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实施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实施办法为了加强学院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使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一个讲政治、讲学习、守纪律的良好氛围。
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操行评定根据学生的组织纪律、学习态度、道德品质、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定。
二、对学生的操行评定采取千分制的办法,即每一名学生从进校时拥有100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
三、考核细则:1、受到学院开除学籍随班试读处分的扣100分/次,留校察看处分的扣50分/次,记过处分的扣40分/次,严重警告处分的扣30分/次,警告处分的扣20分/次,通报批评的扣10分/次。
2、抽烟、酗酒、爬围墙、在外留宿、破坏公物等尚不够处分的扣3分/次。
3、旷课者扣3分/节次,迟到、早退者扣1分/节次。
4、不参加劳动卫生者扣5分/次,卫生不清洁者扣2分/次。
5、不尊敬老师,不服从班主任管理或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扣5分/次。
6、留长发、染发、穿奇装异服、戴首饰、穿托鞋者扣2分/次。
7、进三室二厅,上通宵网,在外留宿者扣10分/人次。
8、乱扔垃圾者扣2分/次。
9、无故不佩戴胸卡者扣2分/次。
10、在校期间谈恋爱的扣20分/人。
四、下列情况可以加分1、好人好事加5分/人次。
2、学院学生组织干部加10分/学期。
3、参加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比赛获奖者加5分/次,参加省级各类比赛获奖者加50分/次。
4、后进生有明显转变的可酌情加分。
5、大专班学生最后一年可加80分,高级班学生最后一年可加60分。
6、被学院授予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加30分/人次。
五、奖励和处罚1、在千分制考核中分数名列前茅的优先就业,评优,选干,入团,入党等方面将优先。
2、在千分制考核中分数低于900分的学生不能评选各种先进称号。
3、在千分制考核中分数低于850分的学生不能担任学院的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4、在千分制考核中分数低于700分的学生,将受到学院的黄牌警告,不予推荐就业,学生工作处不发毕业证书,只发给肄业证书,就业处不安排面试,但学生可以积极地改正错误,争取加考核分,考核分须高于700分,然后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就业,就业处安排参加面试,学生工作处予以补发毕业证书。
中学生操行评定细则

永丰中学学生操行评定办法为了加强学生纪律、考勤、卫生及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与考核,强化学生遵规守纪意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我校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永丰中学学生一日常规》及学校校规特制定学生操行成绩制度。
一、学生操行成绩评定以百分计算。
每个学生个人操行成绩基本分为100分,包括:学习、出勤、值日、纪律、仪表、卫生、活动、课间操、集会等。
由班主任、班委会考核,学生互相监督,班级各合作小组组长对同学评价打分,每周公布,每月上报德育处。
学生操行成绩评定等级划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75分)、及格(74-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
二、德育处对各班操行成绩考核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各班操行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将通知家长到学校配合老师进行教育;同时针对这些问题学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学习与培训后安排补考,补考内容为《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校规。
补考不合格者将组织继续补考,直至补考成绩合格为止。
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视情节严重程度,建议家长送县阳光班级就读。
三、补考说明学生每周操行分低于75分(或扣25分以上)的学生,由班主任组织这些学生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一日常规》、《操行评价细则》,要求家长协助教育;对每月操行分低于60分(或扣40分以上)的学生,请家长到校协同教育,下月上旬由德育处统一安排补考,补考名单由各班主任根据本班实际的操行评价而定。
四、操行量化评分细则(供参考,各班可结合本班实际进行细化):(一)、加分规定:1. 各类竞赛获奖、荣获各种荣誉(含:三好生,优秀班干部及其他各类先进):校级加1--3分,县级加2--4分,省级加6--8分2.期中考、期末考或月考,班级名次进步5-10名,加1分。
班级名次进步11-15名加2分,以此类推,16-20名加3分。
3.受到老师当堂表扬者加1分;主动为班级做贡献者加2分。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班级管理资料03学生操行评定办法为了维护班级正常教学秩序,排除社会对班级的不良干扰,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让学生的行为举止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每学期每学生的操行基础分为80分,根据学生在校表现,按“细则”加减分。
每学期结束,公布加减分情况,操行成绩前三名高分者,可列为“三好学生”侯选人。
两年学习结束时,公布积分成绩,两年总分成绩在88分以上者,为优秀;向实习单位优先推荐较好工作岗位;87—70分者为良好,向实习单位推荐中等工作岗位;69—60分者为及格,向实习单位推荐普通工作岗位;59分以下者为不及格,不推荐实习工作岗位。
二、细则(一)加分部分1、一学期出满勤的加5分。
2、学期结束,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的加4分。
3、在校外做好事,学校收到感谢信的加3分;在校内做好人好事,一定程度地为学生学习和生活解决了困难,为净化、美化校园作了贡献的,加2分。
4、为了维护班级正常教学秩序和班级纪律,有勇敢地与社会不法分子作斗争行为的,加4—6分。
5、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义务劳动,加1—2分。
6、积极参加校刊投稿、编辑活动的加1—3分。
7、为搞好班级工作,积极向班主任提出合理化建议,受班主任采纳,并被事实证明有成效的,加1—3分。
8、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有益活动并获得名次,加1—3分。
(二)减分部分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旷课一节扣1分。
2、上课穿拖鞋、背心的,每次扣0.5分。
3、有意损坏学校财产,扣1—5分。
4、课堂纪律:①轰闹课堂的,每次扣1—3分;②未经允许上课讲话、看课外读物的,每次扣1分;③不按规定回答老师提问的,每次扣0.5分;④上课交头接耳的,每次扣0.5分;⑤上课擅离教室或座位的,每次扣0.5—2分;5、不参加班级卫生值日的,每次扣1分。
6、不参加学校或班级活动的,每次扣2分。
7、校内抽烟、饮酒的,每次扣1分。
8、不遵守寝室纪律的,根据违纪程度每次扣1—10分。
高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操行评定工作,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培养目标和用人单位对学生道德品质要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操行主要包括思想品德、日常行为规范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学生操行表现实行量化考核。
第三条学生操行评定,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根据其思想品德和日常遵守纪律的情况,采取奖励加分或处罚减分方式,由班主任逐月考核,学期末累计评定。
每学期学生操行评定结果记入学生档案,作为评定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和进行组织鉴定以及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操行评定标准1、学校为每生每学期设定起始操行分为100分。
2、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即优秀:100分以上;良好:90-99分;及格: 80-89分;低于80分不及格。
本学期受到行政处分的,操行评定为不及格;受警告处分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级。
2、操行成绩不及格者,给予下列纪律处分:(1)一学期总评不及格,给予警告处分;(2)连续两学期总评不及格,给予留校察看处分;(3)连续三学期不及格,给予勒令退学之处分。
第二章奖励加分第五条有下列表现者,予以奖励加分:1、获得省、市、区表彰奖项的,分别加30、20、10分。
但同学期获得不同级别表彰的,只以最高级别加分。
2、获得省、市、区集体表彰的党、团组织,每人分别加30、20、10分。
3、被评为“文明寝室”的成员,各加1分;“优秀寝室长”加2分。
4、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本学期加2分。
5、具有“拾金不昧”行为的,视金额大小,加2-5分。
6、发现学生中有重大违纪行为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经查实阻止的,加2-5分。
7、学期各科成绩总分名列班级前5名的,分别加5、4、3、2、1分(包括单科成绩第一名的)。
8、当月出勤率达100%的,加2分。
9、积极在校报上发表作品的,每篇加0.5分;优秀文章加1分。
学生操行评定及奖惩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及奖惩办法文章来源初中教师网w 91 学生操行评定及奖惩办法一、操行等第是在教育的过程中对学生在某一学习阶段里思想言行的鉴定,同时也是教育和鼓励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学生守则、校规、日常行为规范的重要方法之一。
二、学生的操行评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班主任负责,征求团组织和有关任课老师的意见,严肃认真地进行,并报政教处审核。
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按学生的表现分为四等。
1.优思想表现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有自觉性。
认真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内外活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待人诚恳有礼貌,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良思想表现较好。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学习目的较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听课,完成作业。
能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参加校内外活动。
能为集体做事,认真劳动,做好份内工作,尊敬老师,同学间和睦相处,待人较诚恳有礼貌,能开展批评,改正错误。
3.中思想表现一般,学习目的基本明确,学习较认真,尚能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基本上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偶有违纪现象。
对工作和劳动的任务尚能完成,对集体不太关心;尊敬师长不够,同学间有时闹小纠纷,待人不够礼貌,犯了错误,教育后,愿意改正,但进步不大。
4.下思想表现差。
学习目的不够明确,态度不端正,经常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很少参加活动,对劳动和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任务,不关心集体,常破坏公物,不尊敬师长,同学间闹不团结,待人虚假,不讲诚信,错误较严重,屡教不改。
劳动等第分为四等:优、良、及格、不及格。
三、凡有下列错误之一的,都要降低操行等第。
1.严重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的。
2.屡次严重干扰课堂教学,经教育不改的或辱骂教职员工的。
3.骗人、打人、说谎、斗殴、起哄闹事、赌博或闹不团结、侮辱他人的。
学生操行分的奖惩办法

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学生操行评定细则(试行)一、学生操行评定办法学生操行分数每周评定一次,由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对每一位同学一周情况进行评议,班主任审定后记入《学生操行评定记分册》,在全班进行公示。
学生每月(四周为一月)第一周操行基础分为70分,操行基础加周奖分,减周扣分后为该生该月首周的操作积分,以后按周在上周的操作积分的基础上加周奖分,减周扣分后为该生当周的操行积分,每月最后一周的操行积分为该生本月的操行积分,五个月的月操行积分平均分为该生一学期的操行分。
学生学期操行积分达90分者为优秀等级,80分至89分者为良好等级,60分至79分者为合格等级,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等级。
校级及以上“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操行分应为优秀,接受贫困资助金的学生操行应为合格以上(按月计算)。
毕业时,操行总评不合格者不得毕业。
每学期有2次月评分不及格者给予警告处分,与助学金挂钩。
二、学生操行分的奖惩办法1、全周出全勤,包括课间操,住校学生包括晚自习,无旷课、迟到、早退、病事假者加3分。
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课扣3分/节,事假扣1分/节,晚自习算2节,课间操缺勤扣1分/次,病假不扣分。
2、班级或寝室劳动卫生中,清洁干净满分,值日人员每人次加2分,卫生状况差每人次扣1—2分,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扣4分。
3、参加出黑板报者加1分/人,参加校报投稿且发表的加2分/篇。
4、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每人每次加1分,获奖者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4、3、2、1分。
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每人每次扣3分。
5、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者(以受到教师批评为标准)扣2分/次,情节严重者(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扣5—10分/次。
6、班干部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树正气,受到同学普遍好评,视情况每月加1—4分。
7、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者扣1分/次;乱涂乱画,蹬踩墙壁者扣2分/次。
8、不按规定佩带校牌、不按要求穿校服的,扣1分/次。
学生操行分或德育分评分细则

学生操行分评定细则班委会为了共同建立优秀的班风,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鼓励全体同学认真学习、遵章守纪、积极向上,特制定以下操行分评定办法:分数计算方式:操行分数=基础分(60分)+ 附加分本学期操行评定不及格(低于60分)的学生,下学期转为试读生处理,期末放假后参加办班学习,学业结束时操行总评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1. 班干执行操行分奖扣必须公平公正,准确及时,有事不在须交代其他班干代为登记所负责项目的操行分。
2. 各班干对各种奖扣分每周一上报班长处,由班长和考勤班长统一汇总报班主任审核后在操行栏和网上进行公布,不得私自加分,加分标准以操行评定标准为准。
3.操行分每星期公布一次,学期末由班主任根据学生操行总分进行评优评先。
一、班级考勤:由考勤班长登记奖扣分,周一汇总1.班干执行考勤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病假以请假条为准,其他以假条或班主任确认为准。
2.一周上课全勤者,当周加2分,学期全勤另加10分。
3.旷课:扣10分/节;晚自习、学校大会、升旗、各项活动缺勤视同旷课。
4.迟到、早退:扣2分/节(超过三次通知家长)。
5.请假:病假不加不扣(看病证明);事假扣1分/节。
6.晚修短时出教室应向班干请假,长时外出须向班主任请假。
随意出教室扣2分/次。
7.根据学生手册学生奖惩实施细则(第27页)规定:旷课六节以上(含六节),迟到、早退达十次或十次以上者给于处分。
二、宿舍及卫生:由生活委员登记奖扣分,周一汇总并汇报1.宿舍每周平均分为95分以上的,宿舍成员每人加5分,达到90分以上的,每人加2分;85分以下的,宿舍成员每人扣3分。
2.如果宿舍当天分数达到或超过95分,当天值日生可以加2分,当天低于85分的,值日生扣2分。
3.宿舍全勤的同学(无请假、无晚归和夜不归宿)加2分/月。
晚归一次,扣5分,以宿管部反馈给班主任的名单为准。
夜不归宿(且未请假)直接通知家长,并且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4.课室卫生评分优秀者(90分或以上),当日值日生加2分。
学校学生操行成绩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学生操行成绩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做好学生的操行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班主任每学期结束时对学生操行评定,要以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操行考核评分标准》所规定的内容为依据,填写学生操行评语,给学生操行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定。
学生毕业时进行综合总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三条各系负责学生管理负责人,每学期对各班级上报的学生操行成绩进行审核,并将确定试读学生名单后,上报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内容及要求
1、操行成绩分为:优(90-100分)、良(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0-59分)。
2、操行评定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写出评语,采取百分制注明操行成绩,操行成绩一月一考核,一学期一总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3、思想品德包括:学习目的、仪表、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劳动观念、文体活动。
4、个人纪律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课、旷宿),行为(偷盗、打架、赌博、欺骗、损坏公物)。
5、个人与公共卫生。
第五条附录《学院学生操行考核评分标准》。
附录
学院
学生操行考核评分标准
学生操行考核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全院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每天考核,学期末汇总,每个学生的基础分为80分。
扣分项目:
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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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根据《德育大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学生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学生操行等级及评定
1、操行评定等级
学生操行评定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及格(79-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2、月操行成绩评定
(1)学生操行成绩每月评定一次,每名学生的起评分为90分。
(2)根据学生当月表现,从出勤、纪律、学习、劳动、卫生、两操等方面进行考核,在起评分的基础上确定加分或扣分,得出月操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为0分。
3、学期操行总评成绩
以学生月操行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学生本学期的操行总评成绩。
(二)加减分条件及标准
1、加分条件及标准
(1)受到学生科口头表扬者,当月一次加1分。
(2)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学校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下一学期的操行成绩每月加2分
(3)在学校组织的学习、文娱、体育竞赛中,取得一、二、三名者,当月每人分别加2分、1分、1分;
(4)在“三文明”月评选活动中,获“文明学生”称号的,当月操行成绩加2分。
(5)在“三文明”月评选活动中,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当月每人加1分。
(6)受学校通报表扬或嘉奖者,一次分别加1-3分。
(三)扣分条件及标准
1、“考勤”项扣分条件及标准
(1)旷课一节,扣5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3)凡学校、学生科、班级组织的会议、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者一次扣2分
2、“违纪”项扣分条件及标准
(1)严重违犯课堂纪律,或不服从老师管理者,视情节扣5-10分。
(2)在教室、会场、宿舍、公共场所故意起哄,扰乱秩序者,扣5分。
(3)就寝熄灯后,在宿舍大声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者扣5分
(4)不服从老师、学校工作人员、学生干部和值日人员管理者,视情节扣3-5分。
(5)骂人、吵架,影响团结者,视情节扣3・5分。
(6)打架斗殴者,视情节扣15-20分,参与者10-15分。
(7)抽烟者,一次扣5分。
(8)喝酒者,发现一次扣5分,酒后闹事造成恶劣影响者扣20分。
(9)故意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扣10-15分。
(10)在宿舍私接电线,使用违禁电器(电炉、电热杯等)扣5分;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纪律处分等级扣分。
(12)夜不归宿,包夜上网者,发现一次扣8分。
(13)有小偷小摸行为者,扣20分,有偷盗行为者扣30O分。
(14)赌博组织者,扣30分;参与者,扣20分。
(15)不交作业者,一次扣2分。
(16)无故不参加班级、学生科、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者,一次扣5分。
(17)无故不参加教室、宿舍卫生值日者,一次扣3分。
(18)无故旷操一次扣3分。
(19)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按受处分等级扣分:警告处分,扣当月操行20分;严重警告处分,扣当月操行30分;记过以上处分者,当月操行分为不及格。
(四)操行评定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学生月操行评定,由辅导员主持,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班委会、团支部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学生个人月操行成绩,经辅导员审定,报学生科备案。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操行评定中,必须按当月学生表现记载,对照操行评定加、扣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评定出学生的月操行成绩。
3、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学生每月操行成绩评定的结果,必须在全班大会上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学生学期操行成绩,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家长。
4、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
学期操行成绩“优秀者”,方有资格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同等条件下,操行成绩好的学生有推荐就业的优先权。
操行成绩不合格,下学期随班试读。
连续两个学期操行成绩不合格,应劝其退学。
(五)操行评定要求
1、学生操行成绩评定是学生管理常规工作,辅导员应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要对学生的平时表现做详细记载,并以此作为操行成绩评定的依据,确保操行成绩真实反映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表现。
2、各班必须建立班干部值日制度和班务日志,值日班干部应如实、详细记录学生表现情况。
(六)学期操行评语
学期未辅导员应在学生学期操行总评成绩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写出学期操行评语。
在评语中要指出学生的优点、缺点、努力方向。
对受到表彰奖励的,其主要事迹、表彰奖励情况应写在评语中。
对犯有错误,受到处分的,其主要错误和处分等级也应如实写在评语中。
操行成绩和操行评语要经过学生科审核后与学生见面,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