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托与租赁
信托与租赁平时作业及答案

4.融资租赁是()与()相结合,以()为目的的租赁。
5.各国一般都把信托机构定位为金融机构,归()监督和管理。
6.付租方式有()和()。
7.根据投资基金设立的法律基础不同,投资信托可分为()和()。
三、不定项选择
1、若其他因素都不变,利率越高,则租金()。
判断:错误
分析:作为信托财产不但要具有价值,同时还要具有可转让性。
注意:这道题目错得非常得多,同学们要多注意,信托财产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8、信托设立后,委托人和受益人都可以随时解除或终止信托()
判断:错误
分析:委托人解除或终止信托需经过受益人的同意。
五、问答题
1、简述信托的内容和职能。
信托是财产所有者为达到特定目的,将其财产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和处理的行为。
A、15% B、10% C、25% D、8%
2、某租赁项目方案A和方案B的资金流入现值总额均为205255元,资金流出现值总额方案A为201285元,方案B为202709元,因此( )。
A.方案A净现值大于方案BB.方案A净现值小于方案B
C.选择方案A较有利D.选择方案B较有利
3.在租赁立法体系中处于基础和核心地位的是()。
2.融资租赁合同是()、()。
3.租赁合同履行的基本和首要原则是()。
4.无效租赁合同有()和()两种。
5.租赁项目决策分析通常有()和()两种方法。
6.在现代租赁业务中,承租人具有以下权利()、()、()。
三、不定项选择
1、对同一承租人的融资余额(租金+贷款)最高不得超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总额的()。
4、债券基金和货币基金的收益均受货币市场利率的影响,具体表现为()。
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融资租赁经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和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那么融资租赁的经营范围有什么呢?下面店铺就为大家解开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希望能帮到你。
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金融、贸易、产业的资产管理与服务。
附注:1.融资租赁是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2.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不转移。
3.融资租赁公司作为租赁资产的购置、投资和管理机构,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性质在我国的现行管理体制下,融资租赁公司作为租赁资产的购置、投资和管理机构,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
有的人认为,融资租赁既然是在为承租人提供以物为载体的融资服务,融资租赁公司就应该是金融机构;还有的人认为,融资租赁是一种促进租赁物流通销售的交易行为,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属于非金融的贸易机构。
融资租赁业务本身确实具有融资服务和贸易服务的两种市场功能。
以融资租赁业务具备的市场功能来界定融资租赁公司是从事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还是从事促进租赁物流通销售的非金融的贸易机构,显然都不太合适。
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的债券投资业务对承租人来说就是融资服务,具有金融服务的性质。
但是并不是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就一定是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机构,完全由公司的股东背景和公司依照市场准入标准的相关法规取得的经营范围来确定。
如果其股东背景为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并达到一定的持股比例,或公司是依据金融主管部门颁布的市场准入的相关法规设立,除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外,还可以从事吸收存款、贷款、同业拆借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就是金融机构性质的租赁资产投资和管理机构。
如果其股东背景是制造商或是一般工商企业、非金融的投资机构设立的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企业经营范围也不介入吸取存款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显然不应界定为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的基本知识——定义、类型、商业模式及风险防控和措施

融资租赁基本常识一、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
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中国的融资租赁是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
改革开放后,为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辟利用外资的新渠道,吸收和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1980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引进租赁方式。
1981年4月第一家合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同年7月,中国租赁公司成立。
这些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融资租赁业的诞生。
2007年后,国内融资租赁业进入了几何级数增长的时期。
业务总量由2006年的约80亿元增至2011年约9300亿元。
2012年底,全国注册运营的融资租赁公司约560家,其中包括金融租赁公司20家,内资租赁公司80家,及外资租赁公司约460家。
注册资金总额达1820亿人民币,租赁合同余额约15500亿人民币。
2007-2012年我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亿元)融资租赁是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产生的实物信用与银行信用相结合的新型金融服务形式,是集金融、贸易、服务为一体的跨领域、跨部门的交叉行业。
大力推进融资租赁发展,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加快商品流通、扩大内需、促进技术更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齐佩金

齐 佩 金 男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院 金 融管 理 系
副主任
主讲 课程 《 信托 与租赁》 证券投资学》 金融市 《 《
场 学》
研 究方 向 信托理 财 、 券投 资 证
工 作经历
18 98年 ~1 9 9 1年 抚 顺 市 物 资 局 ; 4年 ~今 , 19 9
4《 . 中国信 托 业穷途 末路 了吗》 获西部 开 发经济 学会 2 0 0 3年 二等 奖
5 试论高校教学评估 中存在的问题》 现代教 育研 究>o3 . 《 获《 > o 年优秀论文奖 e
6东 北财 经大 学教 学大 奖赛 ( 99 二等 奖 . 19)
7《 . 金融信托与租赁》 副主编 ) 20 年天津市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 ( 获 05
获得 荣誉
1《 .中国木材 流通体 制 问题研 究》 物资部 1 9 年 本课题 获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国 内贸易部 二 等奖 96
2《 .中国信托 业穷途末路 了吗》 ,获 中国科 学技术促进 发展 研究 中心 《 国技术创 新与管理 优秀成果》 全
2 0 .0 0 31
3《 . 现代信托学》获 19 98年大连 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7《 融制度 国际 比较》 参 著 ) .金 ( 东北财 经大 学 出版 社 1 9 99年 39万 字 ) (
主 要科研 课题
1《 .中国木材流通体制问题研究》 物资部 19 年 本课题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二等奖 96 2 全球金融体系与结构演进趋势及其影响研究》O BJ0 ) . 《 ( l GO 1 国家社科基金 20 — 02 课题主要成员) 01 20 年( 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司金融发展战略》课题主要成 员)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20 .1 - 05 . 《 ( , 04 0 20. 8
信托与租赁期末复习题

《信托与租赁》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0分)不动产信托:是信托机构重要的传统业务,任何个人和法人组织,凡是涉及房地产的建设开发、买卖租赁或其它有关房地产的业务,都可借用不动产信托进行有效管理。
个人信托:是指以个人(自然人)为委托人而设立的信托。
公司债信托:又称抵押公司债信托,即信托机构为协助企业发行债券,提供发行便利和担保事务而设立的一种信托形式。
雇员受益信托是公司为雇员提供各种利益的信托,即公司定期从雇员的工资或公司利润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资金,交给信托机构,委托后者加以管理和运用,并约定信托的目的是为了本公司职工。
(P79)回租:也称售后租赁,是指设备物主将自己拥有的资产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该公司租回使用。
货币时间价值:货币时间价值是指货币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的增值,也称为资金时间价值。
指当前所持有的一定量货币比未来获得的等量货币具有更高的价值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P346)经营性租赁:是指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租赁物品的使用权并且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其他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
开放型基金:指基金期限是无期的,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
基金单位价格由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管理费及手续费等构成,原投资者可以以买价把收益凭证卖给代理投资机构,以解除信托契约收回资金,也可以以卖价从代理机构那里买入基金单位进行投资,建立信托契约。
人寿保险信托:是信托机构在委托人办理了人寿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开办的一种信托业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P229)身后信托:是指信托机构受托办理委托人去世后的各项事务。
投资信托:又称信托投资基金,即集合众多不特定的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设立投资基金,委托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投资专家经营操作,共同分享投资收益的一种信托形式,基金投资对象包括有价证券和实业。
金融行业的指标

金融行业的指标一、金融行业的概述金融行业是指与货币和资本相关的经济活动的集合,它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等多个子行业。
金融行业的指标是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产品进行评估和监测的重要工具。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定量数据和财务指标来衡量,以帮助投资者、监管机构和决策者做出明智的决策。
二、金融市场指标金融市场是金融行业的核心,衡量金融市场的指标能够反映出经济的发展状况和金融行业的风险情况。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金融市场指标:1. 股票市场指标•市场总值:衡量股票市场规模的指标,是指股票市场上所有股票的市值的总和。
•市盈率:反映投资者对股票的估值水平,是指股票市价与每股收益之比。
•成交量:衡量股票市场上的交易活跃程度的指标,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的交易量。
2. 债券市场指标•利率:衡量债券市场风险和收益的指标,可分为短期利率和长期利率。
•期限结构:指不同期限债券的利率之间的关系,反映了市场对未来经济发展的预期。
3. 外汇市场指标•汇率:指一种货币与另一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是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基础。
•外汇储备:衡量一个国家外汇市场稳定程度的指标,是指中央银行持有的外汇资产。
三、金融机构指标金融机构是金融行业中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机构,衡量金融机构的指标能够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金融机构指标:1. 银行指标•资本充足率:反映银行资本的充足程度,以应对潜在的信用风险。
•不良贷款率:反映银行贷款资产中不良贷款的比例,是评估银行信用风险的重要指标。
•存贷比:反映银行资金运用的效率,是指银行贷款与存款的比例。
2. 证券公司指标•净资本:衡量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是公司承担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
•交易量:反映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交易活动,是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
•托管资产:反映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是公司业务规模的重要指标。
3. 保险公司指标•保险费收入:反映保险公司的经营规模,是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
信托_什么是信托

信托_什么是信托作者:金投网信托(Trust)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
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
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上述定义基本体现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这几个基本法理和观念。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人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瞩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信托业在中国,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初。
当代信托行业最早伴随改革开放萌生,对于弥补我国传统单一的银行信用的不足,利用社会闲置资金,引进外资,拓展投资渠道,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会财富的巨大增长,产权制度的多元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委托他人管理和处分自己的财产势在必行,信托“一法两规”的颁布将为信托业的健康发展奠定法制基础,据初步统计,2002年至2003年一季度市场已经推出了四十几个信托产品,吸收信托资金逾70亿元。
同时,证券市场基金作为一种标准化和典型的信托产品已经为人们日常生活所熟悉。
但是,中国信托业是在混沌中诞生、在不断清理整顿中发展起来的。
在中国,信托业务因为其灵活性而具有极大弹性和普遍性,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环境下,信托公司是唯一能够综合利用金融市场、连通产业和金融市场的机构,从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建设投融资到企业的兼并重组、改制顾问到租赁、担保,信托公司能够供全程式的金融服务。
融资租赁公司 存款类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公司存款类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是一种专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机构,而存款类金融机构则是指那些主要通过吸收存款来进行贷款和投资的金融机构。
本文将从融资租赁公司和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定义、特点、业务模式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融资租赁公司的定义和特点融资租赁公司是一种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专业性机构,其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方案,帮助其获得所需设备或资产的使用权。
与传统的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相比,融资租赁公司更注重资产的使用权和租赁期限,而不是直接获取资产的所有权。
融资租赁公司通常与制造商或供应商合作,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融资租赁解决方案,包括设备的选择、购买、租赁和维护等。
融资租赁公司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来源多样化: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不仅包括自有资金和股东资本,还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向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获取资金。
2. 专业化服务:融资租赁公司具备专业的设备评估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融资租赁方案。
3. 灵活的租赁期限: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和资产的使用寿命制定不同的租赁期限,以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和设备更新的需要。
4. 高效的资产配置: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将资金投入实体经济,将资金从金融领域引导到实体经济领域,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定义和特点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那些主要通过吸收存款来进行贷款和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农村合作银行等。
与融资租赁公司相比,存款类金融机构注重资金的融通和流动性管理,以及风险的控制和利润的获取。
存款类金融机构的主要特点如下:1. 存款业务:存款类金融机构以吸收存款为主要业务,通过支付利息的方式吸引个人和企业将闲置资金存入机构。
2. 贷款业务:存款类金融机构通过将吸收的存款进行贷款投放,为个人和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推动经济的发展。
3. 流动性管理:存款类金融机构需要合理管理存款的流动性风险,确保在存款者提取存款时能够及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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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托与租赁一. 什么是信托1.概念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以资财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2.特点/本质特征(1)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委托人务必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否则无权信托;受托人务必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及委托人要将财产权授予与转移给受托人。
(2)信托以充分信任为基础信托更强调信托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特别是委托人与受益人对受托人的信任。
一方授信于人,一方同意信任。
(3)他人利益是信托的目的一方面,委托人为受益人的目的而设立信托;另一方面,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而取得信托财产,并管理运用。
(4)委托人或者受益人自担信托财产的损益受托人只要履行“善良管理义务”,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计算,并由受益人或者委托人承担或者分享。
(5)手续费是信托报酬的形式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信任的理财专家,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或者代办事务”而收取相应的费用作为报酬。
3.要素(1)信托行为A.信托行为: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指合法设定信托的行为。
B.信托约定:信托行为的根据,即信托关系的成立务必有相应的信托关系文件作保证。
信托行为的发生务必由委托人与受托人进行约定。
a)信托合同: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署的书面信托证明。
b)个人遗嘱:委托人的个人行为,不需要签订信托合同。
c)信托宣言:以信托宣言所形成的信托称之宣言信托,这种宣言信托通常由财产所有人自己发表宣言,自某时起其财产专为某人即受益人谋利益,但仍由自己来管理财产并以自己为委托人,在这种信托关系中委托人与受托人同为一人。
d)法院命令:以法律规定信托行为的成立。
e)协议章程:以协议章程的形式而形成的信托关系。
(2)信托目的A.信托目的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
B.信托目的的约束条件:国家法律、社会道德、民族习惯;信托目的务必为受益人所同意、受托人所力所能及。
C.信托目的通常形式:转移财产、保管保全财产、增值财产、代办财产事务、食利致富等。
D.信托目的违反行为:违法性信托、诉讼信托、诈骗信托、(3)信托主体:完成信托行为的行为主体,即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A.委托人:让受托人遵从一定的目的对信托财产加以管理与处理的人。
a)委托人的作用:提出信托请求,在整个信托中处于主动地位,信托的制造者,信托行为的起点。
b)委托人的通常资格:凡是具有签订合同能力的人,即可为委托人。
c)委托人的权利:i.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时,有权要求补偿信托财产缺失与复员财产;ii.有权查阅、查询有关文件与事务;iii.有权要求法院免除受托人;iv.有权准许受托人辞职;v.有权向法院提出变更信托财产管理方式;vi.自益信托时有权解除信托;vii.有权得到信托财产;viii.有权对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提出异议。
d)委托人的义务:让渡信托财产、支付有关费用B.受托人:同意委托并按照约定的信托条件受托对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理的人。
a)受托人的作用:受托管理财产。
b)受托人的地位:信托的核心。
c)受托人的资格:信托管理的核心,要表达专家经营的特点,包含自然人、法人,有良好的信誉记录。
d)受托人的义务:最基本义务是按信托行为的规定,进行信托财产的管理与处理。
i.忠实服务的义务;(首要义务)ii.分别管理义务;iii.善于管理义务;iv.亲自执行义务;v.不当赔偿义务;vi.分配收益义务。
e)受托人的权利:基本权利是按信托的规定,进行信托财产的管理与处理。
i.固有权利:委托人给予的权利;ii.具体规定的权利:iii.要求报酬的权利;iv.要求补偿费用的权利。
C.受益人:信托中享有信托利益的人。
a)受益人的资格:资格上无特别要求。
具有非特定与尚未存在性。
i.委托人本人就是受益人(自益信托);受益人不是信托合同的当事人(他益信托)。
ii.本钱受益人(享受相当于信托本钱利益的人);收益受益人(享受相当于收益部分的人)。
b)受益人的权利:享受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收益权/受益权)。
拥有信托的确认权。
(4)信托客体:信托关系的标的物,即信托财产。
A.信托财产的范围:a)信托财产是委托人通过信托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理的财产。
(信托财产+信托收益)b)财产形式:有形财产(有价证券、动产、不动产)、无形财产。
B.信托财产的特性:a)转让性:指信托财产是委托人独立支配的可转让的财产。
信托的成立以财产的转移为前提条件,转让性是信托财产的首要特征。
b)独立性(排他性):“闭锁效应”。
指信托财产独立于其他财产之外的特性。
三种表现: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同一委托人的信托财产与其他财产相互独立;不一致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或者同一委托人的不一致类别的信托财产相互独立。
c)有限性:信托财产只能存在于一定的时空上。
空间的有限性指其范围受法律限制;时间的有限性指其时效性,即只有在信托期间具有信托财产的特性。
d)物上代位性:指信托财产的形态发生改变,但并不改变其作为信托财产的特性。
(5)信托报酬: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所取得的报酬,它通常是按信托财产或者信托收益的一定比率计算的。
其性质是手续费。
(6)信托结束:信托行为的终止。
A.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B.信托的续存违反信托目的;C.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D.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E.信托被撤销;F.信托被解除。
3.职能(1)财产管理职能(基本的、首要的职能):信托机构受托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与处理的职能。
(2)融通资金职能:信托作为一项金融业务,具有筹集资金与融资的职能。
(3)沟通与协调经济关系,提供信任、信息与咨询的职能(4)社会投资职能:信托机构运用信托业务手段参与社会投资行为所产生的职能。
(5)中介服务职能(6)公益服务职能二.个人信托1.个人信托:(1)定义:以个人为服务对象的信托业务,其委托人与受益人均为个人(受益人不一定是委托人本人)。
生前信托:委托人在世时所设立,其信托目的包含财产的规划、财产增值及税负的考虑。
遗嘱信托(身后信托):以遗嘱的方式设立,生效的日期是委托人发生继承事实的时候,其目的在于遗产的分配与管理。
(2)意义:以个人拥有私有财产为基础,为保护私有财产有关的利益而产生。
A.保护对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使之不至于丧失;B.谋求利用私有财产获得更大价值;C.使私有财产得到有效利用,使个人及其家人能充分享受私有财产。
(3)目的:A.储存财产,累积财富。
B.照顾遗族,造福子孙。
C.指定受益人,规划遗产。
D.财产规划,节税功能。
(4)特点:A.信托目的具有多样性;B.受托人能够是法人,也能够是个人;C.受托人的职责具有多样性;D.个人信托的形式具有多样性、灵活性;E.具有私密性、隐匿性、弹性。
(5)如何进行个人信托A.确定你的信托目的;B.确定你要交付信托的财产;C.确定受益人:自益、他益或者部分受益。
D.选择受托人:高度的信赖关系;信用风险;永续经营;管理能力。
E.签订信托合同;F.移转信托财产;G.受托人履行职务;H.完成信托目的,交付财产。
2.个人信托类型(1)财产处理信托业务:信托机构同意个人的委托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的一种信托业务。
A.合同信托a)合同信托:委托者与受托者订立契约(合同)并在委托者生前期中发生效力而成立的信托,是生前信托。
b)目的:增值财产、储存财产、管理财产与处理财产等。
B.遗嘱信托a)遗嘱信托:根据个人遗嘱而设立并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效力的信托业务,是身后信托。
b)遗嘱信托通常又分为遗嘱执行信托与遗产管理信托。
i.遗嘱执行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业务,其要紧内容有清理遗产、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税款及其他支付等。
ii.遗产管理信托是要紧以管理遗产为目的而进行的信托业务。
(2)财产监护信托业务:信托机构同意委托为无行为能力者的财产担任监护人或者管理人的信托业务。
(3)人寿保险信托业务: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在生前以保险信托契约或者遗嘱形式委托信托机构代领保险金并交给受益人,或者对保险金进行管理、运用,再定期支付给受益人的信托。
个人保险信托与事业保险信托无财源的人寿保险信托与有财源的人寿保险信托(4)特定赠与信托业务:该信托以资助重度身心残废者生活上的稳固为目的以特别残废者为受益者,由个人将金钱与有价证券等委托给信托银行,作长期、安全的管理与运用,并根据受益者生活与医疗上的需要,定期以现金支付给受益者。
该信托的财产多为:金钱、有价证券、金钱债权、树木及其生长的土地、能继续得到相当代价的租出不动产、供特别残废者(受益人)居住用的不动产。
三.法人信托1.法人信托(1)法人信托:又称“公司信托”、“团体信托”,它是以法人作为委托人的信托业务。
(2)特点:A.法人信托的委托人是法人组织B.受托人只能由法人机构承担C.信托财产数额较大D.与社会经济进展有密切关系(3)范围:A.针对公司债的信托B.关于公司创设、改组、合并、撤销与清算的信托C.关于有形财产的信托D.关于权利的信托2.公司债信托(1)公司债信托:信托机构为协助企业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发行便利与担保事务而设立的一种信托业务。
(2)结构:委托人(举债公司)、受托人(信托机构)、受益人(投资者)(3)意义:保护债权人利益;为债券发行公司提供举债便利。
(4)基本程序:A.发债公司向信托机构提出申请。
B.信托机构审查核实:审核债券发行的合法性;调查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核实举债企业将要抵押的财产的真实情况。
C.签订公司债信托契约,建立公司债信托。
D.转移信托财产。
E.在信托公司协助下发行债券。
F.发行公司偿还利息并到期支付本金。
3.动产(设备)信托(1)定义:又称设备信托,指由设备的制造商或者出售者作为委托人,将待售设备信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将设备出租或者分期付款方式出售给设备购置企业。
(2)意义:为设备的生产与购买企业提供长期资金融通。
(3)根据对动产的不一致处理方法,动产信托的种类可分为:A.管理动产信托:信托银行同意委托人信托的同时将动产出租给用户的业务。
B.处理动产信托:信托银行同意委托人信托的同时将动产出售给用户的业务。
C.管理与处理动产信托:将动产最终出售,在出售之前租给用户使用的业务。
(4)融资结构图4.商务管理(表决权)信托(1)定义:商务管理信托也叫表决权信托,即由公司全体或者多数股东将其持有股票的表决权信托给信托机构,由其在信托期间行使表决权的信托。
(2)特点: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3)意义:A.改善组织经营,确保企业稳固进展;B.保障债权人的权益;C.协助企业重整;D.防止其他企业对本企业的操纵。