃物如果不得当处理,可能会污染土壤和水源,对环境
和人类健康造成威胁。

为了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管理和回收利用,建立农药包装废弃
物回收利用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措施和机制:
1. 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
收利用责任和义务,对违规处理者进行处罚。

同时,扩大农药生产和
销售企业的责任范围,要求其负责回收和处理包装废弃物。

2. 制定回收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标准
和处理方法,确保废弃物可以高效、安全地回收利用。

同时,加强技
术研发,提高包装材料的可回收利用性。

3. 资金和奖励机制: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设置专项资金,用于回收站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并鼓励农药生产和销售企业主动参与
回收利用,通过减免税收或其他经济奖励手段,推动企业的积极性。

4. 教育和宣传:加强对农民、农药使用者和相关企业的教育和
宣传,提高他们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
开展培训和宣传活动,提供正确的处理方法和知识,引导大家养成良
好的环保习惯。

5. 建立回收网络和资源利用渠道: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
站点和收集网络,方便农民和使用者将废弃物交付回收。

此外,可以
与废品回收企业合作,将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例
如再生塑料加工等。

总之,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
同时借助资金、技术、教育和宣传等多种手段,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
人主动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以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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