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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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字号】安政办〔2015〕6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安政办〔2015〕66号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积极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体系,减轻重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2.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2.5《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

1.2.6《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

1.2.7《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

1.2.8《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

1.2.9《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2.10《安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11《安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 适用条件和范围1.3.1 适用条件。

出现或即将出现污染物聚集、不利气象条件等可能导致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时段。

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1.3.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公众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组织实施。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HJ633—2012)》,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程度的大气污染。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一、编制目的为落实《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xx市关于重污染天气梯次限产、错峰生产名录》和《xx市关于重污染天气梯次限产、停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xx市新能源有限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制定本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3〕504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黑龙江省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域内出现的重污染天气以及我公司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及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强化管理;科学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五、组织机构(一)市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成立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协调、市县联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决策、部署和指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1.组成人员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环保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成员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卫计委、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2.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大气污染事态发展情况,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统一指挥大气重污染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指导县(市、区)开展大气重污染处置工作;向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批准有关信息的发布;协调解决处置中所需的人员、物资、器材装备和救援资金。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预案一、背景介绍重污染天气是指大气环境中污染物浓度达到一定水平,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天气现象。

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突发情况,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地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以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

二、演练目的本次演练旨在测试和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提高各部门和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采取措施进行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众的危害。

三、演练内容1. 演练时间和地点:- 时间:XX年XX月XX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地点:XX市XX区XX街道2. 演练流程:-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与应急响应准备- 演练开始前,由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调配和部署。

- 第二阶段:应急响应措施实施-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住手或者限制高污染物排放的生产活动;- 加强大气污染物监测和数据分析,及时掌握污染情况;- 启动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必要的救援和医疗服务;- 发布重污染天气警示信息,提醒公众采取防护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重污染天气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 第三阶段:演练总结与评估- 演练结束后,由指挥部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总结和评估,包括演练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以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

四、演练参预方1. 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挥演练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

2. 相关部门和单位:-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测重污染天气情况,提供数据支持。

-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众安全。

- 医疗卫生部门:负责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配交通资源,保障应急救援的畅通。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4篇)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4篇)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4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分级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一)组织机构设立质监站大气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区域内大气污染应急响应的指挥、布置、协调、实施和监督。

组长:质监站站长副组长:质监站站长成员:质监站其他全体工作人员(二)主要职责1.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处置重大事件的决策,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

对本施工区域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超出本站应对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

2.指挥部主要职责①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信息发布,正面引导舆论。

②参与落实和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检查施工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③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④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等易起尘作业施工情况,查处各方主体不规范操作行为。

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2.02•【字号】津建质安[2013]774号•【施行日期】2013.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津建质安〔2013〕774号)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海河教育园管委会规建处、各功能区、各区(县)监管支队、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全市建设工地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现将《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12月2日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3年11月)1.总则1.1.编制目的贯彻落实《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全市建设工地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维护全市大气环境质量。

1.2.编制依据依据《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是《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保障预案,适用于重污染天气时全市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包括建设施工工地、渣土运输作业、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等方面的扬尘污染控制。

1.4.保障预案体系本保障预案的体系包括:市、区两级建设工地以及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规定。

2.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2.1.领导机构及职责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作为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设立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分指挥部指挥:翟家常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总工程师副指挥:郝恩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总队长成员:赵敏马仲藩葛永梅杨富利张万和蔡贵生雷立争刁彦平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场指挥滨海新区建交局和各区县建委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制定重污染天气建设施工扬尘控制应急保障预案,统一指挥重污染天气时建设施工工地、渣土运输作业、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应急保障预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 (5)1.1 编制目的 (5)1.2 编制依据 (5)1.3 适用范围 (5)1.4 编制思路和预案体系 (6)1.4.1 编制思路 (6)1.4.2 预案体系 (6)1.5 编制原则 (6)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7)2.1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职责 (8)2.2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8)2.3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9)2.4 专家咨询组职责 (12)2.5 监测预报预警组职责 (12)2.6 信息宣传组职责 (13)3 监测和预报 (13)3.1 监测 (13)3.2 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建设 (13)3.3 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 (13)4 预警与响应 (14)4.1 预警分级 (14)4.2 预警启动、级别调整与解除 (15)4.2.1 预警启动 (15)4.2.2 预警的级别调整与解除 (15)4.3 应急响应 (16)4.3.1 应急响应分级、分类 (16)4.3.2 应急减排措施基本要求 (16)4.3.2.1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6)4.3.2.2减排比例要求 (18)4.3.2.3减排基数核算方法 (18)4.3.2.4主要减排措施 (19)4.3.3 应急响应措施 (22)4.3.3.1 Ⅳ级响应措施 (22)4.3.3.2 Ⅲ级响应措施 (23)4.3.3.3 Ⅱ级响应措施 (24)4.3.3.4 Ⅰ级响应措施 (26)4.4 应急响的级别调整和终止 (28)4.5 后期评估 (28)5 信息公开 (29)5.1 信息公开的内容 (29)5.2 信息公开的组织和形式 (29)6 监督检查 (29)6.1 应急监督检查 (29)6.2 公众监督 (30)7 应急保障 (30)7.1 组织保障 (30)7.2 制度保障 (30)7.3 经费保障 (31)7.4 物资保障 (31)7.5 监测与预报能力保障 (31)7.6 通信与信息保障 (32)8 预案管理 (32)8.1 预案宣传 (32)8.2 预案培训 (32)8.3预案报备 (32)9 附则 (33)10 附录 (33)1总则1.1 编制目的健全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最新)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最新)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启动X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以及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工作,让政府有关部门及公众及时了解城市环境质量状况,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做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同时为公众出行提供健康指引服务,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

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⑴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出现时应急响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各类污染排放源应急管理,落实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和减排措施,引导公众采取应急防护措施,有效提升跨区域重污染天气的联防联控水平,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⑵属地管理,统一领导。

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统筹领导,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配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X市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⑶加强预警,提前响应。

加强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制度,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率,做到提前预报、及时响应。

⑷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公众广泛参与”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间协助与合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积极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体系2.1应对主体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对工作。

X市人民政府是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污染天气的主体,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污染天气的主体,县(区)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污染天气的主体。

2.2应急指挥机构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31•【字号】常政办发〔2023〕17号•【施行日期】202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正文常政办发〔2023〕17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31日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常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的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工作。

国家出台相应标准严于本文件的,执行国家标准。

1.4预案体系本预案是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与湖南省其他地级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省直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共同组成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中的专项应急预案,其下级预案包括市直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减排清单、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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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气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一个重大挑战。

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对交通运输所产生的影响,交通运输局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旨在有效管理和减轻交通污染,确保公众安全与生态平衡。

一、背景
尽管近年来我国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仍面临着重污染天气的威胁。

重污染天气会导致能见度降低、道路湿滑、交通事故增多等问题,严重危及行车安全和出行便利。

二、目标
1. 制定全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确保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有效配合和行动;
2. 严格控制和降低交通污染物的排放,减少机动车辆使用;
3. 加强交通管理和流量调控,确保交通畅通。

三、应急响应等级及措施
1. 红色应急响应级别:
- 限行措施:实施临时交通限行措施,根据尾号限行或车辆类型限行,以减少机动车辆的排放。

- 应急巴士:增加应急巴士的运营数量,缓解交通压力,提供便捷
的出行方式。

- 暂停工地施工:暂停部分交通建设工地的施工,减少灰尘和污染
物的产生。

2. 橙色应急响应级别:
- 限行措施:采取交通限行措施,减少机动车辆的数量和行驶里程。

- 公共交通优先:加大对公共交通工具的支持力度,提供舒适、便
捷的公共交通服务。

- 减速行驶:对道路提前设置减速带或减速标志,限制车辆速度,
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 黄色应急响应级别:
- 提醒公众:通过电子屏幕、广播、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重污染天
气的预警和提醒,让公众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 管控重污染源:加强对工厂、企事业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减
轻大气污染。

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程序
1. 监测预警阶段:交通运输局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预警
重污染天气的可能发生及影响。

2. 应急响应决策阶段:根据监测预警结果,交通运输局将在第一时
间召开协调会议,对应急响应级别进行评估和决策。

3. 应急响应执行阶段:按照应急响应级别,交通运输局将发布公告、通知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和公众执行相应措施。

4. 应急响应解除阶段:当重污染天气条件减轻,交通运输局将解除
应急响应,并进行总结评估。

五、监督与评估
为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公正性,交通运输局将建立监督与评估
机制,对各级部门和公众的应急响应执行进行监测和评估,提出改进
建议。

六、总结
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应对重
污染天气对交通运输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通过科学的应急响应级别和
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交通污染物的排放、缓解交通压力、保障公众
的出行安全和便利。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重污染天气
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将得到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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