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筒管理规定
局部通风机管理规定

局部通风机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编制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局部通风设计。
内容包括:通风方式、风量计算、局扇和风筒选型、风筒的连接及吊挂位置、局扇安装的位置,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等。
风量计算必须按照瓦斯涌出量、施工人数、一次起爆最大炸药消耗量(硝酸铵炸药)、风速等确定。
2、施工单位依据批准的局部通风设计,负责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铺设与回收。
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须按安装要求进行(见附件局扇安装标准)。
3、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程》第128条规定。
不得发生循环风并符合最低风速要求。
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联锁,当任何一台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切断工作电源。
4、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且顶板完好、无淋水,方便检修行人的位置,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通风机如放在局部通风机架上,距底板高度要大于0.3米,如吊在巷道顶部,距底板高度要大于2米。
供给局部通风机的全负压供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
5、煤巷和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完善以下安全装备:上齐双局部通风机(不得将对旋局部通风机的两极作为双局部通风机使用)、双电源(其中一路为“三专”电源)、自动倒台,实现“三专”两闭锁,瓦斯监测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上齐防尘消防供水管路、水炮泥、湿式煤电钻、净化水幕、煤电钻综合保护等。
动力线为阻燃电缆,照明、通讯、信号使用标准电缆。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使用水胶炸药,毫秒电雷管,并按要求使用专用发爆器爆破。
有专用电话,所有职工必须佩带自救器,高瓦斯工作面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所有电气设备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岩巷掘进工作面参照煤巷和半煤巷掘进工作面的有关要求进行装备。
7、局部通风机要求设备齐全。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为了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加强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供电、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防止矿井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局部通风机安装(一)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所安装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岩巷不小于0.15m/s、煤巷和半煤巷不小于0.25m/s。
(二)局部通风机的设备应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严密不漏风);局部通风机应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大于0.3m。
11kW及以上功率的局部通风机安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除尘风机除外)。
(三)使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一套工作、一套备用,并能自动切换。
工作和备用的局部通风机可顺巷上下或左右并列安装在巷道的一侧,且附近10m范围内应无杂物堆积。
(四)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甲烷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其它蓄电池作动力的机电设备必须断电闭锁停止作业)。
(五)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高压电源必须相互独立,且从不同的母线段馈出,保证在任何一开关、电缆和变压器故障时有一套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
(六)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工作局部通风机运行时,备用局部通风机移变、开关必须保证带电热备用,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
(七)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一台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四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
(八)备用局部通风机供电侧或其分馈电源的二次侧应安设监控系统馈电传感器,实时监测备用风机电源侧供电状态,当电源侧无电时,监控系统应有声光报警信号。
局扇通风管理制度

局扇通风管理制度第一条局扇的管理规定1、局扇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掘进工作面由电工管理,无人工作面由瓦斯员管理。
2、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内,距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不得出现循环风。
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工作面编号每班指定管理人员姓名、局部通风机功率、风筒长度、入风量、出口风量、风筒管理人员姓名、周围瓦斯情况。
3、局扇必须安装三专两闭锁,否则不得开始工作。
4、掘进工作面开工或移装局部通风机时应实行验收制度,凡发生安设不符合规定时,通风部门有权不予延接风筒,巷道不得开口施工。
5、局部通风机由矿机电科安装维护,入井前进行完好检查,保证正常运转,安装设备要齐全,使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或安装消音器,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电缆接线盒,电缆进线孔有密封,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管,安设高度大于0.3米,大断面巷道应吊挂,开关明显标志,与局部通风机的距离不得超过10米。
第二条风筒的管理规定:1、风筒无破口,接头严密,软质风筒接头要用反边接法或双反边接法。
2、风筒吊挂要两靠一直,拐弯处设弯头,异径风筒要上过渡节。
3、风筒不得出现跑、漏风现象,不打弯、不落地,如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第三条临时停工停风区采取的安全措施:临时停工一般不得停风,停风时要立即切断巷道内的一切电源,并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瓦斯员在栅栏附近随时检查瓦斯。
如果瓦斯浓度超过3%,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第四条局部通风风量的规定:1、局扇从巷道吸入的风量不得超过该巷道总风压供风量的70%,不得出现循环风。
2、风筒出口风量,应据所供风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炸药消耗量、人数等进行计算、选定,并符合《规程》对最低风速的要求。
第五条瓦斯检查的规定:1、局扇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否则必须停止运转进行处理。
2、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盲巷临时停风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规定

关于局部通风机安设与使用的规定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局部通风机是保证掘进巷道供给新鲜空气以便作业人员呼吸和稀释、排除有害气体的主要设备;保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也是防止瓦斯事故的必备条件;由于局部通风机的管理混乱,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导致瓦斯积聚而引发瓦斯燃爆事故曾多次发生,教训是沉痛的;因此,规程规定"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由在该掘进面作业的班组长本人负责局部通风机的管理;二是由班组长指定本班组的其他人员负责管理;三是由专职看管局部通风机的工种人员负责管理;前两种情况的班组长或指定人员,对局部通风机实行的是"兼职"管理,而第三种情况是"专职"管理;无论"兼职"还是"专职"都必须尽到以下责任:1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严禁和制止任何人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2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转,负责撤出人员和尽'快找电工维修;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 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时,经瓦斯检查员同意后,方可亲自启动局部通风机,并做好故障原因和停风时间等有关情况的记录;3参与和协助通风部门人员的排放瓦斯、接设风筒等工作;4专职看管局部通风机的工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开局部通风机2m 以外; 5负责将本班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向下一个班次管理局部通风机的指定人员交接清楚;2.局部通风机安设地点及该处的供风量必须符合规定该条规定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 、该地点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该地点到回风口这段巷道内的风速必须达到或超过〈规程规定的最低风速等,这些规定的目的都是为了防止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循环风的害处是:将掘进工作面的乏风反复返回掘进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越来越大,不仅使作业环境越来越恶化,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风流瓦斯浓度不断增加,当其进入局部通风机时,极易引起瓦斯爆炸事故;为了保证局部通风机不发生循环风和风流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安设局部通风机地点巷道的供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的13倍;其依据是:局风巷风局风巷风局风Q Q Q Q Q 34.1%0.1%75.0%75.0%10=>⨯>⨯∴⨯式中 Q 巷风——安设局部通风机巷道的供风量,m 3/min ;%——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风流瓦斯尝试;Q 局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m 3/min ;%——掘进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为保证安设局部通风机地点到回风口这段巷道内的风速达到或超过规程规定的最低风速,必须使安设局部通风地点巷道的供风量符合下列要求:岩巷 Q 巷风≥Q 局风+9S ×I i煤巷 Q 巷风≥Q 局风+15S ×I i式中 Q 巷风——安设局部通风机巷道的供风量,m 3/min ;Q 局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m 3/min ;S ——安设局部通风机巷道的断面,㎡;9、15——规程规定的岩巷最低风速0.15m/s 、煤巷最低风速0.25m/s 换算成分钟风速9m/min 、15m/min ;I i——同时运转的局部通风机台数,台;3.风筒的安设应符合要求风筒是确保掘进工作面供给足够有效风量的关键设备,必须加强管理与维护;风筒接设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⑵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口风量,要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规定;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应太近,以免吹起矿尘影响现场作业和损害人员健康;更不应太远,以免风速过低引起瓦斯超限,一般以10~15m为宜;风筒出口风量不应小于40m3/min;⑶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⑷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2点;⑸风筒拐变处要缓慢拐变或设弯头,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有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化接;⑹加强管理,不准损坏风筒,风筒应实行逐节编号管理,在第1、2节风筒之间接设“卸压三通”;⑺要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瓦斯不限,巷道中的风速符合规定;4.局部通风机应采用“采掘分开”供电和“三专”供电;有些矿局部通风机的供电没有专用线路,而是与采掘工作面的动力电源相连,由于工作面电器设备较多经常因超负荷而造成断电,导致局部通风机频繁停止运转、工作面频繁停风、瓦斯超限和积聚现象频繁发生;为保证局部通风机的供电可靠、使风机连续正常运转,低瓦斯矿井的局部通风机就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和供电线路供电,如图2-2-15a所示,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瓦斯喷出区域和高、突矿井中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供电,即每个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的电源,直接从采区变电所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向局部通风机供电,如图2-15b所示;对“三专”供电设备应加强管理与维护,做到:1要指定专人或由电气值班人员负责操作,定期对变压器、开关和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2对"三专"设备应在采区变电所内设立标志牌,表明使用地点、设备容量、线路电压、电缆截面、管理负责人等;3要设立专用运行记录簿,详细记录停送电时间、故障处理结果,并在发生停电故障时及时报告矿调度室;5.严禁31台局部通风机向12个掘面供风有的矿井,为了解决由于掘进巷道距离较长、瓦斯涌出量较大、通风能力不足的难题,采取了布置2台、3台或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措施;这种布置方法有两个明显的缺点:一是造成掘进巷道的管理混乱,接设多条风筒占据巷道大量断面,不仅行人、运料不便;而且影响对巷道侧帮和顶板瓦斯与有害气体的检查;对风筒的检查、维护也很困难;二是一旦其中1台局部通风机出现故障将会造成供风不足而引起瓦斯超限或积聚,甚至诱发爆炸事故;1997年5月28日,抚顺龙凤矿7403-W入顺掘进工作面三岔口处发生死亡69人的瓦斯爆炸事故,与2台局部通风机中的1台停止运转有关;规程规定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是有一定根据的;至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的规定依据,主要是:由1台局部通风机连接出2趟并联风筒,其长度不同;根据并联通风的特点,风筒长者阻力大、通过的风量就少;反之相反;这就导致了掘进距离较长、瓦斯涌出量和需风量较大的工作面却因风筒较长而不能得到足够风量;而掘进距离较短、瓦斯涌出量和需风量较小的掘进面,却因风筒较短而风量有余;因此,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不能或很难做到同时满足2个掘进工作面各自的风量要求;有一些矿井对此没有深刻认识,没能严格执行该项规定,而由此引发的重大事故也时有发生;1997年11月13日,淮南潘三矿采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向两个掘进面供风,另一台局部通风机又向其中的一个掘进面供风,如图2-2-16所示,这种“1台供2面、2台供1面”的通风方式,管理十分困难;结果其中一个掘进面风量不足、爆破引燃积聚的瓦斯、继而又连续发生7次瓦斯煤尘爆炸,酿成了88人死亡的惨剧;6.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井下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地点,必须实行负电闭锁,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其功能内容为: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立即切断停风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⑵局部通风机启动,工作面风量符合要求后,才可向供风区域送电;。
通风管理标准

通风管理标准通风管理标准QG/XQ0223-2009一、制定依据本标准依据以下规范的相关条款制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永煤集团瓦斯综合治理规定》永煤股份[2008]53号、《永煤集团一通三防例会等四项制度的通知》永煤生[2007]IOo号。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井通风管理的标准,适用于矿井通风管理中的基础管理、过程管理和其他管理的实施与考核。
三、标准内容(一)矿井通风系统管理标准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股份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2.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合理、可靠。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挡风墙。
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正向和两道反向风门,并实行联锁。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内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采区进、回风巷道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将一条上(下)山或盘区的风巷分为两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3.矿井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不得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4.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
采掘工作面和碉室的供风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改变采掘工作面的风量要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5.矿井各类巷道的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否则,必须调整风量或改变巷道断面。
6.加强通风设施和主要通风机装置的管理。
减少矿井漏风,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保证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7.加强回风巷道维护,杜绝出现高阻力区段。
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的2/3。
(二)主要通风机管理标准1矿井主要通风机每月由机电科检查一次,每5年由机电科组织进行一次风机性能测定工作。
矿井除尘风机使用管理规定

矿井除尘风机使用管理规定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范除尘风机使用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符合标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2条主要用途煤矿用湿式除尘风机(以下简称除尘风机)兼有通风和除尘双重功能,主要适用于煤矿井下粉尘比较集中的产尘作业点含尘空气就地净化,特别适用于掘进机掘进巷道时的粉尘治理、锚喷工作面、转载点和采煤工作面的粉尘治理。
并能部分消除气体中的有毒有害成份。
有效地使作业环境符合工业卫生标准。
保证矿工的身体健康及矿井安全生产。
第3条工作原理含尘空气经风机动力压入除尘器,通过振弦过滤器,在来流方向上设置的水喷雾器向振弦过滤器上喷雾,附有水幕的纤维使粉尘湿润增重或凝并,至其滞留。
同时,由于通过的含尘气体使纤维在气流冲击下产生振动,强化了水雾雾滴与含尘气体中粉尘冲突,提高了对微细粉尘的捕获。
由于振弦过滤器过滤器纤维的白净能力,以及水喷雾器不断向过滤器喷雾,使经过过滤器的含尘气体变成湿润含尘气流,含尘气流通过旋流器叶片形成高速旋转的液气流,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将含尘水雾抛向脱水箱内壁,形成污水流,再通过脱水环下的排污口流出机外或进入循环过滤水箱。
第4条风机型号矿井井下根据生产设计和施工安排,主要工作方式为“一采两掘:即掘进工作面的数量为两个,故安设了两台除尘风机,其型号分别为KCS-250D和KCS-300D ,其型号含义为:K-矿用;C-除尘;S-湿式; 250(300)-处理风量,m3/min ; D-电动。
第5条安装要求1、除尘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除尘风机下井前必须检查整机是否完好,并对配用的电动机按要求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方可下井。
3、除尘风机下井前必须在地面试运转5分钟以上,检查、观察各零部件连接是否坚固可靠,是否存在松动情况,运转时有无异常现象等,进行记录在案。
4、除尘风机叶轮的旋转方向必须符合除尘风机机壳上的指示箭头所标注指示的方向,严禁风机反转。
矿井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矿井局部通风管理规定一、项目部要明确局部通风机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安装、维护、试验、检修的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局部通风管理责任制。
1.局部通风机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安装、维护、检修由掘进队负责,机电科负责监督此过程;2.局部通风机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试验由通风队负责,技术经理督办此项工作;3.“三专”的试验由通风队同机电科至少每1天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两闭锁”的试验由通风队同机电科至少每7天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4.“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试验必须由通风队每天进行一次上报通风值班调度并做好记录。
二、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编制相应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使用地点所需风量按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根据所需风量进行局部通风机的选型,明确局部通风机的通风方式、安装地点、风筒直径、风筒至工作面的距离等局部通风设计内容,并上报处有关部门批准,没有经处有关部门审核的不得随意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
三、局部通风机必须由项目部通风队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持局部通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并建立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管理牌板要说明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时间、型号、功率、局部通风机处的瓦斯浓度、全风压风量、入口风量、测风时间、风筒直径、风筒长度、供风距离、管理人员等。
四、局部通风机下井前必须经机电、通风队)与使用单位共同进行认真检查,部件要齐全牢固、集流器的保护完好、不失爆、规格型号符合要求,并经运转试验保证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灵活、声音正常、吸风量达到作业规程的规定方可下井使用。
局部通风机运输由使用单位会同运搬进行,通风队进行监督。
五、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少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局部通风机的风量必须大于其吸入风量,防止出现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确保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量。
通风管理规定

通风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曲靖市麒麟区咱德煤矿各项通风管理制度2015年4月22日目录1、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一通三防”管理制度3、通风设施检修维护管理制度4、“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5、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6、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7、测风制度8、瓦斯检查制度9、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0、专用瓦斯排放巷管理制度11、停风停电撤人制度12、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13、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矿井通风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下设通风防突部和通风区。
通防部负责通风防突技术管理工作,通风区负责各种具体工作的实施。
2、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程》的规定。
3、3、合理选择通风系统,正确确定矿井风量,并进行合理分配,使井下所有工作地点都有足够的风量。
4、4、每一采区必须布置专用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在准备采区时,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挖其它巷道,回采工作面必须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
5、5、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
6、6、掘进巷道应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
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
7、7、正确选择通风构筑物的位置,并加强维护与管理,防止大量漏风。
8、8、井下各工作地点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规程》规定。
9、9、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10、10、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2度以上,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度,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度,否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11、每年进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12、12、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风筒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局部通风管理,确保风筒延接不超距,风筒吊挂平直,减少风筒漏风,增加工作面有效风量,避免因风筒漏风、脱节等原因造成工作面风量不足而导致瓦斯报警、超限,特制订如下规定:
1、各施工区队各自指定一人负责本队风筒领用工作,所掘进施工巷道的风筒延接、维护及回收上交工作由各队自行解决。
2、施工队领用风筒时,按照掘进计划向通风队进行申请,经通风队从供应部领取。
每次领用风筒数量不得超过4节;不得领用与所需规格不符的风筒;发现领用错误必须及时归还更换。
3、领取的风筒规格及数量由通风队记录在册,并由施工队领取人签字确认,不签字不下发。
4、工作面备用完好风筒不得少于2节,还必须备有1条半截(4-6米)风筒用于替换;炮掘工作面必须备有放炮风筒(挨打)风筒1-2节。
5、风筒延接、吊挂、回收要求(质量标准)及管理规定:
(1)、接头严密不漏风(手距接头0.1m 处感觉不到漏风),无挤压、无破口(末端20 m 除外)。
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
(2)、风筒吊挂必须使用绷丝,吊挂平直,靠帮靠顶,逢环必挂,编号管理。
沿顶板吊挂遇锚索时要提前套、包锚索(锚杆)头,防止
损坏风筒。
(3)、风筒吊挂在管路侧时,要保证管路上的阀门、接头等尖锐部位不接触风筒,防止因风机切换导致风筒损坏;风筒吊挂在电缆侧时,必须确保风筒与电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300mm。
(4)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利用弹簧风筒缓慢拐弯,严禁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严禁花接。
(5)、工作面风筒末节不准使用新风筒,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迎头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遇到特殊情况(串联通风、工作面瓦斯异常等)时,必须按照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6)、风筒表面需保持清洁,每天必须定时清理风筒上的浮尘、喷浆回弹料等。
(7)、物料运输时,要确保装运高度低于风筒底侧,要防止尖锐部位摩擦、划破风筒;堆放物料时,堆放高度必须低于风筒底侧,不得摩擦、挤压风筒。
(8)、放炮前,必须先进行风筒保护,确保风筒保护到位,方可执行放炮作业。
(9)、风筒延接过程中遇巷道顶板下沉挤压、皮带摩擦风筒时,必须在该部位加保护皮带,保护皮带要与风筒捆扎在一起防止滑脱;遇到巷帮、顶板中的锚杆、锚索等挤压风筒时,应剪除其影响部分或套保护塑料瓶。
(10)、正常掘进的巷道发现风筒问题应当班进行处理,不得延期;当班无法处理需办理延期时必须经由通风队签字确认,否则不算延
期,造成停风、微风等后果由区队自行承担。
(11)停掘的巷道仍由原施工队进行风筒维护,至少每天检查一次,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班无法处理需办理延期时必须经由通风队签字确认,否则不算延期,造成停风、微风等后果由区队自行承担。
6、巷道贯通后,施工队要根据通风队的相关要求关停风机,回收、整理、上交所有风筒。
上交风筒程序为:施工队负责整理回收升井,经通风队交还至供应部。
施工队、通风队及供应部需现场点清交还的风筒数量、完好数量、报废数量,并记录在册,由施工队、通风队及供应部三方签字确认。
7、作业过程中,允许风筒报废率不得超过10%,人为保护不到位及故意损坏行为进行额外处罚。
8、处罚规定:
(1)、领用错误一次,必须当日升井归还更换,并处罚责任区队20元,每延期一天处罚50元,超过三天调度会通报并从重处理。
(2)、工作面无备用风筒或者备用不到位的必须当班解决,并处罚责任区队50元,每延期一个班处罚100元,超过3个班该工作面必须停工并调度会通报,从重处理。
(3)、风筒存在吊挂不平直且打折,拐死弯、花接、无反压边、反接头、异径风筒先小后大、末端使用新风筒、风筒上有回弹料不及时处理、超过5节未编号、距离超过规定等现象的,每次处罚责任区队50元并限责任区队当日处理。
(4)、放炮保护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并处罚责任区队100-300元,造成风筒报废的责任区队必须照价赔偿。
(5)、运输物料或者堆放物料造成风筒损坏的,每次处罚责任人员20元,处罚责任区队50元;造成风筒报废的处罚责任人员50元,责任区队100-300元并照价赔偿。
非风筒管理区队运输物料造成的风筒损坏或报废,由管理区队提供损坏单位上报通风队进行处理,若无法提供,由管理区队自行承担损失。
(6)单节风筒上有2处及以上破口、风筒有脱节现象的必须当班处理,当班未处理的处罚责任区队50-200元。
(7)办理延期未经通风队签字确认,实际过程中延期处理的每次处罚责任区队100元。
(8)日常检查、旬检、上级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必须按期整改,未整改或未按期整改,每条处罚100元并通报;有不整改或故意刁难通风队销号人员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进行停工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处以责任区队500-1000元的罚款。
(9)风筒上交后,风筒报废率超过10%的区队按照超过的节数进行罚款。
10、相关定义:
(1)拐死弯:折深超过100mm为死弯。
(2)风筒报废:风筒中出现2处10cm以上破口时,视为风筒报废无法使用。
(3)报废率:报废率=(领用完好风筒数量-报废风筒数量)/领用完好风筒数量*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