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

合集下载

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技术指南(试行).

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4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技术指南之四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技术指南(试行)前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和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对水质较好湖泊的保护,避免众多水质较好湖泊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了《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为推进《规划》实施,指导各地开展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湖滨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在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湖泊富营养化控制与治理技术及综合示范主题等相关科研成果基础上,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还可用于指导其他类型湖泊以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为目标的湖滨带生态修复建设。

本指南以湖滨带生态功能保护为核心,提出湖滨带生态环境调查与问题诊断、生态修复总体设计、生态修复工艺、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维护管理、投资估算、生态环境效益评估等方面的技术方法。

本指南有助于指导各地开展湖滨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湖滨生态环境,减少入湖污染负荷,为维护湖泊及流域生态系统健康提供保障。

本指南为指导性文件,各地可参考本指南提出的湖滨带生态修复共性保护措施及技术方法,根据本地湖泊所处的自然、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特征,参考与之对应的保护措施和技术方法。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规划财务司组织制订。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目录前言 (i)1总则 (1)1.1适用范围 (1)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1.3术语和定义 (1)2湖滨带生态环境调查与问题诊断 (3)2.1湖滨带调查范围 (3)2.2湖滨带生境调查 (3)2.3湖滨带生物调查 (4)2.4湖滨带现状类型划分 (5)2.5湖滨带生态环境问题诊断 (5)2.6湖滨带调查结果表达 (7)3湖滨带生态修复总体设计 (8)3.1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 (8)3.2湖滨带生态修复设计总体原则 (8)3.3湖滨带生态功能定位及区划 (9)3.4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目标和指标 (11)3.5全湖湖滨带生态修复整体设计要求 (13)4湖滨带生态修复工艺 (15)4.1生态修复模式设计 (15)4.2湖滨带基底修复 (21)4.3湖滨带群落配置设计 (35)4.4景观设计 (36)5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维护管理 (37)5.1总体要求 (37)5.2管理经费与机制 (37)5.3工程生态环境监测 (37)5.4植物群落管理 (37)5.5工程设施维护管理 (38)5.6人为活动管理 (38)6投资估算 (40)6.1投资估算组成 (40)6.2建筑工程主要费用计算 (40)7工程生态环境效益评估 (43)7.1生物多样性保护效益评估 (43)7.2水体净化效益评估 (43)7.3水土保持与护岸效益 (43)1总则1.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水质较好湖泊湖滨带的生态修复工程,水库库滨带及其他类型湖泊湖滨带的生态修复可以参考使用。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范文(4篇)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范文(4篇)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范文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定,以确保其安全可靠、高效节能、便于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住宅的需求、用电负荷、供电方式以及相关的规范标准,从而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设计方案。

首先,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电气规范以及当地电力公司的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电气设备的选择、用电负荷评估、线路容量计算、开关设备的布置和选型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符合这些规定,才能保证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其次,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居民的用电需求和日常生活习惯。

在确定用电负荷时,需要详细了解住户的家电用电情况、照明需求以及其他特殊设备的用电要求。

并针对不同时段的用电峰值和低谷,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负荷分配和控制,以充分利用电能资源,实现节能和降低用电成本的目标。

另外,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电路的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采用合适的开关设备和保护装置;合理布置线路,避免电线过长、过细,减少线路电阻和电压降,减少电能损耗和电线发热风险;选择安全、可靠的电气设备,如防火、防爆等特殊要求的设备等。

总之,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兼顾安全性和实用性。

保证低压配电系统的可靠供电,满足居民的用电需求,并能提供便于维护管理的设备和系统。

合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如智能控制系统、远程监测等,提高配电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减少人工管理的工作量。

最后,设计方案应具备一定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以适应未来住户需求的变化。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变电站、配电房和分配装置的位置和规模,为今后扩容和改造预留充足的空间和设备接口。

综上所述,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定,兼顾安全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

只有符合这些要求,才能保证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为居民提供稳定、安全、高效的电力供应。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范文(二)1. 总体布置规定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应按照国家电力规范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合理布置,并符合人身安全和电力设备安全的要求。

XJJ074-2016 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标准-第3章简介

XJJ074-2016 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标准-第3章简介

附录 A 供配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建筑面积
总负荷
图纸编号
电施存 03
在 的 违 规 或 重 大 技 术 问 题
审查意见
违反的规范 备注
编号及条目
1.具有多电源的TN 系统, GBT50065-
应避免工作电流流过不期 2011第
望的路径。电源中性点间 7.1.2条
10(40) 15(60)
[说明] 在《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基础上,参考国 内先进城市及地区的数据,考虑到住宅使用寿命一般为50~70年 为避免重复建设,居民用电负荷测算应适度超前,根据本地居民 住宅户型统计数据将90m2至150m2套型细化成两档,并明确不同 套型的用电负荷大小。指套内面积。
供配电设计: 负荷容量计算
2×800kVA 变压器用于居民用电量的计算负荷为: Pjs3 = Se • K1 • cosφ
= 1600 × 0.85 × 0.9 = 1224 (kW) 式中:Pjs5 一一单台变压器用于居民用电量的计算负荷(kW);
Se 一一变压器容量(kVA); K1 一一变压器负荷率85%; cosφ 一一低压侧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值,取0.9。 公共服务设施负荷此处不考虑。 2×800kVA 变压器可带住宅的户数: A1 = Pjs3 /Pjs2 = 1224 ÷ 1.04 = 1176 (户) A2 = Pjs3 /Pjs3 = 1224 ÷ 1.56 = 784 (户)
供配电设计: 住宅小区供电
3.4.2 (5)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改建、扩建工程中, 受场地限制无法建设室内配(变)电室的场所、施工 用电和临时用电,可安装箱式变电站,箱式变电站的 单台变压器容量应不大于630kVA。新建居民住宅小 区供配电工程不应采用箱式变电站供电。

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台州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2017-08-21发布2017-10-01 实施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前言随着台州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及绿色智能住宅的规划建设,尤其是智能电网建设的迅速发展,新设备新技术的普遍应用,家庭高科技电子设备的广泛使用;使得住宅工程的供电可靠性、建设合理性、运行经济性等越显重要。

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推进住宅配电工程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保障住宅配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发挥建设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并结合地方实际编写了《台州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以利于指导本市住宅工程供配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本规定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和定义;3、供配电系统;4、变配电装置布置;5、配电线路选型及敷设;6、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7、防雷和接地。

本规定由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台州供电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809号,邮政编码:318000),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台州供电公司参编单位:台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台州建筑设计院温岭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起草人:李哲、秦建、谢钟霆、李万里、陈士华、陶正标、徐博、丁宇海、林直、李如兵、邱继革、夏琦、周建英、罗敏、陈宇力、赵守增主要审查人:厉维军、张宏达、杨彤、刘莹、韦强、张洁、方健美目录1 总则 (3)1.1 主要内容 (3)1.2 相关要求 (3)1.3 适用范围 (4)1.4 规范性引用文件 (4)2 术语和定义 (6)3 供配电系统 (9)3.1 一般规定 (9)3.2 负荷分级 (10)3.3 负荷计算 (11)3.4 住宅户外配电系统 (13)3.5 住宅户内配电系统 (14)4 变配电装置布置 (16)4.1 开关站 (16)4.2 小区配电室 (17)4.3 变压器 (18)4.4 中压开关柜 (19)4.5 低压配电设备 (19)4.6 表箱表计 (20)5 配电线路选型及敷设 (22)5.1 中压配电网 (22)5.2 低压配电网 (22)5.3 竖井布线 (22)5.4 电缆敷设 (23)6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 (25)6.1 基本配置要求 (25)6.2 充电设备供电与配电要求 (25)7 防雷和接地 (27)附录配电系统典型接线示意图 (28)本规定用词说明 (33)1 总则1.1 主要内容1.1.1 为了规范台州市住宅工程供配电设施的建设,提高居民用户的供电可靠性和用电安全水平,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最新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_242—2011

最新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_242—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JGJ 242—2011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2 年 4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01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242—2011,自2012年4月1月起实施。

其中,第4.3.2、8.4.3、10.1.1、10.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5月3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自备电源;6.低压配电;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电气照明;10.防雷与接地;11.信息设施系统;12.信息化应用系统;1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4.公共安全系统;15.机房工程。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编:100048)。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设计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施耐德(中国)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孙兰李雪佩李立晓黄祖凯张文才李逢元王金元杨德才杜毅威邵民杰陈众励熊江丁新亚林洪思粟卫权万力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孙成群丁杰张宜陈汉民李长海王东林汪军周名嘉冯志文徐华李炳华钟景华1 总则1.0.1 为统一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前言根据原建设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7]183号)《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 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局部制定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自备电源;6.低压配电;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电气照明;10.防雷与接地;11.信息设施系统;12.信息化应用系统;1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4.公共安全系统;15.机房工程。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编:100048)。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建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建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中南工程咨询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孙兰、李立晓、黄祖凯、汪浩、汤威、李俊民、王晖、郭晓岩、杨德才、杜毅威、邵民杰、陈众励、熊江、容浩、李疆、林洪思、粟卫权、万力、刘振良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1 总则1.0.1 为统一住宅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

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1. 设计依据根据《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及《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5136-2001)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2. 设计原则1.确保供电可靠性:采用双电源供电方式,提高供电可靠性。

2.优化配置:合理配置变压器容量,满足住宅小区不同负荷的需求。

3.节约能源:采用高效节能设备,降低供电损耗。

4.安全环保:确保供配电系统安全运行,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5.便于管理:简化系统结构,便于运行、维护和管理。

3. 供电方式本项目采用高压双电源进线,低压双母线分列运行的供电方式。

高压侧采用两路10kV进线,分别来自不同变电站,低压侧分为A、B两段母线,A段母线带负荷Ⅰ、Ⅱ类负荷,B段母线带负荷Ⅲ类负荷。

4. 配电系统4.1 配电室设置本项目设一个配电室,位于小区中心位置,便于供电和维护。

配电室面积应满足设备安装、运行和维护需求。

4.2 变压器选择根据住宅小区负荷特性,选择干式变压器。

变压器容量应根据负荷计算结果及功率因数选取,满足小区高峰时段用电需求。

4.3 低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主要包括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等。

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载、缺相等保护功能。

4.4 电缆选择根据负荷性质、供电距离、环境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电缆类型、截面和敷设方式。

5. 供电质量5.1 电压质量本项目电压质量应满足《供用电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确保电压波动、闪变、谐波等指标在规定范围内。

5.2 供电可靠性双电源供电方式可提高供电可靠性。

在正常情况下,两路电源互不干扰,共同承担负荷。

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能独立承担全部负荷。

6. 安全防护措施6.1 继电保护设置过电流保护、零序保护、过电压保护、欠电压保护等继电保护装置,确保供电系统安全运行。

6.2 防雷接地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进行防雷接地设计,降低雷击对供电系统的影响。

居住区供配电系统技术规范

由测量单元、数据处理单元、通信单元等组成,具有电能量计量、信息存储及处理、实时监测、 自动控制、信息交互等功能的电能表。 2.0.12 电能信息采集终端 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re terminal
2011-XX-XX 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
DB34/T***-2011
安徽省地方标准 居住区供配电系统技术规范
DB 34/TXXX—2011
Technical Code for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Systems of an Residential Areas
表332居住区内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居住区建筑主要用电负荷名称主要用电负荷等级消防设备应急照明障碍照明避难层用电客梯一级建筑高度100m及以上35上的住宅建筑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电子信息设备机房排污泵生活水泵一级消防设备应急照明客梯一级19层及以上且建筑高度小于100m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走道照明值班照明障碍照明安防系统排污泵生活水泵一级消防设备应急照明客梯二级10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建筑障碍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排污泵生活水泵二级配套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装置室外道路照明门卫值班室电信运营商机房等二级公共建筑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注
5
DB34/T***-2011
1总 则
1.0.1 为在居住区供配电系统工程建设中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 合理和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居住区 10(6)kV 及以下供配电系统的工程建设。 1.0.3 系统建设中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远近结 合,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发展的可能。 1.0.4 系统建设应体现以人为本,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采取综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 准的要求,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1.0.5 系统建设中采用的设备、元件和器材,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产品技术标准,并应优先选用技术 先进、经济适用和节能环保型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 1.0.6 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和维护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1.0.7 系统的建设,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规范

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规范1总则1.1住宅小区供电设施是城市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配电网统一规划,与住宅小区建设及周围环境相协调,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管理。

1.2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结合我省城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适用、安全、经济、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1.3住宅小区供电设施的设计和装置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简化使用规格,使其标准化、规范化。

1.4本标准适用于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九个地级市的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各地供电部门应根据本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市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规范实施细则。

2引用标准DL/T599—1996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JGJ/T 16-92 《民用建设电气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217-9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电安运〔1998〕669号《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闽建科【2000】45号《福建省“住宅设计规范”电气专业设施细则》GB 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福建电网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导则》3供电负荷等级及供电方式3.1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中对电力重要负荷分级的要求,结合本省的住宅电力负荷的实际情况,住宅电力负荷分三级:一级负荷:十九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等。

二级负荷:高层住宅中的客梯、生活水泵电力、楼梯照明以及十层至十八层的住宅的消防用电等。

三级负荷:一级和二级以外的负荷。

3.2一级负荷一般为双电源供电,二级负荷宜采用两回线路或环网方式供电,三级负荷可采用10kV单电源供电。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规范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试行)二O一O年五月前言为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经管,根据有关技术规定、设计规范编制本规范.本规范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批准:张方正审核:孙明信主要起草人员:王肃邹旭王华广李立生陈建民郑玉实朱保军夏鼎张顺生时翔参与研讨单位:山东电力研究院枣庄供电公司临沂供电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淄博供电公司菏泽供电公司青岛供电公司本规范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目录1总则12引用规范13名词术语13。

1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13。

2住宅小区用电负荷23。

3多层住宅23.4小高层住宅23.5高层住宅23.6超高层住宅23。

7高级住宅23。

8公共服务设施23.9汽车库分类23。

10建筑面积23。

11配电室23。

12开闭所23.13环网柜23。

14配电变压器33。

15配置系数33。

16双电源33.17双回路34供配电设计原则34.1负荷性质的确定34。

2居住区负荷容量配置44.3居住区供电接入原则44.4居住区10kV供电方式54。

5居住区低压供电方式55设备选型原则65。

1配电变压器65.2开闭所65。

3环网柜65.4中压电缆75。

5低压线路75。

6电缆通道75.7配电室75.8低压电缆分支箱85.9接户线86开闭所、配电室建筑设计要求86。

1基本要求86.2环境要求86。

3消防要求96.4照明要求96。

5超高层建筑中上部配电室的特殊要求97附则97。

1本规范由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9 7。

2本规范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91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经管,按照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电网电源点至住宅小区配电设施建设规范执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直供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原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