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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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交办工作管理制度

任务交办工作管理制度

任务交办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任务分配和跟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任务交办的原则1. 任务要有明确的指派人和执行人。

2. 任务应当有明确的完成时间和要求。

3. 任务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需要及时汇报。

4. 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汇报执行情况。

第三章任务交办的流程1. 任务指派1.1 部门经理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和目标,确定本阶段的任务,并将任务明确告知负责人。

1.2 负责人接收任务后,应认真阅读任务说明,了解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间。

1.3 负责人确认接受任务后,应将任务分解,并明确责任人和执行人。

1.4 负责人应将任务执行计划提交给部门经理进行审批。

1.5 部门经理审批后,应将任务执行计划下发给责任人。

2. 任务执行2.1 负责人按照任务执行计划,逐步推进任务的完成。

2.2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2.3 负责人应将执行进度及时汇报给部门经理,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3. 任务完成3.1 负责人在任务完成后,应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3.2 负责人应将任务执行情况报告给部门经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任务交办的责任1. 部门经理责任1.1 定期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

1.2 确定下达任务的责任人和执行人。

1.3 审批任务执行计划。

1.4 随时跟进任务执行情况。

1.5 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2. 负责人责任2.1 确保认真阅读任务说明。

2.2 按照任务执行计划推进任务的完成。

2.3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及时汇报并寻求解决方案。

2.4 任务完成后对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2.5 汇报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任务交办的监督1. 上级部门负责监督下级部门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2. 部门经理应对下属负责人任务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随时跟进任务的执行进度和质量。

4. 对任务执行不到位或延期的,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信访案件交办制度(3篇)

信访案件交办制度(3篇)

信访案件交办制度浅议办好交办信访案件的途径与效果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的“窗口”行业,是联系社会的纽带。

处理好领导机关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是“窗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纽带的联系作用更加紧密的重保证。

近年来,在处理领导机关交办案件的实践中,我们采取上下联动,积极疏导,综合化解,分析查找成因,掌握一手资料,强化办理措施等有效途径,使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取得了“一好两满意”的良好结果。

即交办领导满意,信访群众满意,社会效果好。

一、分析成因,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做好领导机关交办信访案件奠定坚实基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群体利益的调整,众多矛盾焦点日益突出,从而使人民法院的信访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工作难度不断提升。

特别是领导机关的领导批办给人民法院的案件的日益增多,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使法院工作陷入被动。

面对此类案件的查处,首先是要分析成因,掌握案件的第一手资料,寻求做好交办案件工作的有效途径。

通过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形成领导机关交办案件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是引发领导交办案件的首要原因。

中华民族是一个封建君主专制很长的国度,人治历史悠久,权大于法的观念在一些公民头脑中根深蒂固。

普遍认为法院是受党委、人大等领导机关管的,遇到法律上的问题不是按照法律程序寻求法律保护,而是采取自认为以权压法的形式求助于领导机关,形成信访交办。

如我院在判决罗天辉诉丁志才合伙退伙纠纷一案中,判决被告丁志才承担败诉责任。

而丁不服,而导致判决还在上诉期内丁志才不按程序上诉,而是信访于领导机关,领导批示由法院处理。

办案人员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地法律解释,可上访人固执地认为领导已批示由法院处理,就由法院处理,而拒不上诉,以致贻误上诉期,形成申诉案件。

二是领导机关的领导个人主观倾向和法律知识水平的限制,使信访群众投机信访。

信访群众在信访中的事实与理由是千篇一律的以自己的利益为轴心,而领导机关的领导看到的信访件只是单方面“言辞恳切”的陈述,大部分不是事实的全部或真实事实,从而导致领导个人在批示或答复信访人时答复不当,引导不当,使信访人对领导机关的领导产生信任度和依赖感,认为领导说的全是对的,答复的都是合法正确的,法院应该遵照办理,从而为法院正确解决信访案件增加了难度。

领导交办工作台账制度

领导交办工作台账制度

领导交办工作台账制度
领导交办工作台账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落实,促进上下级的工作协调,推动各项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办人与承办人
交办人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承办人为乡属各部门及各部门工作人员。

二、交办形式与内容
交办形式主要采取口头交办、电话交办、专题布置、会议安排、文件通知等相结合进行。

交办内容为: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乡党委、政府确立的阶段性、临时性重点工作;以及乡各分管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交办事项的办理原则
1.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接受交办事项后,必须按照交办要求按期完成。

2.交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由牵头部门或主要负责人负责督促落实。

3.分管领导将平实交办的工作纳入台账管理,重大工作部署实行一事一记。

党政办辅助分管领导落实交办工作台账记录。

4.各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领受工作任务后,将承办工作任务记入工作日志。

四、交办工作的考核
把领导交办工作台账制度作为干部平时考核工作的有效补充和重要依据,促进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做实、做细。

每月分管领导结合交办工作台账对分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进行评价。

附件:领导交办工作台账
2015年3月
附件:
领导交办工作台账。

信访案件交办制度

信访案件交办制度

信访案件交办制度
是指在信访工作中,对收到的信访案件进行分流、交办,由具体责任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制度。

具体步骤如下:
1. 接收信访案件:信访部门接收来自群众的信访案件,对案件进行登记,包括收信时间、信访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审查初步情况:信访部门对接收到的信访案件进行初步审查,根据案件性质和涉及的部门、单位进行分类。

3. 确定主责部门:信访部门根据信访案件的性质和涉及的主要责任部门,将案件交由对应的责任部门进行处理。

4. 案件交办:信访部门将信访案件的相关材料和调查需要的证据资料等交由主责部门负责人,同时告知主责部门对案件的处理要求和期限。

5. 主责部门调查处理:主责部门负责人接收信访案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

包括收集证据、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陈述、听取证人证言等。

6. 材料归档:主责部门对信访案件进行处理后,将相关材料进行归档,包括调查报告、处理决定、相关证据等。

7. 反馈结果:主责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再将结果及时通知给信访人。

信访案件交办制度的优点是能够实现案件的专业化处理,提高办案效率;同时,也能够分散信访部门的工作压力,确保信访工作的公正和及时性。

安全生产工作交办单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交办单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交办单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交办单制度一、概述安全生产工作交办单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和完善交办单制度,实现责任明确、工作有序、安全高效的管理目标。

二、制度内容1. 交办单的定义和用途:交办单是由公司安全部门或管理人员向相关岗位或个人下达的一种责任任务书,用于对特定的安全工作进行交办和督办,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和完成。

2. 交办单的制定和下达:(1)交办单的制定应由安全部门或管理人员根据安全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进行制定,并注明工作内容、执行期限和责任人等信息。

(2)交办单应在书面形式上进行下达,并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以确保交办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交办单的执行和督办:(1)接受交办单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和工作内容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安全工作。

(2)安全部门或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已下达的交办单进行督办和核查,确保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质量。

(3)对于未按时完成或工作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相关安全部门或管理人员报告。

4. 交办单的归档和备份:(1)已完成的交办单应归档保存,以备查阅和检查。

(2)交办单的备份应保存在安全部门或管理人员指定的地方,以备不时之需。

三、制度要求1. 安全部门或管理人员应在交办单上详细注明工作内容、执行期限和责任人等信息,确保工作要求明确。

2. 被交办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和期限认真执行工作,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 安全部门或管理人员应对已下达的交办单进行督办和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对于未按时完成或工作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相关安全部门或管理人员报告。

5. 交办单的归档和备份工作要做好,确保文件的完整和安全性。

四、制度效果通过建立和完善交办单制度,可以实现以下效果:1. 确保安全工作的责任明确,减少管理漏洞和责任推卸。

建立工作交办会办督办制度的通知

建立工作交办会办督办制度的通知

建立工作交办会办督办制度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同事:大家好!根据公司日常管理需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工作督办,经过领导层的深思熟虑和充分讨论,决定于即日起建立工作交办会办督办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1.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工作交办会办督办制度,可以确保任务及时分配、及时完成,提高工作效率,使工作进展更加顺利。

2.规范工作流程:通过制度的建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规范工作过程,减少工作中的漏洞和差错。

3.加强工作督办:通过交办会办制度,可以实时掌握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和协调资源,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二、实施办法1.工作交办会办:每周一次,由部门负责人召集,参会人员包括本部门所有成员及涉及本部门工作的其他部门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上周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本周任务的交办、工作难点和问题的讨论。

会议记录由专门人员负责,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层。

2.任务分配:根据交办会办的会议记录,负责人应及时将任务分配给相关人员,并明确任务的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

任务分配应简明扼要,确保每个人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任务。

3.任务追踪:负责人应定期跟进任务的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层汇报。

同时,负责人要及时发现并解决任务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三、责任和义务1.部门负责人是工作交办会办制度的责任主体,应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并对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被交办任务的员工要严格按照任务要求执行,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3.公司领导层要加强对工作交办会办制度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四、制度的效果评估和完善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公司将定期进行制度评估和改进。

同时,鼓励全体员工积极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完善工作交办会办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最后,希望各位同事认真学习并积极履行工作交办会办制度的各项要求,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工作将更加顺畅、高效。

矛盾纠纷研判交办多元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研判交办多元化解工作制度矛盾纠纷研判交办多元化解工作制度包括矛盾纠纷研判、多元化解机制、交办程序规范、跟踪反馈机制、考核评估制度五个方面的内容一、矛盾纠纷研判1.设立专门的矛盾纠纷研判机构,负责对本地区或本部门矛盾纠纷的调查、分析和研判。

2.研判机构应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矛盾纠纷的成因、特点和趋势,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3.研判结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同时,研判结果也应向社会公众公布,以增强公众对矛盾纠纷的认知和预防意识。

二、多元化解机制1.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包括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

2.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化解方式,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解决。

3.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三、交办程序规范1.设立专门的矛盾纠纷交办机构,负责将研判结果和化解任务交由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办理。

2.交办机构应制定明确的交办程序和规范,确保交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3.交办任务完成后,交办机构应及时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四、跟踪反馈机制1.建立完善的跟踪反馈机制,对化解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

2.对于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协调解决,确保化解任务顺利进行。

3.对化解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五、考核评估制度1.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制度,对矛盾纠纷研判、多元化解机制、交办程序规范、跟踪反馈机制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2.考核评估结果应作为各部门和个人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与奖惩制度相结合,激励各部门和个人积极履行职责。

3.对于在考核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完善,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以上是矛盾纠纷研判交办多元化解工作制度的五个方面内容。

通过建立健全这一制度体系,可以有效地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建立工作交办会办督办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工作交办、会办、督办制度的通知为进一步转变学校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校各项工作任务全面高效完成,经研究,决定建立工作交办、会办、督办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具体办理要求1.交办工作主要针对常规管理存在的问题,明确问题解决的责任部门、交办内容、解决时限,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交办,确保发现的问题由责任单位协调解决到位。

《工作交办单》由交办领导或交办科室签发,交经办责任人,一式三联,交办领导、责任科室、(学校)办公室各一份,并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经办科室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将《工作交办反馈单》上报签发领导或签发处室,交办人审阅后送办公室存档。

原则上每周的校务值班组应交办1项以上发现的问题,下一值班组交办发现问题的同时,应对上一值班组交办的工作进行跟踪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映在值周记录上。

2. 会办工作主要针对跨部门综合性需要会商的工作,由校长(书记)明确牵头领导,由牵头领导或牵头科室填写《会办申请单》,经主要领导或牵头领导审批后,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会办工作会议,会办工作一般应形成会议纪要,常规类跨部门布置工作不作为会办事项。

牵头科室根据会办会议纪要中的要求,组织相关科室抓好落实和催办,会办工作完成时填写《会办反馈单》,对相关部门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送达会办牵头领导,同时报办公室存档。

3. 督办工作主要针对一次交办后未完成事项或久拖不办及疑难工作,进行督办,《督办单》由督查领导或相关科室填写,一式三份,督办领导、纪委(党办、校办等)、被督办科室各一份。

被督办科室认真做好督办整改工作,按时上报《督办反馈单》。

二、办理情况督查对交办、会办工作,学校将对办理时限及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跟踪评价由分管领导或指定人员完成,对督办的工作要进行点评,一般由分管领导点评完成情况并以《工作点评单》形式抄送被点评科室。

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未能按时限和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交办工作任务,并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关于建立工作事项交办制度和认真落实承办责任的通知 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

关于建立工作事项交办制度和认真落实承办责任的通知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关于建立重要工作事项交办制度和认真落实承办责任的通知集团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明确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集团各项工作全面、规范、有序进行,决定建立重要工作交办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交办工作内容与方式重要工作交办是指集团总裁和其它领导部门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人员承办的重要工作事项。

内容包括,集团确立的阶段性重点工作,突发性、紧急性重要工作,上级部门及领导要求集团办理而转交部门办理的工作,以及集团领导临时交办的具体工作事项。

交办方式一般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会议布置、文件通知、口头交代、相关人员代转等形式,由领导直接或通过总裁办等相关部门将工作事项交由事业部、职能部门或相关人员办理。

二、交办工作办理具体要求各部门或相关人员接到交办事项后,要首先明确交办工作办理要求,对需确定专人负责的,要确定承办人;然后按领导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处理意见和办理结果;最后要将办理情况、办理结果等向交办领导以书面、发送电子邮件、当面口头等方式进行汇报。

对在限定时间内难以办理完毕的复杂事项或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

需协调办理的,各部门要互相配合,或由总裁办予以协调。

三、交办工作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由总裁办负责对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进行催办、督办,各部门对分送部门交办的一般工作事项,由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交办工作事项、交办工作承办不能按要求进行、办理结果不及时汇报,以及在办理过程中消极应付和因办理结果失误影响工作等问题,将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由总裁办会同人力资源部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20__0-4000元经济处罚;对屡次拖延不办、办理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受到上级部门批评、被媒体曝光的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按相关规定,给予调岗、降级降职、辞退等行政处罚。

交办核查工作制度内容

交办核查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交办核查工作,确保交办事项的及时、妥善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交办核查工作,是指对上级领导、部门或单位领导交办的事项进行接收、登记、分类、分发、跟踪、协调、督促、反馈和归档等一系列工作过程。

第三条交办核查工作应遵循及时、高效、严谨、保密的原则,确保交办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二、工作职责第四条设立专门的交办事项处理部门或岗位,明确负责交办核查工作的专人。

第五条负责交办核查工作的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负责交办核查工作的人员主要职责:(一)接收、登记上级领导、部门或单位领导交办的事项,明确事项内容、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二)根据事项内容、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进行分类、分发,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三)跟踪、协调、督促责任部门、责任人按照要求办理事项,确保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四)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反馈,向上级领导、部门或单位领导报告办理情况;(五)对交办事项进行归档,以备查阅;(六)定期对交办核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流程第七条交办核查工作流程分为接收、登记、分发、办理、跟踪、协调、反馈、归档等环节。

(一)接收:负责交办核查工作的人员应及时接收上级领导、部门或单位领导交办的事项,不得延误;(二)登记:对交办事项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办理要求、办理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等;(三)分发:根据事项内容、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将交办事项分发给责任部门、责任人;(四)办理:责任部门、责任人按照要求及时办理交办事项,确保事项得到妥善处理;(五)跟踪:负责交办核查工作的人员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确保事项按期完成;(六)协调: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交办核查工作的人员应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事项顺利进行;(七)反馈:事项办理完成后,负责交办核查工作的人员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向上级领导、部门或单位领导报告办理情况;(八)归档:将交办事项的办理过程、结果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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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办制度
各部门:
为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上下级的工作协调,强化工作落实,推动公
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交办人与承办人。
1、 交办人是指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承办人是指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以下人
员。
2、 交办人是指公司的主管;承办人是指主管以下人员。
二、 交办事项。
交办事项构成三要素:一是内容—办什么事;而是时限—什么时间完成;三是要求
—完成质量,注意事项等。
三、 交办事项的办理原则。
1.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接受交办事项后,必须按照交办要求按期完成。
2. 交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由主要部门或主要负责人负责督促落实。
3. 交办事项表格由企划部填写,董事长或总经理亲自审阅,并由部门负责人或承办
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承办。
四、 交办事项的处罚原则。
1. 交办事项存在较大工作质量问题发回重办的,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扣20元。
2. 对交办事项无故延误办理,无视催办、督办的,罚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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