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卫生部发布的有关感染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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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岗位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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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 主要规定了对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检查 制度。检查的内容: 1、院感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2、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 施是否达到有关要求; 3、是否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医院感染暴发的报 告、处置机制 是否健全; 4、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防 护情况。
(一)《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病预防】 第二十二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
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 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 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病原 体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 生物的扩散。
(一)《传染病防治法》
(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总则】 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是该办法的 立法宗旨,要求医疗机构要加强本单位的 医院感染管理,强调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 制是医疗机构及其所有工作人员的共同责 任,医疗机构的各个部门及其所有工作人 员都必须为降低患者及自身发生感染的危 险性而通力合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1、《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 2、院感重点部门管理规范 (1)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2)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 (3)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4)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五)卫生部六项行业标准
卫通(2009)10号通告 1、强制性标准: (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
强调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 有目标、有组织、有计划地针对导致医院 感染的危险因素,科学实施控制活动,以 达到减少医院感染和降低医院感染危险性 的目的。
(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组织管理】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 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 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 2、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医院感染 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院感管理部门;100张 床位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 理的部门;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 专兼职人员。

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课件

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课件
于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89年9月1起施行。为适 应传染病防治新形势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 4年8月28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2004年12月1日 起施行。
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n (四)卫生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执 法活动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医学科学技术为手段, 对管理相对人及其标的物进行相应的检查、检验 和测定,结果进行卫生学评价,才能对管理相对 人的遵法、守法状况进行相应的评价,它的重要 依据就是卫生标准、卫生行政技术规范。如: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 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 《消毒技术规范》、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卫 生标准》GB 15982—95、《消毒产品标签说明 书管理规范》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 严重后果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的;
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n (二)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法律 制定有关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文件。其地 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如《血液制品 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 废弃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生物安全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
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n 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 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 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84号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84号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

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院感管理制度法规培训汇总

院感管理制度法规培训汇总

院感管理制度法规培训汇总一、前言院感管理是医疗机构重要的管理工作之一,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医院内感染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合理有效的院感管理能够降低医院内传染病的发生率,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院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院感管理培训,提高全院职工的院感管理意识和能力。

本文将对院感管理的法规和培训进行汇总分析。

二、院感管理相关法规1.《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办法》是我国对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工作的基本法规,于2006年发布。

该法规明确了医疗机构感染管理的主要原则、感染管理组织和职责、感染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等,对医疗机构的院感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院感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医疗机构的院感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2.《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是我国卫生部发布的关于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指导性文件,于2003年发布。

该指南详细介绍了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包括感染控制管理、环境清洁、消毒灭菌、手卫生、医废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的要求,制定相关的感染预防控制方案和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确保医院内感染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3.《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管理办法》是我国对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管理工作的基本法规,于2012年发布。

该办法明确了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的管理要求,包括感染监测的内容和方法、报告的程序和要求、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等方面的内容。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加强对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工作的管理和协调,确保感染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报告。

三、院感管理相关培训1. 院感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这是一项面向全院医护人员的基础院感管理知识培训。

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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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要求和方法
(6)防护要求:
临床工作人员在处理或接触医疗废弃 物(垃圾袋封口、转运)时,应戴乳胶或 橡胶手套,避免裸手直接接触废弃物,尤 其是损伤性废弃物。医疗垃圾处理完毕应 立即流水洗手和消毒双手
我们如何做好医院感染防控?
• 首先要培养职业责任感 • 保证自己能遵守隔离预防措施和其他的控
或许由于戴着预防萨斯之口 罩的缘故,他们在北京火车 站道别时亲切地相对而视, 却没有接吻。(路透社)
进入SARS病房之前 的告别
一批护士在奔赴抗萨一 线前,集体在广州某地 宣誓入党。(路透社)
SARS灾难
时间:SARS病毒2002年冬季至2003年春
发生地:由广东到24个省市到30多个国家和
漠视工作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责任意识淡化,管理工作松懈。 建筑布局不合理,基本条件不完善。 忽视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缺乏医院感染事件报告意识。 消毒及诊疗措施不当,存在严重医疗缺陷。
免去蓟县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撤销蓟县妇幼保健 院院长、党支部书记和副院长职务;免去医务科主任、新生 儿科主任、新生儿科护士长的职务。
• 调查:20份切口分泌物标本培养出龟分支杆菌(脓肿亚型)。医 院环境和无菌物品细菌学检查合格。使用中和未启用的 戊二醛半小时不能杀灭金葡菌、1小时不能杀灭龟分支杆菌, 测浓度为0.137%。
• 结论:戊二醛浓度错配导致手术器械分支杆菌污染,从而 引起切口感染
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挥泪送别战友到抗萨第一线去
1010卫生部颁布的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部颁布的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年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2004年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9月1日1111卫生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颁布的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2008年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200910011212医院感染相关制度医院感染相关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313医院感染相关制度医院感染相关制度多重耐药菌预防与控制sop1414甲类传染病是指

卫生部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卫生部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5号《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11月2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是指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运输管理工作。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运输包装分类为A类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以及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按照本规定进行运输管理。

第四条运输第三条规定的菌(毒)种或样本(以下统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运输。

第五条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教学、科研、菌(毒)种保藏以及生物制品生产的单位,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第六条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在运输前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一)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申请表;(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三)接收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四)本规定第七条第(二)、(三)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五)容器或包装材料的批准文号、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容器或包装材料承诺书;(六)其它有关资料。

医院感染适用法律法规标准指南概要


与医疗安全密切想关 带着病人和医务人员身心健康 事关医院生死存亡

医院感染事件回顾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医院感染管理是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的重要内容。
医院感染管理是提高医院效率、效益的重要保证。
医院感染管理是促进医院整体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
医院感染管理是影响医疗高新技术开展的关键环节。

医院感染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介绍

医院感染管理重要法规简介
第一章 总则(共4条)
第三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款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二款: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保护,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针对感染
导实施; (三)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
负责人报告;

医院感染管理重要法规简介
第二章 组织管理(共6条)
(四)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五)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六)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七)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八)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九)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十一)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十二)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建立责任制成为组织管理的第一要素,各级人员、各部门应各负其责。

2020年卫生法规考试资料:医院和医源性感染管理

医院和医源性感染管理医院感染,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人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医源性感染,是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卫生部于2006年7月6日发布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①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②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③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制定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采供血机构、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血液、血液制品的质量。

禁止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因输人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

医疗考试研究院王赵静。

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

精心整理
卫医发〔2004〕292号
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当前,传染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原已被控制的传染病死灰复
也是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在医疗卫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提高对感染性疾病科重要作用的认识,结合各地实际,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并加强对感染性疾病科建设
和管理的领导,将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纳入当地医疗救治体系,统筹兼顾,采取有效措施为感染性疾病科的发展创造条件。

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感染性疾病科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职责明确,功能到位。

二、以人为本,科学建设
(发
《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完善感染性疾病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要注重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四、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的培训,既要培训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工作制度,又要培训感染性疾病的流行病学、预防、诊断、治疗、职业暴露处理和防护等内容,并定期进行考核和传染病处置的演练,切实提高感染性疾病的诊疗能力和救治水平。

做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地。

院内感染与消毒隔离技术培训

院内感染与消毒隔离技术培训一、医院感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法律: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2月1日起实施。

法规:2003年《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6年《艾滋病防治条例》。

规章:2002年《消毒管理办法》。

2003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4年《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2005年《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会诊管理办法》。

2006年《医院感染管理办法》9月1日。

规范及标准:2001年医院感染诊断标准,2003年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03年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

下发文件:200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内窥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等等。

2009年卫生部发布的6个标准: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4、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5、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6、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二、医院内感染的定义:是指准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以开始或入院时以存在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一>、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1、无明显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显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告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染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感染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单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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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卫生部发布的有关感染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
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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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q 1#
发表于 2013-10-7 21:53|只看该作者||
法律
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法规
2003年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06年 《艾滋病防治条例》
规章
2002年 《消毒管理办法》
2003年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2004年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
2005年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2006年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规范及标准
2001年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2003年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2003年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2004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04年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
2004年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
(试行)
2005年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2005年 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2008年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
工作的通知
2009年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
2009年卫生部发布的6个技术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2010年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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