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3篇)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
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
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2)是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合理规范学校内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示例的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1. 了解危险化学品:学校要设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管理部门,负责安全使用和管理危险化学品。
所有可能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危害性和安全操作规程。
2. 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学校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清单登记,包括名称、数量、储存位置等信息,并建立相应的台账和备案档案。
必须确保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使用必须经过备案批准,并按照规定予以登记。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范围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化学教师、安全管理人员等。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并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 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 监督检查各部门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第六条各实验室、实验课题负责人为本实验室、本课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本制度和相关安全措施。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与运输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应严格控制数量,按需购买,不得超量储备。
采购计划应经领导小组批准。
第八条采购危险化学品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采购渠道正规,质量可靠。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储存室,储存室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室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分区存放,不得混放。
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品应分开储存,严格控制储存量。
第五章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第十三条使用危险化学品前,使用人员应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及安全使用方法,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实验操作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进行,必要时应在通风柜内操作,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学校中使用和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逐渐增多,这些物品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引发严重的事故,危及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十分重要。
二、制度目的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校内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存储、使用和处置,预防化学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化学品仓库、教学设备室等。
四、责任分工(一)学校领导: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监督和检查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
(二)化学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定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三)化学实验室人员:负责按照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保障实验室的安全。
五、安全防范措施(一)仓库设施: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仓库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必须具备防火、防爆、防淹等功能。
(二)储存条件: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储存在专门的柜子或柜架上,与其他物品隔离,防止火灾和爆炸。
(三)操作规范:学校应制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用电安全:学校应进行定期的电气设备检查和维护,避免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五)紧急预案:学校应制定紧急预案,明确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六、事故处理(一)火灾事故:如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要确保人员撤离安全,然后立即报警,并按照紧急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二)泄漏事故:如发生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泄漏事故,首先要迅速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然后采取措施阻止泄漏扩大,并进行紧急救护。
七、监督检查(一)日常检查:学校应定期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存储、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中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中学学生和教师的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而建立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要求。
下面将从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标识、危险化学品储存、危险化学品使用和事故应急响应等方面介绍中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学应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员,确保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执行。
相关责任人员包括校长、实验室负责人、危险化学品管理员等。
中学应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CAS号、物理性质、危险特性、储存位置等信息,以便进行准确的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标识中学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明确的标识,以便使用者能够迅速识别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标识应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危险性符号、危险性说明、预防和应急措施等信息。
标识应清晰可见,不能模糊或脱落。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中学应设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确保储存环境符合相关要求。
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良好,并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设施。
不同类别的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储存,避免相互混放。
储存区域应设置警示标识,提示禁止外人进入。
四、危险化学品使用中学应建立规范的危险化学品使用程序,确保使用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需要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遵循操作规程,严格控制使用量。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封闭容器,避免泄露。
五、事故应急响应中学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和应急措施。
在事故发生时,责任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后,应进行全面的事故调查和隐患排查,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管理。
中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中学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中学应不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以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环境。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

一、前言为确保学校危化品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危化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校长:负责全面领导学校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 危化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危化品安全。
4. 教职工:严格遵守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危化品安全。
四、危化品安全管理措施1. 采购与储存(1)采购危化品时,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2)储存危化品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置专用储存设施,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2. 使用与处置(1)使用危化品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危化品的性质和危害。
(2)废弃危化品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3. 安全教育与培训(1)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危化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对新入职教职工进行危化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
4.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对危化品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
5. 应急处置(1)制定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置、救援救治等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所有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第六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区域应与教学区域分开,建立固定的储存仓库,并设置合适的标识。
第七条储存区域的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或堆放杂乱。
第八条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防火措施完备,设置合适的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护设备。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储存,按不同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区域、分柜存放,并明确标识。
第十条每个危险化学品容器必须贴有标签,标明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危险等级、储存位置等信息。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应控制在学校有效需要的范围内,不得超量储存。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应遵循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容器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管理人员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第十五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具备专门的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室或实验室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防火、通风、排气设施完备。
第十七条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必要时佩戴防护设备,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控制在实际需要的范围内,不得超量使用。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注意使用期限和有效期限,过期物品应及时处理。
第十章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应符合相关规定,保证安全可靠。
第二十二条进出学校的危险化学品应经过审批,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和把关。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2篇)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危险化学品是指在学校实验室、教学场所等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爆炸、燃烧、腐蚀、毒害、放射性等危险的化学品。
第三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依法管理”。
第二章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分级管理第四条学校危险化学品分为四个级别:一级危险化学品、二级危险化学品、三级危险化学品和四级危险化学品。
第五条一级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极高的危险性或极易制造事故的化学品,如氢氟酸、硝酸、强酸、强碱等。
第六条二级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较高的危险性或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化学品,如甲醇、苯酚、氯化铵等。
第七条三级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或可能对人体造成慢性效果的化学品,如硫酸、硝酸铵、重金属离子等。
第八条四级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引起事故的化学品,如氯化钠、碳酸钠等。
第九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并将其详细记录在学校危险化学品目录中。
第十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目录应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分级、数量、储存位置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第三章学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储存第十一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无腐蚀性的替代品;(二)采购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规划,不得超过安全储存容量;(三)选择正规合法的供应商,确保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储存区域应专门设立,与其他区域隔离,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二)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火的条件;(三)储存柜、储存容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损;(四)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分类标签储存,并建立相应的库存台账。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条件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章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处置第十四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实验要求进行使用;(二)使用前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充分了解,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三)禁止单独使用一级危险化学品,需经过专业人员同意和指导。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化学危险物品的误操作、事故和火灾发生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1.制定责任:学校应当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确定危险化学品的专人管理,包括制定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度的执行和安全管理工作。
2.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制度,明确管理等级、分类和编号,详细记录物品的名称、性质、用途、数量以及存放地点,确保物品的管理、使用和存放的追溯性和可控性。
3. 保管管理:学校应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进行专门的存放和保管,设置专门的危险物品储存区域,并采取适当的防火、防爆措施,确保其安全性。
储存区域应明确标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 使用操作:学校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操作,特别需要保持通风良好,防止产生爆炸、火灾等危险。
使用人员应确保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设备,禁止违规操作和私自使用危险化学品。
5. 废弃处理:学校应建立废弃物处理制度,明确废弃物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禁止随意倾倒或混合处理。
6. 年度检查与培训:学校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从事危险性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产生的各类事故和火灾,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二)(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帐目,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
(三)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
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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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关于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 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 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
做到帐物相符。
5. 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6. 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
危险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在中学理科实验中涉及到的危险品包括易燃品、氧化剂、毒害品和腐蚀品。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顺利进行,在实验过程中,必须做到:
1、酸、碱具有腐蚀性,不要把它们洒在皮肤或衣物上。
稀释浓硫酸时,切忌将水倾入浓硫酸中,以免喷出伤人。
废酸应倒入酸缸(或指定的容器里),注意不能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反应,放出大量的热量而发生危险。
2、强氧化剂(如氯酸钾)与某些药品的混合物(如氯酸钾与红磷的混合物)易发生爆炸。
使用和保存时,应注意安全。
3、白磷有剧毒,并能烧伤皮肤,切勿与人体接触;它在空气中能自燃,应保存在水中。
取用时要用镊子。
4、有机溶剂(乙醚、乙醇、苯、丙酮等)易燃,使用时一定要远离火源,用后应把瓶塞盖严,放到防火、阴凉的地方。
一旦不慎因有机溶剂引起着火时,应立即用沙土或湿布扑灭,火势较大的,可用灭火器,但不可用水扑救。
5、钡盐有毒(硫酸钡除外),不得进入口内或接触身体伤口;汞易挥发,它在人体内会积累起来,引起慢性中毒。
如遇汞洒落时,须尽可能地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盖在洒落的地方,使汞变为硫化汞。
6、硝酸盐要轻拿轻放,不能研磨,否则会引起爆炸。
7、金属钾、钠等不要与水接触或暴露在空气中,应保存在煤油里,并在煤油内切割。
取用时,要用镊子。
8、下列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1)制取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气体(如H2S,Cl2,CO,NO2,SO2,Br2等)或进行能产生这些气体的反应;
(2)进行能产生氟化氢(HF)的反应;
(3)加热盐酸、硝酸和硫酸时。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废弃、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条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各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相关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处理工作;各实验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从严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应遵照以下规定:
1、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按废弃物类别备有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必须合格,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他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
在废弃物收集容器上应明显标示其中废弃物的种类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适当场所,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或妨碍交通,勿堆高或放置于近火源处,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最好放置在有通风设备的地点。
2、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的废弃物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各实验室要根据实验室的废弃物情况列出废弃物相容表或不相容表,悬挂于实验室明显处,并公告周知。
3、对已收集的废弃物应建立相应的防护设施,以避免遭他人取用或意外泄漏而造成危害。
4、废弃剧毒品、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原则上每半年申报一次,由实验室逐级申请。
由实验室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向教育局装备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交相关部门处理,并详细记录每次处理的时间、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等。
第五条实验室不得自行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严禁随意丢弃、埋入地下及排入下水管道,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