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调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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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测量规范GB50021—2021地下水、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

岩土工程勘察测量规范GB50021—2021地下水、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

岩土工程勘察测量规范GB50021—XX地下水、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岩土工程勘察测量规范GB50021—xx-地下水、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7地下水7.1地下水的勘察要求7.1.1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要求,通过搜集资料和勘察工作,掌握下列水文地质条件:1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2主要含水层的分布规律;3区域性气候资料,如年降水量、蒸发量及其变化和对地下水位的影响;4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及其对地下水位的影响;5勘察时的地下水位、历史最高地下水位、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水位变化趋势和主要影响因素;6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可能的污染程度。

7.1.2对缺乏常年地下水位监测资料的地区,在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的初步勘察时,宜设置长期观测孔,对有关层位的地下水进行长期观测。

7.1.3对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评价、基础抗浮和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时,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7.1.4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1查明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流向、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当场地有多层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时,应分层量测地下水位,并查明互相之间的补给关系;2查明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必要时应设置观测孔,或在不同深度处埋设孔隙水压力计,量测压力水头随深度的变化;3通过现场试验,测定地层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

7.1.5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试样应能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2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规定;3水试样应及时试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稍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48小时,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小时。

7.2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7.2.1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7.2.2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遇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2稳定水位应在初见水位后经一定的稳定时间后量测;3对多层含水层的水位量测,应采取止水措施,将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隔开。

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勘察方法与技术规范要求

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勘察方法与技术规范要求

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勘察方法与技术规范要求地质勘察工程是为了获取地下地质信息,为建设工程提供项目选址、设计和施工等方面的基础依据。

在地质勘察工程中,勘察方法的选择和技术规范的遵循是保证勘察成果准确可靠的重要保障。

一、地质勘察方法地质勘察方法主要包括野外调查、室内实验和数据分析等。

野外调查是对地表现象和地质遗迹进行观察和记录,通过采集岩石、土层和水样等具体的物质样本,以及测量地形、地貌及地下水位等数据,进一步推断地质构造和地质情况。

室内实验则是通过对采集的样本进行化学分析、物理实验等,获取更详细的地质信息。

最后,根据野外调查和室内实验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综合研究,形成地质勘察报告。

二、勘察技术规范要求为保证地质勘察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勘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技术规范要求:1. 野外调查规范在野外调查中,要根据工程的特殊要求和地质条件,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法。

对于不同地区和地质类型,要有相应的规范要求,包括钻孔、取样、地质解译等方面的规范。

同时,在调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数据进行记录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 室内实验规范在室内实验中,要根据样本的性质和工程需要,选择合适的实验方法和设备。

同时,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实验操作,确保实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对于实验结果,要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解释,确保获取准确的地质信息。

3. 数据分析规范在数据分析中,要根据野外调查和室内实验的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方法,包括地质剖面的绘制、地质构造的划分、地质条件的评价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对于分析结果,要结合勘察工作的目的和工程需求,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总结:在地质勘察工程中,勘察方法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是保证勘察成果准确可靠的重要保障。

野外调查、室内实验和数据分析是地质勘察的主要方法,而野外调查规范、室内实验规范和数据分析规范则确保了勘察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工作,才能获得准确可靠的地质信息,为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基础依据。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中的地质调查步骤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中的地质调查步骤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中的地质调查步骤地质调查是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通过地质调查可以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地质条件,识别潜在的泥石流风险,为灾害防治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本文将介绍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中的地质调查步骤。

地质调查的第一步是资料收集。

在进行实地调查之前,获取已有的地质、地貌、气象、水文等相关资料是十分重要的。

这些资料可以包括地图、航空遥感图像、卫星图像、前人调查报告等。

通过对这些资料的综合分析,可以初步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地形特征、地质背景、潜在的泥石流发生区等信息。

第二步是现场勘查。

在现场勘查过程中,需要对工程所在地的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等进行详细的观察与测量。

首先要进行地貌调查,包括测量地表高程、边坡坡度、沟谷地型等。

然后要进行地质构造调查,了解断裂、褶皱、节理等地质构造的分布情况。

接着要进行地层调查,探查地下各层地层的性质、厚度和分布。

最后要进行岩性调查,分析不同岩石的力学性质、耐侵蚀性等。

第三步是采样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的结果,选取不同位置和不同地层的岩土样本进行采样。

采样包括岩石、土壤、岩土体等样本。

采样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样本的完整性和代表性,避免人为损坏或污染。

采样完成后,需要对样本进行室内分析,包括岩石和土壤的物理性质、力学性质、渗透性等方面的测试。

通过采样分析,可以进一步了解不同岩土体的特点和泥石流形成的机制。

第四步是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

通过对现场勘查和样本分析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可以评估工程所在地的泥石流风险。

这包括对潜在滑坡体积、滑坡运动特征、泥石流路径等进行定量分析。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评估泥石流对工程的威胁程度,为后续的工程设计和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最后一步是编制调查报告。

根据地质调查的结果和数据分析的结论,编制详细的地质调查报告。

报告应该准确地记录调查的整个过程和结果,包括地质调查的目的、地质背景、调查方法、数据分析、风险评估以及建议的工程措施等。

工程地质勘察(新规范简)

工程地质勘察(新规范简)
工程地质及岩土工程勘察
主讲:陈志坚
必修课 3.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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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章 第水利水三电工章程地质勘水察 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
§3.1 区域地质和地震勘察
§3.1.1 规划阶段
1、规划河流或河段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区域地质和地震勘察的主要内容
(1 )区域的地形地貌形态、类型、阶地发育情况和分布范围;
(2 )区域内沉积岩、岩浆岩和变质岩的分布范围、形成时代和岩性岩相特点, 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组成物质;
(3)区域内的主要构造单元、褶皱和断裂的类型、产状、规模和构造活动史, 历史地震情况和地震动参数等;
(4)大型泥石流、滑坡、喀斯特、移动沙丘及冻土等的发育和分布情况;
(5)主要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情况等区域水文地质特征。
✓ 上述内容是分析河谷工程地质条件的基础。
✓ 不同流域的详细内容可根据具体区域地质特征有所侧重。如:在可溶岩地区,重
(2)活动断裂活动性质鉴定 :是评价坝址和其它建筑物场地构造稳定性以及进行地震 安全性评价的主要依据 ;
(3)地震安全性评价:是工程抗震设计的重要依据,必须确定工程区的地震动参数及 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 。
2、区域构造背景研究(分层次进行)的基本要求
(1)搜集坝址周围不小于150km(原规范为300km)范围内的地层岩性、表部和深部
(1)错动晚更新世(Q3)以来地层的断层;
(2)断裂带中的构造岩或被错动的脉体,经绝对年龄测定,最后一次错动年 代距今约10万年及小于10万年;
(3)根据仪器观测,沿断裂带有大于0.1mm/a位移;
(4)沿断层有历史和现代强震震中分布,或有历史地震地表破裂,或有晚更 新世以来确切的古地震遗迹,或有密集而频繁的近期微震活动。

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地铁工程勘察规范要求

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地铁工程勘察规范要求

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地铁工程勘察规范要求地铁工程是现代城市交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需要经过严格的地质勘察。

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地铁工程勘察规范要求十分关键,能够确保地铁工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本文将讨论地质勘察工程中地铁工程勘察的规范要求,并介绍如何遵循这些规范来完成地铁工程的勘察工作。

1. 地质勘察目的及任务地铁工程勘察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地下地质信息,确定地质条件,为地铁线路的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地铁工程勘察的任务主要包括地质地貌调查、地下水调查、地下岩土调查、地下管线调查等。

这些调查任务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以便全面了解地下情况。

2. 地质勘察报告的编制要求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地铁工程勘察报告是勘察人员对勘察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的重要文件。

它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勘察目的、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调查结果、地下岩土情况、地下水情况、地下管线情况、地质灾害情况等。

此外,报告还应包含对调查结果的评价和分析,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和问题的预测。

3. 地下岩土勘察的规范要求地下岩土勘察在地铁工程勘察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地下岩土的类型和特性直接影响地铁隧道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因此,地下岩土勘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要求。

例如,应该使用合适的采样工具和技术来获取岩石和土壤样本,对样本进行实验室测试,以确定其物理力学特性、渗透性和变形性等。

此外,还需要进行地下水位的监测,以便了解地下水对地铁隧道的影响。

4. 地下管线调查的规范要求地下管线调查是地铁工程勘察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任务。

调查地下管线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管线与地铁隧道的冲突。

地下管线调查主要包括位置的标定、管线走向的确定、管线材料的识别等。

此外,还需要对地下管线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估,以保障地铁工程的安全性。

5. 地质灾害调查的规范要求地质灾害调查是防止地铁工程发生灾害的重要环节。

在地下工程中,地质灾害可能导致地铁隧道的破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此,地质灾害调查应该准确评估地下工程受灾风险。

铁路天然建筑材料工程地质勘察规程

铁路天然建筑材料工程地质勘察规程

铁路天然建筑材料工程地质勘察规程1. 引言铁路天然建筑材料工程地质勘察是指对铁路建设中使用的天然建筑材料的地质性质、储量和质量进行调查和评价的一项工作。

这对于确保铁路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程旨在规范铁路天然建筑材料工程地质勘察的方法和要求,以提高勘察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勘察任务2.1 勘察目标本次勘察的主要目标是确定铁路项目所需天然建筑材料的储量、分布、物理力学特性以及化学成分等关键参数。

同时,还需要评估这些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2 勘察内容根据勘察目标,本次勘察应包括以下内容:•地质调查:通过野外考察、地层钻探等方法,获取区域内地质构造、岩性特征等信息。

•材料储量评估:根据采样数据和现场观测结果,计算出天然建筑材料的储量。

•物理力学性质测试:对采集的样品进行物理力学特性测试,包括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抗冻性等指标。

•化学成分分析:通过化学分析方法,确定材料的化学成分,包括含水量、有机质含量等。

3. 勘察方法3.1 地质调查方法地质调查是铁路天然建筑材料工程地质勘察的基础工作。

常用的地质调查方法包括:•野外考察:通过实地观察和记录,获取区域内地层、构造、岩石类型等信息。

•地层钻探:使用钻探设备对地层进行钻取和取样,以获取更详细的地质信息。

3.2 材料储量评估方法材料储量评估是铁路天然建筑材料工程地质勘察的核心内容。

常用的储量评估方法包括:•采样法:根据勘察区域大小和变异程度,在代表性区域进行采样,并将采样结果推广到整个区域。

•面积法:通过对勘察区域进行测量和统计,结合采样结果,计算出材料的总储量。

3.3 物理力学性质测试方法物理力学性质测试是评估天然建筑材料质量的重要手段。

常用的测试方法包括:•抗压强度测试:通过在实验室中对样品施加压力,测定其抗压强度。

•抗拉强度测试:通过在实验室中对样品施加拉力,测定其抗拉强度。

•抗冻性测试:将样品放入低温环境中,在一定时间后观察其冻融破坏情况。

地质调查规范

地质调查规范

地质调查规范篇一:区域地质调查行业标准-资源勘探常用资料目录区调队法律法规及技术性文件(2006年4月27)质量技术类区域地质调查1、《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总则(试行)》(DD 2004—02)2、《青藏高原艰险区(B类区)1:250000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DD2003-01)3、《1:250000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DD2001—02)4、《1:250000遥感地质调查技术规定》(DD 2001-01)5、《火山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 17412·1-1998)6、《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 17412·2-1998)7、《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 17412·3-1998)8、《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万)》(DZ/T0179-1997)9、《1:5万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0157-95)10、《浅覆盖区区域地质调查细则(1:5万)》(DZ/T 0158-95)11、《城市地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技术要求(1∶50 000)》(DZ/T 0094—1994)12、《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万)》(GB/T 14158-1993)13、《1:5万区域地质调查总则》(DZ/T 0001-91)14、《1:5万区域地质图图例》(GB/58-89)15、《沉积岩类区1:5万区域地质填图方法指南》,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116、《花岗岩类区1:5万区域地质填图方法指南》,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117、《变质岩类区1:5万区域地质填图方法指南》,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118、《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手册》,四川省地矿局,1992矿产勘查19、《战略性矿产远景调查技术要求》(DD 2004—04)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21、《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22、《固体矿产预查暂行规定》(DD 2000—01))2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8—93)24、《固体矿产普查总则》(GB/T13687—92)工程地质勘查25、《1:10万~1:20万工程地质调查规范》(DZ/T0096-1994)26、《1:2.5万~1:5万工程地质调查规范》(DZ/T0097-1994)矿山资源储量核实27、《固体矿产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和经工程验证的预测资源量估算技术要求》(DD 2002—01)28、《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2001)2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30、《对矿山保有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31、《矿山保有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参考提纲》32、《矿山保有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参考提纲有关章节内容和附图要求的说明》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3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国土资环发[2000]27号文34、《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35、《土地复垦规定》区域矿产规划36、《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3]108号文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编制37、《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文38、《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39、《关于建设项目压履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4]227号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40、《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3-141、《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文42、《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4]240号文区域地质灾害规划43、《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2003-344、地质遗迹景观调查与地质公园建设45、《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地质矿产部,1995-5-446、《关于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的通知》(附件:<国家地质公园申报表>、<国家地质公园综合考察报告提纲>、<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工作指南(试行)>、<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制度>、<国家地质公园评审标准>),国土资厅发[2000]77号文47、《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工作指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学部,2002-448、《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02-10-149、《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和工作指南》,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2002-1150、《关于做好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世界地质公园申报书>、<世界地质公园申报综合报告>、<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文本>、<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说明书>、<世界地质公园的画册>、<世界地质公园的光盘>、<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科学内容展示方案>、<世界地质公园景区(点)说明及标示集<、<遵循的法律及参考标准>),国土资厅发[2003]4号文51、《关于申报国家矿山公园的通知》(国家矿山公园申报工作指南及附件:<国家矿山公园申报书>、<国家矿山公园综合考察基本要求>、<国家矿山公园总体规划工作要点>、<国家矿山公园评价标准>),国土资发[2004]256号文,2004-11-1952、《四川省地质公园申报、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0453、《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54、《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55、《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测量56、《城市测量规范》(CJJ8-99)57、《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58、《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01-93)59、《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信息工程60、《GIS图层描述数据内容标准》(DDB9702 )61、《资源评价工作中地理信息系统工作细则》(DDZ9701 )62、《国土基础信息分类与代码》(GB/T 13923-92 )63、《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GB9649-88 )人力资源64、《工人考核条例》,劳动部65、《四川省地矿局人才引进教育培训暂行规定》66、《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及有关实施意见》环境类67、《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68、《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69、《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3-2070、《国家危险物名录》1999-10-17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7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73、《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7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1996-4-175、《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7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7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78、《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1992-10-179、《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1-7-180、《环境保护法》1989-12-2681、《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8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篇二:环境地质调查技术要求正文-修改1:250000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技术要求前言为加强区域环境地质调查的技术管理,统一规范调查工作的内容与要求,制定本技术要求。

冻土地区工程地质调查规程

冻土地区工程地质调查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规程是冻土地区1∶10万~1∶20万工程地质调查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冻土区工程地质类坝、调查内容、技术定额、工作量、工作质量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

1.2 本规程适用于已进行过同等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的冻土地区,是制定工作设计、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审查批准的依据,本规程与其他类型地区1∶10万~1∶20万工程地质调查规程配套使用,末规定的事项,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DZ/T 0059沙漠地区工程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10万~1∶50万)DZ/T 0060岩溶地区工程地质调查规程(1∶10万~1∶20万)DZ/T 0062红层地区工程地质调查规程(1∶10万~1∶20万)DZ/T 0063黄土地区工程地质调查规程(1∶10万~1∶20万)3 术语3.1 冻土凡温度为负温或零温,并且含有冰的各种岩土均称冻土(包括多年冻土和季节冻土)。

3.2 冻土地区多年冻土、季节冻土分布的地区,称冻土地区。

4 总则 4.1 冻土地区工程地质查的目的4.1.1 为国土开发与国土整治、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提供区域性基础性工程地质资料。

4.1.2 为各项工程建设,包括水利电力、城市、矿山、海港、国防、交通及其它工程的规划和合理布局提供区域性工程地质资料。

4.1.3 为区内进一步开展较大比例尺工程地质调查、专门性工程地质和环境工程地质勘察提供设计依据,为开展工程地质专题研究、编制专门性工程地质图提供基础性资料。

4.2 冻土地区工程地质调查的任务4.2.1 初步查明冻土垂向及冻土水平方向的分布规律、厚度及成因。

4.2.2 初步查明控制冻土特征的主要因素(岩性、温度和含水量等)的变化及相互制约的特点。

4.2.3 初步查明冻土区的区域工程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并对区域地壳稳定性作出初步评价。

4.2.4 初步查明冻土区地下水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动态变化及水化学特征。

4.2.5 初步查明冻土地区冻胀土(冰缘)地貌类型、形态特征、分布规律及形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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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调查规范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50000)1.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1∶50000工程地质调查的目的任务、基本要求、调查内容、设计编写、遥感解译、工程地质测绘、物探、钻探与山地工程、原位测试、室内试验、成果编制、审查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1∶50000工程地质调查,其它比例尺的工程地质调查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50218-2014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585–2010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T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1999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DZ/T0148-94 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 0216-2014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DD2006-05地质信息元数据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工程地质条件Engineering geological conditions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的的地质要素的综合,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体类型及工程地质性质、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问题等要素。

3.2岩性综合体Lithology Complex在特定的大地构造及古地理条件下,形成的一套有成因联系的岩性类型组合。

3.3岩性类型Lithology Type由物质成分、结构构造相对均一的岩石所构成的岩石种类。

3.4土体工程地质层(组)Engineering Geology Layer of Soil Mass在同一地质时代、相同的成因条件下形成的一套物质组成和结构构造均一、工程特性指标相近的松散土层。

3.5工程地质问题Engineering geological problems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的地质问题,包括活动断裂、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砂土液化、特殊性土问题等。

3.6地下空间Underground space地表以下的地下交通、商业、仓储、能源、人防工程、通讯、管线等地下建筑所涉及的地质空间。

3.7综合工程地质图Comprehensive engineering geologic map综合反映主要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地质问题以及工程地质分区的图件。

4.总则4.1 目的任务4.1.1 1∶50000工程地质调查的目的是基本查明我国重要经济区(带)、城市群(圈)和重大工程建设区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问题,提高我国工程地质研究程度,为城镇总体规划、重大工程建设规划、选址和可行性论证提供工程地质依据,为大比例尺工程地质勘查及其学科发展提供地质资料。

4.1.2 1∶50000工程地质调查工作是一项区域性、基础性、综合性地质工作,主要任务有:a. 基本查明地貌特征,研究地貌形态类型、成因类型及其形成时代。

b. 基本查明各类岩土体结构、岩性特征、成因类型和地质时代,进行岩土体工程地质分类。

6c. 基本查明褶皱、断裂(裂隙和断层)等地质构造特征和时代。

d. 基本查明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岩、土体渗透性和地表水、地下水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e. 基本查明工程地质问题,阐明其发育、分布规律及成因,评价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f. 进行工程地质分区及评价。

g. 建立1∶50000工程地质数据库。

4.2 基本要求4.2.1 应优先部署在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且工程地质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调查区范围应根据规划建设区范围和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

4.2.2应在调查区范围内,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分片实施,以国际标准图幅为单元开展调查,可采用多幅联测。

4.2.3 应充分搜集和利用已有资料,在已有资料较多、研究程度较高的地区,可采取补充调查、编测结合的方法进行工作。

4.2.4 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及拟查明工程地质问题部署工作量。

4.2.5应综合采用各种有效的调查技术方法,重视遥感技术、物探、钻探、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中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4.2.6宜按照资料收集、野外踏勘、设计编审、野外工作、野外验收、图件编制、报告编审、资料汇交等程序进行。

4.2.7应按照标准图幅提交综合工程地质图及说明书,按照确定的调查区范围提交综合调查评价成果报告及相应附图、附件和数据库。

4.3 工作定额4.3.1工程地质调查区复杂程度按照平原盆地、丘陵山地分别划分为简单地区、中等地区和复杂地区三类。

4.3.1.1依据调查区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问题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将平原盆地区划分为简单地区、中等地区与复杂地区三级。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复杂地区①勘探深度内工程地质层结构复杂,普遍分布15层以上;②存在危害严重的工程地质问题超过3类;③存在超过3层对工程建设有较大影响的含水层。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等地区①勘探深度内工程地质层结构较复杂,普遍分布10-15层;②存在危害严重的工程地质问题2-3类;③存在有2-3层对工程建设有较大影响的含水层。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简单地区①勘探深度内工程地质层结构简单,多数地区不超过9层;②存在危害严重的工程地质问题不超过1类;③存在不超过1层对工程建设有较大影响的含水层。

4.3.1.2依据调查区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问题的复杂程度,按下列规定将丘陵山地区划分为简单地区、中等地区与复杂地区三类。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复杂地区①岩性岩相变化大,岩体以碎裂、散体结构为主;②地形复杂,地貌类型多样,地形坡度≧25°,相对高差≧500m;③存在危害严重的工程地质问题超过3类。

④森林覆盖率≧60%。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等地区①岩性岩相有变化,岩体以薄层-中厚层状为主。

②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少,地形坡度15-25°,相对高差50-500m;③存在危害严重的工程地质问题2-3类。

④森林覆盖率30-60%。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简单地区①岩性简单,岩体以厚层-整体块状为主;②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地形坡度≦15°,相对高差≦50m;③存在危害严重的工程地质问题不超过1类。

④森林覆盖率≦30%注:第4.3.1.1、第4.3.1.2条,从“复杂”开始,向“中等”、“简单”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4.3.2 1∶50000工程地质调查主要技术定额按照表1执行。

5.设计书编写5.1 设计书应在充分收集调查区有关规划和地质调查成果资料,评述其可利用程度;进行遥感解译和现场踏勘,编制调查区综合工程地质草图,了解调查区发展规划和需求、工程地质概况和研究程度以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依据项目任务书和本标准编写。

5.2 设计书必须依据充分、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部署合理、技术方法有效、专题研究与预期成果符合实际需要、经费预算合理、组织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文字精炼、附件清晰齐全。

5.3 设计书编写提纲及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4 设计书主要附图附件宜包括:工程地质研究工作程度图、综合工程地质草图、工作部署图、典型工程地质钻孔设计图、可利用钻孔清单以及其他勘查与测试成果汇总表等。

5.5重大工程地质专项调查应单独编制专项调查方案。

6.调查内容6.1 地形地貌条件调查各种微地貌成因、形态、规模、组成物质及分布规律,分析其组合特征、过渡关系及其形成的相对时代。

6.2 岩体工程地质特征6.2.1调查地层产状、层序、地质时代、成因类型、岩性岩相特征及其接触关系。

6.2.2调查结构面类型和发育特征、软弱夹层的分布特征、充填物的成分及胶结程度。

6.2.3调查岩石的坚硬程度及强度、岩体结构类型及完整程度。

6.2.4调查岩石的风化程度,风化壳厚度、形态和性质,进行风化壳的垂直分带。

岩石坚硬程度及强度、风化程度、岩体完整程度按照《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执行。

6.3 土体工程地质特征6.3.1调查土的颗粒组成、矿物成分、包含物、结构构造、密实度和湿度及其物理力学性质。

6.3.2调查第四纪沉积物的时代,宜按Qp1、Qp2、Qp3、Qh进行第四纪沉积物的划分和对比。

如四分有困难时,可两分为更新世(Qp)和全新世(Qh)。

6.3.3调查沉积物颗粒组成、土层结构和成层性、特殊矿物及矿物共生组合关系、动植物遗迹和遗体、沉积物的形态及空间分布等,确定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

6.3.4调查不同时代、不同成因类型和不同岩性的沉积物在剖面上的组合关系及空间分布特征。

6.4 地质构造背景6.4.1以收集资料为主,并结合遥感解译,分析区域构造格架,构造优势面及组合,主要构造运动期次和性质,以及新构造运动及地貌特征。

6.4.2应收集区域断裂活动性、活动强度和特征,以及区域地应力、区域地震活动、地震加速度或基本烈度资料,分析区域新构造运动、现今构造活动,地震活动以及区域地应力场特征。

6.4.3核查主要断裂规模、性质、方向、活动性。

6.4.4选择典型地段,调查节理裂隙的成因类型、形态特征、产状、规模、密度和充填情况等。

6.5 工程水文地质条件6.5.1河流、湖沼等地表水体的分布、动态及其与地下水的关系。

6.5.2主要井、泉的分布位置,所属含水层类型、水质与水量、动态及开发利用情况。

6.5.3区域含水层的类型、空间分布、富水性,相对隔水层和透水层的岩性、透水性、厚度和空间分布。

6.5.4地下水的流速、流向、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地下水活动与环境的关系,如土地盐碱化、冷浸现象等。

6.5.5地下水水位与埋深、地下水水化学特征及其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6.6 工程地质问题6.6.1崩塌、滑坡、泥石流调查。

调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地形地貌、岩土性质、地质构造、地下水、规模、范围、运动速度、诱发机制、危害以及当地防治崩塌、滑坡、泥石流的措施和经验。

具体调查要求可参考《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DZ/T 0216-2014)。

6.6.2 地裂缝调查。

调查地裂缝出现的时间、空间分布、发育规模及活动特征;地裂缝成因类型及诱发因素;地裂缝对建(构)筑物、农田、道路等危害情况,及当地整治地裂缝的措施和经验。

6.6.3 地面沉降调查。

调查地面沉降发生的时间、沉降量、沉降速率、沉降范围、发展趋势等;地下水、地热开采量、开采层位和区域地下水位或承压水头变幅和速率;沉降区内已有构筑物、管线、道路等变形破坏情况,及当地防治地面沉降的措施和经验。

6.6.4 地面塌陷调查。

调查地面塌陷诱发原因、发生时间、分布、形态、规模、密度等;上覆第四系土体的类型、厚度及其工程地质性质;地表工程设施等的破坏损失情况,当地防治塌陷的措施和经验。

6.6.5 饱和土液化调查。

调查饱和土的性质,包括土的粒径、不均匀系数、结构和相对密度;可能液化土层的埋藏条件,上覆土层的岩性、厚度,可能液化土层的厚度和排水条件等;饱和土液化对建筑物、道路等危害情况,及当地防治的措施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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