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煤矿水害防治措施(完整版)

煤矿水害防治措施煤矿水害防治措施1、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从源头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组织机构,将水害防治工作纳入领导职责。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未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6、发现矿井有透水预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分析查找透水原因,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7、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8、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1﹚采空区保安煤柱30米;﹙2﹚矿井断层保安煤柱40米;﹙3﹚平巷及釆区上﹙下﹚山煤柱20米;﹙4﹚井田边界煤柱30米。
矿井在采区设计及采掘过程中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9、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确保探水警戒线,采掘作业点距离有水患威胁区域60米定为探水警戒线,进入探水警戒线作业,必须全程探水,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放水设计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同意,按设计进行探放水。
10、探放水原则: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和《井下探放水规范》要求,我矿在采掘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进行探水作业。
﹙1﹚接近水掩或者有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3﹚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断层破碎带;﹙5﹚接近有地质钻孔;﹙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7﹚釆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8﹚接近有其突水的地区。
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制度、瓦斯异常波动制度等3号6号文要求制度汇编

六盘水市钟山区XX煤矿瓦斯灾害防治相关制度(补充)2020年目录第一节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制度.. 3第二节煤巷掘进地质预测预报循环批准进尺制度 (10)第三节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审批、分析管理制度 (13)第四节抽采钻孔测定、分析研判制度 (18)第五节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制度 (20)第六节瓦斯浓度异常波动预警制度 (22)第七节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追查制度 (27)第八节防突资料管理制度 (33)六盘水市钟山区XX煤矿瓦斯灾害防治相关制度(补充)第一节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制度矿井地质灾害是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20〕3号)文件精神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XX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水害的预测、预报制度1、水害预测预报内容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顶底板含水层、地质构造、老空区边界、老空区积水量、水压大小、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排水设施、防治水措施。
2、水害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一)根据矿井地质报告中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包括含(隔)水层特征、钻孔封孔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二)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情况赋存规律,对相邻巷道或者工作面进行水害预测预报。
(三)根据矿井月度生产接替计划及施工组织进行预测预报。
(四)根据超前物探、钻探的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者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3、预测预报的组织和实施(一)矿井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实行各科室分工负责制。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规定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宋新庄煤矿2011年4月20日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结合我矿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技术管理规定第二条防治水相关规定1、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工程部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工程管理部.2、工程管理部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采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在采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地质专责工程师按要求在设计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3、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第三条探放水规定一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二探放水要求1、地质专责负责确定探放水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2、通风专责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并上报矿工程管理部.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工程管理部要加强督促检查.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地测部门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第四条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一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5、有导水断层时.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1、地测部门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第三章井下防治水规定第五条井下排水管理1、主要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水泵:矿井备有工作、备用和检修四台水泵,其中工作水泵的能力在20小时内排除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大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大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采区辅助设备选用BQS240-24×5-140/S型矿用隔爆型潜水电泵3台,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全部达到一备一用一检修的要求.水管: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其中工作水管的排水能力能配工作水泵在20小时内排除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采区辅助水仓采用4胶管代替排水.主泵房内有两个安全出口,设置有容易关闭的防水密闭门.配备双回路电源,配电设备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有的水泵.水仓:有主水仓和副水仓,主水仓的有效容量能容纳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采区辅助水仓能够满足该工作面排放水的要求,水泵排水能力应能满足该地点涌水量的需要,且不得少于同型号水泵2台的要求,排水管道要求一备一用.2、有机电部负责,对所有排水设备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安排专人对大巷水沟及水仓定期进行清挖疏通,确保涌水顺利排出.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5、中央水泵、采区水泵及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6、工程管理部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队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第六条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2、过流沙层水量大时,在地面布置深降水井,以便控制工作面的涌水.要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要预先查明流沙层的位置.过流沙层时要提前做好排水和注浆准备,过流沙过程中要加强管棚临时支护,缩小棚距,加强帮顶支护,防止冒顶事故发生.3、地测部门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管理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4、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机电管理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将排水系统做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交.5、各开掘队组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地测部门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标准水仓的规格设计和施工由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6、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7、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第七条回采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工程管理部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管理部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综采工作面防排水方案,完成分管范围内防治水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严格履行移交验收手续,相关业务部室及队组要在移交单上签字.综采队组要根据回采过程中工作面及顺槽巷道实际底板起伏情况,再掘打临时水仓并安泵接管进行动态排水,随时将工作面及顺槽低洼处积水排出.2、综采队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老塘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3、综采工作面的开工验收也必须将工作面的排水系统作为一项主要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限期整改后方可验收移交.4、综采工作面回采开始后两侧顺槽内排水工作归综采队管理.包括巷道文明生产及排水点清挖煤泥工作.5、工程管理部必须加强由于受采动影响发生综采工作面顺槽煤柱底鼓裂隙渗漏水治理工作.第四章地面防治水规定第八条矿井改扩建的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对于低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1、制定切实可行的“三防”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补充、备足排水设备和物资,要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资五落实.2、定期进行水患排查,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加以预防.各单位要随时了解气象预报情况,教育职工增强防汛意识;要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加强汛期值班.3、雨季来临之前机电部门要对本单位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和高大建筑避雷设施、接地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测试及处理结果报矿机运部.4、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和出现险情停工撤人制度.在接到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后,要实施24小时巡视.发现险情,要立即通知撤出井下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井下也要派专人及时观察水文变化情况,并通知调度室.5、地测部门要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并联合机电部门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井口出现进水时,工程管理部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筑坝,并上报矿工程管理部.6、地测部门要密切关注排到地面的矿井水,避免渗入井下.宋新庄煤矿2011年4月20日。
探放水制度1

目录一、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二、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2)三、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3)四、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4)五、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 (5)六、探放水管理制度 (6)(一)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6)(二)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6)(三)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10)(四)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13)(五)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15)七、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18)八、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20)九、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22)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1、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2、每月初根据矿井生产月计划,逐头逐面进行水害排查、分析。
3、根据水害隐患排查结果,每月5号前将水情水害预测预报经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建设单位及建立单位相关部门。
4、每次所排查出的水害隐患,按照分工必须由负责人亲自签字认可,逐步按措施执行。
5、根据排查结果,需要探放水的采掘头面,必须提前编制探放水设计,积水量大于5000立方米或探放水工程难度较大,安全没有把握的探放水设计,要报公司审批。
6、确定探放水的采掘头面要根据探放水设计下达探放水停掘通知单,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
7、每次探放水结束,经探放水效果评价体系评价确认无水害威胁后,及时下达允许掘进通知书,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允许掘进距离进行施工。
8、分管人员要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深入现场,收集资料,确保探放水工作正常进行。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1、地质说明书(“三书”)的审批制度:a、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须由项目经理审核批准,方可向建设单位及建立单位相关部门提供资料。
b、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需报长治西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审查批准。
2、储量管理的审批制度,必须严格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规定的权限范围执行。
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探放水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探放水的原则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
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
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对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需制定补充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放射状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一般取30m,帮距取20m。
(4)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____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
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 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
煤矿地测防治水制度十六项

潘一安…2014‟号印发潘一矿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各科、区(队):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增强全员水害防范意识,提高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建设,落实防治水责任,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经研究,特制定、汇总了16个地测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附件: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 1 - 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 3 -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剖析制度................. - 5 -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 6 - 地测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 - 17 - 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19 -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审批制度- 20 -地测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 22 - 老空水害防治细则................................ - 24 - 井筒监测与水害隐患处理管理细则.................. - 28 - 水害防治管理规定补充规定........................ - 31 - 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灾害井下紧急撤人制度 ........ - 33 - 井筒溃水、陷落柱突水及其他未知水源重大突水情况下紧急撤人制度............................................ - 38 - 相邻矿井水害情况通报制度........................ - 41 - 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 42 - 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 44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附件1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进一步提升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质量,夯实地质测量防治水基础,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安徽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潘一矿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矿井水害防治责任体系为了加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岗位和管理职责,确保防治水工作有序开展,矿决定成立防治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应技术人员专职负责防治水具体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部室按其分工不同对防治水管理负有相应的责任.一、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矿防治水工作。
二、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组织制定水害防治技术方案,对矿井防治水定期专门研究、解决水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监督并检查水害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三、生产技术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防治水具体业务技术的工作。
(一)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二)编制矿井中长期水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四)矿井防治水技术方案的编制和报批,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检查落实及质量验收;(五)矿井生产所需各类地质图件及地质说明书的编制。
四、安全检查部负责监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作,主要包括“雨季三防”的检查治理工作。
五、设备管理部负责井下排水设施、探放水设备的管理,负责矿井排水设备、探放水设备的检查、维护等工作。
六、通风灭火部监管矿井灌浆及脱水情况,并适时进行统计、分析。
通风灭火队负责各项水文地质探查及防治水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工程质量,同时对井上下注浆操作规程进行编制、报批和贯彻执行。
第二章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第一节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防止我矿在生产过程中水害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制度,加强矿井水患的科学管理,推动矿井安全有序发展,根据相关规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生产技术部要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搜集、整理好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并建档保存,及时提供生产所需的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二、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井下探放水方案、设计、技术报告,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发放给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同时履行签字程序并留底。
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

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
1、为更好的服务、指导矿井安全生产,消除水害事故的发生,矿井每年年初根据当年年度采掘工程计划,结合《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各采掘头面的实际情况,全面细致分析各采掘头面水文地质条件,并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编制**煤矿年度“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水害防治方案。
2、严格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防治水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防治水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措施,狠抓“预测预报、科技攻关、治理整改”三个环节,建立健全“预测探查、综合治理、效果检验、评价验收”的防治水工作体系,强化矿井防治水及瓦斯地质工作问责制,全面、系统、综合、有效开展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安全发展。
3、每年年初编制**煤矿年度“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水害防治方案后,及时上报公司。
4、根据年度“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水害防治方案,制定水害防治完成时间及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5、待公司审查通过后,作为年度水害防治依据,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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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每年年初,根据每年的采掘衔接计划,全面分析水害隐患,需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2、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
3、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要及时报送矿井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4、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月对重点水害问题组织会商,会商结果要有正规记录,内容要做到齐全,规范。
5、对确实有水害险情的工作面要及时下发停掘、停采通知单。
6、要有水害临时预报,根据采掘工作面的水文地质变化随时提出。
7、各种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图表相符,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调度、生产、安监等单位。
8、水害隐患级别确定遵照矿内规定分A、B、C(或一、
二、三)三级。
9、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根据级别确定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
10、C级隐患由地测部门指定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11、A、B级隐患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矿内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整改。
1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在下次隐患排查时,由部门负责人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