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眼剂澄明度检测标准操作规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的:建立滴眼剂澄明度检测的标准工作规程,保证澄明度符合内控标准。
范围:所有滴眼剂。
职责:车间主任、工艺员、班长、操作工、QA
内容:
1检查装置:
1.1仪器采用YB—2型澄明度检测仪。
1.2光源采用专用荧光灯光照度为2000—4000Lx位置,用目检视。
1.3式样采用伞棚式装置,两面或单面用。
1.4背景为不反光黑色,在背部右侧和底部为不反光白色(供检查有色异物)。
1.5距离供试品至人眼距离为20—25cm。
1.6检查应在避光室内或在暗处进行。
2操作工条件:
2.1视力远距离和近距离视力测验,均为0.9或0.9以上(不包括矫正后视力)。
2.2色盲测验应无色盲。
3检查数量:
抽取供试品50支。需要复试者,应另加倍抽样,进行检验,如有困难,抽样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30支。
4检测方法:
4.1参照“YB—2型澄明度检测仪操作规程”,取供试品,擦净容器外壁,每次拿取3支,
连续操作,于伞棚边缘处,手持容器颈部,使药液翻转,用目检视,每次检测时间
为20秒。
4.2另任取供试品2支,将药液转至洁净透明的玻璃容器内,在自然光下检视,除有规
定外,溶液应澄明。
5判断标准:
按以上装置及方法检测,除特殊规定品种外,每支含短于0.5 cm的毛、500μm以上的白块(系指用规定的检查方法,能看到有明显的平面或棱角的白色物质)或白点(不能辨清平面或棱角的按白点计,但有的白色物质虽不易看清平面、棱角(如球形),但与上述白块同等大小或更大者,应作白块论,在检查中见似有似无或若隐若现的微细物,不作白点计数)总数不得超过5个,但不得有特殊异物(指金属屑及明显可见的玻璃屑、玻璃块、玻璃砂、硬毛或粗纤维等异物)、色块或其他不溶性异物。滴眼剂在出厂检验时,其不合格总支数不得超过检查总支数的8%,贮存期的滴眼剂不合格的总支数不得超过检查总支数的10%。如检查超过规定时,则加倍抽样复试,复试结果应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