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品领用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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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物品领用登记制度

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节约办公经费,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包括的范围

办公用品是指教师、管理人员在进行教学活动和处理学校公务中必须的用品。包括:洗脸盆、保温瓶、毛巾、香皂、钉书机、笔、笔记本、稿纸、各种教案本、粉笔、板擦、卫生用品等。

二、办公用品配备标准

1、教辅人员:黑色签字笔两只/每学年,笔芯两只/每学期,笔记本一本/每学期。

2、专兼职教师:黑、红色签字笔两只/每学年,黑笔芯四只、红色笔芯十只/每学期。

3、管理人员:黑色签字笔两只/每学年,笔芯六支/每学期,笔记本(级部主任软皮笔记本)一本,按学期发放。

4、各办公室:洗脸盆、热水壶、托盘各一,保温瓶2—3个(其中3人以下〈含3人〉两个,3人以上〈不含3人〉3个),胶水一瓶,肥皂一块、。胶水、肥皂按学期发放,毛巾/人*学年;其他用品长久使用,以旧换新。

5、A4打印纸两包/每个墨盒。原则双面打印,个人申报的课题不再打印。凡需外出打印的,处室主任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学校办公室处理,否则不予报销。

三、办公用品领用手续

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由校长审核签字后,到库房领取。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超标准(超品种)领用(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准(超品种)领用(发放)办公用品的,必须经校长批准。

1、凡领班级需用物品,一律由班主任领发,政教处负责。每学期两次,每班领笤帚六把、拖把四个。班级用品中,如搓子、塑料水桶等一般一学年领用一次。若保管不善、遗失残缺自负。

2、教师办公室:可借用脸盆一个、暖瓶一个。凡领用一般常用办公用品,均以级部为单位,由级部主任负责领发。一般一年一次,特殊除外。

3、凡办公用品的领用,必须履行以下领用手续。

(1)主管领导审批

(2)校长审批

(3)填写好领用单

(4)凭领用单领取需用物品

四、保管人员既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又要坚持原则,一视同仁,勤俭节约,因保管不负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要酌情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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