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评估总结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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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评估总结文字-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学校在《安徽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中对于“美育”的规定阐释

“美育”是关于审美与创造美的教育过程。美育的目的是培养人对美的感受、鉴赏、创造的能力,是为了培养人的和谐、美好的情感,做到以美引善、以美导真,在潜移默化中培养高尚的情操,从而提高人文素养。关于“美育”的培养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总结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评价体系,促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在修订的《安徽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中,增加了“美育”评定内容,主要包括心理品质、人文素养、审美情趣、职业情操和文化实践等五方面内容。具体而言:

(一)心理品质

真诚谦逊,积极进取,自强不息,仁爱向善,心胸宽阔,随和乐观,人际关系和谐,拥有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人文素养

重视文史哲等人文社科知识的学习,拥有深厚的人文情怀和宽阔的视野,见贤思齐,争当首善,有同情心、耐心、细心、责任心。

(三)审美情趣

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善于进行艺术表现;树立医学审美观念,培养医学职业审美素质。

(四)职业情操

具有奉献、仁爱精神,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专业精神,团结互助的团队精神;专业见习和实习(实践)中善于沟通,举止文明,关爱服务对象。

(五)文化实践

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投身校内外文化活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较强,善于破解学习、生活中的难题,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美育评定分由基本分和附加分两部分构成。基本分包含两部分分值:第一部分为积极参加校“安全和谐文明学生寝室”创建者40分;第二部分为参加假期社会实践者,优秀45分,合格40分,不合格需要限期整改者35分,不

参加者作零分处理。四年级以上不要求参加假期社会实践者,基本分85分。

美育评定的附加分包括奖励分和扣减分两部分。奖励分:

扣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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