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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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5、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受水危(wei)险的矿井,应当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且组织抢救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即将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惟独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6、清理井下排水沟、储水仓,保障水沟畅通,水仓达到应有容量。
(1)采煤工作面向前推进,采空区顶板自然垮落,自下而上形成为了垮落带、导水裂隙带和弯曲下沉带。垮落带与裂隙带遇到强含水层或者老空区、老窑、老巷道积水,水会沿裂隙带空隙流入井下,造成突水事故。若导水裂缝带高度到达地表,与地表的季节性河流、塌陷坑贯通,也会造成突水事故。
(2)采煤工作面遇到封孔质量不好的钻孔,穿透含水岩层的钻孔在采煤过程中采取的防X措施不力,也会造成透水事故。
(2)断层水普通通道较远,补给较充分,多属“活水〞。水无涩味而发甜,如果在岩巷中遇到断层水,水呈黄色,有时在岩缝中可见到淤泥。
(3)含水层水普通都具有很高的压力,水量充足。水中无涩臭味,水色发黄,有泥沙流出。
(4)如是石灰岩溶洞中的积水涌出,水呈黄鱼或者灰色,有时带有臭味。
(5)地表水一旦涌人地下,其水量很大,破坏力极强。水中混有大量的泥沙,有时还会夹带许多动植物或者其他杂物。在普通情况下,水中无其他异味。
(2)如是老空水涌出,使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时,现场职工应即将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或者压缩氧自救器在未确定所在地点的空气成份能否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禁止任何人随意摘掉自救器的口具和鼻夹。
2、迅速汇报
突水事故发生后,现场与附近地点工作的人员,在脱离危险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突水的地点,涌水的程度,现场被困人员的情况等,并即将向矿井调度室报告,同时,应尽可能利用通知其他可能受到威胁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与时通知撤离。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水害防治管理制度水害防治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书记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成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单位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主任:地质测量部部长副主任:地测部分管防治水部长助理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部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矿井防治水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矿井防治水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以及《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为预防矿井水害伤亡事故,杜绝恶性淹井事故,保障矿井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矿井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公司所属各矿(生产、基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及人员1、各矿井矿长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要切实加强对水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要保证水害防治的人员、资金、设备仪器、工程、措施落实(简称“五落实”)到位。

2、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

负责组织调查矿(井)水文地质资料;调查整理矿(井)井田范围内的老空区、本矿采空区、相邻矿井超层超界开采的开采范围、开采情况、积水情况;调查整理钻孔质量、断层含水状况;对积水区按规定确定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按规定留足各类防水煤柱;制定矿(井)防治水措施;编制探放水计划、设计;绘制《井下避水灾路线图》;建立健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指导现场防治水工作的实施。

3、矿长或生产副矿长对本单位防治水工作负现场实施责任。

负责本矿井防治水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是现场实施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4、各矿技术总工对本单位防治水工作负监督责任。

5、矿井、公司有关部门,根据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安排,按照分工,各负其责。

6、各矿井(生产、基建)必须配备专职水文地质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含2人)以及物探组。

7、各矿井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

探放水人员应满足探水工作的需要,并进行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每矿井必须配备不少于2台探放水钻机的钻探人员。

第二条:设备配置各矿井用于探放水的钻机不少于3台(至少有一台钻探能力在200m)并随时保持设备台台完好。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在含水层施工必须落实“有掘必探”的探放水规定;在老空区附近应当采用“不探不掘、不探不采”的探放水制度。

煤矿矿井防治水五项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防治水五项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XX煤矿矿井防治水五项管理制度》等矿井防治水制度的通知各科、室、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郑煤集团水防便函字[2013]85号文《关于落实新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防治水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郑煤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手册》,严格落实我矿防治水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杜绝水害事故发生,根据我矿领导及科室实际分工安排,经有关领导审议通过,现印发《XX煤矿地测防治水五项管理制度》和《XX煤矿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管理制度》。

附件:1、《XX煤矿地测防治水五项管理制度》2、《XX煤矿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管理制度》附件1XX煤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为认真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集团公司《防治水管理规定》,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郑煤集团公司防治水管理手册》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郑煤集团公司防治水管理手册》规定,负责组织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对煤矿水害隐患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水害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有序运转。

煤矿地测防治水科管理规定

煤矿地测防治水科管理规定

科右中旗跃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地测防治水科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单位:地测科总工程师:2014年1月目录1241 234234678898地测科管理制度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一、每完成一项工程,地质和测量人员都要将获得的资料进行一次系统的分析、整理和总结,并分门别类归档.二、每月初要进行一次对上月地质测量工作的分析总结和对本月全矿各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测量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预测预报.三、每年底要根据当年获得的地测资料,对规程规定的矿井必备图件进行一次补充和修改,矿井地质报告每10年修改一次.四、地测资料要有专用资料室,要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做到有目录、有索引、查找方便.五、按规程规定的时间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各种地质说明书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生产中遇到或预测可能出现的地质情况.六、严格执行制度,所有地测资料的发放、借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履行登记、发放、回执手续.七、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跟综管理、检查制度一、根据当年及当月生产接替安排分别编制年、月水害预报,若遇特殊情况,应作临时预报,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批.水害预报内容应包括:预报地点、施工单位、水害类型、水文地质情况简述、预报和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审批后,通知调度、安监、开拓掘进、生产单位,生产部门要根据预报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工程管理及防治水措施.二、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以水害评价为重点的水害排查工作会议.严格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水害隐患每周进行一次排查,制定方案,责令相关部门立即或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存档.三、要定期对井田范围内的河流、及具有渗透补给关系的地表塌陷坑的积水范围及积水量变化情况和对本矿井存在威胁的临近煤矿的井口位置、标高、开采煤层、开采范围、深度及其与本矿井的空间关系进行调查.每周组织有关部门对下的排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每完成一项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人员都要将获得的资料进行一次系统的分析、整理和总结, 并分门别类归档.每月初要对上月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对本月全矿各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预测预报.每年底要根据当年获得的地测资料,对规程规定的矿井必备图件进行一次补充和修改,矿井地质报告每10年修改一次.地测科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一、个人使用的仪器由个人保管,无故丢失、损坏,应予赔偿.二、集体使用的仪器指派专人保管,建立设备仪器、工具台帐或卡片,并按规程规定进行校检,使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保证生产需要.三、仪器、设备、工具的发放、归还要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做好记录.四、任何人都要爱护其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用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擦洗,并及时归还.五、设备、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或丢失,必须及时向领导书面汇报,并视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六、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地测科资料、报告等的审批制度一、采区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师审查后报国瑞公司批准.二、回采面掘进地质说明书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工作面需报国瑞公司批准.三、回采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程师审批,综采工作面的回采地质说明书,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四、矿井地质报告请有资质的单位修编后按程序报批.五、储量的变化应按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第三章第四节第42条办理.六、编制的各种矿图,必须按标准图例的规定内容签字手续.七、编制的各种安全措施,必须经有关部门会审签字,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下发实施.八、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地质、防治水工作业务保安制度一、根据其他部门委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地质、水文地质、测量资料.二、凡可能受水害影响的采掘工作面,除进行水情水害排查外,还要按规定进行水害防治评价,并结合矿井年、季、月采掘计划做出相应的地质、水情、水害评价表,和年、季、月预报一起下发有关部门.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发现险情应及时下发通知单,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制订专项防治措施.三、对查明和预测有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要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四、对于有可能积水的老硐、老巷和废弃井巷、采空区、本矿小煤窑越界采空区,应在采掘图上标明积水最低位置标高和积水区边缘线,并外推60~10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掘进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探放水,掘进超前距不得小于20米,在确保积水已被放净后,方可继续掘进.五、对于贯通巷道,在两工作面间距离为:岩巷10—20米,煤巷20—30米时,快速掘头进应于贯通前两天,测量负责人应书面向总工程师汇报并下发贯通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六、对于开采可能引起的地表沉陷,当涉及民房或其它建筑设施时,在地测资料中,要加以说明.七、所有地质、水文地质、储量、测量资料及图纸,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未经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得对外借阅、发放.发现失密、泄密、损坏、丢失按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八、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生产、安全联系制度一、地测科和掘进、回采、安监等生产部门应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或会议形式进行.通过会议进行的业务联系,应有详实的纪要.二、其它部门需要地测科提供地质资料时,必须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地测科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1、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回采面贯通后五天内提交.2、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科,地质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5、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根据设计图纸,在总工程师的主持,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测算时间.三、地质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1、地测科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和施工的地质依据.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质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科,地测科应及时准确地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3、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探煤厚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科应随时把掌握的资料通知有关部门.4、当掘进巷道将要贯通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科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以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四、地测科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测科必须向回采部门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2、回采工作面推进度,应由回采单位配合地测科按规定进行丈量,并以地测科的数字为准.3、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以地测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4、回采工作面停采线,由地测科根据测点在上下付巷进行标定,任何人不得更改,确需变更时经总工程师同意后,必须按规定报批.五、地测科要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测量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中地质、储量管理、测量方面的安全、生产规定.六、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一、地测科按照三大规程和生产矿井地质测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开展工作.违犯规程或工作疏忽造成的质量事故,必须立即检查分析,明确责任,以便接受教训.二、地测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规程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作,各项成果应有审核测量成果必须对算.发现成果精度超限或错误时,必须立即检查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改正.三、当发现地测资料和图纸存在质量问题,地测科应召集专业技术人员和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开会分析、查找原因,写出书面材料.对存在问题的资料、卡片、成果台帐和应及时修改,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对已下发的成果、图纸应追回或书面通知接受方及时更正.四、地测工作疏忽造成工程方向、坡度或层位错误,一经发现地测科长工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以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要分析原因,写出书面总结,对当事人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五、因地测人员渎职酿成技术责任事故,地测科长必须立即如实地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全科人员参加分析会,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参与、接受教训.责任人要虚心接受集团公司或矿上的处理意见.六、坚持定期召开地测质量业务保安工作例会.回顾检查当月工作质量和保安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工作质量问题和地测责任事故的发生.七、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地质测量信息化管理制度1、为了搞好地质、储量、测量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地测成果及时整理保存及各种矿图的成图质量,设专机专人进行地测质量信息化管理.2、地测信息化专用微机不得考贝与地测信息无关的程序和软件.3、非操作人员不得动用专用微机.4、每次对地测资料或图纸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后要及时备份.5、电子版矿图绘制必须按煤矿地质测量图例、郑煤集团公司电子基本矿图、交换图绘制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绘制,注记和图示无矛盾.6、上传到局域网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网上的矿图,每月至少填绘三次.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填绘一次,井上、下对照图至少两个月填绘一次.水文图纸每季填绘一次,其它矿图根据情况随时填绘,以能够及时反映井下生产采掘情况为目的.储量图纸按规定进行填绘.7、电子交换图每月3日前送达集团公司地测部及防治水部,延期按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8、填绘电子矿图应在地质测量数据库的基础上完成,做到地测数据库成果资料与矿图无矛盾,地质测量数据库要做到能自动成图.9、电子矿图及其地质测量数据库,在每次填绘后,应及时备份.每季度用光盘拷贝一次并妥善保存,否则缺少一次罚款100元.10、各种地质、储量、测量图必须内容齐全,表达准确,精度合格,层次分明,并随时进行检查和修改,杜绝错漏现象发生.11、各种图纸,数据未经主任批准,不得随意打印或提交他人,避免地测资料丢失或泄密.12、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机房设备整洁和计算机硬件、软件运行正常,不得随意对数据和软件进行修改和删除,确保地测数据和软件的安全,满足地质测量和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13、凡因微机管理绘图员不负责任,造成地测信息数据库未及时补充,或未及时对图纸、资料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影响正常使用或造成生产安全隐患时,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时,按矿有关制度进行处罚14、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防治水岗位责任制为认真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水文地质规程、河南省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下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同下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一、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的矿井水灾演习.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二、矿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4、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资、资金出现的问题.5、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3、及时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的难点和问题,总结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指导防治水工作的开展.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四、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评比工作.4、分管机电、财务副矿长主要负责督查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企管办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劳资科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结算工作.5、分管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五、地测副总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度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措施的制定.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6、负责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账.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六、地测副科长防治水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防治水办公室成员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务.2、参加编制全矿防治水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4、协助科长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账.5、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6、完成科长和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七、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和管理工作.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账.4、协助科长组织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正常安全生产.5、负责对矿井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7、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绘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10、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的工作.八、探放队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探放队队长岗位责任制1、探放队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责任.2、负责编制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二探放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主管科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放队的技术工作.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3、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三探水工岗位责任制1、在探放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修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九、相关科室、区队岗位责任制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修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5、安监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6、各施工队对施工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负责.地测防治水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地测科负责储量管理、地质及防治水等工作.1、负责编排矿井中长期接替计划,根据矿井采掘接替情况及时编制采区、工作面和开拓准备巷道的工程设计,对矿井生产及接替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区、工作面巷道工程设计完成后五天内向机电、通风部门提供设计图纸,供其进行机电、通风设计,以保证各系统的设计同步完成;2、安排矿井地质补勘,按规定报批提供采区、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每月25日向有关部门提交经总工程师审批的下月各采掘面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生产中遇到地质条件变化,及时下井了解情况并对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3、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按规定编制探放水、探煤、探构造设计提交给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搞好水害防治评价,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水害发生;4、按煤炭资源回收率奖罚制度对工作面回收率进行考核;5、负责及时填绘、编制各种地质及水文地质图.水文地质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矿井防治水条例技术政策规定,做好水文地质工作.二、经常深入井下和野外调查,研究和预测各种水文地质现象,如井下出水点矿井涌水量、地表水体水位、长观孔水位观测等,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同时负责编制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图等图纸资料,建立各种水文地质台帐.对水文地质方面的图纸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全面责任.三、支持分析和研究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摸清规律,积极收集井巷地质测量方面的资料,标明采空区、老巷、水井、钻。

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开采面积的增大、水文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矿井面临的水害种类增多,危害程度和防治水难度越来越大。

我矿面临着松散层孔隙水、砂岩裂隙水、断层水、钻孔水、老空积水等多种水害的威胁。

为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落实责任,规范防治水管理,减少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现对我矿防治水工作做如下规定:一、矿井防治水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书记、总工程师成员:生产副矿长、安全处长、机电副矿长、掘进副矿长、总会计师、地测副总、设计副总、掘进副总、机电副总、经营副总、安全副总、生产办主任、地测科主管、总工办主任、安监科长、机电办主管、运输区区长、固定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地测副总兼任),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6名,直管2支探放水队伍,其中地勘公司钻机队有40名探放水人员,6台Z1J850钻机,天安公司钻机队现有56名探放水人员,6台SGETII钻机,3台MK330钻机。

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办公室是矿井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矿井日常防治水技术工作管理,矿井水文地质勘察、水情水害预测预报、防治水方案设计与施工组织设计、矿井防治水规划、防治水技术资料归档管理以及防治水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对矿井污水处理、利用和排放的监管,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矿井水处理的检测自动化、信息化与综合利用能力。

二、主要领导、职能部门职责1、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全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统一领导。

2、总工程师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地测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工作专题会议,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

3、生产副矿长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现场管理,协调解决防治水工作现场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驻矿安监处处长负责监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规程措施贯彻执行情况。

矿井防治水管理规定

矿井防治水管理规定

矿井防治水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1条全伦煤矿水文地质条件极其复杂,矿井受地表水、老窑水的威胁,同时随着开采水平的不断延深和开采范围的不断扩大,矿井受水威胁程度更加严重,治理难度越来越大。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贵州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意见》(黔安监管办字[2009]111号)、《贵州省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和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规定》,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确保矿井生产安全,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煤矿水害防治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治不好不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第3条矿要成立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

由矿井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技术、机电、安监、调度、计划、供应、财务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防治水工作办公室设在技术科,技术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4条矿井至少要明确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防治水工作,配备不少于3台专用探放水设备,成立探放队专门负责矿井探放水工作。

探放队在业务上受技术科领导,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探放队超前探查、探放水等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5条领导及各部门职责范围一、矿井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煤矿防治水工作,是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二、分管负责人:是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主要责任者,负责防治水工程计划的组织实施,协助主要负责人,解决防治水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三、总工程师:是矿水害防治工作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对受水威胁地点的隐患排查、预报;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矿井重大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水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长期防治水规划、重点防治水工程及生产防治水工程计划等,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对相邻矿井的调查;负责组织审查防治水工程设计、地质报告、说明书、与防治水有关的技术措施、工程验收、总结报告等,并组织现场实施。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是指煤矿企业在地质测量、地下水防治、地下水巡查监测等方面所建立的一套完整、系统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地下水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防治,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本文针对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地质测量管理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包括地表地貌测量、地层测量、水文地质测量等。

在地质测量工作中,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具体措施包括:1. 制定地质测量规程和标准,明确地质测量工作的要求和流程;2. 配备专业的地质测量人员,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技术水平;3. 定期对地质测量设备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4. 建立地质测量档案,及时整理和归档地质测量数据,方便后续工作的参考。

二、地下水防治管理地下水防治是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的核心内容,其目的是防止地下水对煤矿生产的影响和危害。

煤矿企业在地下水防治管理方面应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地下水防治方案,明确地下水防治工作的目标和措施;2. 制定地下水防治标准,明确地下水位的合理范围和地下水流动的限制;3.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定期对地下水位和地下水流动进行监测;4. 定期进行地下水抽采,控制地下水位,防止地下水对煤矿生产的影响;5. 建立地下水防治档案,及时归档地下水监测数据,方便后续工作的参考。

三、地下水巡查监测管理地下水巡查监测是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的重要环节,它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地下水问题,减少地下水对煤矿生产的影响。

煤矿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地下水巡查监测管理:1. 制定地下水巡查监测规程和标准,明确巡查监测的要求和流程;2. 配备专业的巡查监测人员,确保巡查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 定期进行地下水巡查,发现和处理地下水问题,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4. 建立地下水巡查监测档案,及时整理和归档巡查监测数据,方便后续工作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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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
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之一,然而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工业污水和雨水等排放物质,如果不加以有效处理和管理,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影响煤矿地区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对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煤矿水污染及其危害
1.废水排放:煤矿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其中包括洗煤污水、采空区水和通风系统排放的水等。

这些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悬浮物、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污染物质,对水体造成污染。

2.工业污水排放:煤矿附属设施如选煤厂、火电厂等也会排放大量的工业污水,其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有机物和氮、磷等污染物,对水体造成严重的污染。

3.雨水排放:煤矿区域的雨水中也会含有一定的污染物,如油污、粉尘等,如果不加以处理,将对水体造成间接污染。

二、煤矿防治水管理的重点
1.规划和监测:制定煤矿区域的水资源规划,明确煤矿水的利用和排放标准。

同时要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煤矿附近的水体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水质的安全和合规。

2.废水处理:对煤矿废水进行集中处理,选用科学合理的处理工艺,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污染物质,达到排放标准。

3.工业污水处理:对煤矿附属设施产生的工业污水也要进行集中处理,确保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排放标准。

4.雨水管理:对于煤矿附近的雨水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去除其中的油污、粉尘等污染物质。

5.水资源回收利用:尽可能地开展煤矿废水的资源化利用,如利用废水进行冷却、灌溉、绿化等。

6.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建立煤矿防治水的应急预案,明确在突发事故等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法。

三、煤矿防治水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1.政策法规的制定: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煤矿防治水的管理要求和责任。

2.责任划分和落实:明确煤矿防治水的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划分,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

3.技术培训:加强对煤矿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水管理和处理水污染的能力。

4.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废水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保障废水和工业污水的集中处理和排放。

5.监测和评估:建立煤矿水质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检测和评估煤矿附近水体的水质情况。

6.宣传教育:加强对煤矿区域居民和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

四、煤矿防治水管理的效益
1.保护水资源:有效的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可以减少煤矿开采对水资源的占用和污染,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保护生态环境:煤矿水污染会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通过科学管理和处理水污染,可以保护和恢复水生态环境。

3.减少污染排放: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减少煤矿废水和工业污水的排放和对环境的污染。

4.促进绿色发展:科学合理的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可以促进煤矿的绿色发展,提高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所述,制定科学合理的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对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加强对水污染的防治,促进绿色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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