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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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逃税的法律规定(3篇)

偷税漏税逃税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摘要:偷税漏税逃税是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扰乱了税收秩序。

本文将从偷税漏税逃税的定义、相关法律法规、法律责任以及预防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增强公民的税收法治意识,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一、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

然而,近年来,偷税漏税逃税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国家税收秩序和财政收入。

为了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逃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安全,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偷税漏税逃税行为进行规制。

二、偷税漏税逃税的定义1. 偷税:指纳税人采取隐瞒、虚构、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2. 漏税:指纳税人因过失或者不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导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3. 逃税:指纳税人采取非法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三、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该法是我国税收管理的基本法律,对偷税漏税逃税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对偷税漏税逃税行为进行了刑事处罚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该法对偷税漏税逃税行为的行政处罚进行了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该细则对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了具体规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发票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规定,以防止偷税漏税逃税行为的发生。

四、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偷税漏税逃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包括:(1)补缴税款:纳税人应当补缴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2)罚款:根据偷税漏税逃税的程度,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对于通过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所得的非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2.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偷税漏税逃税行为的刑事责任包括:(1)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逃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征管法《实施细则》中有关时间的条文

征管法《实施细则》中有关时间的条文

征管法实施细则中有关时间的条文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十三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十四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五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税收征管法和规程

税收征管法和规程

单选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前后的工作程序应该是 ( B )。
A.先办理营业执照,其次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后办理税 务登记,在税务登记证上登录银行账户账号 B.先办理营业执照,其次办理税务登记,后开立银行存 款账户,在账户上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最后在税务 登记证上登录银行账户账号 C.先办理税务登记,其次办理营业执照,后开立银行存款 账户,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D. 先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其次办理营业执照,后办理税 务登记,在税务登记证上登录银行账户账号
5、2004年加上了“强化管理”4个字形成 了现在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
6、《全国中长期税收征管工作规划》 (2010-2015年)
“以申报纳税为基础,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 风险管理,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促进遵 从。”









收 (催)

申 报
上门申报 网上申报 电话申报 银行网点申报
2001年我国纳税登记户数1500.5万户,2010年2622.2万户,较之十年前 增加了1122万户,增长75%,年均增长率为5.8%,增长幅度明显;2001年 全国税务干部74.7万人,到2010年为75.5万人,仅增长1.07%。
2010年纳税户数中企业户数939.4万户,个体经营户数1635.2万户。据不 完全统计,跨国、省经营以总分机构形式组成的企业集团已超过9.3万户。
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 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 (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与配套制度

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与配套制度
❖ 4、陈述权。
❖ 5、申辩权。
❖ 6、请求法律救济权:享有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
是指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的商业秘密 及个人隐私。
❖ 2、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的税收违法
❖ 7、请求国家赔偿权。
行为不属于
❖ 8、控告权: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 保密范围。
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整理课件
❖ 九、队伍建设
❖ 1、提高素质:税务机关应当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
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 2、执法:税务机关、税务人 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
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
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
受监督。
❖ 3、依法征管:税务人员不得 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
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
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
进行税务检查;(4)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5)办理税务行政复议。
❖ 2、应当回避的关系:税务人员在办理应 当回避的事项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
有利害关系的, 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
应当回避。
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夫妻关 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关系;(4)近姻亲关系;
❖ 3、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税收征管法》的授权制定。
❖ 4、保护纳税人的合法二是,根据2000年7月1日起
权益
实施的《立法法》赋予国务
❖ 5、促进经济和社会发院的立法权限。

整理课件
❖ 二、适用范围
❖ 细则
❖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 ❖ 1、凡依法由税务机关 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 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
❖ 4、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 3、下级税务机关发现上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概述•税收征收管理流程•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制度•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税收征收管理案例分析目录定义与特点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体系宪法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依法征税公正执法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原则登记流程登记内容税务登记账簿设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等账簿,并确保账簿真实、准确、完整。

凭证管理纳税人应当建立健全凭证管理制度,确保凭证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资料。

账簿凭证管理申报时间申报内容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方式包括查账征收、核定征收、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等。

征收流程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征收方式,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征收。

税务检查检查类型检查内容税务登记制度定义确保税收征管的顺利进行,防止逃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目的登记内容申报内容包括应纳税种、税额计算、应纳税款等。

定义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的书面报告的行为。

目的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税收违法行为的产生。

纳税申报制度010203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定报送资料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和申报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定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VS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违反税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法定权限徇私舞弊案例一:某公司偷税案总结词详细描述总结词违法逃税,声誉受损要点一要点二详细描述某明星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未如实申报其演艺收入,并利用各种手段规避缴纳税款,最终被税务机关依法查处,并被处以罚款、补缴税款、滞纳金等处罚,同时其声誉也受到了严重损害。

征管法

征管法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第二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前款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
诉Hale Waihona Puke 、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九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
税务人员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

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

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之正式实施对于国家税收体系和税收征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进行全面阐述,并从多个角度探讨其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新征管法的背景和必要性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征管的不断完善,原有的税收法律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税收征管的需要。

新征管法的制定与实施迫在眉睫。

新征管法立足于国情国势,紧抓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确保国家税收的正常运转。

二、新征管法的主要内容和目标新征管法主要包括税收征收、评定、管理、服务、信用、执法和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目标是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和有效的税收征管制度,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正性,激励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三、新征管法的特点和创新之处新征管法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科学立法,注重制度创新。

二是强化征管责任,规范征管行为。

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管效能。

四是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营造良好纳税环境。

四、新征管法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内容新征管法实施细则是对新征管法具体条款的细化和具体化。

实施细则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收征收、信用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旨在进一步明确纳税人的义务和权益,提供实操指导。

五、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对税收征管工作的影响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将对税收征管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方面,通过强化税收征管责任,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水平和效率,有助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通过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税务部门的业务处理能力,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

六、应对新征管法的挑战及对策新征管法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和人员素质提升,提高税务机关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二是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三是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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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是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具体操作细则,旨在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一、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原则
1.法定原则
税收征收管理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税务机关应当依
法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不得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平等原则
税收征收的目的是公平、合理地分摊社会财政支出的责
任和义务。

税收征收管理应当遵循平等原则,不得歧视纳税人。

3.便利原则
税收征纳管理应当遵循便利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便捷、
高效的服务,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

4.公开原则
税收征纳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原则,推进税务信息公开,
为纳税人提供完备、准确的信息服务。

二、税收征收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1.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机构。

税务机关的职责
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收管理,开展税务稽查、征收管理、信用评价、风险防控、创新管理和纳税服务等工作。

2.纳税人
纳税人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主体。

纳税人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纳税、报告税收信息、配合税务机关进行征税检查工作等。

3.税务干部
税务干部是税收征收管理的关键力量。

税务干部的主要职责是遵守法律法规、保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开展税务管理工作等。

三、税务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1.资料真实
纳税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税务机关在征收管理工作中必须保障纳税人的隐私,不得擅自泄露纳税人的个人身份、财产状况及相关情况。

2.审查严谨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审核纳税人提供的报表、账簿等资料,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及时处理问题。

3.信用建设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和信誉情况以及其它综合因素,对纳税人进行信用评价。

4.纳税服务
税务机关应当主动提供有关纳税、办税、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增强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纳税自觉。

5.风险防控
税务机关应当落实贯彻稽查风险防范体系,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6.法治保障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开展税务管理工作,保证税务管理行为的合法性,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税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1.纳税人信用评价
税务机关应当依据纳税人纳税行为、信誉情况和其它相关因素,对纳税人进行信用评价,真实、公正地反映纳税人的纳税意愿、认识和纳税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特种税收管理
税务机关应当对涉及特种税收的纳税人、特殊税收问题,加强管理、控制、监测,确保特种税收的准确征收。

3.纳税服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和纳税咨询,为纳税人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税务信息。

4.税务监督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税务监督机制,加强对税务干部的监督管理,保障税收法治实施。

同时,要注重纳税人的监督和监管,督促纳税人规范纳税行为。

五、税务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1.建立信息系统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高效的信息系统,实现税收征收管理、信息共享和监管的无缝衔接,提升税务管理效率。

2.智能化征管
税务机关应当推动智能化征管,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强化税务征管的数据化、标准化、智能化,提升税务管理水平。

3.支持政策制定
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协助国家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对税收政策的改革和实施进行咨询和建议,为税收政策的制定、调整和完善提供有力支持。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于已经存在的税收征收管
理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做好后续工作,确保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实现规范、科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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