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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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规范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规范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规范
1.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

2.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3.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日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急症、危重患者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

4.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

接收大批患者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5.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6.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

被修改6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是医生在诊断、治疗和记录患者信息时的重要工作之一。

它不仅是医疗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医疗质量的重要评估指标之一。

为了提高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和可读性,以下是一些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 标题:每一份病历都应具有明确的标题,表示该份病历的类型和内容,例如“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等。

2. 个人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和联系方式。

患者的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不应出现在病历中。

3. 主诉:患者的主诉应该简明扼要地描述患者的症状和不适。

主诉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并指导医生进一步进行检查和诊治。

4. 现病史:记录患者当前就诊时的病情发展过程,包括病程长短、症状表现、治疗情况等。

对于既往病史和家族病史,应在病历中单独列明。

5. 查体与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医生进行的身体检查和各种辅助检查的结果,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应注意记录检查方法、结果和医生的诊断意见。

6. 诊断与治疗: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结果,明确诊断并指导治疗方案。

确诊的疾病应注明疾病的名称和代码。

7. 治疗过程:详细记录每一次就诊和治疗的过程,包括给药途径、剂量、频次、使用时间等。

同时记录患者的治疗反应和不良反应。

8. 随访与复查:记录患者治疗后的随访情况和复查结果,包括症状变化、体征改善情况、辅助检查结果等。

9. 总结与建议:患者诊断和治疗结束后,应对疾病的病情演变、治疗效果和患者的康复情况进行总结,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和指导。

10. 签名与日期:病历应由医生亲自签名,并注明签名日期,以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总之,病历书写是医生诊治患者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严格遵守规范化的病历书写规范,不仅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还能为医生提供科学的医疗依据,进一步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

因此,医生应重视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并不断提升自身的书写技巧和知识水平。

住院病历的书写规范

住院病历的书写规范

《住院病历的书写规范》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内容要真实,不能虚构,不能随心所欲;(2)格式要规范,书写要全面;(3)描述要精练,用词要恰当;(4)不涂改、不刮、擦、粘;错写横线双处理,保留原始痕迹(5)6小时完成首次病程录;24小时内完成入院病历;(6)学会保护性医疗常识,减少纠纷。

二、入院录的规范要求:(可复制内容)第一部分(1)一般眉栏:有项必填。

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民族、住址、病史陈述者、可靠程度(2)主诉(或代主诉)①主诉不超过20个字(症状+部位+时间)②简明扼要,突出第一诊断如:“突发心前区疼痛伴胸闷2小时”③内容真实、逻辑性强,立意客观,使用医学术语,不能白话如:“易汗、易怒、怕热伴消瘦1月余”相反:“易汗、性格暴躁1月余,体重下降60斤”(3)现病史:①围绕主诉描述②阐述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伴随症状、治疗、用药检查经过③充实病史内容,做出初步诊断,与主诉相近的疾病进行鉴别诊断;神志、意识、饮食、睡眠、情况。

如:心绞痛、……(4)系统回顾:(5)既往史:基础病、传染病、食物、药物过敏史(6)月经生育史:女性必写(7)个人史:嗜好、疫水疫区接触(8)家族史:很重要!!!第二部分(1)体格检查:①体检要全面、细致、不遗漏②专科症要重点查;要科学化、具体化③掌握的资料越多,越具备说服力,诊断准确性越高(2)辅助检查:①首选与诊断相关的、必须的检查②记录阳性结果(3)病史小结:①姓名、性别、年龄、职业;②主诉:③查体的阳性专科体征,及BP、意识、心肺、肝脾、NS检查;④辅助检查:阳性结果第三部分:诊断要求(1)住院医师:根据病史小结、写出初步诊断、并签全名(2)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用“红笔”签写,入院诊断或最后诊断、或修正诊断、补充诊断、并签名以示负责。

举例:展示(3)诊断方法:①调查了解,收集资料:病史、体检、辅检、化验②分析综合资料,提出诊断③反复实践验证或修正诊断④基本程序:不能跨越,不能遗漏,也不容颠倒高明的医生,不是靠撒大网的方式诊断疾病,而是根据问诊、体检提出的初步诊断安排必要的检查,以确定、补充、修正、排除诊断。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202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202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实用文档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2021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202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实用文档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实用文档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全)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全)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第一节住院病历目录填写格式及要求一、住院病案目录填写要求1.住院病案目录是保证病案完整的管理办法。

2.作为法律依据,可以协助医院、医务人员、患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3.住院病案目录分别由医师、护士填写。

必须在病历回收之前完成。

4.护理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体温单由护士填写,其他均由医师逐项填写。

分别手工签全名。

5.住院病案目录按张数为单位填写,项目以每张报告单为准。

粘在一张化验粘贴单上的报告单,应逐张数清并填写。

6.病历中未出现的项目栏中划“0”,如项目未包括到的应在其他空格处注明项目名称,并准确填写。

二、住院病案目录住院病案目录第二节病案首页书写格式及要求住院病案首页是患者出院后,在住院病历回收之前,由主管医师按规定和标准逐项填写。

凡栏目中有“□”的,应在“□”内填按照有关写适当阿拉伯数字。

1.第n次住院:指患者本次住院是在该院住院的第几次。

2.病案号:患者住院时院方给定的顺序号,即患者编号。

再次住院的患者要用第一次住院号(同一患者只能有一个病案号)。

3.姓名:患者的姓名。

生僻字可用汉语拼音标注。

4.性别:指患者的性别,选填一项分类代码。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的性别代码》(GB2261-80)为准〔0.未知 1.男性 2.女性 3.女性改变为男性4.男性改变为女性 5.未说明的性别〕。

5.出生日期:应填写八位数。

例:2001年02月05日。

年龄(Y,M,D):成人应填写实足年龄,三岁以下婴幼儿填写到月,新生儿填写到天,其中,Y表示岁,M表示月,D表示天。

规定:出生到28天以内计为D,28天~12个月计为M,一岁以上计为Y。

例:10天:表示为10D;10个月:表示为10M;10岁:表示为10Y。

6.婚况:指患者当前的婚姻状况。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婚姻状况代码》(GB4766-84)分类为准(1.未婚 2.已婚 3.丧偶 4.离异 5.其他)。

7.职业:指患者当前的具体工作类别的汉字名称。

医院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标准版)

医院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标准版)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一页改动超过3处或一处字数超过5个以上则重书写
医嘱的注意事项
• 一组药物停用其中一种药时,应停止该组全部医嘱, 再开新医嘱。
• 长期医嘱首行为护理常规,其后为基本项目(如护理 级别和饮食)、特殊项目(如病重、病危、陪护、体 位和监测要求)、一般治疗(如鼻导管吸氧、保留尿 管)、药物治疗(先开具口服用药,后开具肌内注射, 最后开静脉用的药物
• 注意事项!!
• 1.主诉要求语言要简洁明了,词语要规范、严谨、尽量采用医学 术语,一般以不超过20个字为宜,主诉中的时间数字统一使用阿 拉伯数字。
• 2.一般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但在确实没有症状和体 征的情况下,诊断名词、异常检查结果都可写入主诉。如:“食 管癌术后2个月,右上腹痛1周”。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讲者:
病历的概念
•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 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即记录疾病的诊疗过 程的文件,并客观地、完整地、连续不断地记录了病 人的病情变化及诊疗经过与结果。我国古代的医案、 脉案就是初始的病历,是现代病历的雏形。
现代病历分为二大类:
• 1.纸病历,即目前各家医院采用的形式 • 2.无纸病历,即电子病历,该病历是未来病历的发展趋
• 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无阶段小结。 • 特殊用药或更换用药无分析记录 • 外伤住院病人中出现高血糖、高血压,病史中不分析,
不诊断、不治疗。
交(接)班记录
是指患者的经治医师发生变更之际,交班医师和接班 医师分别对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进行简要总结的记录。 交班记录由交班医师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 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 一个月内有转入、转出及交接班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抢救记录
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内容 包括:病情变化情况(症状、体征变化及生命体征等)、 抢救时间及措施(措施要具体、详细)、参加抢救的医 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抢救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全)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全)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第一节住院病历目录填写格式及要求一、住院病案目录填写要求1.住院病案目录是保证病案完整的管理办法。

2.作为法律依据,可以协助医院、医务人员、患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3.住院病案目录分别由医师、护士填写。

必须在病历回收之前完成。

4.护理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体温单由护士填写,其他均由医师逐项填写。

分别手工签全名。

5.住院病案目录按张数为单位填写,项目以每张报告单为准。

粘在一张化验粘贴单上的报告单,应逐张数清并填写。

6.病历中未出现的项目栏中划“0”,如项目未包括到的应在其他空格处注明项目名称,并准确填写。

二、住院病案目录住院病案目录第二节病案首页书写格式及要求住院病案首页是患者出院后,在住院病历回收之前,由主管医师按规定和标准逐项填写。

凡栏目中有“□”的,应在“□”内填按照有关写适当阿拉伯数字。

1.第n次住院:指患者本次住院是在该院住院的第几次。

2.病案号:患者住院时院方给定的顺序号,即患者编号。

再次住院的患者要用第一次住院号(同一患者只能有一个病案号)。

3.姓名:患者的姓名。

生僻字可用汉语拼音标注。

4.性别:指患者的性别,选填一项分类代码。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的性别代码》(GB2261-80)为准〔0.未知 1.男性 2.女性 3.女性改变为男性4.男性改变为女性 5.未说明的性别〕。

5.出生日期:应填写八位数。

例:2001年02月05日。

年龄(Y,M,D):成人应填写实足年龄,三岁以下婴幼儿填写到月,新生儿填写到天,其中,Y表示岁,M表示月,D表示天。

规定:出生到28天以内计为D,28天~12个月计为M,一岁以上计为Y。

例:10天:表示为10D;10个月:表示为10M;10岁:表示为10Y。

6.婚况:指患者当前的婚姻状况。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婚姻状况代码》(GB4766-84)分类为准(1.未婚 2.已婚 3.丧偶 4.离异 5.其他)。

7.职业:指患者当前的具体工作类别的汉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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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住院病案首页等。

入院记录内容及要求入院记录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可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籍贯、职业、身份证明号、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入院情况、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病史陈述者、联系人、联系人与患者关系、联系人电话、住院病历号等。

1、患者姓名、年龄等应与证明身份的证件一致。

2、年龄在1月以内者记录至天,在1岁以下者记录至月或几个月零几天,7岁以内者记录至岁或几岁零几个月,7岁以上者记录为岁。

3、入院情况分为一般、急诊、危重。

4、入院时间与病史采集时间应准确到分钟。

(二)入院记录首行,居中书写患者入住的科室及第几次入院。

(三)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字数不应超过20 个,能导出第一诊断。

主诉症状多于一项时,应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列出,原则上不能用诊断名称代替主诉。

特殊情况下,例如疾病已明确诊断,为了进行某项特殊治疗住院时,可用疾病名称作为主诉;另一些无症状、无体征的辅助检查异常者,检查结果也可作为主诉.(四)现病史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按时间顺序书写。

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3、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

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双引号(“”)以示区别。

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便、小便、体重等情况。

6、其他情况: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五)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六)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的书写:1、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2、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3、家族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如已死亡,应记录死亡原因及年龄;如系遗传病,应至少询问记录三代家庭成员。

(七)体格检查应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皮肤、黏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1、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单独一行书写。

2、详细记录与诊断和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体征和重要阴性体征.不同专业可按相关专业要求,详细检查、记录检查结果,或按专业表格填写。

注意用词准确。

3、心界或肿大的肝、脾、腹部包块等,可用图表示.(八)需记录专科情况的科室,按照专科要求记录专科情况;体格检查中相应项目部分只写“见专科情况”。

无专科需要的科室不必书写专科情况。

(九)辅助检查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结果。

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查日期及检查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还应写明该机构名称、检查号。

入院前未做相应检查者应注明“无"。

(十)入院记录中的诊断部分统一书写为“初步诊断”。

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主次分明诊断不明确时在可能性较大的病名后加“?";查不清病因又难以确定形态和功能方面改变的疾病,可写为“某某原因待查”,并在其下注明可能的病名。

初步诊断书写的位置应居中偏右侧开始书写;诊断内容另起一行,超过一项诊断时应按顺序编码.(十一)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和审核病历的医师应签名,签名位置贴近右侧,姓名前要注明职称。

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

(一)主诉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字数不应超过20个。

(二)现病史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然后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三)既往史书写同首次入院记录。

(四)半年内再次入院者,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输血史如果没有变化,可以写“同上次入院记录"。

超过半年者按首次入院处理。

表格式病历,应按入院记录的格式与内容书写,不得简化。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仅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仅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死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医师签名等。

首次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指患者入院后,由本医疗机构注册的经治医师或注册的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

进修医务人员由本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医院正式书面认定后方可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和诊疗计划,放在同一段落中书写。

不允许拷贝入院记录作为首次病程记录。

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日期,应具体到分钟;居中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第二行起始空两格记录具体内容。

(一)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二)拟诊讨论: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写出对诊断的分析思考过程并依次列出诊断依据;然后针对第一诊断的疾病做相应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必要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讨论。

(三)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和治疗措施,例如使用何种药物或安排何种检查;通过诊治计划体现出对患者的整体诊治思路。

不得使用“进一步完善检查”、“择期手术”、“详见医嘱"等一类套话。

记录结束的末端,同一行右顶格由记录医师签名,该行剩余空隙不够(少于1/3行)签名时,可另起一行右顶格签名.原则上不能空行。

日常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是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

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由进修、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由经治医师用红色墨水笔审核、签名.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手术前一天、术后连续3天、出院当天或出院前一天(次日早晨出院)也应书写病程记录。

日常病程应重点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确定诊断时间,诊疗依据和治疗效果,会诊意见执行情况,输血过程与反应情况,拟作检查(检验)的原因和结果分析,临床观察指标的变化,临床病情变化与处理方法等。

告知病危(重)当天,应记录告知时间、地点、内容、主要人员及签字情况。

术前病程记录中,应有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记录;术后连续3天病程记录中,应有一次术者或上级医师查看患者记录。

合理用药,尤其是抗菌药物开具与停止情况应有明确记录.出院前一天或当天的病程记录中,应有上级医师同意出院记录。

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日期,另起行空两格记录具体内容。

记录结束的末端同一行右顶格由记录医师签名,该行剩余空隙不够(少于1/3行)签名时,可另起一行右顶格签名,原则上不能空行.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的记录。

上级医师查房每周不应少于2次。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副主任、主任医师负责首次查房者应于72小时内完成。

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和疗效分析、下一步诊疗意见.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日期和时间,居中记录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其他部分同“日常病程记录”。

(一)经治医师应据实、认真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时的分析与意见,不得使用“上级医师同意目前诊治方案”等套话。

(二)上级医师使用红色墨水笔审阅、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并签名。

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指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时,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分别对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进行简要总结的记录。

交班记录应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交班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交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交班注意事项、医师签名等。

接班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接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接班注意事项或接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交(接)班日期和时间,居中书写“交(接)班记录”.另起行空两格书写相关内容,最后由交(接)班医师签名并注明职称。

转科记录转科记录指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转科时,经上级医师同意、以及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后,由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医师分别书写的记录。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转出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日期,转入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上级医师同意转科意见,同意转入科室会诊医师的姓名、职称和意见,注意事项,医师签名等.转入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入日期,转出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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