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规章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中规章制度

【篇一:高中学校规章制度】

遂二中学校规章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

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

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

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审批,1.5~2.5天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和3天以

上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到教导处登记、调课,安排

人代课或代班,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

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a、每月允许半天(空堂)到医院看病,不扣出勤奖。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

长期病休人员病愈后要求上班,须先试用一个月,如确实能坚持正

常工作,从上班之日起发给全工资。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下列情况不扣除当月出勤奖:

a、婚假3天,晚婚18天。

b、丧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市区内3天,市区外5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

c、产假:3个月,难产、晚

育酌情另增15天。

d、流产:(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产的以

病假对待,一年内流产两次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扣1个月考

评奖;

e、做上环手术3天;

f、一月内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半天,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

女者,因父母生病请假半天;

j、教职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时,准假2天; h、教职工

子女结婚准假1天。

(3)旷工:未经请假和请假未批擅自离校,超假及在请假中弄虚作

假的均属旷工。旷工半天,停发半月出勤奖;旷工一天,停发当月

出勤奖;旷工两天,停发当月出勤奖和当月考核奖;旷工三天,停

发当月出勤奖和本学期考核奖;对长期旷工者要令其在教职工大会

上深刻检讨,情节严重者,报市教委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事先须向分管校长提出申请:十堰市内

出差由分管校长审批,市外由校长审批,并报教导处备案。出差超

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

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制,坚守工作岗位。工

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

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

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年级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

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

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课间、课外时间不准授课,要给予学生充分

的活动、锻炼和娱乐时间。

5、各年级组长按要求认真统计本组教师考勤,每周一早按时送交教

导处,学校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系统外单位借调人员,停发学校一切奖金,不再享受学校的任何

福利。

4、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

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核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发假内的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并分别按

每天1.5元、2元扣发出勤奖;月累计事假达4天者,扣发当月出勤

奖的50%。

⑵函授学习请假,只停发假内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经学校批准的培训学习,按平均数发放课时津贴。

⑶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奖金)

2、在岗考核

⑴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确因病、因事临时外出,教师必须向年级组长口头请假,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迟到者,教师需向年级组长说明情况(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不说明的发现一次扣5元。

3、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学校对惹是生非、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⑴无故缺课1节扣10元。

⑵私自调课扣5元。

⑶在培训、会议、教科研活动和公益活动时间,迟到或早退

1次扣罚1元,月累计3次按3元/次扣罚;缺席1次,扣罚3元,月累计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课内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扣罚任课教师当月10~50元津贴,并酌情给予其纪律处分。

⑸对惹是生非、打架闹事、体罚学生等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书面检讨,批评教育,扣除当月考评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扣除本学期考评奖,并报市教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教导处按周统计,按月公布、兑现。

二、文明学校建设管理办法

1、为了加强文明学校的建设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文明学校的质量,使创建文明学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2、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在党支部和学校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党支部和工会、校办负责。

3、文明学校标准:

(1)思想政治工作好。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计划地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五爱”、“四有”、“八比八查八看”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政治觉悟,并积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