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7.15•【文号】工信厅节函〔2024〕280号•【施行日期】2024.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2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向聚焦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重点行业以及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面向工业企业、园区征集一批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
具体包括:(一)用水过程循环。
采用冷却水高效循环利用、生产过程分质用水、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等技术装备,降低生产过程水耗,实现串联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二)区域产城融合。
探索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回用于生产过程,减少新水取用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模式。
(三)智慧用水管控。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控平台,形成感知、监测、预警、应急等能力,提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的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
(四)技术装备创新。
围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全过程堵点、难点,加强协同攻关,创新研发低成本、高性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装备技术工艺,打造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程与服务等协同发力的示范样板。
(五)减污降碳协同。
采用节水减污和温室气体减排协同控制等技术工艺,推动不同水质特点废水协同处理,减少废水排放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业和信息
化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3.09.24
•【文号】
•【施行日期】2023.09.24
•【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职
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2023年9月24日)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不再保留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承担。
三、将科学技术部的高新技术司、25名行政编制、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6名行政编制、2名司局级领导职数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调整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内设机构23个,机关行政编制725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10名。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2024.01.18•【文号】工信部联科〔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未来产业由前沿技术驱动,当前处于孕育萌发阶段或产业化初期,是具有显著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未来产业,是引领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选择。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围绕制造业主战场加快发展未来产业,支撑推进新型工业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传统产业的高端化升级和前沿技术的产业化落地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以场景为牵引,以标志性产品为抓手,遵循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规律,加强前瞻谋划、政策引导,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前瞻部署、梯次培育。
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战略必争领域,系统谋划,超前布局。
把握未来产业发展规律,分阶段培育,动态调整。
创新驱动、应用牵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11.27•【文号】工信厅信管函〔2024〕447号•【施行日期】2024.1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4〕4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相关增值电信企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工作要求,引导信息通信企业更好支撑服务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打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现组织开展增值电信业务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向以赋能新型工业化为主题,围绕通信服务、互联网设施服务、互联网平台等三类增值电信业务开展典型案例征集。
相关案例应体现推进数实融合、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等特点,在实践中已取得相应成效,对其他企业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一)通信服务类面向从事国内呼叫中心、国内多方通信服务、端口短信等通信服务类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重点征集以下几方面典型案例:1.加速新技术研发应用。
汇聚整合语音和短信创新要素,运用智能语音通信、多媒体短信等数字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助力工业生产、安全维护、设备监测等领域技术创新应用。
2.拓展应用赋能新模式。
积极探索赋能工业重点领域应用新模式,提高工业企业生产过程和工业产品服务过程中语音和短信类通信技术应用水平,助力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3.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
促进工业生产智能化调度,提高企业远程办公和沟通效能,增强工业园区数字化管理水平,优化一站式售后服务和精细化客户管理,实现工业企业运营管理更加高效灵活。
(二)互联网设施服务类面向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内容分发网络、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互联网设施服务类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重点征集以下几方面典型案例:1.支撑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3.21•【文号】财建〔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统称两部门)拟组织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要求,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推进“智改数转网联”新技改,打造一批重大示范项目,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支持对象。
申报城市原则上应为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包括各省(区)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州、盟),直辖市所辖区(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
鼓励地方与中央企业联合申报。
适当考虑东、中、西、东北地区发展基础差异,统筹合理布局。
二、支持内容支持城市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组织示范项目,“点”上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示范、“线”上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示范、“面”上开展产业集群及科技产业园区数字化绿色化改造示范,加快数智技术、绿色技术以及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一)“点”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1.打造智能工厂。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1〕71号)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推荐申报工作,同时对第三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初审。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五批申报推荐工作(一)申报主体条件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基本条件,近2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原则上已认定为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初审推荐。
请各申报企业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材料清单》(见附件2)组织申报材料,并于5月10日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和申报材料打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我局。
电子邮件主题请按“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简称”格式发送。
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择优向工信部推荐,我局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家。
在线填报。
对列入我局推荐名单的申报企业,将被分配网上登录账号,企业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网址:)在线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
为保障后续纸质材料提交的时间,申报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在线填报。
回首“十三五”迈上新台阶——梳理政策文件总结“十三五”中国智能制造发展

—梳理政策文件总结“十三五”中国智能制造发展文/《智能制造》编辑部“综合实力再上台阶,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产业结构 持续优化,优质企业加快壮大,开放水平不断提升。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志军在2020年10月23日的国新 办新闻发布会上用这五句话概括了 “十三五”期间我国制造强国建设取得的成就。
回首“十三五”期间,我国制造业提质增效、由大变 强,在制造强国建设上取得了巨大成就。
以智能制造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风起云涌,智能转型是建 设制造强国的关键所在。
随着人工智能、互联网以及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数字化、网络 化和智能化逐渐成为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智能制造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智能制造浪潮席卷全国,“十三五”期间,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举措,大力支持智能制造 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在“十四五”开局之际,本刊系列梳理了 “十三五”期间关于智能制造的相关政策以飨读者。
期望对“十三五”期间我国智能制造的发展做一阶段性总 结,为“十四五”提供借鉴与参考。
推进智能制造,标准化要先行。
为加快推进制造业创 新发展、提质增效,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2015年12月30 H,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联合发布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5年 版)》(以下简称“《建设指南》”)。
《建设指南》提出了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框架包括“基础”“安全” “管理”“检测评价”“可靠性” 等五类基础共性标准和“智能装备”“智能工厂”“智 能服务”“工业软件和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五类关键技术标准。
2016年4月11 H,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的通知》,并下发了《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该方案中提出,2016年将全面启动传统制造业智 能化改造,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 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远程运维服务五种智能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
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0.06.05•【文号】教高厅函〔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软件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家软件发展战略相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工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0年6月5日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指南(试行)软件是信息技术之魂、网络安全之盾、经济转型之擎、数字社会之基。
加强特色化软件产业人才培养,是建设教育强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实现中国软件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经研究,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紧紧围绕教育强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特色化软件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途径,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特色发展为重点,深化软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开展关键核心软件技术攻关,促进软件生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软件人才培养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我国软件产业实现由大到强的历史跨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0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
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工信厅科函[2018]105号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8.03.21
【实施日期】2018.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18〕10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
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将于近期开展国家技术创新
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对2015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复核评
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2015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材料要求
2 / 10
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以下统称各单位)组织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见附件3)填报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附件
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光盘一份)。有关数据指标请按
2017年底数据填写,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17年会计报表填写。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对企业填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司)。来函请注明相关负责人员的联系方式。报送函和评价材料收集工作委托机
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战略与规划研究所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管理办法》,复核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将公告撤消称号并摘牌。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并借此机会,对本地
区、本单位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深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工
作。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 丹(010)68205231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战略与规划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牛江蓉(010)8837922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 邮编:100037
附件:1.2015年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2015年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 / 10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
2015年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共75家)
北京市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
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省
石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廊坊华日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市
4 / 10
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吉林省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
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人本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豪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超威电源有限公司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5 / 10
宁波市
博威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
合肥金星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肥恒大江海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九华金润铜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6 / 1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
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日丰企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
重庆通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
7 / 10
贵阳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
陕西皇城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
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润总公司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8 / 10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沈阳)泵业有限公司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附件2
2015年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共75家)
北京市
首钢总公司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
9 / 1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
太原通泽重工有限公司
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省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市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
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10 / 10
盛虹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
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横店集团联宜电机有限公司
宁波市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安徽省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