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邮政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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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概述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银行卡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可以说已经成为了人们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

银行卡作为一种具有强大支付功能的智能卡片,其领用与使用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性,这也就需要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签订银行卡领用合约来规范双方权益和义务。

本文将重点介绍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指导个人用户如何正确地签订合约,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遵循合法规定。

前置知识在签订银行卡领用合约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以下概念:•银行卡:是指银行为客户发行的可用于支付、储蓄、转账等功能的卡片。

•合约:合同的另一种称谓。

•个人卡:是指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卡。

同时,还需要了解以下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子支付机构管理办法》签订合约前需要注意的事项1.选择银行签订银行卡领用合约前,需要先选择要办理的银行。

需要了解各家银行的服务内容、办卡流程、手续费等情况,并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2.填写个人信息在签订合约时,银行需要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应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

3.关注合约内容签订银行卡领用合约需要注意仔细阅读合约条款,理解合约内容和规定。

特别是费用、借记卡信用额度、透支额度、使用限制等方面的条款。

要认真阅读并询问银行工作人员,确保自己对合约内容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4.解决疑问如果在签订合约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银行工作人员,或自行查询相关资料,弄清楚疑惑所在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合约。

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内容及要点银行卡领用合同个人卡是指由银行向个人发放的银行卡的合同。

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双方的基本信息应准确无误。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银行应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资料并予以确认。

2.领用银行卡的方式和流程银行应当告知个人用户银行卡的领用方式和流程,包括输入正确的个人信息、支付手续费、办理卡片等具体步骤。

3.银行卡使用范围和限制银行应告知客户银行卡的使用范围和限制,包括使用地区、使用支付方式、透支额度、交易频度等规定。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的要紧条款简述如下,敬请关注:招商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申请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同意甲方向任何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甲方有权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信用状况披露给招商银行集团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境内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招商银行的效劳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卡合作方、相关资信机构等。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有权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综合化效劳的目的视情况向其他任何甲方认为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披露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

甲方承诺将要求相关合作机构对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担当保密义务。

2、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回户治理,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

主卡持卡人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均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担当清偿责任。

3、信用额度是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与美元账户的共用额度。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给或调整其信用额度,并将信用额度调整的信息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信用额度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共享。

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及信用额度使用情况,甲方有权对其核发或调整为相应等级的信用卡。

4、甲方有权经乙方同意后为乙方核发其他卡种的信用卡。

第二条使用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后,应马上在信用卡反面的签名栏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那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担当。

邮储开户协议书

邮储开户协议书

邮储开户协议书一、介绍邮储开户协议书是由甲方(开户人)与乙方(邮储银行)签订的一份合同协议,就开设银行账户的各项事项进行约定和规定。

本协议书旨在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二、协议内容2.1 开户人信息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交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准确和有效的,并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2.2 开户类型甲方可根据需要选择开设不同类型的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等。

不同类型的账户将根据乙方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服务和待遇。

2.3 存款金额及手续费甲方在开户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存款作为起始金额,并按照乙方的规定缴纳相应的手续费用。

具体金额和规定由乙方在开户时告知甲方。

2.4 账户管理甲方拥有对其银行账户的管理权,并有权进行存款、取款、转账、查询等操作。

甲方在操作时需遵守乙方的规定,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同时,甲方需妥善保管个人账户和密码,避免密码泄露或被盗,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2.5 资金结算甲方通过银行账户进行的资金结算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取款、转账等,将按照乙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处理。

甲方需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6 利息计算和支付根据甲方的开户类型和存款金额,乙方将按照相应的利率计算和支付利息。

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由乙方在开户时告知甲方。

三、协议生效与变更3.1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可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3.2 协议变更如有必要需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应被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生效。

四、协议解除4.1 协议解除的情况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且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的;•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的;•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的。

银行信托合同合作发行联名卡协议书6篇

银行信托合同合作发行联名卡协议书6篇

银行信托合同合作发行联名卡协议书6篇篇1甲方:XXX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X信托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具有各自领域的优势资源,为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扩大市场影响力,提升市场竞争力,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合作发行联名卡。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目的双方通过合作发行联名卡,共同拓展金融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二、合作期限及方式1. 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年。

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作协议。

2. 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共同设计、推广联名卡,共享客户资源和业务渠道,实现业务联动和互惠互利。

三、联名卡制作与发行1. 联名卡的制作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2. 甲乙双方共同设计联名卡样式、功能及优惠政策等,确保联名卡的独特性和吸引力。

3. 联名卡的发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信用卡业务规则和操作流程。

4. 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联名卡的营销策略和推广方案,确保联名卡的顺利发行和市场接受度。

四、业务合作内容1. 甲乙双方在联名卡业务上开展深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积分兑换等方面。

2. 乙方利用其信托业务优势,为甲方提供信托理财产品和信托贷款服务,丰富联名卡的功能和服务内容。

3. 甲方利用其银行业务优势,为乙方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和客户资源支持,促进乙方信托业务的发展。

4. 双方共同开展信用卡营销活动,互相支持对方的业务推广和品牌建设。

五、风险管理与控制1. 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共同防范和控制联名卡业务风险。

2. 双方应定期交流信用卡业务风险信息,共同研究应对措施,确保联名卡业务稳健发展。

3. 乙方在信托业务合作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业务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六、收益分配与结算方式1. 双方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内容和贡献度,共同商议收益分配比例。

2. 收益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确保双方利益均衡。

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约

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约

• 2.国外信用卡合约主要条款分析
• 从信用卡合约内容分析,国外信用卡合约条款与 借记卡合约条例诸多条款重合。一般而言,信用 卡合约条款主要包括定义条款、信用卡申领与使 用、信用额度、费用与缴交、持卡人的权利义务、 责任限制或免责条款、隐私保护与信息披露、信 用卡账户终止、合约修订、发卡机构权利转让、 基础交易争议的处理机制、信用卡合约争义解决 与法律适用等条款。部分特别条款略述如下:
(三)国外银行信用卡合约比较分 析
• 1.国外信用卡合约主要特点 • 从本书选取的国外发卡机构发布的信用卡合约看,国外信用卡合约具 有以下特点: • (1)从形式上看,国外发卡机构一般通过信用卡合约或信用卡会员合约 等单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方式明确发卡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但不再在合约之上另行制定章程,这一点与国内商业银行的做法 不同的方式;在合约内容方面,也比较注重在信用卡合约中合理平衡 发卡银行和持卡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这与前述国外借记卡合约基本 一致,不再赘述。
2.信用卡领用合约主要内容
• 国内商业银行的信用卡领用合约包括名词 定义,信用卡申请、领卡及激活, 信用卡 使用,信用额度,交易、利息与费用,对 账,还款,欠款催收及抵销, 挂失,账户 终止及其他条款。涉及内容主要包括:
• (1)信用卡的申领。信用卡申请人应向发卡银行提 供真实、完整、准确的 资料,并积极配合发卡银 行向有关方面了解和查询其财产、资信及其他情 况。 申请人同意并授权发卡银行为业务或管理的 需要收集、处理、传递、披露及应 用其个人资料; 如联系方式及申领人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 发卡银行。持 卡人领取信用卡时,应立即在其背 面的签名栏内签署与申请表载明的持卡人相 同的 姓名,并在用卡时使用此签名。
• (2)在适用关系上,部分发卡行存在“一章 程,多合约”的业务模式。信用卡章程适 用发卡行发行的所有类型信用卡,但针对 不同类型信用卡,发卡行制定各自领用合 约,以作为信用卡章程的补充和解释。

邮政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合同5篇

邮政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合同5篇

邮政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合同5篇篇1邮政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合同甲方:借款人(个人)乙方:邮政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贷款金额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用途甲方保证所借款项仅用于_______________目的,并不得用于任何违法活动或超出合同约定之用途。

三、贷款利率、期限及还款方式1.贷款利率:本合同所称利率是指借款单位按年计收的一种衡量资金使用成本的百分比。

本合同的贷款利率为______%/年。

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

贷款利率调整规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特殊规定则填写)。

2.贷款期限:本次贷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还款方式:(1)本次贷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每期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每期还款金额相等。

(2)贷款期限内,甲方应按照还款计划表的要求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并在还款日将相应款项转入乙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中。

四、还款日期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将应还款项全额存入乙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中。

五、还款逾期如在还款到期日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借款本息,则甲方应按照以下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基础及方式:逾期按未偿还金额的日利率______‰逐日计算。

逾期利息计算期间:从还款到期之次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六、还款账户乙方指定还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账号)。

七、还款顺序还款顺序为:利息、罚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本金。

八、贷款违约1.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甲方违约:(1)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2)贷款用途不符合本合同约定;(3)提供的担保或抵押标的权利受损或其价值不足;(4)提供的财产出现查封、冻结等情形;(5)有其他损害乙方利益、损害本合同履行的行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2019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维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以下简称邮储信用卡)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透支后还款、以人民币结算的信用支付工具。

第三条邮储信用卡为面对个人所发行的信用卡,按照持卡人清偿责任的不同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按信息载体分为磁条卡、芯片卡和磁条芯片复合卡。

第四条发卡行、申请人、持卡人、特约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在处理邮储信用卡业务时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词遵从如下定义:“申请人”指向发卡行申请信用卡的个人。

“持卡人”指向发卡行申请信用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个人。

个人卡持卡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附属卡持卡人。

“信用额度”指发卡行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等为其核定、在卡片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的最高授信限额。

“透支”指持卡人使用发卡行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进行支付的方式,包括消费透支、分期付款、取现透支、转账透支等。

“预借现金”包括现金提取和现金转账等。

“现金提取”指持卡人通过柜面或ATM等自助机具,以现钞形式获得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或溢缴款。

“现金转账”指持卡人将信用卡内预借现金资金或溢缴款划转到本人银行结算账户。

“账单日”指发卡行定期对持卡人的交易款项、费用等进行汇总,结计利息,计算持卡人当期应还款额的日期。

“到期还款日”指发卡行与持卡人约定的,信用卡持卡人归还当期应还款额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实际还款日”指持卡人以存现、转账等方式向发卡行偿还其欠款的日期,以发卡行收到客户还款资金的实际日期为准。

“最低还款额”指发卡行规定的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应该偿还的最低金额,以对账单记载为准。

“交易入账日”指发卡行在持卡人发生交易后将交易款项记入其信用卡账户,或根据规定将费用、利息等记入其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信用卡养卡合同书协议书

信用卡养卡合同书协议书

甲方(养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养卡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的专业服务,提高信用卡信用额度,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信用卡养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甲方提供的信用卡信息,制定个性化的养卡方案;(2)协助甲方进行信用卡额度提升;(3)提供信用卡还款指导,确保甲方按时还款;(4)提供信用卡逾期解决方案;(5)提供信用卡相关资讯及建议。

二、服务期限1.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服务期限届满后,如甲方希望继续享受乙方服务,需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本合同。

三、服务费用1. 乙方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月,甲方需在每月的____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用。

2. 甲方支付服务费用后,乙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服务。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乙方在提供养卡服务过程中,如获取甲方的个人信息,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

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服务费用。

3. 如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泄露对方信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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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2 页 编号:_____________ 邮政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2 页 共 12 页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申领 1.乙方(含主卡和附属卡申请人,下同)已知悉并理解《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内容。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诺在信息变更时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授权甲方在办理信用卡申请及信用卡账户存续期间,为了解乙方信用状况,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他合法征信机构及数据机构查询乙方信息,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的身份、财产和其他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拥有机动车、房地产或金融资产等信息),并同意甲方保留相关资料。乙方同意甲方将信息提供给合法征信机构。乙方授权甲方获取并验证乙方在线申请信用卡所使用的相关设备信息。甲方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乙方事先已明确被告知并同意甲方向上述数据库提供乙方不良信息。甲方向征信机构提供乙方不良信息前,应通知乙方,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不论申请是否成功,乙方均同意甲方留存相关资料。 3.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信用卡申领及核定额度,有权视乙方用卡情况和风险状况对其信用额度做出调整,并以约定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并认可对调整后的信用额度内所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在每一时点的实际可用额度依照甲方规定计算。 4.主卡持卡人可为其指定的年满16周岁的直系亲属申请办理和注销附属卡,每张主卡最多可办理4张附属卡。主卡和附属卡共享额度,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在主卡额度范围内对附属卡额度进行调整。 5.主卡申请人申请附属卡时,应确保附属卡申请人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并保证附属卡申请人在申请附属卡时已知悉和同意《章程》和本合约。 6.若乙方同时持有多张甲方发行的信用卡,各卡实际可用额度的总和不得超过乙方额度最高卡片的信用额度,同时每张卡片的实际可用额度不得超过卡片各自的信用额度。 第 3 页 共 12 页

7.主卡持卡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负有清偿责任,附属卡持卡人对本人的附属卡项下所发生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附属卡持卡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主卡持卡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8.甲方按乙方确定的通讯地址寄送卡片后,即履行完发卡义务。乙方应确保提供的地址准确无误,并能正常收取邮件,否则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卡片遗失、被盗用风险。

第二条 使用 1.乙方在获准申领并收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署与申请表样式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申领的芯片信用卡须通过圈存充值后方可正常使用电子现金功能,电子现金余额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500元。 3.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不记名、不挂失、不计息、不可取现或透支、不计积分。 4.信用卡只限乙方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交易和行为,如用于非法场所,包括购买当地法律禁止的商品及服务,从特约商户处套取现金、洗钱等,否则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法律后果。 5.乙方可使用密码(含动态密码,下同)进行交易。凡因交易性质、习惯,或按银行卡组织、甲方规定或依乙方选择不使用密码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不校验密码的刷卡消费,电子现金脱机消费以及通过邮件、电话、移动设备、短信、传真、互联网等方式进行的交易,可以持卡人签名,磁条或芯片信息,动态验证码,卡号、有效期、安全码等卡面信息,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及指纹等个人生物特征信息等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以下简称“验证要素”)进行交易确认。 6.经密码或验证要素校验通过,交易(含预授权交易)即视为乙方本人所为并由乙方承担交易款项。基于乙方签字形成的交易凭证和/或凭其他验证要素、密码产生的信息记录之一或全部均属于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7.由于乙方密码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遗忘密码,可通过甲方电话银行申请重置,甲方不提供密码函。 8.乙方与收单方(包括提供消费或ATM取现的商户及金融机构等)、信用卡联名机构、增值服务 第 4 页 共 12 页

提供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纠纷或服务纠纷应由乙方与其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偿还因信用卡交易而发生的债务及相关费用。 9.甲方在此提示乙方,如乙方在进行互联网、电视、电话等无卡购物时,乙方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商户环境下使用信用卡,并充分了解交易相关信息,确保交易真实合法,并承担因此可能引起的风险及损失。乙方在使用信用卡进行此类交易时,所提供的卡面信息或电子数据所产生的信息记录均属于该交易的有效凭据。 10.如乙方经甲方核准使用信用卡进行分期付款交易,乙方同意按该档分期付款计划的安排和对账单的记载,按时逐期向甲方分次偿还该档交易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金额和相关费用(如有)。如乙方使用信用卡的权利被暂停或乙方信用卡账户被终止及出现其他甲方认定的风险状况,甲方可自行决定停止乙方的分期付款计划并以约定方式通知乙方,届时乙方分期付款计划下的所有应付款项视为全部到期并应由乙方立即完全清偿。乙方亦同意受甲方公布的任何其他与分期付款计划相关的条款约束。 12.乙方可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带有银联、维萨、万事达卡、JCB、美国运通或其他银行卡组织受理标识,或境内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以及甲方指定的其他特约商户凭卡消费;在境外带有银联、维萨、万事达卡、JCB、美国运通或其他银行卡组织的受理标识的取现网点或ATM上提取当地币种现钞;在境内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ATM上或甲方指定的取现网点、ATM上提取人民币现金,并享受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3.乙方凭卡在境外带有维萨、万事达卡、JCB、美国运通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只须在签购单上签署与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相同的签名;在境外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或在境内消费时,乙方须按预先与甲方的约定输入或无须输入密码,并在签购单上签署与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相同的签名,但乙方与甲方另有约定或受理机构、银行卡组织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利息及费用 1.除本合约另有规定外,乙方透支消费及圈存交易从交易入账日至甲方规定的到期还款日(含,下同)止为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的最长期限由甲方在有关金融规章许可的范围内确定。乙方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当期已出账单的全部款项,无须支付透支消费及圈存交易的利息。如果乙方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之前全额还款的,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已偿还部分计收自透支记 第 5 页 共 12 页

账日至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自透支记账日持续计息,至偿还全部欠款为止;日利率0.035%-0.05%(参考年利率约12.775%至18.25%),按月计收复利。 2.乙方使用信用额度提取现金或转账的,乙方须自交易入账日起按甲方规定利率向甲方支付透支利息。 3.对于取款和转出转账交易,乙方应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手续费;取款交易还要遵守银行监管部门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关于境内、外每日最高累计取现额的规定。 4.乙方在信用卡账户内的存款视为溢缴款。溢缴款不计付利息,提取溢缴款或利用溢缴款转账应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手续费。 5.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按时偿还透支款项、利息、违约金等其它有关费用。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其他相关费用,收取的其他相关费用直接计入乙方信用卡账户。 6.信用卡激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年费,年费收取时点以甲方提供的账单信息为准,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账单要求按时缴纳年费。年费减免政策以甲方规定为准。 7.乙方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全额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按照甲方规定支付透支利息外,还须按照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支付违约金。 8.甲方核发信用卡后,乙方须在账单上指定的到期还款日(含)之前缴纳年费及各项费用。乙方签署本合约即表明接受全部收费项目和条件,须按甲方确定的费率和利率支付因持有和使用信用卡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利息,包括但不限于透支利息、年费、挂失费、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情况调整费率,并在按相关规定履行法定手续和告知义务后执行。 9.乙方使用信用卡发生的非人民币交易金额,甲方将根据指定卡组织在清算(请款)时的结算金额和甲方规定汇率及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记账。乙方在此同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汇兑风险和费用并承诺履行还款义务,不得因甲方记账交易与其它市场机构的汇率比较后发生差异而拒绝接受。 10.本合约涉及到的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第十二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收费项目及标准》。费率如有变动,甲方将通过账单、客服电话、短信、银行网站等任一渠道告知乙方。

第四条 账单 1.乙方信用卡发生交易、费用或欠款未还时,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提供账单。当月内没有任何交易 第 6 页 共 12 页

且账单金额小于5元或溢缴款金额小于5万元的除外。 2.乙方自账单日起10天内未收到账单,应主动向甲方查询,否则视同收到,乙方不得以未收到账单为理由拒绝还款。如乙方对账单有异议,应自账单日起30天内向甲方查询和要求更正。 3.乙方有权在向甲方提交甲方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对有异议的账务进行核查,有权向甲方请求调阅签购单。如经查证认定争议交易确为乙方所为,乙方须支付甲方查阅签购单手续费及可能造成的损失。 4.甲方向乙方提供自索取之日起最近3个月内(含)的账单补制及最近4个月(含)至12个月(含)内首次补制账单的服务。

第五条 还款 1.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到期还款日之前偿还欠款。乙方可选择全额还款或最低还款额的还款方式。 2.乙方当期最低还款额=本期各种费用和利息+上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本期预借现金余额+分期分摊本金+(本期消费余额+上期未计入最低还款额且未还的消费余额)*10%。 3.若乙方选择在甲方开立的乙方名下借记卡自动关联还款,则乙方授权甲方在到期还款日从该借记卡活期账户中扣款偿还信用卡该期账单的全部应还款或最低应还款(由乙方在申请开通本功能时选定)。如该借记卡活期账户余额不足,则将余额全部扣减用于还款。 4.还款的顺序依次为上期欠款和本期欠款。在同期欠款中,按照以下顺序对其信用卡账户的各项欠款进行冲还:未逾期以及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利息、费用、预借现金(含透支转账)交易本金、消费透支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预借现金(含透支转账)交易本金、消费透支本金、费用、利息的顺序进行冲还。 5.乙方超过到期还款日未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视为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将乙方个人资料和资信状况在催收账款的必要、合理范围内予以披露;有权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债务催讨公司等其它第三方机构追讨或代为追讨乙方的欠款。甲方因催收或委外催收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第三方代理服务费等款项由乙方承担。 6.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各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偿还乙方在本合约项下对甲方的欠款,如账户中资金不足以清偿全部欠款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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