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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煤矿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煤炭产业的迅速发展,煤矿防治水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煤矿水害事故不仅对煤矿生产造成严重影响,而且给矿山员工的生命安全带来巨大风险。

因此,建立健全有关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 矿长责任矿长是煤矿的最高负责人,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

在煤矿防治水工作中,矿长应当制定和组织实施防治水措施,确保煤矿的安全稳定。

同时,矿长还应当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监督,确保各级岗位责任的履行。

2. 矿长助理责任矿长助理是矿长的直接负责人,在煤矿防治水工作中担负重要责任。

矿长助理应当负责制定煤矿的防治水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安排防治水工作的实施,推动各级岗位责任的落实。

同时,矿长助理还应当加强对煤矿水害的监测和预警,及时进行应对措施。

3. 监察与安全部门责任煤矿的监察与安全部门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主要执法和监督机构。

监察与安全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水害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煤矿的安全隐患和水害问题。

同时,监察与安全部门还应当加强对煤矿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4. 工程技术人员责任工程技术人员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核心力量,他们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承担起煤矿水文地质调查、水害治理措施设计和监督等工作。

同时,工程技术人员还应当加强对煤矿水害问题的研究和探索,提出有效的防治水方案。

5. 矿井长责任矿井长是煤矿生产的具体负责人,在防治水工作中承担重要责任。

矿井长应当制定和组织实施煤矿的防治水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同时,矿井长还应当加强对矿井水害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6. 矿井监工责任矿井监工是矿井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在防治水工作中具有重要职责。

矿井监工应当加强对矿井水害的监测和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矿井的水害问题。

同时,矿井监工还应当加强对矿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保障矿井及周边地区的安全稳定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防治水管理工作,包括矿井排水、矿井防涝、废水处理等。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管理应遵循安全、环保、经济、科学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煤矿防治水管理应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设施、有效运行,既要兼顾安全与效益,又要保护环境。

第五条煤矿防治水管理工作由煤矿企业负责,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人员。

第六条煤矿防治水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煤矿防治水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档案,记录工作过程、管理措施和效果等信息。

第二章排水工程管理第八条煤矿排水工程包括井下排水系统和地表排水系统。

第九条煤矿排水工程应根据矿井地质、矿井布置和生产情况,科学设计、合理布置。

第十条煤矿排水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必要时应进行水土保持工程。

第十一条煤矿排水工程的设备应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排水工程的生产应按照排水计划进行,定期检查排水设备,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煤矿排水工程的污水应经过处理后方可排放,废水处理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建设。

第十四条煤矿排水工程的管理应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强巡视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防涝工程管理第十五条煤矿防涝工程的布置应满足排水和防涝的需要,确保矿井的安全稳定。

第十六条煤矿防涝工程的设备应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煤矿防涝工程的生产应按照防涝计划进行,定期检查防涝设备,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八条煤矿防涝工程的管理应加强巡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九条煤矿防涝工程的报警系统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四章废水处理管理第二十条煤矿废水处理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确保废水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的要求。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前言矿井防治水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矿井安全稳定生产至关重要。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水文安全,防止矿井涌水事故发生,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二、矿井防治水组织指导体系1. 矿井防治水部门(1)确定矿井防治水的总体规划和目标;(2)指导和协调各岗位防治水工作;(3)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矿井防治水责任人(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计划、指导、控制及评价;(2)制定防治水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治水职责。

三、矿井防治水工作流程1. 防治水计划制定(1)编制矿井防治水计划;(2)明确防治水的目标和任务;(3)确定防治水的措施和方法。

2. 防治水设施建设和维护(1)完善矿井防治水设施;(2)对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3)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3. 监测预警控制(1)建立水文监测系统,对矿井水文进行实时监测;(2)建立预警系统,对可能发生的涌水事故进行预警;(3)制定应急响应计划,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涌水事故的损失。

4. 人员培训和演练(1)对防治水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防治水知识和技能培训;(2)定期进行水灾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矿井防治水措施1. 积极开展地下排水工程(1)对矿井进行地下排水系统的规划和建设;(2)确保排水系统的完备性和可靠性。

2. 健全巡查制度(1)建立巡查制度,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建立巡查记录档案,做好防治水工作的资料归档。

3. 加强矿井密封(1)对矿井进行密封工作,防止地下水的涌入;(2)定期检查密封效果,采取措施修复破损部分。

4. 矿井水质监测和处理(1)建立矿井水质监测系统,定期对矿井水质进行检测;(2)对水质不合格的区域进行矿井水处理,确保水质达到要求。

五、矿井防治水责任制1. 矿井防治水责任人(1)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总责;(2)制定矿井防治水的责任制;(3)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5篇)

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5篇)

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11、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12、科室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13、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

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14、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15、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和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水闸门等防水隔离设施,实现分区隔离。

隔离设施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防水闸门每年必须由分管负责人组织两次关闭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6、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

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制度。

17、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

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

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18、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4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4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引言矿井是一种重要的矿产资源开采方式,然而,由于矿井内部存在大量的地下水,如果不加以有效管理,就会导致矿井内涌水严重,给矿井生产和工人的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为了防止和控制矿井涌水,保障矿井的正常运营,制定一套完善的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矿井运营过程中没有发生涌水事故,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科学有效: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矿井进行全面细致的水文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分析,制定具体和针对性的防治水方案。

3.全员参与:矿井防治水管理是全体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每个员工都应该参与到防治水工作中,共同维护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营。

4.预防为主:通过对矿区水源、水体状况以及矿井运营情况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矿井涌水的发生。

三、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矿井涌水风险评估对每个矿井进行详尽的水文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分析,评估矿井涌水的可能性和风险程度。

根据涌水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2.矿井涌水监测系统建设在每个矿井内部建设完善的涌水监测系统,通过实时监测矿井的涌水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矿井涌水的动态变化,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矿井防治水措施根据涌水风险评估的结果和实时监测的数据,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包括加固矿井壁、设置防水层、注浆填缝、泵水降压等技术手段,以减少矿井涌水的发生和减轻涌水带来的影响。

4.矿井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矿井涌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责任分工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应对矿井涌水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矿井从业人员进行涌水防治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治水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监督与检查建立矿井防治水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矿井涌水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地测防治水是煤矿生产中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规划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

为了矿井生产的安全、为了地测工作标准化、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地质、测量、防治水等专业更好地为煤矿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规定公司成立地测防治水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地质测量科,具体监督、执行、检查各生产矿井地测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具体进行三量管理。

设科长一人,工作人员二人以上。

各生产矿井成立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长)领导下的地测科(组)。

二、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相关地质测量防治水方面的决策、方针、制度,按时统计和报送相关资料、数据、图表。

2、根据需要制定有关业务细则,日常检查和指导下属矿井地测防治水业务内的工作,对其地测防治水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3、定期组织地质测量及防治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编写的相关资料及绘制图纸和为采掘服务的质量进行评比、鼓励,促进专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的提高。

4、检查、督促各矿井测量、贯通的准确性,对永久导线控制点的布设、管理规范到位,各种设计、通知单编制、发放及时。

5、随煤矿的采掘变化、延伸,在各生产阶段督促各矿井对其煤量赋存、地质构造进行探测,对探测揭露资料、数据收集、记录分析,针对性的编制各种规范、预报,做到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6、督促各矿井对各种水害的调查、分析、预计,编制相关的防治措施(包括地表建构筑物的保护)。

水文观测系统健全,排水系统规范。

对工作面提前半年掌握其采掘影响的地表情况,编制针对性防治措施。

7、监督各煤矿对采动影响区域定期调查,并有专门的整治方案,对影响的地表建筑、村庄、植被、水源、公路、线缆等要有防治措施。

8、健全、规范各种设计、预报、图纸、资料等,相关档案完善、齐全。

9、组织技术力量,为各矿井解决上报的地质、测量技术难题。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矿井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是指导和规范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文件,下面就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以便于更好地开展矿井防治水工作。

一、总则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编制的,旨在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的防治水工作。

二、职责分工1.煤矿企业:(1)建立、完善和执行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规范、完备和及时更新;(2)组织开展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治水技能和意识;(3)切实履行矿井防治水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矿长负责制;(4)监督和检查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5)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报送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相关资料和报告。

2.矿长(或矿井负责人):(1)全面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2)严格按照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3)组织制定矿井防治水工作方案和预案,并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4)组织和指导矿井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5)定期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矿井防治水工作相关人员:(1)履行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矿井防治水工作;(2)具备良好的矿井防治水工作知识和技能,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3)发现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理;(4)参与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培训和考核。

三、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管理1.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计划制定(1)根据矿井特点、水文地质条件和矿井防治水目标制定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2)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应当包括矿井水资源的调查分析、防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水源保护工作等内容;(3)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应当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5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5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

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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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双河乡花月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二〇一七年二月一日目录前言 (1)关于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通知 (2)防治水组织机构图 (5)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6)防治水害技术管理制度 (8)水害预警预测预报制度 (11)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2)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13)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15)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17)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20)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24)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26)探掘分离制度 (27)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29)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 (30)探放水确认移交制度 (31)前言为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安全,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汇编。

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双河乡花月煤矿“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通知各单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文件要求,为完善矿井防治水专职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经矿研究决定成立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双河乡花月煤矿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及职责如下:一、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卫启(矿长)副组长:赵英瑞(技术副矿长)李少良(安全副矿长)徐兴达(生产副矿长)赵开和(地测技术员)成员:邓向谣、李荣兴、陆继高、李旭、雷阳灿、李国军、程必书、李发俊、苟国礼领导小组下设技术办公室,定岗办公室主任一名、测量办公室副主任一名、地质防治水办公室副主任一名、测量工程师一名、地质工程师一名、防治水工程师一名。

矿成立专职探放水队,归地测防治水办公室直接管理,设队长一名,技术员两名。

二、岗位职责:1、矿长为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决策、指挥和资金、人才落实责任。

2、总工程师(技术矿长),具体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矿井防治水规划、计划、措施的制定、审批等工作。

3、地测技术员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工作,全面负责地测、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队伍的建设。

组织开展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编制防治水计划、规划、防治水专项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工作。

定期组织召开矿井水害隐患排查专题会,加强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制定针对措施,并监督执行。

4、其他分管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防治水责任。

5、地测防治水办公室是矿井防治水工作技术管理部门,归地测技术员,总工程师直线管理,负责日常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开展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水情水害分析预测、防治水方案设计、探放水设计、防治水计划、规划等工作,负责防治水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负责各项防治水工程的日常监管。

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6、调度室是矿井防治水工作日常协调指挥部门。

负责各项防治水工作信息的汇集,重要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

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7、安全办公室为防治水工作的监督部门。

负责监督矿井防治水工程规程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水害隐患的治理、整改和落实。

对违反防治水方案、措施、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8、技术办公室负责组织探放水措施、防排水方案、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防治水内容的审批。

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9、机电办公室负责采区、采掘工作面等重点工程的防排水方案设计,保证排水设备的供电正常,提供防排水所需的设备,负责矿井主排水系统的日常管理。

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10、通风办公室负责各项防治水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通风管理及有害气体监测等保障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word整理版学习好帮手防治水组织机构图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全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统一领导,在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要给予解决。

2.总工程师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3.地测技术员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工作,提出防治水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技术装备及专项资金等建议;制定防治水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进行划分;组织编写防治水中长期规划、防治水年度计划、防治水工程设计等;定期组织开展水患排查活动;研究制定水患治理方案。

4.生产矿长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现场管理,负责协调解决防治水工作现场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其他副矿长和副总负责本系统内的防治水工作组织安排及防治水工程管理。

6.防治水办公室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日常防治水技术管理,包括矿井水文地质补勘、水情水害分析预测、防治水方案设计、探放水工程设计、矿井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的编制、防治水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各种防治水工程的质量管理等工作。

7.安全办公室负责对矿井防治水方案、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水害隐患的治理、整改和落实。

对违反各类防治水管理规定、方案、措施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8.机电办公室负责采区、采掘工作面等重点工程的防排水方案设计,保证排水设备的供电,提供采区、采掘工作面防排水所需的设备,负责矿井主排水系统的使用、维护。

9.通风办公室负责探放水钻孔施工过程中的通风及有害气体检测等安全技术管理的工作。

10.技术办公室负责组织防排水方案、探放水措施及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防治水措施的审批。

1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本单位管理和施工范围内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执行防治水方案、作业规程和专项防治水措施负责。

防治水害技术管理制度1.地测防治水办公室每年年初进行矿井水害因素分析预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并纳入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地测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对井下存在的各类积水区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积水面积、积水标高和积水量,同时标出探水警戒线,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3.地测防治水办公室测量组对各类井巷工程严格执行开、停工报告制度,并及时将井巷工程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4.地测防治水办公室测量组负责对施工的绞车窝、临时水仓、躲避硐室、钻机窝等各类盲巷建立工程档案和专门的盲巷台账(包括位置、规格尺寸等),并将盲巷资料及时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对未经地测防治水办公室测量组、地测技术员同意擅自施工的盲巷,按工程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5.掘进巷道过老巷或在老巷附近通过,一律按巷道贯通联系制度进行管理。

地测防治水办公室测量组按规定距离提前给施工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下发过巷联系书。

6.在同一煤层中,上下相邻的两个区段“沿空”掘进时,两区段之间的隔离煤柱不得小于10m。

7.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防治水措施。

采区设计中必须对采区水仓的位置、容量、排水泵型号、数量、排水管路的规格、数量等明确规定,水仓容量、排水能力满足《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特殊情况下根据地测防治水办公室的要求或机电办公室编制的专项设计确定排水系统。

采掘过程中的其它防治水措施,根据地测防治水办公室要求编制专项防治水技术安全措施。

8. 探放水的原则为“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

由地测防治水办公室编制探放水设计,施工单位根据探放水设计编制探放水现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止有害气体溢出伤人的措施。

探放水设计必须明确探水警戒线位置,对超前距进行验算,预计水压、单孔最大出水量,明确孔口套管长度、套管耐压强度、孔口安全装置等,钻孔超前距离和套管长度、终孔孔径附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9.探放老空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

无物探资料控制的情况下,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

当根据水压、水量确认老空区水已基本放净后,再施工适当数量钻孔进行效果检验,要求检验孔终孔标高低于放水孔终孔标高,经检验确认积水区已基本放净后,巷道方可继续掘进。

巷道恢复掘进时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预防采空区残余积水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长探短掘,设躲避硐室,设拦水坝等。

10.采空区封闭墙和灌浆区由通风办公室负责管理。

封闭墙设计必须进行会审,并报地测防治水办公室备案。

位于采空区下侧的封闭墙,必须有足够的抗压强度,并预留安设有放水闸阀的放水管。

通风办公室建立封闭墙、灌浆区台账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及时疏放封闭区内积水,防止因闭墙垮塌造成溃水、溃浆事故。

11.井下煤仓由调度室进行管理。

正使用的煤仓,因检修等原因停止使用超过4小时的,应提前放空煤仓,防止在煤仓内造成水煤浆聚集。

井下报废或较长时间停止使用的煤仓,应报调度室及相关领导制定封闭煤仓的安全技术措施后组织对煤仓进行封闭,并将停用、封闭煤仓档案报地测防治水办公室备案。

水害预警预测预报制度1、水害预报的年度、季度、月度预报,由地测防治水办公室编制,地质办公室副主任审核后报地测技术员、总工程师审定。

水害预测预报必须既有文字、又有图纸的正规水文地质预报。

预报内容应包括预报的地点、范围、水害类型、对生产的影响及应采取的防治措施等。

2、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无因误报、错报造成水害事故。

必要时,应做出临时预报,并有文字和图纸。

月度水害预测预报于当月生产计划下达后5天内编制完成,经矿总工程师审定后,再上报、下发,各接收单位负责人签收。

3、重大水患的预报,由矿总工程师审定后,上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并签收。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地测防治水办公室每年年初,根据当年的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上报公司并组织实施。

2、地测防治水办公室在每月月度采掘计划下达后5天内,召开矿井水情水害隐患排查专题会议,编制月度水情水害排查表,逐一对各采掘工作进行水害排查,定防范及整改措施,定责任人,排查结果报送安监办公室、调度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矿领导。

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修正和补充。

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3、地测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及时将水害防范及整改措施下发到采掘等相关施工单位,安全办公室加强对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地测防治水办公室、安全办公室负责及时监督水害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采取措施处理。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我矿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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