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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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洋车业

Q/HXY.SCYZ-2019电动三轮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书

编制:

审核:

批准:

山东某三轮车业有限公司

年月

1.目的与范围

1.1保证本公司批量生产的电动三轮摩托车结构型式及主要规格参数与通过型式样车批准的相一致。

1.2保证本公司批量生产的电动三轮摩托车全部强制性项目检测结果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技术法规要求。

1.3本计划书适用山东某三轮车业有限公司XY牌电动三轮摩托车的进货、生产、检验和验收等全过程。

2.检验控制

2.1 检验控制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程序文件》Q/XYCX-15《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中相关规定。

2.2 检验人员应经业务培训,经考核后具备相应资格方可持证上岗。其检验印章由质检部负责登记、发放、收回。

2.3 检验状态标识:经检验和试验的状态分为合格品、不合格品。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应明确标识其状态,标识上并应有检验员签名和检验日期。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负责公司产品生产一致性的总体管理。

3.2质检部负责零部件进货检验(全检及抽检)及不合格整改工作推进、负责整车性能试验、及试验设备的维护和周期检定。

3.3供应部负责评价供方、确认审批合格供方并实施管理

3.4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从事质量活动的岗位员工进行能力识别、评价、培训使之能满足岗位要求。

3.5总装车间负责整车装配的过程控制,并对巡检和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及不一致的产品处理。

3.6技术部门负责工艺文件的审批;负责进行工艺纪律检查及整改确认。

3.7各生产车间负责各自领域的生产一致性组织、工艺质量控制,以及不合格整改。

4.总则

4.1关重零部件的控制(附录B)

4.1.1外购(协)关键零部件的质量控制由供应商(外协厂)自主管理。在品质进货检验方面,以厂家批次检验为基础,质检部门按照《零部件入厂检验作业指导书》规定进行批量检查和周期检验,零部件的检验项目和控制要求按各车型控制计划《关键件的一致性控制要点》规定进行。

公司供应部负责要求各供应商(外协厂家)在关键零部件交货时必须提供检验报告。每年对关键零部件供应商(外协厂家)通过对其产品的质量、质量保证体系,交货期、成本、经营体制进行评定。强制(CCC)认证部件,进货检验时,确认其认证标志,并定期对其证书的有效性进行检查,以保证强制(CCC)认证零部件符合要求。

4.1.2关键零部件周期确认检验应符合各车型《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书》的要求。当检验项目由供应商(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监督确认,确认检验能力并验证检验结果。

4.1.3自制关键零部件生产部门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控制,杜绝不合格品流入下一工序;对特殊和重点工序按照工艺规程进行工序能力的确认;对特殊工序的操作者需进行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4..1.4关键零部件进货检验方式、频次及结果判定依据:

产品图样、封样件、检具;

《零部件入厂检验作业指导书》;

《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4.1.5自制件检验方式、频次及结果判定依据:

产品图样、封样件、自制检具;《车厢焊接检验作业指导书》、《车架焊接检验作业指导书》;《车厢涂装检验作业指导书》、《车架涂装检验作业指导书》;

《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4.2关键生产工序的质量控制

4.2.1关键生产工序是指对产品质量、安全性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工序。关键生产工序由技术部门负责关键生产工序的确认、工艺纪律检查及整改确认。

4.2.2各生产车间负责各自生产领域关键工序的生产组织、工艺质量控制,以及不合格整改。

4. 2.3 关键生产工序控制要点

4.3整车质量控制(附录C)

4.3.1总装过程检验是以生产车间为主,通过工序间的自检、巡检满足装配质量要求,在整个流水线装配过程中,应根据装配工艺的要求设置重点工序,重点工序生产进行首检;车间巡检负责完成整车的抽检及不合格、不一致的处理。质检部检验员负责对自检合格的整车进行检验、反映装配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4.3.2整车检验方式、频次及结果判定依据:

《整车检验作业指导书》;

《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4.3.3主要性能检验方式、频次及结果判定依据:

《整车检验作业指导书》;

《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4.3.4 强制性检验方式、频次及结果判定依据:

《强制性检验作业指导书》;

《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4.4 控制要求

4.4.1 关重性能及关重零部件/关重过程控制

4.4.2 控制项目及要求参见附录

4.4.3 对于关重件的主要生产工艺(序),尤其是主要结构件(特性)采用以下生产方式成型时的关键过程参数,如:焊接、铸造、锻造、注塑、热处理等,质检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关重件生产过程的批准(PPAP),包括关键过程发生变更后的再次确认或(和)验证。

4.4.4 整车性能与关重零件/关重过程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4.4.5 对关键件的供应商一致性保证能力实施持续监督机制

质检部与供应部按照《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与关键件的供应商进行信息沟通,对供方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及过程实施监督,协助和督促供应商提高产品质量,同时确保零部件与通过型式批准的样品持续一致。

4.4.6 在以下阶段,质检部应对产品进行审查,确保所生产产品的结构及技术参数等和通过型式试验的样品一致。

●在内部质量审核、产品审核时;

●该产品连续生产2万台时;

●该产品连续停产三个月及以上,需要恢复生产时;

●该产品年产量不足2万台,每生产5000台时;

●当客户或(和)市场对该产品一致性发生投诉时。

4.5 人员管理及设备管理

4.5.1.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附录D)

4.5.1.1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保障,每月对人力资源状况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人力需求的措施计划、引进、培训等。具体按公司制订的《人力资源控制程序》(附录D)执行。

4.5.1.2 以下岗位人员需经培训和资格考核:关键工序人员(如装配、检验、巡检等)、焊接、涂装特殊工种人员、检验员、路试员等关键及特殊岗位(电工、锅炉工、起重工)工作人员,并需持证上岗,否则不得独立操作。

4.5.2设备管理要求

4.5.2.1生产设备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按照《设备管理程序》(附件E)的要求,对设备从购置、验收、使用、维护、保养、维修,直到报废的整个寿命周期进行全过程、全员、全方位、全效率的管理,以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行及技术状态,降低设备故障率,使设备更好地服务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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